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鹏在云南第一财主“宝源钱庄”大掌柜李顺隆主府的这番面见及谈话,被当日在场的一些“官吏”和商家们一“交头接耳”,马上如“炸雷”般的迅速传遍了昆明城,并扩散到了周边的地区。一时间,几乎每位“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在这番话中权衡着自己利益的得失,研判着可能的损失。
不过,这位新任巡抚大人与郡主的这段姻缘,则是演变成了百姓大众们街头巷尾的“欢愉”段子,于他们来说,庙堂之上的那些个“明争暗斗”,与他们这些人是无缘的。
紧接着,李顺隆二子,新任的朝廷副将李昱锋,也开始正式进驻云南布政司,协同理顺云南的民政次序,这方才让一些早已惴惴不安的“富裕户”们,稍微松了口气,无他,这位二公子也算是“同一”利益阶层的人,代表的是云南原有那班权势群体。
而布政司所发出的第一道通令,则就像个“温柔”的催命符,直接把那些犹豫不觉的“地主”们,迅速吃了个“定心丸”,使他们在这炎炎夏日里,得到了无比欢快的凉意。
通令的要求很简单,就是承认云南现有土地的“主人”,只要能拿出地契,或者是各宗族里认可,只要没人来衙门“鸣冤”的,都能得到重新确认,并换发新的地契。
这一下,让那些“地主”们立刻显得极为的亢奋,要知道多年以来,他们左腾右挪费尽周折才得到了许多“土地”,而这部分“隐入民田、混入寄籍和隐入轻科余田”的东西,本就是见不得“台面”的,一直未得到朝廷衙门认可的,也是他们之心头大患,如今能得到衙门的正式确认,又岂不是他们自己所梦想?
另一个重大确认是,这位新任巡抚不是大西军和大顺军之流的做法,“追赃助饷”!这也是大明地主阶层最为担心的问题。
诚然,一直以来,无论是李自成的大顺军也好,还是张献忠的大西军,其所统领的口号就是“免赋,不纳粮”!这种政策在李自成起兵的初期起了很极积的作用,最起码得到了农民阶级的支持,这就是大顺军在初期发展得很快的主要原因。可“不纳粮”之后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大顺军和大西军的吃,喝,拉,撒的银钱从哪来?更为可怕的是,打仗是什么?那是烧钱!农民免赋了,那钱从哪里来?这钱是不会从地里长出来的,总得有人出吧?于是,李自成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以“追赃助饷”代替田地的赋税,农民不出钱那就让地主出钱,反正地主有的是钱。这个“追赃助饷”其实就是抄地主、富商、王公、贵族的家,没收他们的所有财产,也称吃大户!按照段鹏那个世界的话说,就是没收他们的所有非法所得。
可事实上,自1643年十月孙传庭的部队被大顺军消灭后,许多官员及商家就已经知道大明不行了,在态度上发生了转变。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把这看成是历史上习以为常的改朝换代,为了自身的利益纷纷归顺李自成。而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切自利益不受损害。可李自成和张献忠却没有及时改变他们的策略,依然继续采取这种“掠夺”的法子,在“追赃”过程中官僚地主们“非法”得来的家财难以保全,有的官僚地主甚至还要遭受牢狱之灾。于是,那些“归顺”过来的地主官员们,他们自己的利益不但没有得到保护,反而受到了损害,这也就是书中所记载的怒骂:“岂兴朝之新政哉,依然流贼而已!”同时,这也是李自成,张献忠之所以失败的主要原因。
对于这一点,段鹏自己则是看得非常明白的,故此他采取的是“保护”!在他看来,任何一种政体,任何一种社会,在其统治层面上都是精英人物,而地主群体可以称得上就是那个时代的精英了,是万万不可随意去打击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如此一来,云南境内最为富裕的地主们就首先站出来拥护新任巡抚,并在公开场合开始颂扬了起来。
而布政司的第二道通令,则要“中性”了许多。通令先是给商家们描绘了一个美好的“远景”,并承诺将继续加大扶持他们的力度,要让云南的百姓先“富裕”起来,让他们有闲钱,有能力养活自己及家人,这样就能把市场的份额做大,然后再鼓励商家们在这种前提下去“发家致富”,并隐讳的暗示了他们不必在乎眼前的“点点”利益得失,可在执行的力度上,却是雷厉风行的,严查追究违反之人,具体到细则上,依然是沿用段鹏在蛮莫时的做法,“买价不及十两者,免税,其买价至十两以上者,每两止税银两分五。”
这套政令是采取了一种“阴柔”的法子,在初期是损害商家利益的,要知道大明的抽税可是“买价不及四十两者,免税,其买价至四十两以上者,每两止税银一分五厘。”,而且这种商业税收,朝廷历来是“有名无实”的,许多地方并未真正的执行下去了的,云南辖境的单方面执行这种更高的税率,是有些不小风险的。
但这第二道通令一出,早已得到了“面授机宜”的“宝源钱庄”,立刻第一个跳了出来支持这种政令,并“暗中”联络了诸多的商家富户们“共同”响应,以此扑灭了许多暗中“心怀不满”的商家,要知道这种“领头”的效应,可不是简单的一种效仿,而是需要“真真切切”去做到的。
而与前面两道通令不同的是,云南布政司的第三道通令要严厉的多,甚至用了一种不容置疑的强硬语调来责令的。
通令要求云南境内但凡五十岁以下的军民,只要愿意参加科考者,均可以在秋季时间,在全云南辖境内的各府衙门指定地方,参加统一考试,衙门将依据考试者的成绩,年龄及经验,择优录用考生,并承诺将把这些选拔上来的人安插到各府衙门里,或历练或直接安以官员身份。
但对于科考的内容,却是做了严格的限制,除了简化以前的儒学外,算术,格物,化物考,而这个“化物考”,则是以崇祯十年印制的“天工开物”作为蓝本。四门考试同等对待,并不以儒学科考为重点。
不仅如此,通令还明示之,今后朝廷各司衙门里的官员录用,均以这种“新科考”为基础,从中录用。
此通令一出,全云南立刻哗然了,与个人利益面前,表现的迥异不同,像蛮莫,腾冲卫,陇川,保山这些地方的学堂士子们,则显得欣喜若狂,要知道他们可是经过此种法子教育好几年了的,这下终于有了彻底翻身的机会了;而于昆明,楚雄,曲靖等地的一些读书人来说,可就是灾难了。
朝廷已经连续几年未开科考了,于他们来说本身就是心急如焚的,十年寒窗苦读,为的就是一举成名天下知,可盼来盼去盼到了这种结局,心中的悲愤是可想而知得了。于是,在这一些地方上的士子秀才们开始联名上书,请求云南布政司以“祖训为重”,收回通令,甚至一些“胆大包天”的士子,甚至直接遣人报呈皇上,并弹劾请求罢免云南新任巡抚段鹏。
对于这些士子们的这番动作,段鹏是予以理解,但并未放弃对其通令的修改。但相应的,还是请了布政司的沐左使,对这些地区的学堂里进行了多次的讲演,从各个角度来阐述了这些学科的重要性,并建议这些“不理解”政令的士子们能接受。同时,先前的那班翰林院,国子监等文官们就“大有可为”,他们在被段鹏安置了一个新“闲职”后,马不停蹄的寻走在各地,为“新科举”而大肆的宣贯了。
对于段鹏来说,“损害”归损害,但却是不能去妥协的,这种事情只能用时间来消除掉对方的“反抗”意识。而“科学”的意识理念,却是永久不能忽视的,只有在此基础之上的“知识大厦”,方才是立国立民之本!否则的话,只能是“永久”的追寻别人的“屁股”,而不会有任何的“创新”!
作为此通令的辅助方式,由巡抚衙门下令并拨银钱,在各地兴建了大量“新学堂”,并招募派遣了诸多的此类“先生”,从“幼童”开始教起,段鹏希望能以一个较长的时间,来彻底转变云南军民百姓的意识,十年,二十年,或许是几代人,只要真正去做这些了,终究有一天,一个新的“华夏”之国方才会屹立在世界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