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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放飞帝国之鹰——夏绿蒂的禽鸟传奇(4)

然而,作为一个青年,圣约翰·里弗斯不乏复杂的性格特征和缤纷的色彩——自我克制和自私自利古怪地掺和在一起——世俗虚荣和不安的野心同向往天国的狂热混合交替出现,以及心甘情愿地承担神圣使命的职责。他属于严格而朴素的一类,不仅对自己,而且对他人,都坚持一贯的原则。他坚强、严峻,没有柔情,不了解性爱,他的热情纯属精神的热情。他虽爱着奥立佛小姐,但教士的职责使他自动放弃了这种世俗的诱惑,他的坚忍与无情可见一般。看到他用忧郁的、干涩的眼睛望着那个爱他却遭他轻蔑的美丽姑娘,不禁备感作者的帝国意识的残酷。一颗宁静的心,却拥有不平静的精神,他梦想的只是殉道,只是追求理想的目标和获得永恒的得救。他野心勃勃地追求道德的真理,正如一个征服者野心勃勃地追求王位和帝国一样。

圣约翰有一种宗教狂热。他的布道一开始是平静的,可是不久就有一种真挚地感觉到而被严格控制住的热诚在清晰的语音中流露出来。催促着刚劲有力的语言,布道者的力量使简的心灵颤抖,头脑震惊,体会到一种无法表达的忧伤。然而,简所听到的雄辩似乎是深渊里发出来的。在那个深渊里,有失望的污浊沉渣,有不满足的渴望和勃勃雄心的恼人的冲动在活动着。

当简开始认识里弗斯时,他正陷在和奥立佛的爱恋泥潭中苦苦挣扎,他感到自己无力抵抗她。简注意到他在罗莎蒙德面前的反应,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发现,他也有常人的情欲之火。里弗斯为了献身于传教生活而压下了这种情欲:“他似乎不是用嘴唇,而是用那忧郁、坚决的神情在说:‘我爱你,我知道你喜欢我。

我保持沉默,并不是因为我没有成功的希望。如果我奉献我的心,我相信你是会接受的。可是那颗心已经放在圣台上了;周围的火已经安排好。它不久就将只是一个焚毁的牺牲罢了。’”

在小说中,简·爱、圣约翰和奥立佛小姐的故事可以说是简·爱与罗切斯特和英格拉姆小姐故事的复制。奥立佛小姐类同于英格拉姆小姐,有着欧洲女神一样的“魔鬼”般的身材,“美得毫无缺点”:

“这个年轻姑娘的容貌长得端正而且秀丽;眼睛的形态和颜色正像我们在可爱的画里看到的,又大又黑又圆;浓浓的长睫毛以如此温柔的妩媚围住美丽的眼睛;画过的眉毛如此鲜明;洁白光滑的额头给更活泼的色彩和光泽之美增添了如此的安详;脸颊呈椭圆形,娇嫩而光滑;嘴唇也很娇嫩,红红的,很健康,形态很可爱;整齐发亮的牙齿,没有一点缺陷;下巴小小的,有着凹靥;此外,还有浓密的头发作为装饰——总之,凡是能结合起来构成美的理想的一切优点,她全都有了。”

圣约翰·里弗斯最终放弃了迷人的奥立佛小姐,因为这位少女同样是一只美丽的“鸽子”,不足以容纳他的冒险精神。所以,简·爱一出现,处于进退维谷状态之中的圣约翰的感情天平马上就发生了倾斜。在这里,一只具有狂热的宗教献身精神的猛禽的呼唤,又激活了另一只帝国之鹰的疲惫心灵。于是,圣约翰找到了一个“神圣的”职业——传教,发现了一个自认为良好的传教助手简·爱。从此,圣约翰停止了在责任和爱情之间的摇摆,选择了和他有着冰、火之别的简·爱作为自己的伴侣。在圣约翰看来,他需要的不是情人或妻子,只是类似于兄弟之间互相帮助的兄弟之情。他“不愿意拿传教士的荒凉战场去换取谷府(奥立佛家的豪宅坐落在莫尔顿谷)的客厅和安宁”。现在,在简·爱的强力支撑下,他能够慷慨激昂,大唱“伟大”的高调了:

一年前,我以为自己当个牧师是个错误,“在黑暗和挣扎中度过了一个季度以后,光明突然出现,宽慰降临了;我的狭隘的生活一下子扩展为一片无边无际的平原——我的能力听到上帝在召唤它们起来,便鼓足全部力量,展开翅膀,飞到超出视界的地方。上帝有一个使命给我,要把它带到远处,很好地完成,那末,技巧和力量,勇气和雄辩,军人、政客、演说家所有的最好的条件全都需要;因为这一切全集中在一个好的传教士身上”。

当作者欲擒故纵,让简·爱劝圣约翰迎娶奥立佛小姐时,他说奥立佛小姐不可能成为一个传教士的妻子,简说:“可是你不一定要当传教士啊。你可以放弃那个计划。”此时此刻,圣约翰是那样的斗志昂扬,是如此的义无反顾:

“放弃,什么!我的天职?我的伟大的工作?我为了在天堂里建造大厦而放在人间的奠基石?我的被列入那个队伍的希望?

那个队伍里的人把所有的志向并成一个光荣的志向,就是要改善他们的同类,要把知识传播到无知的王国,要用和平代替战争,用自由代替束缚,用宗教代替迷信,用渴望天堂代替害怕地狱。

我得把这一切都放弃吗?这比我血管里的血还宝贵。这是我所盼望的,是我生活的目的。

“在我的原始状态中,只是个冷酷无情、野心勃勃的人罢了。

……我的野心是无穷尽的,我希望往上升、希望比别人做更多事的欲望是无法满足的。”作为耶稣的门徒,“我接受他的纯洁的、仁慈的、宽厚的教义……并且立誓要把它们传播开去”。

从此,为了更好地传播耶稣的教义,圣约翰开始研究印度的兴都斯坦语,认为学会这种东方语言对于他的计划是必不可少的。

圣约翰的宗教偏执,还表现在他几乎强迫简嫁给自己,因为他认为简是一个“以牺牲的热情和兴奋为乐的灵魂”,具有和他一样的品质:

“你必须成为传教士的妻子——将成为传教士的妻子。你将成为我的,我有权要求你——不是为了我的欢乐,而是为了我主的工作。”“作为印度学校里的一个女管理员,印度女人中的一个助人者,你对我的帮助将是非常宝贵的。”

由于情系另一只世俗的帝国之鹰,简·爱开始还顽强地抗拒圣约翰的诱惑,但是到后来,却越来越为圣约翰的这种“伟大志向”所陶醉。这是因为,作为一只海鸟式的女性,简·爱同样与圣约翰这只帝国神鹰同性相吸:

“在我圣师的触摸下,我一动也不动地站着。我的拒绝被忘却了——我的恐惧被征服了——我的搏斗瘫痪了。不可能的事——即,我和圣约翰结婚——迅速变为可能的了。一切都突然一下子完全改变了。宗教在召唤——天使在招手——上帝在命令——生命像画卷般卷了起来——死亡的大门敞开着,显示出门那边的永生。”要不是罗切斯特早早地在简的内心深处筑好了自己的鹰巢,她势必追随圣约翰,振翅高翔于亚细亚的青空之上了。

在小说中,圣约翰口口声声地说去印度传教是他的天职,他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改善他们的种族,不如说是一种文化侵略,他是以此来消解殖民地人民的反抗的天性的。在作者眼中,殖民地毫无权力地被分派扮演本体论的、政治的、经济的以及文化中的“他者”。因此,东方无疑是恶魔之域,有色人种则是需要教化的劣等民族。

法国学者皮埃尔·布迪厄曾在《学院人士》中写道:“教士们总是倾向于认为,没有教会,就没有了救赎——尤其是当他们成为一个文化复制机构的高级教士之后,就更是这样认为,这个机构将他们神圣化,由此也就把他们对任何别的文化世界的主动的无知以及更重要的被动的无知神圣化了。”

对于圣约翰的东方之行,其妹黛安娜曾说,圣约翰会“牺牲一切来实行他那酝酿已久的决定”,他看上去很平静,可是他的内心隐藏着一种狂热,“他像死神一样无情”。作者在这里暗示,圣约翰的播火之旅必然要以死亡作结。印度,作者笔下的蛮荒之地,这里只有东方的烈日、亚洲的沙漠和野蛮的部落。这样的环境无疑对上帝使者的生存构成了极大的威胁,所以黛安娜对已经动心的简断言:不能在加尔各答活活烤死,你在那儿活不了3个月。

果然,不到两年,圣约翰这位加尔文派清教徒就在加尔各答折戟沉沙。圣约翰并不打算从神圣的戒律、惯例和理性的控制下把感情和天性解放出来,以便使人类从堕落的尘世中的奴役地位获得自由。他反而坚持了苦行的、自我克制的、艰难的、持续不断的工作,渴望在他不断进行的慈善事业活动当中死去。

为了增强文本的殖民说教,体现对贯穿于社会教团过程中的文明社会帝国主义事业的肯定与推崇,作者在最后让已为人母的简给圣约翰奉上了袅袅颂歌,认为他为前仆后继的帝国之鹰窥探亚细亚的巨大秘密、完成自己的朝圣之旅开辟了一条道路:

“他踏上了他给自己规定的路,他还是继续在这条路上走着。

他在岩和危险中工作,再没有比他更不屈不挠、更不知疲倦的先驱了。坚定、忠实、虔诚,充满精力、热情和真诚,他为他的同类工作。他为他们把痛苦的进步之路上的障碍除掉;他像巨人般把阻塞通道的教义和种性的偏见砍掉。他也许是严厉的,他也许是苛刻的,他也许还是野心勃勃的;可是,他的严厉是武士大心的那种严厉,正是大心保卫着他所护送的香客不受亚坡伦的袭击。他的苛刻是使徒的苛刻,使徒只是为了上帝才说:‘要跟着我的人都要抛开自己,拿起他的十字架,跟随着我。’他的野心是崇高的主的精神的那种野心,它的目的是要在那些受到拯救离开尘世的人们中间的第一排上占一个位置——他们毫无罪过地站在上帝的宝座面前,共享着耶稣最后的伟大胜利。他们都是被召唤、被选中的人,而且也都是忠诚的人。

圣约翰“一直满足于辛勤工作,这辛勤工作即将结束;他的光辉的太阳匆匆地趋于沉落。我从他那儿收到的最后一封信使我感动得流下了世俗的眼泪,但是却使我充满了神圣的欢乐;他正等待着他那肯定能得到的酬劳,他那不朽的冠冕。我知道,下一次将由一个陌生人的手来写信给我,告诉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去享受他的主的欢乐。为什么要为这个哭泣呢?不会有怕死的念头使圣约翰临终的时刻变得阴暗;他的脑子里没有愁云,他的心灵里没有畏惧。他的希望是可靠的,他的信念是坚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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