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链子背后的杀手已经被同行的白痴们团团围住,指着鼻尖骂了二十分钟,场面很有点批斗会的意思。
“你到底往纱衣上洒了多少稀释精油?那些兵蛾都他妈跟嗑了药一样,见人就扑!”
“现在怎么办?人都死光了,到时候谁替我们下水?”
“老子可不想碰那些水!”
“我们这两个组的纱衣你不是没动吗?兵蛾怎么也攻击我们?”
“你他妈的不会连自己人的纱衣也动了吧?”
“不会吧?”
“你脑子有什么毛病?!”
“早就听说你杀人上瘾,没想到你吃鸡蛋黄白都不分,连自己人也下手!”
“真是缺了八辈子德了!”
“你干的这些破事,我要跟老大说的。”
“老大交代的事都敢打折扣做,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
杀手叼着烟看着他们,偶尔擦一下喷到自己脸上的唾沫星子。
他能平心静气地聆听一切抱怨,从刁钻客户的责难到一帮没剩几分钟好活的白痴骂街。这是他作为职业杀手的必备素养之一。
白痴们大放厥词的时间里,他在自己脑海深处的甜蜜乡中悠游。
甜蜜乡是按照他出生的小镇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他脑海中修筑起来的:黑白旧巷,枕河人家,桥卧碧波,烟生黛瓦……这里永远氤氲着水霭,永远燃烧着寂静的晚霞。
甜蜜乡里没虫,没鸟,更没人。动物总是搞得他心浮气躁,让他想抄家伙一通砍剁。植物就好多了:一树树翠柳,一片片红莲,一叶叶从宅院围墙上探出的墨绿芭蕉,一缕缕随波逐流的白花浮萍……
现在,他叼着烟,两手拄着腮帮子,盘腿坐在他最爱的那只乌篷船上,任由河水载着他漂流,就像那些开着秀气小花的浮萍。
他在思考,考虑今天晚饭后到现在发生的一切。
虽然不是事事如意,但总的来说,到目前为止事态都在朝着他想要的方向发展。
跟前这帮白痴真是蠢的可以,稀释的卍字兰精油?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用。要不是怕以后没法回老大的话,他都不会从B区地下二层的消防箱里拿走那个小塑料瓶。
老大的计划是,把稀释的卍字兰精油洒到障月寒纱上。这样,一来不会弄坏纱衣,整天在卍字兰里磨来蹭去的雪灯蛾吐的丝当然不可能被卍字兰的精油弄坏。二来,精油的香气混在这弥漫着花香的蜜场里,即便特勤队员和那些琴师里有个把鼻子赛狗的,闻见纱衣上的香味也不会起疑。
然后呢?
工蛾就会拿穿着加了“蜜糖”的纱衣的家伙们当卍字兰吸,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跟进来的多余家伙统统清除掉,只剩下自己人。
“到时候,靳风势单力孤,想不跟我们合作都不行。”老大笑着对他说。
老大的计划挺妙,但无聊透顶。
老大的实验室里倒是有些一点儿也不无聊的东西。
来这冻得死鬼的地方前,杀手偷偷溜进老大的实验室,从里面弄了点攻击信息素和蛾后护卫信息素。
他黑进过老大的电脑,偷看过实验记录。
攻击信息素,会让兵蛾认为巢穴遭到了侵犯,然后疯狂攻击出现在巢穴里的其他生物。
蛾后护卫信息素,则是所有雪灯蛾信息素里最无敌的一种,其他任何一种信息素到了它面前都不值一提:兵蛾再发疯,也绝不会拿自己的“女王”当入侵者。
之所以偷蛾后护卫信息素,是因为他分到的纱衣上肯定已经沾满了他自己洒上去的攻击信息素。
存放在恒温冷库里的五个装纱衣的密封盒,他都倒足了攻击信息素,把瓶底都倒空了。
他向来一视同仁,自己人也好,敌人也好,从身边路过的打酱油的猫猫狗狗也好,只要时间、场合允许,他都愿意一视同仁地杀一杀。
进入玄武窟这上百号人里,只有一个他不想杀,还有一个他特别想杀。
看到靳风、叶明瞻的纱衣竟然单独装在巴掌大的小密封盒里,他肠子都悔青了。在冷库里干活时,他刚杀了那条小青春痘看门狗,有点儿兴奋过头,脑子一热就把攻击信息素倒光了。
他应该想到宫岳这狐狸会给靳风、叶明瞻单独准备纱衣的。就算没想到,他也该留点儿攻击信息素,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留了一点儿,他就可以蹭到叶明瞻身边,把它们倒在这条蠢狗身上了!
可惜……
在平水台上,杀手拿出藏在靴跟里的蛾后护卫信息素——他用一个比胶囊粒还小的塑料瓶装着它,一边往发到手的纱衣上倒,一边瞟着靳风帮那条蠢狗把纱衣兜帽仔细地压贴在风帽上。
那时候,要是鹰趾刀在手边,他搞不好会不管不顾冲过去,挑断那条小柴犬的颈动脉。
说起来,还得谢谢宫岳那个姓武的男保姆呢。要不是他在玄武窟入口前又拿“贼眼”给他们搜了次身,他现在说不定已经犯下了冲动的大错。
不等那个男保姆使“贼眼”,他一说让他们交出身上的武器,杀手就立刻把鹰趾刀掏出来,扔进那堆跳刀、匕首里。
幸亏当时光线不好,才没人注意到他那把外形奇特的爱物。
虽然家里有备用的鹰趾刀,可这把跟了他很久,至少尝过八十个人的血……
都怪叶明瞻!
杀手认为他人生中发生的所有倒霉事,都该由这条蠢狗负责。
虽然没法往叶明瞻身上洒信息素,也没了往这这蠢狗脖子上划“微笑大嘴”的工具,可杀手只遗憾了一小会儿。
夜长着呢,弄死叶明瞻的机会就像这地下巢城里的飞蛾一样多。
除了给叶明瞻弄张“微笑大嘴”,他杀他的时候还有另外一万种方法可以取乐。
比如,杀死叶明瞻之前,他可以先打断他的脊柱。
去年夏天,他去CD工作,完事后顺道拐去昆明老街上看了看叶明瞻的装裱店。
那小破店挺雅致,店主却像个小流氓。
那个傍晚很热,剃着和尚头的叶明瞻光着膀子,套着条鸡屎色的沙滩裤赤脚站在柜台后面,正挥汗如雨往一块湖绫衬底上刷糨糊。
杀手走进店里时,叶明瞻头都没抬一下。
他在店里溜达了一圈,假装看墙上挂着晾干的字画,眼角余光却一秒也没从叶明瞻身上移开。
他边看边在心里琢磨,怎么干才能让这小子死得最慢最痛苦。
叶明瞻很瘦,喉骨、锁骨、肋骨、脊梁骨……几乎每一根脆弱、致命的骨头都清晰地浮现在薄薄的肌肉下。
只要找准着力点,任何一根骨头都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打断。
用拳头,打第七节脊椎。打碎之后,再捏着叶明瞻的脑袋,踩着脊背拧一拧,确定死透了。他会像靳风那样,叉开五指捏住他的天灵盖拧。
这条该死的小柴犬!
杀手撇了下嘴,在飘荡在脑海深处的,他最喜欢的乌篷船上仰躺下来,双手交差枕在脑后。
他出神地看着甜蜜乡永远被晚霞映成蓝紫色的天空……
“妈的!老子们说了这么多,你他妈的倒是吭下声啊!”有人一把揪住杀手的衣领,把他从甜蜜乡中直接拽进了现实世界。
杀手眼前的蓝紫色天幕骤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张怒火中烧的脸和昏黄的秉烛果的光芒。
杀手心头火起,吐掉嘴里的烟屁股,一拳暴砸在揪他衣领的白痴左脸上。
这白痴大叫一声,捂着脸仰面摔倒在地。
“你!……他你也下这么重手?”白痴二号拧着眉头兴师问罪。
“你把大家害这么惨,还敢打人!”白痴三号龇牙咧嘴敲边鼓。
摔倒在地的一号白痴被二号白痴扶着,哎哟、哎哟坐了起来,然后往手心里吐出个小小的粘着血的白东西。
杀手只瞟了一眼就知道那是颗臼齿。
一号白痴却愣愣地看了几秒钟才揉着腮帮子大叫起来:“牙,牙!……我的牙!……打他,打他!你们给我一起上,打死这狗杂种!”
不等白痴们群起攻之,杀手先抡拳打了过去。
“先下手为强”——这是他的职业信条之一。
他和白痴一、二、三号扭打在一起。
其他白痴毕竟知道自己的斤两,不敢跟他动手,在旁边拼命拉架,大叫“别打了,别打了”。
杀手打人也秉持“一视同仁”主义,近身的都是对手,谁过来,他都狠狠报以老拳。
卷入“武斗”的人越来越多,他们这伙儿将近十个所谓的“自己人”在地上打成一团。
直到两分钟后,离他们不到五米的石链门帘被撩开,靳风伸进头来笑着说:“我说,这算是窝里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