从︿卷四·田七郎﹀看蒲松龄的侠义思想
虽然蒲松龄是生活在清朝的文人,但是他却深受陶渊明在︿咏贫士﹀中赞美荆轲时那种”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的豪迈精神影响。如果通读整部《聊斋志异》,我们甚至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蒲松龄身上有着浓厚的侠义崇拜思想,而《聊斋志异》,就是在他的崇侠心态下,经历了几十年的时间慢慢写成的。
在这部小说中,蒲松龄塑造了众多的侠义形象,表现了丰富的侠义观念,而其中最为著名的代表就是︿卷四·田七郎﹀。从这篇小说中我们可以发现,蒲松龄应该是继承了司马迁的侠义观念,因为他自己在︿卷六·聂政﹀中就曾经以异史氏的口吻表示过:”我读过刺客列传,只敬佩聂政。他不顾自己的生命来报答知己,有大义之气;在众目睽睽之下刺杀当朝宰相,有专诸的勇猛;事成以后自毁容貌,不连累骨肉亲人,有曹沫的智慧。至于荆轲,没有能力刺杀无德的秦始皇,使他能够断襟逃脱,而自己却自取灭亡。他轻率地借了樊于期将军的头,又什么时候才能还哪?荆轲这个千古的憾事,却要被聂政所嗤笑了。”从这段话里我们也可以看出,蒲松龄对侠以及侠义行为的界定,对侠的职责与作用的理解,都有独特的认识。
蒲松龄的侠义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就是一定要做到施恩拒报,受恩必酬;其次就是扶危济困,舍己利人;第三就是对友重义,患难与共;第四就是有怨必雪,有仇必复。由此可知,蒲松龄侠义观念的核心就是利他精神。而这一思想的最杰出体现就在︿卷四·田七郎﹀。
在这篇小说里,蒲松龄创作了一个和《史记·刺客列传》中的聂政极其相似的侠客形象:田七郎。在︿卷四·田七郎﹀中,武承休因为受到梦中人的指点,知道自己将有大难,而能够帮自己解除危难的,就是猎户田七郎。于是,他特意去结识田七郎,却受到田七郎母亲的阻拦。因为田七郎的母亲也是懂得相面的老人,居然从武承休脸上看出他一脸晦气,很快就会遭受大祸。所以她不让自己的儿子接受武承休的恩惠,以免将来得用生命来回报。但是一切彷佛都是命中注定的,在武承休被拒绝之后不久,就发生了一件足以改变田七郎命运的事情:因为打死人命而被捉入狱。这就又给了武承休结纳田七郎的机会。因此,武承休透过自己的关系,将七郎从监狱中解救出来。到了这时,田七郎的母亲也无可奈何了,只得感叹地说:”子发肤受之武公子,非老身所得爱惜者矣。”
如果说在这件事情以前,田七郎还没有把”义”字放在自己心间,那么从此以后,他就已经把自己看成是武承休的人了。滴水之恩,当涌泉以报,这本来就是中国传统侠义观念中很重要的一点。后来武承休真的遇到大难,因为受”义”字所驱使,田七郎只能用自己的生命来回报对方。当然,田七郎也可以用别的方式来回报,但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猎户,没有钱财也没有权势,对他而言,最珍贵的只是生命,所以,他只能用自己的生命来回报曾经接受的恩情。
在故事中也可以看到,田七郎和武承休之间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而且这种不平等还贯穿了整个故事的始终。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两个人是站在不同的社会地位上,正如上面所言,对田七郎而言,他所拥有的只是生命,当他需要回报武承休的时候,他也只能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生命来回报。而他所欠武承休的恩情是什么呢?就是武承休在他家庭困难的时候所给予的金钱帮助。
如果我们在这里不把这件事情理解为双方侠义精神的互相回报,就可以非常理性地分析出这个故事中的内涵究竟是什么了:武承休只不过是用自己的金钱预先购买了田七郎的生命,就像我们现今在银行里存钱一样。这是很保险的,一旦我们需要,随时可以支取,如果没有需要,那就放在银行里好了,反正还能生利息。而且对武承休而言,他丝毫也不用担心田七郎会忘恩负义,因为这里有他们最为看重的”义”字。这个”义”字会保证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境地,他都能随时随地收到他所应该收取的回报。而故事的发展也正好真实体现了这一思想。
在︿卷四·田七郎﹀中,还有一个情节值得我们大家注意,那就是武承休之所以知道田七郎会帮助自己解除危难,是在睡梦中出现的仙人告诉他的。不然,他那样一个有身分地位的人,根本就不会去关注一个普普通通的猎户。如果我们仔细地分析一下这个故事就会发现,这里面还出现了一个侠义观念的重要前提:作为君子,你必须为人所知,如果只是默默无闻,那你就空有一腔报国或报人之志。在小说中,蒲松龄之所以要设计武承休是在梦中受仙人指点,然后才知道应该去结识田七郎,就是为了这个目的。侠义精神的最佳体现之一,就是回报别人给予的知遇之恩,至于这个回报的代价是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在中国的传统中,”士为知己者死”的思想已经为他们做出了选择,而他们真正需要做的,只是选择恰当的时机做出自己应该做的行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