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不过是想要找一杯水喝而已,但她的反应却有些过。她忙急忙慌地过来,将我推回床铺,对我说:
“别动,别动,有什么事情,我帮你。”
看着小姑娘焦急的样子,我也不好拂她的意,躺在床铺上,指指我的咽喉,告诉她:
“我就是渴了,你帮我倒一杯水就好了。”
小姑娘应了一声,蹦蹦跳跳地去取水了。我接过她递来的水杯,示意她坐下。我为处理伤口忙了半天,现在一点倦意也没有。喝了口水,我对她说:
“你刚才在说什么?你好像不是诺克萨斯人?”
小姑娘搬来凳子,坐在床前,欢快地说:
“对啊,我是比尔吉沃特人,小时候被大人们卖到诺克萨斯。”
听她这么一说,我倒有点兴趣了,因为我去比尔吉沃特的时候主要是在蓝焰岛,研究蓝焰岛地下喷涌的混入了的熔岩是否有使用价值。去比尔吉沃特主岛也不过是寻找珍稀商品,还没有注意到那里竟然还有人口生意。
大约是认为自己的话题引起了我的兴趣,小姑娘便开了话闸,不住地说:
“我小时候啊,就住在比尔吉沃特的海边。大海是比尔吉沃特人最好的伙伴,海里有螃蟹,有龙虾,有牡蛎,有鱼,每天的食物都是由大海提供的,就算是海里最凶恶的鲨鱼也是有价值的,诺克萨斯的老爷们总是喜欢吃这些一般时候吃不到的猛兽的。一条鲨鱼能卖好多钱,能够给弟弟妹妹都买一身新衣服。每天太阳都在海平线上升起,我每天都会在海边的悬崖上看日出,这是比尔吉沃特最美的景色了。”
说着,小姑娘露出了沉迷的神色,我也不愿打断一个身处异乡的小姑娘对家乡的怀念,便轻声附和道:
“是啊,我也这么觉得。”
小姑娘大约也没有听到我的话,接着说:
“太阳升起来我和妈妈就要忙起来了,不过我妈妈也只是一个酒馆的女仆,所以我们每天的生活都很忙碌,因为我还有弟弟妹妹要养,我是家里的大姐,当然要帮妈妈一起扛起家里的担子了。”
说着,小姑娘的面容有变得忧郁,抿着嘴,眼圈红了起来,说:
“不过我被酒馆老板卖给诺克萨斯来的大老爷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弟弟妹妹了,不知道妈妈一个人能不能养育弟弟妹妹,不过想来现在弟弟妹妹们都长大了,肯定能帮妈妈的忙的。”
说罢,小姑娘捧着脸抽噎起来,我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以示安抚。我问她:
“那你父亲呢?”
小姑娘听到了我的问题,连忙抬起头来,用衣袖擦拭脸上的眼泪鼻涕,一脸的委屈,说:
“我不知道,我妈妈长着金发,我却长着黑头发,我的弟弟妹妹们却有的是红发,有的是棕发。”
虽然她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但我却知道她的意思,她的母亲不仅是酒馆的女仆,还用身体去赚钱。不过这也是海港酒馆的常态,毕竟海船上是没有女人的,搭载女人出海是会触怒海神,引来灾难的。而水手们都是壮硕的男儿,血气方刚,总是需要一个发泄渠道的。所以她与她的那些弟弟妹妹们都只是同母异父的血缘关系,所以才会在相貌上有一些差异。
我细细地打量着我的这名侍女,忽然发现她是清秀的,五官端正,眉清目秀,不过因为过度的操劳而使得皮肤有些粗糙,一双大眼睛布满了血丝,眼睛下面的黑眼圈也十分明显。不过这些都是因为她太过劳累,而且不施粉黛,如果给她充分的休息,稍作打扮,她就是一名不输于杜·克卡奥家小姐的美女。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她已经被卖给了达克威尔家,她就一辈子是达克威尔家的奴隶,除非是哪名贵族看中了她,被人收去做小;或者达克威尔家破灭,她被胜利者打赏有功之人,得到重视,或者无人收取,而是被送去做了交际花。否则她的美貌只会在治安局的伙房里消磨尽,最后会变成一名默默无闻的仆妇,与一个一样默默无闻的男仆结婚,平淡无奇的熬过自己辛劳而无趣的一生。比尔吉沃特的大海与日出也只会不时地出现在她的回忆里罢了,甚至有一天她自己都会忘记,大海是什么样的,海上的日出是什么样的。
虽然我一言未发,但她还是在讲着自己小时候的事情,有笑容,有眼泪。说着说着,她自己都累了,虽然话语不断,但已经是哈欠连连。毕竟她还年少,而且白天肯定也做了不少的体力活,现在已经是深夜,累了也是正常。
等她说累了,趴在床沿熟睡的时候,我把她扶到床铺,我盘腿坐在一旁,运起从小修炼的青竹元气功,恢复身上的创伤和消耗的元气。
清晨,当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房间的时候,我醒来了。我不是被阳光照醒的,是被那个小姑娘的尖叫声惊醒的。我睁开眼睛,正看到这位姑娘慌乱地用薄绵被遮挡着自己。待她反应过来,发现昨夜其实什么不该发生的事情也没有发生的时候,神色间竟然漏出了些许的失望,她说:
“那……那个……我去厨房准备食物。”
我活动了一下昨夜草草包扎的身体,对她说:
“不用,你去给我准备一身干净的衣物,我还没有晨练,不着急吃饭。”
小姑娘面露难色,说:
“可是……你身上的伤……”
我拜了拜手,示意自己的身体已无大碍,告诉她:
“没关系的,你去准备就是了。”
换了一身干净的衣物,我就去了治安局的演武场。今天的阳光并不好,但从昨夜的狂饮中清醒过来的警长、警员们都陆陆续续进入演武场。虽然他们或光着膀子、或一扇被撕破、甚至有人的脸颊脖颈上还留着女人的唇印。
我取下靠在墙上的刺剑,对着这群迷迷糊糊的手下挥舞着。我对他们说:
“蠢货们!该清醒了,你们应该庆幸。因为不管是昨夜还是今晨,各区分局都没有传来南街党袭击的消息。”
塔克毫不畏惧地看着我手中的刺剑,嘟囔道:
“他们昨晚上也醉得像死猪一样,现在还不知道醒来没有。”
塔克的声音虽然低,但我却还是可以听得清清楚楚的。我将左手放在后腰,右手持剑,剑尖顶在塔克的心口,问他:
“你怎么知道他们昨夜也一样在狂欢,而没有在时刻准备着干掉我们呢?”
塔克看了看顶在他胸口的刺剑,猛一挺直身子,大声说道:
“我在参加狂欢前专门去南街党和战斧帮的地面刺探过,确定他们也在狂欢,才回来参加的聚会。而且,昨天市民参军,这是除了新年外最大的庆典了,所以无论是在上城区还是在下城区,这场狂欢是没有人能阻止的。”
我收起刺剑,拍了拍塔克的肩膀,说:
“干得不错,那就让兄弟们整理装备,通知各分局,通知战斧帮,我们要在今天早上对南街党动手。参军这么大的日子,一场狂欢怎么足够呢?我们再举行一场,来继续这场狂欢。”
吼……这群好战的手下欢呼一声,也不再晨练,欢呼了一声,便去纠集自己的手下,去分局召集人马,联合战斧帮共同进攻南街党。
诺克萨斯的居民们都是很好战的,在这个清凉的早晨,一群手持兵刃的人大呼小叫地朝着南街党的据点进军。南街党的干部和帮众都在宿醉之中,但看到这么多敌对帮派的人来进攻也都歪歪扭扭地爬起来,抄起身边能拿起的东西就要站起来反抗。但毕竟他们准备不足,再一个昨晚上喝了好多酒,早饭却还没有吃。所以在治安局的进攻下,南街党节节败退。
太阳还没有升到屋顶,治安局已经夺回了被南街党占领的地盘中的三个区,战斧帮虽然动手较慢,受到了南街党较为强烈的抵抗,但也抢下了一个半区的地盘。
我进入一间刚刚被占领下来的酒馆,找了一把勉强还能坐的椅子,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南街党帮众和那名神色坦然在安静擦拭酒杯的酒馆老板,忍不住叹了口气,说:
“哎,真是糟蹋了生意啊。”
酒馆老板依旧在专心地擦拭着手中的高脚杯,说:
“算不上什么,只不过没想到没这么快而已。”
看到酒馆老板竟然搭话了,我拎着椅子,做到吧台前,问酒馆老板:
“老倌儿,你知道我们会回来吗?”
酒馆老板将高脚杯举在眼前,迎着阳光观察高脚杯上是否还有些许的污渍。在确认高脚杯已经擦干净后,将高脚杯放在我的面前,在吧台下面取来一瓶金黄色的酒来,给我倒了一个杯底,说:
“不,我只是说我的酒馆在不久前才被砸过,本以为还要一段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又被砸了而已。”
我举起酒馆老板给我倒的这杯酒,轻轻摇晃,酒的香味随着我的摇晃散发出来,让我感觉我捧在手中的其实根本不是一杯酒,而是一捧芳香四溢的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