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慢跑、打坐、练太极、种种花、溜溜鸟,当他活着的时候一直梦想地生活,可惜没能实现就挂了,现在正好补回来。
出来一身的汗,再泡个温泉,日子过得那个美的他都忘记自己以前身兼数职,一天要跑几个地方,每天五六个秘书抱着一堆文件等着他批,虽然有专车接送,但是他怎么都觉得那时的自己跟押运车里面的钞票似的,去哪里都是有定向的。现在呢,九凤伺候着吃了早饭,完事到花园里散步消食。累了园中有古木做的凳子上休息,无微不至地九凤端来温度刚刚好地茶水供他解渴,顺便把他昨天晚上交代的事情给妥妥当当地办了,来向他回复。
谢安不得不承认她办事地效率之高,这个很像他以前的一个秘书,能力很强,但是脾气也不小,嗯动不动拍桌子把他那些办事不利的兄弟骂个狗血淋头,但他欣赏。九凤就温柔许多,办事能力强还不乱发脾气。他看她地眼神中多了一重敬佩。当然九凤也不是万能地,比如有一样她还是要让他决定地事,那个人力车,那个被他弄残地男人。因该是真正地谢安做得,他有些头疼。
那个男人被带到他跟前,这次又多了个女人,一个长得很不错地女人。当那个女人得知他们自由了,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用手去整理那个废掉男人的头发,好像一个妻子在为自己要出门的丈夫在整理,让他最得体的出门,可是她的右手突然出现一把匕首毫不犹豫地插进那个男人的胸膛,那个快要死的男人脸上却露出了微笑,抬起胳膊用他那已经不中用的手想去理一下所爱女人的鬓发、还是想去抚摸一下她的面颊,但那只被废的手都没能做到,他所能做的只是对她说声对不起,可是因为没有舌头,只能看出他的口型,无声地倒在那个女人的怀中。
死亡或许是那个男人最好的解脱,他所能做的就是平静地看着那个男人死去,看着那个女人轻轻地拔匕首,平静地望着他:“你们,或者说我们之间的恩怨现在就可以一笔勾销了吧,无论谁伤谁更深些,但现在都结束了吧。”这句话像是在自问,又像是在问他。作为一个局外人,他无法作答。那个女人抱着那个男人轻声道:“如果重新来过、你耕田我织布可好?”她缓缓地倒下,心口上插着还在滴着那个男人血的匕首。周围的人都不忍目睹这一幕而侧过头去,本可以阻止这一切的谢安抬眼望着天边的那朵浮云一声轻叹:“为什么总要等到无可挽回的时候才知道平凡才是最好的。”
转眼间两条人命在自己面前消息,一般人都会动容,可是对谢安这种用数以万计的枯骨堆出来的名将来说,两条人命又算什么,所以他很淡定,淡定的让人觉得冷漠无情这四个字好像就专门为他造的。
反倒是这件事中最无辜、最应该恨的九凤最动容,最心善。为他们准备了口棺木,让他们得以入土为安。如此大度谢安觉得这个女人是个了不起的人,这样的心胸是一般的男人都没法比。于是九凤就成为他心中最好的管家人选。家中的大小事都交给她来处理,自己安心地在家享清福。
顺便等那些人来踢馆子——把他从那个什么摄政王的位置上赶下来,他就乐得个打包袱闪人,可惜他高估了那些人的肥胆,那天那辆超豪华超彪悍超吸引人眼球的马车早就让那些怀着雄心,揣着肥胆的一群人把雄心肥胆惊掉一地。哪里还有心找他的晦气,等了几天等来的是太后亲自为他准备的摄政王朝服一套,恭恭敬敬送上府邸,请他上朝主持朝政,看来逃是逃不掉的了,他觉得去混段时间也行,反正现在找人是一点线索都没有,姑且去看看古人朝会打发时间。
看到自己的朝服他被古人深深地上了一课,活到这么大总算开眼了,衣服上的扣子是价值连城的黑珍珠做得,纯金丝绣的盘龙,龙珠是无价的夜明珠,腰上的玉带最上层羊脂玉,那些领口袖口上的宝石都不算。谢安喝了口凉茶压了压惊。皇家真有钱,衣服可能还不轻,两个展衣侍女纤纤玉手托的都有些发颤。谢安很怜香惜玉地让她们将衣服放下、叠好,让九凤派人给太后送回去。见九凤迟疑在那里解释道:“穿这一身怕是刚出门就给人打劫了去,就算不被打劫偷儿们也惦记的睡不着地日夜惦记着。”俗话说的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他这是不想太招摇,听了他的辩解九凤忍不住嘴角上扬,自从谢安中毒醒来之后,性格温柔许多,人也开朗许多,还会说些风趣的话,好像回复到那件事发生前,这让九凤很开心,心情自然也好了很多。
摄政王这个职位由于历朝历代都还没有过,那么摄政王该穿什么样的朝服自然也无从考证。穿着太后送来的像个移动的小国库朝服谢安觉得不妥,穿的像那些朝臣一样也不妥。就在他头痛不知道该穿什么去上朝时,他的贴心管家九凤轻描淡写地就为他摆平了这件事——三套华服摆在了他的面前。一套白色的,用金和紫两色丝线绣的缠丝边,一套是黑色,一套是紫色的。都是华而不俗,贵而不显,很和他的意。
特别是那套紫色的更像是一颗石子投在记忆湖中,泛起一道波澜,波澜中一个声音响起:“虽说把你长得确实出众,身材也的确出挑,但不是军装就是黑白这两色衣服,在人群中我要想一眼就把你认出确实有些困难,但要是穿的颜色再显一点,相信就算你在成千上万人中我也能一眼就能把你认出。”“是啊,穿的跟靶心差不多颜色你再认不出我相信你一定是故意不想认我。”“哪有,把心明明是红色,这个可是紫色的,就穿给我看看,一定很好看的,喂!别走啊,穿一下又不会怎么样,小气。”想到他妻子冰儿,眼神中忍不住有了一丝笑意,
因为身为职业军人,一个血于火中走出来的人,所以他从不会穿特显颜色的衣服,而冰儿跟他相反,怎么艳丽怎么喜欢。还经常小孩子气地让他也穿,每次都被他借口推脱掉了。
这一世他穿她喜欢的,她还会在人群中找到他吗?见他看着紫色衣服发愣,九凤以为他喜欢这件,贴心地为他换上,从镜中看这件衣服非常适合如今这张也很出众皮像,经过这几天的调理,整个人从里到外焕然一新,连以前暗淡发黄的皮肤都发出莹莹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