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学者布尔在《无政府社会》一书中,所论述的均势秩序观,坚持了18世纪法国学者法泰尔的观点。他认为,只要“全球均势和地区均势存在,就提供了国际秩序赖以存在的各种机制(如外交、国际法、大国控制等)运作的条件”。全球均势防止世界强国称霸全球;地区均势防止地区强国主宰地区国家命运。均势是实力较量,要建立稳定的国际秩序,就必须先确定均势。为了实现全球秩序的稳定,有时需要牺牲地区小国利益。因为全球均势优先于地区均势。布尔的均势理论形态多样,主要有:简单与复杂的均势;全球与地区的均势;控制性与附属性均势;主观与客观均势;偶然与人为均势等。例如,美苏在冷战早期的对峙是简单均势;20世纪70年代世界出现美、苏、西欧、日、中等国与地区的复杂均势;核威慑是一种主观均势,客观上达到核恐怖平衡。布尔认为要克服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建立稳定的国际秩序,就必须凭借主观均势的努力,以实现全球与地区的多种均势。
2.国际法
当今世界的国际秩序的维持,除了均势理论与政策之外,还依赖国际行为准则——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准则。近代自然法的先驱格劳秀斯在讨论战争与和平问题时,对稳定世界秩序的近代国际法,进行了经验主义的研究。他认为国际法最终目的是寻求和平,维持国际秩序的稳定,减少战争。
他在1625年发表的法学名著《战争与和平法》中提出一系列人道主义的国际法原则,如守约,不违誓,保护妇女、儿童、学者和商人,保护反战者和无辜生灵等。在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格劳秀斯代表的古典自然法学占据统治地位;19世纪,以英国法学家约翰·奥斯汀为代表的分析法学逐渐上升为主导法学流派。奥斯汀认为它们只有获主权者意志认可时,方具法律效力。19世纪德国古典法哲学者康德,在1795年发表《永久和平论》
专著,全面而具体地宣传国际和平思想。他所阐述的国际法原则,具体包含在“预备条款”、“正式条款”、“秘密条款”三个层次的国际条约文件形式之中。主权、和平、信义是康德具体论述六种形式预备条款时的主要原则;如何维持和平(共和制政体、自由国家联盟、世界公民权是三项主要内容)是正式条款的思想内容;实现永久和平则是秘密条款的指导思想。黑格尔对康德的永久和平理论持否定态度。他认为国际法基本原则应是缔约国之间共同遵守条约,履行彼此间义务,否则诉诸战争手段是必然的。实现本国的福利是国际关系中最高法则。战时国际法原则应规定:保存和平的可能性,尊重使节,不侵犯私人家庭生活等。遵守国际惯例,则是任何时候应遵循的原则。
20世纪西方法学流派纷呈,但国际法理论仍围绕维持世界秩序与稳定为中心而发展。1928年8月西方15国在吸收“一战”历史教训基础上,签署《非战公约》,确立了用和平方法而不是用战争手段解决国际纠纷,建立世界秩序的国际法原则。“二战”爆发,该国际法原则被亵渎,但国际法仍被各国看作调节国家间关系的主要手段之一,以及国家间互相共存的基本原则,包括主权平等、限制进行破坏活动。由于缺乏统一的国际立法机构,国际法效力的根据只能是国家本身,各国间争端也只能由国家间外交、协商、调停等方法,或国际仲裁和国际司法解决。
战后国际经济、交通、环境等领域的合作加深,国际法主体增多,国际法作用范围扩大。有些西方法学家认为,传统国际法正从国家间法律变成世界共同体法律——“跨国国际法”。但国际法并不是维持世界秩序的唯一条件,它的作用有限,需其他条件配合保证才能发挥积极作用。
3.世界政府
要匡正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消除战争,缓解冲突,求得国家和平与维持世界秩序,除了采用均势政策建立国际法律体制之外,另一个理想途径是建立世界政府。
世界政府思想并非新鲜观点。中世纪的神学思想家托马斯·阿奎那阐述过以宗教理论为核心的世界主义的观点。文艺复兴时期的先驱者但丁·亚利基利,以他的《神曲》而闻名于世。然而,他在《论君主国》一书中的世界政府思想较有代表性。他认为,和平是尘世幸福生活的前提,和平必须有统一保证。最大的统一能够得到最大的和平。因此建立一个由某个至高无上的君主统治的大一统的世界帝国,就能实现世界和平。但丁将建立大一统的世界帝国理想寄托在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身上,其国王亨利七世则是世界帝国的理想统治者。以后苏亚雷斯、霍布斯、康德、黑格尔等人都有过世界政府思想。霍布斯在其代表作《利维坦》中谈及国际社会时,只谈战争与征服,从不谈国际关系。因为他认为,由于不存在世界政府,因此国际社会仍处在自然状态下,即一切人对一切人战争状态下。他认为,没有世界政府,民族国家之间只有战争,而且各国生产力水平越发展,战争的破坏性也越大。只有世界政府的建立,才能克服无政府状态。康德在晚年时,更注意对国际社会的研究,他在《永久和平论》中指出,理性谴责战争,各自由国家根据禁止战争的盟约,结成联邦制的世界政府,才能够防止战争。黑格尔的战争观与众不同。他认为,国际关系中,每个国家对其他国家都是独立的。
因此创设世界政府,只会限制国家独立,应予反对。战争有其实际道德价值,能使各国的伦理保持健康,国与国争端只能诉诸战争解决,康德的和平联盟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它寻求和平,反对战争。但是黑格尔认为各国最终将进入“世界精神这一普遍逻辑之中”。
战后西方国际政治研究中,不少学者对国际秩序与世界政府的关系研究,有了新的进展。摩根索认为,19世纪以来,每次世界性战争,最后都导致世界政府的结果。拿破仑战争之后有神圣同盟。“一战”以后,有国际联盟。“二战”以后,出现了联合国。显然,国际联盟是威尔逊总统为代表的理想主义学派的世界政府思想的必然结果。
近年来,较有影响的观点当推沃尔特·琼斯的《国际关系逻辑》中所阐述的某些论点。他认为西方思想史中,不少思想家论及世界政府,它们都可归入理想乌托邦主义,但是又可将不同的世界政府思想划分成三派:
最高纲领派,否定国家主权与民族自主性,建立美国式的超民族的联邦制世界政府;最低纲领派,依靠国际法律实现世界和平。建立集体安全、裁军与排斥武力;全球主义派,建立一个类似联合国的超国家组织,制订全球规则,处理全球共同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在与日本学者池田大作展望21世纪时,认为世界政府按中国集权式体制建立,而池田大作则认为,按欧洲共同体的联邦式更可行。应该承认,国际秩序的建立与维持,与均势理论、国际法、世界政府三者关系是密切相关的,国家新秩序的创立,也有赖于这三种因素的重新结合与协调。
三、冷战后国际新秩序的理论之争
现存的国际政治与经济秩序,都是以“雅尔塔体系”为基础,在冷战格局中确立的。20世纪80年代末,东欧剧变与苏联解体,尤其当美俄之间形成所谓“和平伙伴关系”时,冷战格局崩溃了,“雅尔塔体系”也自行消亡。在国际体系与世界格局发生历史性转折之际,创立新型的协调国际关系的机制,重新调整国际社会中的国家位次,建立冷战后国际新秩序,便成为国际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世界各国政治家,纷纷强调改变现存国际旧秩序,重建国际新秩序的必要性与迫切性。中国的第二代领导人邓小平同志指出:“现在的国际政治出现了新的情况,由对抗转到对话,由紧张转向缓和。看来应该提出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的问题了。”日本前首相海部俊树在《日本的构想》
一文中称,“随着世界进入20世纪90年代,一个新时代开始出现。现在我们正处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转折点”。美国前总统布什在海湾战争期间也曾提出过,现在正是“为我们的子孙后代建立新的世界秩序的机会”。
20世纪90年代,世界格局的转型与演进,为各国,尤其是那些世界大国与未来世界大国改变其国际地位,提供了难得的机会。各国都想设计某种方案,为自己在未来世界新格局中谋求一个有利的位置,并且展开了一场争夺建立国际新秩序主导权的斗争。其中较有代表性的国际新秩序的理论方案有下列几种。
1.美国方案
“雅尔塔体系”瓦解以后,美国就有建立美国领导的“世界新秩序”的打算。海湾战争为美国提出其主张提供了极好时机。布什利用海湾战争的胜利来证明:美国是当今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超级大国”、“全能冠军”,以此构筑“单极世界”。美国主张的基本构想是:以美国为领导,但在处理国际事务时,“不能单干”,不能单独“充当世界警察”,而“多与盟国协商”,建立一种“美国领导的”、由“各地区盟国共同组成的”、“共同承担责任的”、“以多边或双边的安全协定为基础”、“以美国的军事实力为后盾”的“地区性集体安全保障机制”与“全球集体安全机制”。
美国设想的政治新秩序,在政治目标上,是促进各国“自由”、“民主”、“政治多元化”与“经济私有化”及“自由市场经济”,将美国的价值观念与社会制度推广到全世界。在国际事务处理中,尤其是日益增多的地区性冲突处理中,美国强调联合国的“重要作用”,同时认为在效率与机制方面,“联合国应进一步加强”,“更好地发挥国际警察的作用”。与此同时,美国也打算在某些问题上,越过联合国,“由七国首脑会议”、“国际合作与发展组织”去解决。此外,美国仍将在世界各地保留其军事存在,防止新的世界性大国的崛起,在军控、核、生化武器防扩散,阻止激进民族主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01年小布什赢得总统大选,美国政府对以联合国为主导的现存国际秩序,表示出冷淡与轻视的态度。在处理全球问题时,对国际社会大多数国家的共同意见,表示出不以为然的心态,例如,绝大多数国家签署的《京都议定书》,小布什政府却拒签。尤其是在对伊拉克问题上,小布什政府竟然在没有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采取单边主义的政策发动军事打击。而且在战后依然拒绝联合国主导伊拉克战后重建事务,排斥法德等“老欧洲”的参与。
小布什政府对冷战后“国际新秩序”的态度,与老布什政府、克林顿政府的态度已有不尽一致的特点。小布什意欲倡导的“国际新秩序”,已不是昔日老布什鼓吹的“美国领导的”、由“各地区盟国共同组成的”、“共同承担责任的”,联合国发挥“重要作用”的“全球集体安全机制”。而是美国根据国际反恐需要,单独决定,其他盟国自愿参加、分享红利的单边机制。正是这一机制已经导致大西洋联盟的危机,但美国主导国际秩序的目标未变。
2.欧盟方案
欧盟表示“积极参与建立世界新秩序的辩论”,以便“在建立新秩序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认为“雅尔塔体系”的崩溃对他们是“十分有利”的时机,既使他们“摆脱了两霸争夺和控制”,又可“放手向东方渗透”。
欧盟主张未来国际新秩序应是“美欧日三极体系”,不赞成美国的“单极世界”,认为德国统一与欧洲一体化过程中,欧盟应以其“巨大的经济和政治实力”成为未来新秩序中“重要一极”,并发挥主导作用,法、德等国强调“欧洲新秩序不能按美国的原则来确定”。德国前总理科尔强调“新秩序应彻底抛弃霸权思想”,欧洲多数国家不接受“美国领导”的新秩序。认为“不应再由一二个超级大国来主宰世界事务”。欧盟新秩序的政治目标与美国的主张一致,即在“建立欧洲新秩序”过程中,把西方价值观和社会制度向东欧与前苏联推广,使欧洲成为“世界自由化的典型”,创造“民主、自由、人权和法治的世界”。
在安全保障机制问题上,欧盟面对华约解体、俄罗斯威胁减少的局势,要求摆脱美国控制,谋求独立自主,加快“欧洲一体化建设,将欧盟、“北约”、欧安会作为欧洲保障安全的三种互相补充的机制”。
对联合国,则主张加强其作用与地位,并能“逐步建立起一种预防和解决冲突的调解和仲裁机制”。
3.日本方案
日本认为冷战后是建立新秩序的“难得的良机”,日本将利用其“强大的经济实力”,扩大影响,努力参与新秩序的建立。日本主张与欧盟有类似之处,即组成美欧日“三极世界”,日在其中起“主导作用”,但日本强调美日合作,认为美国“是未来新秩序中最重要因素”。但日本已不愿充当美国的小伙计,而要与美国“保持一种平等协商的关系”。日本主张的政治目标与美、欧盟一致,即实现西方民主自由的价值观与政治多元化。同时,日本强调建立“以日本为中心的亚太经济共同体”,以便与美欧集团抗衡。在安全保障机制问题上,日本主张,以美日同盟为基础,增强日本自身防御能力,尽力保持同中国友好关系,相应改善日俄、日朝关系,建立东北亚新的集体安全机制。日本也强调联合国在新秩序中的主导作用。同时日本力争取消联合国宪章中不利于日本的“敌国条款”,并能早日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4.中国方案
中国积极倡导“国际新秩序”,1988年9月邓小平倡导:“既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又要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际政治体系正处于新旧交替时期,中国的国际新秩序主张,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法律基础,以国家主权利益为相互关系的利益基础,既要反对任何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又主张不同制度国家和平共处,不要求摧毁任何一种社会制度,排斥某个国家。因此,我们不支持美国的“单极世界”主张,尽管欧盟、日本的“多极世界”主张与中国的多极世界主张有共通之处,但是他们的新秩序主张,本质上都是大国支配世界。中国不但主张多极化世界,而且主张大小国家国际法人格地位一律平等,建立具有公正合理的全新意义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尽管各国的国际新秩序的主张大相径庭,但从当今世界主要国家力量对比及其战略动向来看,冷战后的世界格局更可能是多极世界,而不是美国的“单极世界”。在冷战后的国际新秩序中,除了美、日、欧盟仍将成为新秩序中的重要角色之外,俄罗斯余威尚存,中国的地位日益上升,也都将是重要角色。21世纪的国际新秩序下的国际安全,国际反恐是主要内容之一。
21世纪的国际安全,必将需要众多国家共同参与,美国无力独家支配国际安全,也无力独自打赢国际反恐战争。美国的单边主义政策既是其力量相对强大的产物,也是其无法对抗多边主义潮流而采取的一种无奈的举措,尽管冷战后美国的作用是其他国家难以取代的,但是美国也无法长期排斥联合国的主导地位。总之,21世纪的世界局势可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会相对稳定,新的世界大战是可能避免的,争取一个良好的国际和平环境和周边环境是可以实现的。
思考题
1.试比较国际体系、世界格局、国际秩序的基本含义。
2.联系实际分析世界格局的基本性质、冷战后世界格局的新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