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诗,我在默默的读着,我没有想到他依然会出现在已经关闭的论坛中,继续换一个名字,发表着意识流一样的,浑似忘我的叙述着,是的,如果陌生人不清楚这个ID,你会始终觉得他是那么的年轻,年轻的魂灵始终处于热恋,失恋,失魂落魄酒醉的卑贱的暗恋,或者龌龊的具备一些恬不知耻的有些颓废的邪念的一个男人,一个文字里会流露出一股洋洋得意的屌丝的雅痞,雅的卑微的能生出很出荒诞的可惜感。。。。
但是时间长了,是的,认识他已经10多个年头了,这个ID也许最可能他还有需要号码,许多身份,但是仅仅他的这个诗人和雅痞形象的ID却让人始终认为他依然奔波在30岁,永恒的独我,沉湎在情感的回味中。。。
我知道文字的写作就像天边一轮明月,氤氲的似是而非浓烈的挂在心头,明明站在一隅里在喝着豆汁,心思里也许跟着怅惘的云儿飘荡在肆意的惊魂里辗转百褶的趣味中。
趣味是什么,我觉得趣味就是忘记年龄,堙没在万千人群里,用猖獗的心灵不断的叩击着不似原本自己的自己,不似性别,没有时光的皱褶,永恒用越渐华丽丰满的灵魂倾诉惟妙惟肖的虚构中的沸腾。这是什么这是一种堙没在内心里的篝火,望着他,我想到了我,想到了更多的人,魂灵的野马自由的飞奔,但是却明白无论如何倾诉,却又如何也诉说不清究竟要怎么说的明白。。。。
马尔克斯最耐读的小说其实不是《百年孤独》而是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两个男女相爱的人,从不到20岁就相爱,他们一直相爱,正因为相爱有时爱就像一面镜子,镜中人有时在不同角度或者不同心情反映出来的面孔有时让人甜美或者有时觉得恶心不堪入目失望至极,所以爱情有时就是眼睛一种遇见,有时倒霉正巧显示的是一种不堪,情感的结局就是分离,因为一个眼色,一双冰冷的眼睛,眼睛是一双心灵之窗,《霍乱时期的爱情》跟在女主人公就是因为她突然回头看到自己的恋人那双冷冰冰的眼光,本想为他的归来买些东西迎接他的到来,不想恋人一直跟在她的身后,猛然一回头,恋人的眼神让她终止了两人的关系,因缘事有时并非不相爱,而是更多的生命男女各种故事的因缘际会都是似乎微不足道的一点起因而失之交臂,我因为读着他似弱彷徨追忆的诗句,看着跟帖人的理解和评价里的赞美,这样的ID,夜晚读起来总让人想起他的论坛变换的隐形人的暴虐和温柔,变态和性情的人妖感,这是一个多么复杂的诉说,也许只有我一个人能懂,但是我又无法,也无法耐下心来,或者根本就说不清,因为网络的人生就像丛然的光幕,我们需要闪光的唰唰的那种徐冉的绽放,但是我们不能强迫他人绽放生命里真实和具有生命力的现实,现实总是距离真实那么近,可是鼓噪,甚至不如人意,索性把人性里灿烂的,猥亵的,芜杂和荒谬与美丽和清高用无尽的对网的驻守变成一种等待戈多。他的诗,依然会继续写着,可是我再无纳耐心继续陪伴悠若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