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意渐浓,天气温热,元小令躺在后山的斜坡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河面,百无聊赖地自怀中摸出一本小册《狩猎宝典》,这是她自三位姨娘身上学来的独门经验——如何俘获一个男人!即使这她们一生都只俘获了一个男人,元小令的爹。
元小令自认为根骨奇特,悟性极强,想必不久之后便能将姨娘们的经验收为己用,融会贯通,进而成功擒获冷面郎君路修远。想到此处,她的笑声中多了几分得意。
“谁在那里?”惊慌的男声传来。
元小令顺势坐起,看到山坡之下的长河中,有人将身子掩在水中,慌慌张张向河边游去,那张脸庞清晰又熟悉,像极了林书落。
“原来是个爷们,怎的笑起来偏偏似个娘们儿!”那人咕哝道:“吓死小爷了。”
元小令再瞧那人,恨不得将手中的册子向那张酷似林书落的脸砸去。他竟然丝毫不避讳她,自河边赤条条地站起,不知羞耻地露出娇生惯养的一身白肉,慢悠悠穿着衣服,哼着小曲。
“看你这身打扮也是个军士,怎么不去训练?”他一边系好衣衫,一边问她。
元小令仍陷入方才的震惊中无法自拔,斜睨了他一眼,“彼此彼此。”
他抱拳道:“在下林书颂,请问阁下……”
“元晓。”元小令将小册揣进怀中,上下打量着他那张俊俏的脸。
“你便是元晓?”林书颂来了精神,“元晓便是你?”
元小令正欲回答,却被他拽住右手,“来来来,听说你骑术颇佳,来与小爷一较高下!”
元小令一个不留神,已经被她捉进了马厩。胭脂小马看见主人,欢快地撒开蹄子跑了过去。
“竟是一匹汗血宝马!”林书颂眼前一亮,“嗯?怎么是雌的?”
元小令摸了摸胭脂马的脖颈,“难道你看不起我的小胭脂?”
“敢不敢同我一决雌雄?”林书颂已跨上马背,居高临下地望着她,白净的面容上尽是鄙夷之色。胭脂马之于他那匹威风凛凛的白马,可谓娇小依人,难以载重。白马昂首阔步,仰着脑袋嘶鸣一声,载着林书颂扬长而去。
元小令鼻子一哼,稳坐在胭脂马的背上,抚着他的颈项道:“超过他!”
胭脂马颇通人意,四蹄挥动,一骑绝尘。
林书颂策马狂奔了一阵,发觉身后的胭脂马竟已跟上,他猛抽一鞭,喝道:“驾!”白马后臀一紧,却忽然慌张起来,在原地打着转儿不肯前行。林书颂颇为疑惑,正欲再抽马臀,便见白马变了方向,向元小令奔去。
“吁……吁!”林书颂用力扯着缰绳,“白衣,白衣回来!”
胭脂马正卯足了精神头向前飞奔,忽然见那匹浑身似雪的高头大马迎面驰来,胭脂马嘶鸣一声,甩头摆尾无视白马,蹄下的速度又快了几分。
“白衣!”林书颂脖子通红,拼命扯着缰绳。白衣哪里肯听主人号令,“噔噔”自地上跃起,腾空嘶鸣起来。
胭脂马吓了一跳,惊慌地逃窜开来。元小令这下看明白了,春天来临,万物复苏,小草吐翠,小马发春……
林书颂尴尬地叫嚷,双腿紧紧夹着马腹,却被白衣一阵颠簸,险些将昨晚的饭吐了出来。
“呀!小胭脂,快跑。”胭脂马此刻被那白马吓得瑟瑟发抖,得了主人命令慌忙逃窜。
白马见状越发凶狠彪悍,红了眼睛高声嘶鸣,他在原地打了几转,忽然奔腾前去。
路修远与白参军刚刚迈入马场,就见到了眼前这幅场景。副将孙岚翘首观望,“将军,林副将追着元参军有一会儿了,你说他们这是在比赛?”
路修远凝神眺望,“林副将今日才来骑兵营,看他们各不相让的样子,似是有深仇大恨?”
元小令狂奔了一阵,远远看到一行人,慌张道:“修远,救我!”
路修远看见一前一后两匹马的模样,猛然明白了什么,面色微变,道:“大事不妙!”
白参军胯下的枣红马瞪着一双溜圆的眼睛,忽然高扬马蹄,踢起了场上的一片草皮。白参军低低地唤了一声,“马儿,稍安勿躁。”
话未说完,枣红马后踢猛蹬,白参军只得牢牢抓紧缰绳。
路修远听得一声长啸,便见一匹威风凌凌的枣红马疯狂向前冲去,马上之人却是白参军。孙岚的身后,众军士已经入场,胡子笑道:“他奶奶的,谁把没骟过的马混入了军中?”
圆眼小兵闻言身子一震,再望向场中,已是三马鼎立,二马逐雌的状态。胭脂马惊慌四窜,白马紧追其后,几次欲腾空举枪,都被胭脂马闪身躲开。
元小令惊得冷汗连连,心想别看这匹白马生得好,其实就是想霸王硬上弓的一匹混马,顿时对林书颂又多了三分鄙视,“畜生!”
林书颂尴尬得想撞墙而死,无奈被白衣颠得死去活来,好几次都是屁股刚刚腾空,尾椎又猛的撞击在马鞍上,再这么下去,他全身上下的骨头非得散架不可。可他扔是玩命地拉紧了缰绳,若是让这畜生得逞,胭脂马背上那位元参军,岂不是得被白衣压死!
胭脂马连连被白马逼迫,愤怒之下对天嘶鸣,冲白马猛踹一蹄。白马惊厥,仰天长嘶,复又高高跃起。谁知半路冲出一匹枣红马,载着白参军直冲到胭脂马身前,猛踢跃起的白马。白马遭受突袭,疼痛不已,带着主人轰然坠地。
待林书颂被众人救起,已摔得灰头土脸,“哎呦……哎呦,痛死爷了!”
“我的老天……林副将可是东阁大学士的胞弟,这、这可怎么办?”孙岚抹了一把汗,胆怯地望向路修远。
路修远面色阴沉,吩咐道:“快带林副将回去休养!”
当夜,林书颂的坐骑白衣嘶鸣了大半夜,而后被饲马官骟了。林书颂躺在床上仰天长啸:“红颜祸水啊祸水,可惜我白衣大好男儿!”
与此同时,关在隔壁的胭脂马来来回回一整夜,望着对面马厩的枣红马轻哼浅嘶,温柔似水。
枣红马踢伤了林书颂的坐骑,令白参军愧疚不已,本想让它陪白衣一同去了,可当他看到两匹红马隔厩相望,眉来眼去的神情,终究心肠一软,摇头道:“罢了,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元小令思前想后,心中过意不去,于是次日一早,便拉着白参军去看望林书颂,谁知还未进屋,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日后离她远些便是。”那声音温和似水,像个善人。
“兄长……莫非认得他?”
“认得,自然认得。”善人的声音中掺杂着莫名的情绪。
“林书落!”元小令皮笑肉不笑地问候,“好久不见。”
“元参军?”林书落笑望着她,手中折扇一挥,抬起了她的下巴,“怎么数日不见,形神消瘦了许多?”
仍躺在床上的林书颂睁大了眼睛,他这个风流儒雅的哥哥此时正以一种调戏的姿态,用那柄满是脂粉气的扇子挑起一个男人的下巴。
“一日不见林大学士,元某心里想得紧,日日不见,便消得人憔悴。”元小令笑笑。
什么?这个元参军说他对哥哥……思慕得紧。诚然,元晓这小子长得好,白净又俊俏,可是,两个男人如何能公然说出这等无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