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字中我只追求通俗易懂的境界,有的人欲其生,有的人却欲其死。有幸的是爱恶分明。虽然在这领域里我没有任何成就,但是我自己很清楚,我所做所为都是自己选择的。并没有根据老规矩来荒废这一生,我自己也是这样,对待文字亦是如此。说实话我并不在意加诸膝还是坠诸渊,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因为我知道,自己爱之就好。
安于故俗溺于旧闻的这类人对我的文字是恶的。而且这其中诸位某公曾不卑不亢地斩杀过我数篇文章,武断的断定“不成体统”。我疑惑不解的是以前也有人对我说“庸俗”,不成体统与庸俗集成一家,与我短兵相见。
我没有懊恼,从而翻阅此公文章阅其详,结果得知,此“前辈”总以残膏剩馥代入,习古人手法写作,此公长篇文言文,之乎者也全部丧生于笔下,耕耘出一篇“鬼”文。若泉下真有鬼,那也是骗鬼的文章,那么就别说我能看懂此公的文章了。骗鬼的玩意儿,只要正常人都看不懂。关键是之乎者也后面还是之乎者也。我雷霆一怒,直接了当的退出此公的文字世界。
此公(我接二连三的说此公,原因是我并不想点名,人家是省作协的,还有我得讲礼貌,尊敬是传统美德)文章之中除开之乎者也后,就是古人的残膏剩馥了,乍看之下,古人的文章在此公文章里变得体无完肤,残花败柳。
此公与我认识有一段的时间,在此之前,我每一写出一篇文章,此公都会主动的跟我指出问题。这样一来,我的文章也变得残花败柳了,完全是他想表达的意思,不幸的是我写的文章不是我所要表达的意思。
我之所以写出和诸公口味不合的文章,是因为我无法做到循规蹈矩。而且我很清楚,不塞不流,不止不行。诸公与我争执也情有可原。我亦不会刻恨于心,我只觉得诸公甚是可怜兮。或者说诸公已经骖鸾驭鹤,仙凡终有别,不理解凡人的文章还是情有可原。这跟我不理解仙文是一样的道理。可能开始写作有别,所以才造成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悲剧。
太多“君子”退隐避世,自命清高。有次我在文中写道:“我虽然命运多舛,但是我笔下的文字必须风度翩翩。”一句“风度翩翩”惹某退隐君子勃然大怒,直捣黄龙曰“用词不当”。其实不然,是此公迂腐了。我以“风度翩翩”描绘文字固然没错。当然,这只是一个笑话,不提也罢!
我所说这些,大可以理解讨伐众公,总之爱怎样想就怎样想好了,在最后引用我并不喜欢的一本书之中的一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也是我自己对自己良心的一个交代。在文字世界里以成败论人,是庸人已见。就像某公封杀我的文章一样,冠上两字“庸俗”,就废了。从此以后,所谓的文学就显得寒酸了。
我能做的,无非只有自己爱好了;上文说提及的一切并非我无病呻吟,而是我说出的是我所闻所见。并非道听途说。有个年轻的作家问我:“我细读你的文章数篇,归根结底,你所表达的有种怀才不遇的遗憾,而且字里行间你是对这个世界的不满,你这不是写文章,最重要的是你不适合写文章。”此公,不,说这话的是女性,某中学高中生,我没有反驳她的话并不是我够孬种。而是我清楚我该做什么。说白了高中生跟我话题代沟,唯一聊得来是“早恋”,并不是文章,文学!
还别说,那学生文笔还算不错,只不过可惜了,没有运用在所谓的“文学”上。而我对于文学,也只是瞎谈。对于退隐仙人,别来凡间(犯贱)了。我还是我,对于文字还是一如既往,只追求哺糟啜醨!就像喜爱喝酒的人一样,只求一醉方休,笔下留香,人生几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