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后宫,菲利一直心神不宁,从昨晚开始至今发生的所有事,都指向同一个人,舅舅杜克,他觉得皇宫此时再也不能待了,多留一刻就多一分风险,可是,我该去哪呢?
杜克侯爵来得匆忙,除了隐藏在黑影中的掘墓人部队,并未带太多随从,他想要篡权夺位,必然要依仗紫金骑士中的部分吉尔尼斯人。菲利对紫金骑士团没有过多接触,而且昨晚发生的事情已经让他对其失去信任,就算是其中有哈萨克人也一样,菲利开始把目光转向皇宫之外,唯一隶属国王的私人军团,40万黑甲禁军。
禁军统领卢瑟斯将军是三朝元老,曾经当过菲利一世的战术老师,现在也有教授菲利二世,是个非常可以信任的人。就算舅舅不许,菲利名义上也已经是国王,普天之下还有谁能拦得了他。但是菲利他并不知道卢瑟斯住哪,之前都是卢瑟斯进皇宫来教学,而且,由于讨厌舅舅和母亲,这次他连熟悉皇城道路的随从都没带。
禁军既然称之为禁,其内自然不能随意外出,其外亦不被大多数人知晓,菲利在街道上逛了一整天,既没找到也没问到。傍晚大家都在酒店内大快朵颐,而他饥肠辘辘,全身上下却只有一把镶满了宝石的匕首,“难道要我一个堂堂紫金王朝国王去沿街乞讨或者抢夺吗?”“不行!”菲利犹豫再三,还是没有跨入酒店。
这时,有个眼尖的店小二发现了他,见其穿着名贵,气度不凡,料定是个富家子弟,“来来来,公子快请进,公子快请进!”菲利涉世不多,以为真有人请他吃饭,肚子实在难熬,便想当然地跟进去了,他根本就不知道,门外的招牌,挂满了红灯是什么意思。
坐立下来,菲利感觉环境还不错,满眼的美女侍从,载歌载舞,自己一个人吃也是满桌子山珍海味,和皇宫内差不了多少,而且他也习惯了由宫女喂他饮食,来者不拘,毫无违和之感,店小二笑得更灿烂了,确实是个行家啊,“公子请慢用,公子请慢用!”他便说边退,还合上了房门。
菲利有着与常人不一般的贵族之气,又英俊潇洒一表人才,看得舞女们心都快化了,岂是平日里那些肥头大耳能比,舞没跳一半,口水已经咽了好几肚,索性衣服一脱,疯也似的把菲利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投怀送抱频送秋波,恨不得把他给吃了,菲利处世未深,哪经得住这般挑逗,一下子就把自己的正事抛到九霄云外,本能的欲望被尽数激发出来,很快便坠入了温柔乡。殊不知在人群之中,有条手臂偷偷地摸进其腰间,把匕首给顺走了。
亚瑟王的血脉让菲利天生就是个战士,无论何时何地都有超强的警惕性,菲利嘴边闪过一丝冷笑,手只一抓,便将那正欲撤离的小偷牢牢锁住。“哼,无耻鼠辈,敢偷到我菲利王身上!”皇宫内的生死斗争,舞女们并不清楚,可作为帝国的唯一统治者,菲利王三字已经凌驾于皇城好几年,她们顾不得什么菲利一世和菲利二世,只听名号一出,便吓得魂飞魄散,纷纷退下,跪地求饶,这样一来,场面上似乎只剩下菲利和小偷。
尽管蒙着面纱,明眸细脂之下依然可见是个女子,与身形健硕的菲利相比,女子更加显得娇小柔弱。“哼哼,原来是个小美人”菲利刚刚被舞女们挑起欲望,见着对方这般娇嫩,自觉有十足把握,语言不禁轻浮起来。女子单手被制,动弹不得,憋急了的小脸泛起红晕,让菲利更加欲罢不能。
不料女子乃故意示弱,计中有计,突然将手中匕首甩出,左手接上冲势不减,握住匕首直取心脏。菲利雷电之间堪堪侧身避开要害,但胸脯却被深深地划出一道,血流不止,这下他真的愤怒了,借着对方俯冲之力,脚底一转,抓着手臂便将女子整个抡起。女贼眼神不变,她踏风而上,反转其身以十字脚勾住菲利颈脖,手中匕首一倒怒朝天灵而去。沸腾的亚瑟王血脉无人能挡,菲利右手朝天一举,反抠女贼面目,弯腰弓背避开锋刃,虎躯一震将女贼整个儿从身后甩出。
女贼的明眸依然美艳,她身形飘影,接后空翻轻巧落地,早就算好方位,连续几个腾挪,一举越窗而出,还不忘留下一句,“谢了!”两人伯仲之间,菲利胜在力量,女贼胜在敏捷,暂时互相都没有打出什么大碍。
伤不着对方也就算了,匕首多把少把也无所谓,可女贼的挑衅让菲利忍无可忍,亚瑟王惊人的血脉再次爆发,他三步并作二,追上前去,一拳击出,破开墙壁,靠着感觉将墙壁后面的身影死死钳住。女贼想了再周全,也没猜到这般暴力,菲利的手臂如铁铸一般,她细嫩的喉咙根本连气都喘不过来!
“哎呀,痛痛痛,快放开我!”女贼被墙中横出的大手逮了个正着,身高不够的她还得垫起脚尖方得一丝喘息,顿时叫苦连天。菲利冷冷地站在屋内,只是手心缓缓收拢,这时的他全身都灌满了暴怒之血,求饶声只会让他更加亢奋,这是亚瑟王血脉带来的后果,无穷无尽的力量和无法满足的欲望。
小丫头的声音随着时间流逝在不断减弱,身体也失去了挣扎,菲利享受着死亡的过程,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他毫不在乎手中握着的是什么,只是收紧收紧。就在这时,一只粗糙的手掌,铁钳般压上了他的手腕,强大的气场瞬间将菲利的狂妄吹得烟消云散,只觉得虎口发麻全身无力,仿佛被雷电击中。那只铁手稍微一带,菲利便连人带墙摔了出去,更可怕的是那绵绵不绝的后劲之力,菲利的身体薄如纸片,飘过走廊,头朝下重重的摔倒在一楼地面,当场不省人事。
在场之内,还有那些无辜的舞女,这短暂的战斗,击溃了她们所有的世界观,好像神话一样,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下一秒钟,纷纷提起衣物,尖叫着夺门而出,可外面已经不是平日里的妓院了,迎面又走来一位飘飘然的白衣男子,他左手怀抱一名少女,右手持一朵红色玫瑰。他的出现,时空都随之静止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俊美的男人”这是舞女们心中闪过的最后一句话,白衣男子只是在人群中转了个身,那些曼妙的身躯就如花瓣般盛开,落了一地,嘴角还带着奇异的微笑。红色的液体像花瓣般怒放,与他手中的玫瑰颜色一模一样,他轻轻地放开手,玫瑰也飘然落下,融汇进血色之中——掘墓人的首领,白衣天使加百利
加百利走到神秘男子旁,将怀中少女交付于他,望了望地上的菲利,“这样,是不是太过分了点?”“哼哼,他可不是我的子女!”“您就这么讨厌亚瑟家族的人吗?”“侯爵只要求我保证他的性命”
神秘人答非所问,加百利耸耸肩,只好作罢,“好吧,那么我先回去了,再见,伯爵大人”白衣男子垂下头提了提帽檐,消失在黑影之中。
随后,一大群黑甲禁军涌入大厅,迅速打扫完战场,清理掉尸体,连同房子,一并销毁抹杀。
宫变的消息传至洛克萨斯,已经是第二年开春,战争的硝烟早就在各地熊熊燃起,各方诸侯贵族各怀鬼胎利益,有的坐山观虎斗,有的表面上奉承,背地里另做打算。不过,军备的需要总算是让这个沉睡的地方重新有了生气。几百年来,第一次,终于有外人来到了边陲小镇,还走进了小山村。
“受,摄政王,杜克公爵的旨令,现,全体王朝百姓,有,义务加入护国战争,讨伐,叛国的查理公爵!”传令官抑扬顿挫的声响,引得村里人纷纷围观,与往日相比,这次的民众显得更加稀少,少得可怜,二十几口人,不是老头老太,就是残疾缺陷。
“阿嚏!”传令官揉揉鼻子,“这鬼地方,能征到兵员,真是活见鬼了!”
“什么什么,打仗了?”人群中一阵骚动,几个毛头小子窜至跟前。
传令官掂量掂量,骨瘦如柴的,大腿还没我胳膊粗,“去去去,泥娃子滚一边去!”“别走啊,大官人,您是来自城里的吧,您去过天启城吗,那里是不是很美很美,遍地铺满了面包!”别看孩子们瘦弱,扯起来劲不小,传令官脱身不得,只好给他们解释。
“王朝征兵,凡14岁以上,青年男子,均可踊跃加入!”
“当兵有什么好处”“当然是杀人咯”传令官恶狠狠地,对着最小的那孩子吓唬道,还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杀掉的人,归我们吗?”“归你?你们要死人干嘛”传令官反问一句。听到这,孩子们手搓了搓大腿,往后退了退
“什么意思?”“哥哥,我们不吃人吧”一直站在最后面,那个比光屁股小孩还胆小的孩子说道
“吃人?”传令官的脑中忽然闪过个吓人的画面,他再次掂量起几个小孩,还有那些大人,全身上下破破烂烂,不修边幅,毛发指甲,一双双黑洞洞的眼睛,行尸走肉一般!!!
“哎呀我的妈呀!”传令官捞下一句,拔腿就跑,春季的小山村还没有完全解冻,土地半僵半泥十分难走,他只顾着逃跑,没顾忌脚下,没跑多远就摔了一跤。
“别呀,别走!”孩子们反应迅速,这个扯胳膊,那个抓大腿的,一下子就把传令官逮着了。如此一闹,远观的其他村民也围了上来,“天哪,我要被活吃了,我要,哎呦喂!”传令官一抹屁股,居然被那光屁股小孩咬了一口。“停,停,停!”传令官大喊一声,震住所有人。“你们三个入伍了,从今天起,不对,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我的贴身保镖,一定要保证我的安全!”
“当保镖?管饭吗?”“管啊,当然管,包吃包住!”“包吃包住,好耶,我们去,我们去!”大家都听到了包吃包住四个字,七八个老太太也开始毛遂自荐。“快,快护送我出村!”“好的,传令官大人!”几个人前扑后用,煞有其事地把传令官从村子里护送开。
好不容易逃出生天,一向养尊处优的传令官顿时如泄了气的皮球般瘫倒在地,“哎呦我的妈呀,哎呦我的”他刚一抬头,正好撞见那噩梦般的小屁孩,两人四目一对。“噢!”一口气咽在胸口,吓得晕了过去。
“这可怎么办?传令官大人睡觉了!”为首的贝狄威尔说道。
“他这么胖,我们三根本抬不动啊”高文说
“哥哥,我肚子饿”凯拉了拉高文
“凯,我也饿啊,但是,传令官大人说了,他会给我们包吃包住!”
三个人犹豫之间,小屁孩蹲到传令官面前,双手撑起脸蛋,不知道在笑什么。凯发现了小屁孩的举动,“哥哥,他,他”高文和贝狄威尔寻声看去,脑子里都同时闪过一个念头。“这,这不行吧,我们上次虽然冲动,也不过是拿着死人骨头去招引野狼野狗!”高文还是尽量克制。“不过这胖子肉是挺多的!”没想到贝狄威尔也来了一句,言者无心听者有意,既然大家心照不宣,那就当默认吧!
死人见得多了,杀人可是头一次,三人你推我,我推你的,手头也没有任何刀具,思绪再三,有人提议,要不我们去兰斯洛特家借把刀吧,“好好好!”马上得到一致通过,毕竟肚子饿归肚子饿,杀人吃人还是不可逾越。
村口有一栋大宅子,那是兰斯洛特的家,去年的冬天特别寒冷,穷困的小山村根本无法抵御天灾,饿死冻死一大片,惨烈的情况也影响到了兰斯洛特,他的母亲病倒了,没有药,好不了。
高文和凯形影不离,光留个小屁孩照看又不放心,遂贝狄威尔决定自己一个人去借刀。他沿着石阶一路小跑,很快便来到兰斯洛特家门口,“兰斯洛特,兰斯洛特!”门敲了好久,未见任何回应,“也许他出远门了吧”冲动总是在一时之间,慢慢的会被理智重新占据,贝狄威尔心想着,这样也好,就不用借刀了。正打算回去复命,“吱扭”一声房门开了,屋子里站着的,正是兰斯洛特,他神情颓废,碧蓝的眼睛失去了往日风采。
“怎么了,兰斯洛特?”“我妈妈死了,前几天走的”
“哎,对不起,难怪这几天都没有看见你出来玩,节哀顺变吧”遇到这类事情,大家都已经见怪不怪。“谢谢你,贝狄威尔!”
贝狄威尔透过房门,已然可以看见房间里,还躺着他妈妈的尸体,这还找兰斯洛特借刀杀人,不没事找事吗!于是他想了想,脱口而出,“兰斯洛特,我们要走了!”
“你们,走了,去哪?”“对,我,高文和凯,还有小屁股,我们要去给传令官大人当保镖,去参军,去天启城,那边包吃包住!”
“哦,这样,好,大家,都离我而去了”兰斯洛特神情不变,准备合上房门。“等等,兰斯洛特!”
“怎么了,还有什么事吗?”“我们都走了,那你呢?”“我?我也不知道,随便了”兰斯洛特强忍着泪水,再次准备合门。
贝狄威尔看出了他的悲伤,“等等,兰斯洛特!要不,要不你跟我们一起去参军吧!”
“一起?”兰斯洛特的碧眼终于有了些起色。“对啊,我们一起去参军,一起去当骑士!”“骑士,吗”“对的,是骑士!”贝狄威尔越说越兴奋,可兰斯洛特还是显得有些犹豫不决。
贝狄威尔随机做了个惊人举动,他后退一步,跳了开去,就地折了根树枝,“哈哈,贝狄威尔,你这个恶魔,快向我的王者之剑臣服吧!”兰斯洛特继续沉默
“快点啊,兰斯洛特,拿出你的王者之剑,与我决斗吧!”“我的,王者之剑!”没有什么比英雄情怀更能吸引男孩子了,兰斯洛特摸向自己的胸口,一颗火热的心正在迅速燃烧。
“一起走吧,兰斯洛特!”
兰斯洛特没有回应,只是转身望了望室内。
“我想,伯母应该也是希望你能有一番作为,而不是留在家中日以消沉!”
“。。。。。。”兰斯洛特握了握拳头
“哈哈哈,你个公子哥,是怕出去以后,不能再养尊处优了吧!”贝狄威尔为兰斯洛特做了决定,无论用何种方式,一定要带他一起走
“好!贝狄威尔,我的兄弟,我们走,一起,去当骑士!”
“哈哈哈,好的,兰斯洛特,哎,明明是来借刀的,结果却借了把剑!”
“什么,刀?”“没事没事,我们走吧,高文他们还在等着我们呢!”
“好的,但是,我妈妈还在,对了,贝狄威尔,我求你帮我个忙!”“什么忙?”
一整夜,贝狄威尔和兰斯洛特都在给村里人分发衣服和食物,虽然每个人平均到手不是很多,但至少能够他们坚持到夏天,待到天气彻底好转。散尽家财之后,兰斯洛特放了把火,连同母亲的尸体一起,把自己的家给烧了,熊熊的烈焰冲天而起,仿佛是在对着天地怒吼!
两人回到高文那边,发现传令官还在睡觉。“哎呀,兰斯洛特,忘了给我们自己留点了!”“哈哈哈,也真是的”“兰斯洛特,贝狄威尔,你们在说些什么啊?”“哈哈哈,没什么,这肥头大耳的家伙,还不起床!”“起过了,每次一睁眼,就嗷的一声又昏了过去!”“小屁股呢?”
凯拉了拉传令官的衣服,在他的衣袍里,小屁股正缩在里面,睡得正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