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嫂子您先消消气,我看妞妞是饿坏了,我先带她回去洗洗手,吃点东西,晚些时候把她送回去。”
于先生知道我害怕,依旧温儒的笑着和舅母打商量。
我一向觉得于先生斯斯文文的,配上一袭兰色长衫,笑起来抿着嘴,说不出的好看,不像舅舅舅母他们笑的时候大张着嘴巴,浓浓的口臭味几乎要把人熏得晕过去。
“这怎么好麻烦先生?这小杂种向来野惯了,别冲撞了先生。”
舅母面带为难,我知道她不愿意,因为快晌午了,我还得回去喂猪做饭。
“不麻烦,她在我这里吃了午饭我就把她送回去。”
于先生回身过来牵我的手,也不嫌我手上有泥,我连忙把小手在肚子上擦了擦,觉得干净了才怯生生的塞进他的掌心。
于先生的手软软的,没有老茧,温暖柔腻,从来没有人这样牵过我的手,让我有一种被爹爹疼爱的错觉。
“那就麻烦先生了。”
舅母笑的连都快要僵掉了,然后低头恶狠狠地看着我:“不准给先生惹麻烦,不然等你回来仔细你的皮肉。”
我缩了缩脖子,呐呐的点头,心里有些雀跃。
虽然我知道下午回去还会挨打,但至少现在我逃过了一劫,在这个时候,于先生在我眼里是最伟大的。
就这样,我懵懂的被于先生牵着往他的家里走。
于先生的家很简陋,是石头和茅草堆砌铺盖而成的,但家里收拾的很干净,两间顶上盖着茅草的屋子,一间被当做卧室,一间用来放书。
于先生把我带到书房,端了热水来给我洗手。
我打猪草的时候手上总是划出很多口子,平时根本不敢用热水洗手,呲牙咧嘴的洗了手,手上一些细碎的口子被热水烫过之后变得红艳艳的,习惯了刺疼之后我竟然还觉得很好看。
“怎么这么多伤口,疼吗?”
于先生蹲下来抓住我的手,嘴唇凑上来轻柔的碰触着那些红痕,我的脸唰的一下热烫起来,慌忙把手从他的手里抽出来背在身后,支支吾吾的摇着头:“不,不是很疼。”
于先生心疼的揉揉我的脑袋,端着脸盆出去把手倒了,回来把书房的木门关上,从简陋的书架上取下来一本书让我过去。
“妞妞,念过字吗?”
我摇摇头,眼神亮起来,表哥表姐们读书的时候我在打猪草,他们和小朋友玩耍的时候我在洗衣服,他们写字的时候我还要做饭,每次只能远远的看着他们捧着书摇头晃脑的读,每次我想要凑过去他们都会拿石子丢我,学他们的娘叫我小杂种。
“我教你念书好不好?”
于先生把被我抹脏的长衫脱下来搭在椅背上,只穿着雪白的中衣,把书摊开放在陈旧斑驳,却很整洁的桌子上,在书房里唯一的那张椅子上坐下来,招手让我过去。
我痴迷的看着那张桌子上的笔架,砚台,还有被于先生压在手掌下面的书,那是我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东西,午夜梦回不知道有多少次我都梦到自己坐在学堂里和表哥表姐们一样念书写字,而不是蜷缩在没有窗户的木头搭建的拆房里。
我低头找了找身上干净的地方,小心翼翼的擦去手上的水渍走过去,却看到先生微皱的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