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新来的啊?”有人开口,语气轻佻。
话音早落,低头坐着的男子却迟迟没有反应。
说话的人大概有些生气,加大了音量:“小子,叫你呢!”
方默勉强从先前的情绪中挣脱,缓慢而僵硬地抬起头,怔怔地看向面前的三人。原来是之前坐在石阶另一侧的那三个乞丐。
此时三人正面色不豫地瞪着他。中间那人比旁边两人略高些,身形也稍壮实,大概是三人中的头儿。见方默抬起头,他玩味地笑着,语气不善说道:“小子,你可知道你犯了大错?!”
呃......犯错?什么错?方默眯着眼睛想了片刻,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于是不解地摇摇头。
中间那人见他摇头,冷哼一声,然后伸手一指地面,恶狠狠地喝道:“嘿!好小子!好教你知道,这是兄弟三个的地盘!”
“我们的地盘!”另外两人齐声附和道。
中间那人手腕一挑,指着方默继续说道:“现在你可清楚你犯了什么错?”
地盘?乞丐也有地盘?就算是你们的地盘,我不过是在这儿坐了一会儿,又犯什么错了?方默仍不明白,依旧无辜地摇摇头。
“嘿呀!真是个好小子!”中间那人怒极反笑。
左边那个贼眉鼠眼的乞丐则是一脸阴险地盯着方默,冷笑道:“还在装聋作哑!看来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你不知道我们兄弟三人的厉害!”
说着,三人便围了上来。
方默将手中握着的铜板放入怀中口袋,静静地看着越来越近的三人,皱起了眉头。他仍然不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错,但所谓给点颜色瞧瞧的意思他还是清楚的。眼看三人脏兮兮的手指即将碰到自己,他垂在身侧的双手渐渐握紧成拳,片刻后却又无奈地松开,任凭三人拉扯着站了起来。放倒这三个乞丐轻而易举,只是若是因此惹来更大的麻烦,对此时追求低调的方默来说就有些得不偿失了。况且,方默很是好奇,自己究竟犯了什么错。
三人拉着方默,进了聚珍楼旁的一条小巷。
刚进小巷,三人便猛地一搡,方默顺势倒地。既然已经决定不反抗,那么一顿打自然是逃不掉的。习惯低调的他有过不少次被人欺负而不愿反抗的经历,他很清楚这些人的心理,渐渐地也懂得了如何做才能使自己所受的苦降到最少。
于是,他抬起头,满脸惊恐地看向三个乞丐。
中间那人见他一脸恐惧地抬起头,便冷笑道:“小子,现在倒是知道害怕了!可惜呀,晚了!”然后话音一转,喝道:“兄弟们,打!”
三人一拥而上,对着方默一阵猛踹。
方默双手抱头,蜷缩身子,护着要害,在地上滚来滚去,不时故作痛苦地闷哼一声。
演员要敬业,做戏要做足。落在身上的拳脚果然越来越轻,他的心中却有些迷惑,这番拳脚之苦比想象中的强度要低得多,就连刚开始的那阵猛踹都没什么力道,难道古代的乞丐都饿成这样子了,还是说我的演技见长,一开始就骗到了他们的同情?
正想着,一声轻喝突然响起。
“住手!”
咦?见义勇为呀!方默偷瞄过去,原来是酒楼前那个牵马小厮。
真是**年年有,古代特别多啊!他无声感慨道,然而看着小厮那瘦小的身形,再看看扔下自己向其逼近的三个乞丐,又不由得有些无语。真是个愣头青啊。他仿佛已经看到小厮被三人按在地上暴揍的凄惨画面,但他并没有打算要出手,即便那小厮落得如此下场的初衷是为了救自己。见义勇为不是人人都能做的,要么你拥有见义勇为的能力,要么就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否则的话,无论最后落得个什么结局,都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然而,剧情并没有按照他的预想发展。他惊愕地看到,三个乞丐走到青衣小厮面前,中间那人竟然拱手躬身行了一礼!
哇!什么情况?!四个人认识?还聊起来了?三个人的态度还这么恭敬?这小厮不会才是他们真正的头目吧?是他在背后指使三人找自己麻烦?
方默愣愣地看着那张年轻的脸,想象了一下这清秀的面庞下隐藏着的凶恶嘴脸,心下一寒。本以为来了个**,原来是个洪七公。不过,无所谓了,估计事情也不会变得更糟。
他闭上眼,耸动双肩,偶尔粗声喘息,继续演自己的戏。
然后,事情再次往他意料之外的方向发展。
三个乞丐一声不吭地走了,巷子里就只剩下躺在地上卖力表演的方默和那站在巷口的青衣小厮。
察觉到这点,方默有些疑惑,不过既然观众都走了,也就没必要继续再演下去了。
他站起身,轻轻地拍打着身上的尘土,一抬头,正好看到青衣小厮伸着手,一副要来扶自己的模样。他盯着那小厮,思索这个动作究竟是什么意思。
小厮讪讪地收回手,问了几个问题,说了一些话,大致的意思好像是问自己有没有受伤,问自己会不会说话,那三个乞丐是他的朋友,替他们向自己道歉等等,方默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还是**,还是个有能力有好奇心的**。
自己没有受伤,会说普通话也会说英语但不太会说燕时语,Apology-accepted。这些话自然只能在心里说。本着离麻烦越远越好的原则,方默简单地对所有疑问句都摇头,对所有陈述句都点头,勉强蒙混过关。
如果说这些表现纯粹是在敷衍伪装的话,青衣小厮接下来的动作着实令方默大吃一惊---他从怀里取出几粒碎银递了过来。
银子大概有二两,足够一个人吃上好几天的饱饭。方默清楚二两银子的价值,所以才会觉得讶异。一个酒楼的小小马房,给一个素昧平生的乞丐,一出手便是二两银子,要知道,之前那个家里经营布庄的好心大婶也才给了自己三个馒头外加两碗水而已。当然不是嫌弃大婶小气,只是觉得这小厮的心地实在是太善良了。
可是......
说实话,方默对吹箫乞食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在他看来,乞丐也是一种职业,不偷不抢靠自己的演技来换取人的同情心和银子,跟电影荧幕上的演员别无二致。但面前这二两银子却拥有完全不同的含义,它跟大婶的馒头和水一样,是一种主动的恩惠而非交换的施舍。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若自己收了这二两银子,便欠了这青衣小厮一个人情,而人情终归是需要还的。他不愿轻易欠这人情,然而刚刚穿越过来一穷二白的他确实需要银子,他要吃饭喝水,还要住宿,而当务之急是要买双鞋子,因为这双脚若是再磨下去大概就得废了!唉!
心下有了决断,方默便不再犹豫,他接过银子,深深地看了青衣小厮一眼,然后郑重地点了点头以示感谢。
什么?你问为什么不鞠躬?让你对着一个看起来年纪比你还略小的同龄人行此大礼你做得出来啊?!反正方默是做不出来。恩情铭记于心以图后报就好,这些表象就没必要在意了。
他将银子揣入怀中,然后转身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