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冬,纽约
这是我在美国的第一个圣诞节。
圣诞前一天下午,“三高”才女周燕华打来电话,告诉我说哥伦比亚大学的华人社团晚上6:00有节目演出,说她手里有几张票,问我要不要来看?
我一听是哥大的节目,赶紧说好啊,不过我还要带两个美国朋友,问她可不可以?
燕华大方地说,来几个都没问题,社团团长是她读博士时候的师弟,演出票都是师弟赠送的。
我赶紧给比尔打电话告诉他这个消息,比尔说马上拉上托尼开车来接我。
如果不堵车的话,从比尔托尼住的纽约上州到我住的皇后区开车需要一个多小时,再到曼哈顿又需要一个多小时。
但往往越是着急的时候,越是堵车。等我们赶到哥大剧场,演出已经开始了。我急忙找到了燕华给我们留下的三个空位子,向她挥挥手,表示感谢。
两个小时的演出非常精彩,比尔和托尼都不停地鼓掌。
散场后,我把心高气傲的燕华介绍给比尔和托尼,比尔和托尼的眼睛马上都发亮了。平时很节省的比尔居然立刻提出请大家吃夜宵。
燕华指路,我们很快找到了一家韩国小馆。
一进去里面,虽然感觉店面不大,但非常舒适温馨。已经年过半百,仍浓妆艳抹的韩国老板娘热情地招呼着我们。
热腾腾烧烤的气氛在这寒冷的冬日就像一股暖流涌进人的心田。我们纷纷解开围巾,脱掉手套和外衣。
燕华很在行地点了BBQ烤肉,石锅焖饭,和豆腐汤。这几样饭菜的味道都非常地道。
燕华显然已经对曼哈顿的夜生活非常适应了,她很快就和眼前这两位初次见面的美国人聊得谈笑风生,没有一句中文了。他们之间英语交流的语速非常快,我坐在一边根本插不上话,就只能当个老老实实的听众了。
饭后,细心的比尔看天色已晚就提出开车送燕华回家。燕华也没拒绝,比尔就拉着我和托尼,一起去送燕华。
燕华住的高档公寓有执勤的保安把守,比尔只好把车停在路边,让燕华一个人进去。看着燕华的身影消失在楼道里,比尔才依依不舍地开车带着我和托尼离开。
接着,我知道比尔还要先到皇后区送我回家,然后才能回他和托尼在纽约上州的家。不过幸好是顺路,不然我真不好意思麻烦人家为了送我,午夜才能到家。
在车上的时候,我故意逗比尔和托尼,问他们俩觉得燕华怎么样?
还没等比尔开口,托尼大咧咧地说:“She-is-a-very-pretty-woman,but-just-not-for-us.”(她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但只是不适合我们)
比尔也同意托尼的看法说:“I-think-so,too.”(我也这么认为)
想不到两个美国人非常清楚他们真正要的是什么,而和大家的嬉笑言谈只不过就是随性的放纵罢了!
第二天圣诞节。
昨晚实在是太累了,我一觉醒来已是早上10点多。看着窗外异常明亮,原来是下了冬季的第一次雪,一片白茫茫的世界。
我匆忙洗漱完毕,刚打开手机就看到两条短信:一条是晓梦姐约我到她家吃饭;另一条是记者大姐罗建秋约我参加华人区的圣诞聚会。
我赶紧分别给她们两位回短信,问明时间,还好,不冲突,晓梦姐的家宴是下午2:00,而建秋姐的聚会是晚上7:00。
我看看表,时间不早了,急急忙忙打扮好,穿上绒衣牛仔裤,戴上围巾手套出门。
我猜想晓梦姐家聚会一定还有别的朋友,就先到华人超市买了半打啤酒,然后坐了两站巴士,公车正好停在晓梦姐家门前。
晓梦姐告诉过我她也是租的房子,虽然是两居室,但在半地下,只有半截窗户。晓梦姐一个房间,儿子一个房间,现在儿子大部分时间在大学住校,房间空出来了,她便又招了一个房客。
我一推开门,就愣住了,只看见两个大男人在厨房里忙活着。
晓梦姐赶紧从卧室出来,有点不好意思地跟我介绍说,今天家里有两个大厨:一个是她老公老曹,另一个是房客隋老师。
老曹大哥是典型的山东人长相,憨厚敦实,会做很好吃的面食。听晓梦姐说,老曹来纽约后一直在上州一家餐馆里打工,平时收工太晚不回家,就是每周末回来一次。
房客隋老师来自四川,个子不高,带着一副黑框眼镜。晓梦说人家原来在国内是中学的美术老师,现在陪女儿在纽约上学,他自己有时画画,拿到富人区去卖。不过看得出来这位隋老师生活仔细,经济方面好像也比较拮据。他倒是能做一手可口的川菜,让偏爱吃辣的晓梦姐一个劲儿地赞不绝口。
我们边聊边吃,老曹大哥的肉馅饼和隋老师的酸菜鱼让我们真的大饱口福了。
酒足饭饱后,晓梦姐让我陪他们打两圈儿麻将。我看看时间还早,就一边学着,一边陪他们玩起了四川打法。以前在国内,我也经常陪妈妈打麻将,但北京打法非常简单,这四川打法我还是平生第一次玩儿,里面真有点儿高深的门道呢!
隐隐约约,看着晓梦姐和两个男人之间错综交汇的眼神,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总觉得晓梦姐和那个隋老师之间似乎有一种非常和谐的默契,而她和自己的老公之间就没有。
不过,但愿什么事儿都没有,是我自己想多了吧!
看看天色不早了,我从晓梦姐家告辞出来,也没顾得上回家,直接就打车来到建秋姐告诉我的聚会厅。
大厅门口已经聚集了一些年轻人,熙熙攘攘的。
我悄悄走到门口往里面一看,只见大厅里的男士们个个西服革履,而女士们则一个个浓妆艳抹,都穿着高贵的晚礼服。哎!我真后悔自己没来得及回家换一身漂亮衣服再来。
“小胡,在这里,”那边有人叫我了,果然是建秋姐,脸上是浓妆,头发高高挽起,外面穿着貂皮大衣,里面是紫红色的大绒礼服裙,显得高贵靓丽。
“建秋姐,”我不好意思地说,“我不知道今晚聚会这么隆重,都没穿漂亮裙子!”
“没关系,”建秋姐大度地安慰我,“反正聚会上也没人认识你,我就告诉他们你是我表妹,刚来美国。”
“好吧,希望没人注意到我。”我真希望自己此刻可以变成一个隐形人。
“他们肯定注意的是我,”建秋姐打着保票说,“因为聚会上的人我几乎都认识!”
这个聚会的形式虽然是以庆祝圣诞为主的西方晚会,有香槟,红酒,饮料,咖啡,西点,水果等招待着,但毕竟是华人居多,所以显得有点半中半西。
建秋姐刚刚带我坐在一张桌子旁,马上就有一位胖胖的中年男士过来打招呼,帮建秋姐递上香槟和西点。建秋姐示意那男士可以坐在她身边,跟我介绍说,这位是老钟,报社的摄影师。
不一会儿,又一位高大的美国男士向建秋姐走过来,显得颇有绅士风度地给她递上一杯红酒,建秋姐接过来一饮而尽,两人还相视一笑。建秋姐让这位男士坐在她另一边,跟我介绍说,这位是皮特,她的广告客户。
这时,大厅里响起了优雅的华尔兹舞曲,老钟和皮特同时都伸出手来,邀请建秋姐跳舞。建秋姐犹豫了一下,先选了皮特,让老钟等到下一曲。
老钟心里酸溜溜的,他无奈地看看我,问我想不想跳舞?我看着场上飞舞的女生都长裙飘飘的,而我是牛仔裤平跟鞋,怎么上场呀?我红着脸摇摇头。
轮到第二支舞曲了,老钟高兴地搂着建秋姐翩翩起舞,建秋姐兴奋地笑着。
这回轮到皮特有点儿失落了,但他又不想在椅子上坐冷板凳,就过来想拉我陪他跳舞。
我正在拒绝和犹豫的过程中,忽然听到一个严肃的声音:“Sorry,sir,she-does-not-want-to-dance-with-you.”(对不起,先生,她不想跟你跳舞。)
我抬眼望过去,竟是方宁,在那里义正言辞地对皮特讲话。
皮特好像还不甘心,问方宁:“why-not?”(为什么不?)
没想到,方宁理直气壮地告诉他:“Because-she-is-my-girlfriend.”(因为她是我的女朋友。)
我简直惊呆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皮特松开了拉着我胳膊的手......
那天晚上,是方宁送我回家的。
我感谢他帮我解围,但想知道他是因为喜欢我才那么做,还是仅仅是帮忙?
方宁一本正经地说,就当是帮忙吧!
我知道他的性格深沉稳重,有时让人捉摸不透。也好,那我们就这样模模糊糊地保持友谊吧!
第二天,建秋姐打来电话,说昨晚皮特有点儿喝高了,让我别介意。我说早忘了。
为了表示歉意,建秋姐说晚上请我到她家里吃饭。
建秋姐的家在华人区里最高档的一座公寓。我早就听人说这个小区的安全设施很好,要通过对讲机通话后,才会开大门。小区里面有凉亭和花园,应该算华人区里最干净的住所了。
建秋姐的公寓在八层。屋里布置得非常有中国特色,门上有红色珠帘,墙上有国画山水,茶几上还摆放着两只青花古瓷瓶。置身其中,让人很容易产生思乡的感觉。
建秋姐见我一直看着她的山水画,就告诉我说她已经买下了这个两居室的公寓。她说在国内除了北京,她在三亚还有一套房子,所以每年她都要回国两三次,打理房产。而每次她都喜欢带很多国内的东西过来。
我们正聊着天,忽然有人用钥匙开门进来,我吓了一跳,忙问建秋姐:“是谁啊?”
建秋姐表情平静地对我说:“是我前夫。我们已经离婚五年了,但他还没找到房子搬出去,所以暂时住在另一个房间。”
听了这个,我都不敢大声说话了,虽然我知道建秋姐的前夫肯定不会趴在隔壁偷听,但总觉得聊天不那么自在了。
“你也觉得别扭吧?”头脑灵敏的建秋姐一下子就猜到了我的想法。
我冲她点点头。
“他住在这里这两年,我确实感觉非常不方便,”建秋姐抱怨道,“每次我交美国男朋友,都不敢领到家里来,只能告诉人家我家里不方便,有一个roommate(室友)。”
“那些美国人可能想不到这个roommate竟然是他吧!”我指一指里屋,完全理解建秋姐的感受。
最后,建秋姐告诉我实情:她不想再找中国人了,所以一直在和美国人约会,但还没碰到合适的。
茫茫人海,似乎有一个人终将成为属于自己的另一半,但我们却不知道他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