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答应了要做送嫁的姐妹,菱歌一早就起床梳洗,夏季的晨来得极早,才五点钟的光景,天色已经泛白。那套海棠红的旗袍倒极是合身,只是鸡心领处透出的一小块白皙的颈子显得有些空洞,菱歌想了想,终究是取出了那枚坠子戴上了。
花园里浮着一层薄薄的露水,空气里竟是一阵无比清冽的香气,菱歌停了脚一看,原来是墙角的一盆茉莉迎着晨风盛开了。想来是去年播下的种子,那时候总不发芽,原以为没有成活,不想今日竟开了,当真是个极好的兆头。菱歌最喜欢这白色的小香花,不假思索的便折了一枝簪在鬓上,顷刻间鼻息尽是馥郁的芳香。可转念一想,今日是杜晓莉的大喜日子,怎么好簪着一朵白花呢,当真是高兴糊涂了。又舍不得将那花扔去,想了想藏在了手包里,匆匆出了门。
两家人虽都是普通人家,可到底是在大悲之后举行的大喜之事,且又是传统的婚礼,自然也是格外喜庆。大红的绸子将杜家的小宅子装点得红光熠熠,毛笔写的大红喜字贴了满屋。
菱歌到时杜晓莉正好沐浴完毕,喜婆说新娘子要上头,菱歌赶忙过去瞧着,只听那喜婆嘴里说着“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发齐眉,三梳梳到儿孙满地,四梳梳到四条银笋尽标齐”。往日里爱笑爱闹的杜晓莉一脸羞涩,只脉脉含情不语,来送嫁的亲戚姐妹们纷纷闹起了新娘的笑,挨个向她说上几句极好的吉祥话。菱歌记得年幼时去参加过亲戚的婚礼,新娘子也是这样,桂香袖手床沿坐,低眉垂眼做新人,羞答答的样子美极了。女孩子嫁给心仪之人的这一天,大抵都是这样美得不可方物的吧。
梳妆完毕后,镜子里的杜晓莉穿着大红嫁衣,裙面上的牡丹花开得正艳,仿若她此刻的容颜,头发绾成了合欢髻,一对金色镂花的蝴蝶在乌黑的发丝上轻摆双翅,栩栩如生。
她握着菱歌的手,悄悄的说道,“我有些紧张。”菱歌拍了拍她的手背,正要说些什么,喜婆早已拿出了一块缀着金丝流苏的红布,说道,“上红盖头咯!”
门口吹打声炮竹声响得震天,十几个半大的孩子都挤在门口要喜糖吃,菱歌搀着杜晓莉穿过那呛人的烟雾,也不知是不是熏着了,菱歌冷不防的掉了几滴泪。
酒席直吃到了晚上九点钟的光景还在闹着,菱歌在洞房里陪着杜晓莉,她因盖着红盖头,且被叮嘱着不能说话,已经在新床上坐了一整天,早已困乏不已,肚子里的馋虫更是擂起了阵阵鼓声。菱歌在一旁听着那叽里咕噜的声响,忍不住笑出了声来,在她耳边低声道,“再忍忍,等新郎来了,让他快挑了红盖头,喂你吃红枣莲子羹!”杜晓莉不敢出声,只伸出手来拍了菱歌一下,娇羞的跺了跺脚。
大约到了十点钟的光景,那于文光才被一众宾客搀扶着进了新房,因见新郎醉了,宾客们倒也只是草草的闹了一下洞房便各自散了,菱歌自然也出了门,临别时对杜晓莉说道,“旁的我不懂说,祝你和他百年好合。”姐妹两个紧紧的握了握手,菱歌才依依不舍的出了门。
不过才喝了两杯酒,脸颊却是一阵热辣辣的滚烫,因着这酒劲,心跳快了许多,人仿佛也轻快了起来。
菱歌在家门口下了车,却发现魏公馆的灯还大亮着,一进门便见父母亲都等在客厅里,茶几上摆放着三碗点心。魏云忠仿佛等了很久似的,一见着女儿,登时从沙发上跳了起来,格外热情的唤道,“菱歌啊,快过来吃碗点心,你妈亲手煮的汤团子,是你最爱吃的红豆馅。”
魏太太倒有些恍惚,许是困了,揉着眼睛声音低低的说道,“还热着呢,快来吃吧。”
菱歌今日本来就十分开心,见着父母亲这样慈祥温和的样子,许多年没有见过的极亲热的样子,又看了看那整齐排放的三只白瓷小碗,忽而觉得日子仿佛要好过起来了。可不是吗,你瞧去年种下的茉莉,原本以为活不成了,终究不也开了吗?这样想着,眼前的父母亲忽然又回到了年轻时候的模样,那时候魏云忠总会在应酬回家的时候给她带一碗八百斋的汤团子,红豆馅的,只记得那味道无与伦比的甜香。可任他什么名厨的手艺,也抵不过此时嘴里的这个滋味,因为是母亲亲手包的,那样的甜蜜,那么的软糯,仿佛还搁了些酒。不对,并没有酒酿的味道,可是为何才吃了几口,脑袋就这样晕沉呢?莫不是喝多了?不会,才两小杯的女儿红,她的酒量不至于此。
脑海里仿佛翻涌起层层叠叠的浪,菱歌感觉自己就像一艘飘在江里的小舟,昏昏沉沉,摇摇曳曳的,眼眸里的父母亲也跟着摇晃了起来,后来整个客厅都扭曲了,倒像是真的晕眩了。
像是被罩在了一层纱布里,视线模糊得只能看见人的轮廓,再后来,世界便只剩了一片混沌,仿佛有汤勺掉在地上摔碎的声响,而她只感觉全身的骨头都被剔掉了,只剩了一层皮囊,终于支撑不住沉重的脑袋,软软的趴在了几子上。最后的时刻耳朵里一阵阵嗡嗡声响个没完,那声响中掺杂着父母亲的声音,极空旷的,在唤着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