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1812~1870年)是19世纪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狄更斯有类似巴尔扎克那样广阔的艺术视野,侧重于从外部社会的角度观察世界。他率领英国小说超越了司各特的泥古倾向和浪漫情思,转而关注当代的“艰难时世”。
他在英国资本主义迅速发展的时期,能够对农村贫民的破产、城市工人的失业和底层妇女、儿童的悲惨命运进行全景透视和“令人感动的描写”,从而使人们透过维多利亚时代表面上的繁荣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幕。他的小说艺术以其多层次、多线条的结构特点,擅长刻画富有特征的人物形象的特点,生动的个性化的语言在英国文坛上独树一帜,产生了广泛而又深远的影响。
然而,作为欧洲文坛的巨匠,狄更斯的小说仍然是西方文化帝国的重要档案。在19世纪50年代前后,狄更斯完成了《大卫·科波菲尔》(1849~1850年)、《远大前程》(1861年)等长篇小说,创作走向了成熟。正是这些作品,表现了狄更斯作为大英帝国臣民的一种殖民情结。
作者在这几部小说中纵情指点白色殖民地澳大利亚,展示了当时最大殖民宗主国公民的一种特有的自负,表现了一种新的全球帝国观。
一、环绕帝国的排水管
西方在建立文化帝国的过程中,不仅要“教化”那些野蛮的有色人种,而且还要不时地清理门户,将那些白色异类逐出帝国的心脏。但是,美国“独立战争”之后,英国丧失了最大的一块流放殖民地,因而急需建造新的帝国下水道。于是,它们将目光投向了东方,投向了澳大利亚。
澳洲最早是库克船长发现的,当时还想让它取代在美洲失去的领土,后来英国却在这里建立了新的流放殖民地,其主要作用是容纳那些死有余辜、不受社会欢迎的重罪犯。追逐利润、建立帝国以及休斯所称谓的社会隔离,这些统统加起来就造就了现代澳大利亚。
出于大英帝国殖民战略的考虑,在澳洲土着人的领土上定居的首批欧洲人,实际上是被英国社会遗弃的流亡者和囚犯。他们虽是白人,但是因种种原因遭到社会的唾弃,于是英国决定把这些在伦敦监狱里和泰晤士河的囚船上的囚徒送到澳洲——12万英里之外的“地狱”——那陌生的苦役监禁地。不管他们是政治犯、杀人犯,还是骗子、扒手,不管他们来自英国何处,他们都如同奴隶般地被锁上镣铐,然后经过漫长的海运送到了流放地。
就这样,“澳大利亚提供了一个监狱(战略基地)。起初人们并没有把它看成是天府之国,一个提供新生活的乐园……对最早的欧洲人来说,澳洲是他们想象中的地狱。那里自然环境恶劣(比如季节的颠倒),与监狱实无两样”。
因此,澳大利亚的白人在19世纪前期英国的文学作品中不过是罪犯、小偷、蛮横的拓荒者、粗俗无知的移民和流浪汉而已。澳大利亚是一个用来流放那些不受欢迎的人,那些难以相处的亲戚的国土——是地球的“尽头”。正如亨利·金斯顿在《希利亚和巴顿家族》中所说:澳大利亚已经成为“一个容纳大量乌七八糟垃圾的没有气味的污水沟,不管这种垃圾是有罪的,还是无罪的”。在英国人看来,“自打发明了苏打水以后,澳大利亚是他们最大的发现了”。
狄更斯虽然出生在英国社会的底层,但他经过个人奋斗,还是进入了上流社会。所以,他希望有一种比较稳定的社会秩序,认同于帝国社会隔离的政策,认为澳大利亚是发配作奸犯科的英国人的地方,被送往那里的人只能在那里重新做人,而不能指望日后再回到英国本土。后来,有感于这些白色渣滓屡屡非法潜回国内,对帝国的稳定构成威胁,狄更斯创作了《远大前程》。小说描写罪犯马格维奇被流放澳大利亚后很快发迹,但他不安分,不仅奢望用自己的金钱将有恩于自己的匹普培养成一个真正的英国绅士,而且还秘密地潜回国内,结果被判处死刑。最后,他在上绞架之前染病身亡。
在小说中,狄更斯编造这个耸人听闻的故事,显然是有一种社会警示意义的。不过,故事中的主角虽然是一个罪犯,但他毕竟是一个白人。这种情况使具有种族主义和人道主义双重文化人格的狄更斯很难给马格维奇以准确的社会定位,因此,小说中对这个人物描写的前后失衡也就在所难免了。其具体笔法,是前抑后扬。
作为一个种族主义者,狄更斯是赞同英国的社会隔离政策的。这种心态驱动他在小说开始时将马格维奇打扮成一个罪有应得的囚犯,通过匹普的眼睛对他进行了十足的蛮化。匹普从小父母双亡,7岁时,他有一天驻足教堂墓地凭吊父母的亡灵,马格维奇从墓地里蹿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恶狠狠地声称要掐断匹普的脖子:“这是一个面容狰狞的人,穿了一身劣质的灰色衣服,腿上拴了一条粗大沉重的铁镣。他头上没有帽子,只用一块破布扎住头,脚上的鞋已经破烂。看上去他曾在水中浸泡过,在污泥中忍受过煎熬。他的腿被石头碰伤了,脚又被小石块割破,荨麻的针刺和荆棘的拉刺使得他身上出现一道道伤口。他一跛一跛地走着,全身发着抖,还瞪着双眼吼叫着。”
接着,马格维奇严令匹普帮助自己逃跑:“明天一大清早,你要把锉子和吃的东西带给我。你要把这些东西都送到那边的老炮台前给我。你为我办事,而且不透半句风声,不露一丝痕迹,不让任何人知道你遇到一个像我这样的人,或者遇到过什么人,我才会留你一条活命。要是你不给我办事,或者你哪怕有半句话不听我的,不论这话多么微不足道,我一定会把你的心肝五脏挖出来,放在火上烤熟,再把它们吃掉。”
就这样,马格维奇自甘堕落,在匹普的眼里把自己降格为一种动物:“过去我时常观看我们家的一条大狗吃食,现在,我发现狗的吃相和这个人的吃相是多么明显地相似啊!这个人左一口右一口不停地拼命咬着,和狗的吃法没有两样。与其说他在把食物吞进去,不如说他是把食物一把一把地装进去,快得无法形容。他一面吃着,一面斜着眼看看这里,又看看那里,似乎无处不埋伏着危险,说不定哪里会跑出一个人来,把他的肉馅饼一把夺走。看上去他的心绪太不安定了,以至于不可能舒舒服服地把饼嚼出滋味来。我思忖着,要是有人和他同食,他不咬下一块对方的肉才怪呢。从所有的这些情况看,他太像我们家那条狗了。”
这些画面告诉我们,马格维奇被流放到澳大利亚,完全是咎由自取。然而,当马格维奇非法回国之后,面对绞刑加身的境遇之时,狄更斯作为一个人道主义者,又起了恻隐之心,开始为他开脱。不过,作者首先还是重申了帝国法律的庄严神圣:“所有的人,就像拥挤戏院里的观众一样,都在盯着对峙中的大法官和三十二位犯人,面部严肃。接着大法官开始对犯人演说。他说站在他面前的这批可怜的犯人中,其中有一个人特别值得在这里提及,因为他从孩提开始就行为不轨,触犯法律,屡次被捕入监进行惩罚,而又屡次不改,终于被判长期监禁。可是他仍旧旧性不改,胆大妄为,进行施暴手段,越狱而逃,因此改判终身流放。
这一位不幸的人离开犯案之地,在流放期间曾一度对自己所犯错误有所认识,生活安分守己,待人忠实可靠,但是在至关重要的时刻,他又耽于情感,旧病复发,重蹈昔日对社会危害之路,离开他重新做人终身忏悔的地方,擅自潜回祖国。须知他终身流放后是不能回国的,祖国不是他的法律保护地,他一回祖国便受到指控。在一个阶段内他逃避了官府的追查,最后在企图逃亡国外的途中事发。他抗拒官府行使逮捕令,又使对他了如指掌的告发人在协助追捕时死去,这究竟是因为他设计谋害,还是在粗鲁忙碌中误杀,只有他本人知道得最为清楚。根据法律,凡终身流放而私自返国者处以死刑,而此人所犯符合此条,必罪上加罪,处死无疑。”
尽管在匹普的眼里,马格维奇仍“像一条饥饿的老狗”,但是狄更斯已在处心积虑,通过马格维奇的自述,将他打扮成一个“社会型”罪犯。作为一个弃儿,马格维奇的犯罪完全是社会驱使的:
“我经受过所有的刑罚,所幸的是还没有领教过绞刑。有时他们把我当做一把银茶壶锁了起来,有时他们用车把我装到这里,运到那里,从这个城市装出,又从那个城市运走。我被他们戴上足枷,被他们鞭打,被他们折磨、驱赶。至于我出生于何处,我连一点概念也没有。我最早知道世上有我这个人时,那是在艾塞克斯,为了活命而偷萝卜吃。和我在一起的有一个男人,是个补锅匠。他后来离我而去,带走了他的火炉,只留下我一个人受着寒冷的煎熬。
“我知道我叫马格韦契,教名是艾伯尔。我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呢?这就好比我知道树篱上的鸟儿的名称,这是燕雀,那是麻雀,还有画眉,我就像知道鸟儿的名字那样知道了自己的名字。我起先也怀疑过我的名字可能是乱说的吧,可是鸟儿的名字叫起来都是真的,我想我的名字也错不了。
“据我的记忆,这个小艾伯尔·马格韦契身上没衣穿,肚中无食吃,没有一个人不讨厌他,要么赶他走,要么捉住他。于是我就这样被他们捉来捉去,最后就被捉大了起来。
“情况就是这样,那时我是个衣衫褴褛的小东西,我想世上没有人再比我更可怜了,不过我可没照过镜子。因为我到过许多人家,都没有发现那玩艺儿。就那时我就得到了小惯犯这个名称。
“我到处流浪,到处行乞,到处偷东西,有时遇上机会也会劳动一下。你们不要以为这种机会很多,你们不妨问问自己,你们是不是会把活儿给我干?有时到人家庄园里私下偷猪,有时当一个帮工,有时帮人家赶车、翻干草,有时也做点小贩什么的,总之,干得多拿得少,大部分活儿不仅得不到报酬,而且多招惹麻烦,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长大的。在一家旅行客店中有一个开小差的兵,全身裹着破布,一直裹到下巴,他教我读书。后来又遇上个周游四方的大汉,专门为人家签一个名收一个便士,他教了我一阵子写字。这个阶段比起以前来,我被锁进牢房的次数少了,但不管怎样,那柄开关牢房的钥匙被磨得越来越细,和我的‘多进宫’有不少的关系。”
马格维奇的早年经历,还不至于重刑加身。及至碰到了康佩生,这才越陷越深。正是这个招摇撞骗、伪造字据、偷窃银钱并迅速甩出的超级恶棍,将马格维奇拖进了黑暗的深渊:“至于康佩生如何想坏主意,我是如何给他卖命这些事就不必细言了,因为太多了,一个礼拜也讲不完。我只想简单地告诉你们,亲爱的孩子和匹普的朋友,告诉你们这个家伙是怎样把我引进他的罗网,成为他的黑奴。我永远欠他的债,永远被他牵着鼻子转,永远为他马前马后卖命,永远为他赴汤蹈火。他比我年轻,可是他的鬼点子比我多,比我有学问,可以说比我要胜过五百倍,而且心狠手辣。”
后来,康佩生和马格维奇两个人都犯了重罪,因为偷盗货币,还有几个别的罪名。当时康佩生对马格维奇说:自找律师,分别辩护,互不联系。然而,马格维奇只是一个穷光蛋,只得变卖了所有的衣服,找贾格斯为他辩护,结果在法庭上成了康佩生的替罪羊:“当他也被押到法庭被告席上的时候,我第一眼就注意到康佩生打扮得多么像一个绅士啊,一头鬈发,穿着黑色礼服,手中拿着雪白的手帕;相比之下我多么像一个可怜的坏蛋。
起诉一开始,要简短地举出证据,我一看就明白,凡是重大罪证都推到我身上,而轻的却和他有关。当证人到庭时,我又注意到他们总是把我说成是出头露面的首要分子,并且一再发誓,所有的钱都是交在我的手上,我总是插手干每一件坏事,总是从中得到利益……判决书一定,他判了七年徒刑,而我有十四年。他仅仅七年,法官还对他感到惋惜,因为他本该是一个不错的人,至于我,在法官的眼里,是一个惯犯,而且性格暴烈,所以每况愈下。”最后,马格维奇实在抑制不住心头的愤怒之火,在监狱船痛殴了康佩生,结果“被戴上了手铐脚镣,重新审判,判成终身流放”。
在这里,狄更斯又把马格维奇写成了自己非常拿手而读者又相当熟悉的孤儿、弃女这一类人物,他们饱受社会遗弃之苦,只能在社会的最底层自生自灭。不过,作者在小说中为马格维奇鸣冤叫屈,并不意味着他反对英国的流放殖民国策。因为与个人的情感比较起来,帝国的利益毕竟是至高无上的,帝国的自洁法是不容许任何人践踏的。狄更斯所能做到的,只是让马格维奇正常病死,逃过绞刑。
总之,在马格维奇这个人物形象身上,狄更斯融合了英国人眼中好几种送往澳洲的罪囚的命运。他们可以成功,但实际上几乎不可能返回英国。他们可以在技术和法律意义上悔过自新,但他们在澳洲的遭遇却把他们扭曲为永久性的局外人。不过,只要他们安心呆在澳洲,赎罪是不成问题的。所以,在人道主义和种族主义的文化冲突中,最终还是种族主义占了上风,因为“严禁马格维奇返回英国不仅仅是对罪囚的惩罚,而且有帝国的利益所在:英国国民可以被遣往澳大利亚这样的地方,但决不允许他们‘重返’政治文化中心,因为正如狄更斯所有的小说所证明的那样,政治文化中心经过慎重周密的布置和规划,由大大小小的人物一层一层盘踞着”。
二、海外移民的伊甸园
在殖民地复制资本主义秩序,是西方帝国的最终战略目标。
自从库克“发现”了澳洲大陆的东海岸之后,英国对拥有战略要地的兴趣就不断上涨,种种因素都促成了1788年首批舰队人员在澳洲定居。到了19世纪40年代狄更斯开始对澳大利亚发生兴趣时,英国已经有意识地将澳大利亚描绘成为移民天堂,澳洲则由帝国的排水管进而发展成为快速致富的场所,并形成一种“自由制度”,在那里劳工们不管以前是否作奸犯科,但一经允许,便可安分守法,重新做人。
于是,探险家们,罪囚们,种族学者,发财致富之辈,军人都聚集到这块幅员辽阔而且相对荒芜的土地上来。他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彼此搏斗、排斥、兼并。因此,“花木湾首先应该是有关旅游和发现的启蒙话语,然后才是一群(包括库克在内的)旅游叙事者的故事,他们的文字、地图和意图将陌生的领土一块一块划进来,逐渐把它们改造成为‘家园’。在卡特的笔下,边沁提出的空间组织……与澳洲杂乱的丛林之间的紧密相关,成了大有可为的改造社会空间的途径。这种社会空间成了正人君子的天堂,19世纪40年代劳工们的伊甸园。狄更斯为马格维奇的‘伦敦绅士’匹普所设想的大致上跟英国为澳洲所设想的相同,一个社会空间授权另一社会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