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2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医患双方对医疗结果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①双方协商解决。
②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③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患者切不可到医疗机构取闹,影响医疗机构的工作,否则不但会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而难以解决,而且还会因违反治安处罚条例而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