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别山的日子,成为这么多年来最潇洒的时光。美食佳肴,香烟美酒,每月的工资加上补助在那里怎么也花不完。一个保安的工资能有多高,我一个月下来加上补助也就一千五百块。而那边的香烟和酒就没有超过十块的,肉食什么地,大多数还是自给自足来自山里的野味。对于周队长这样一个老兵来说,山里的土枪也打的一枪一个准。要不说我在那边待了一年成长会那么快呢,营养什么地都能跟得上。
有次周队长让我背着背篓跟着他进山,半天下来打回近两百只麻雀。跟他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才把所有麻雀的毛拔完,晚上红烧出来,真叫一个美。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吃麻雀吃的那么过瘾。这里最不缺的就是螃蟹草鱼之类的,山坡下的几条河流,源源不断地补充过来。只要有时间,晚上一桌免费的大餐随手可得。我每顿都吃到撑,最后还要用当地特产的吊酒漱漱口,要不是每天保持着大量的训练,一年的时间足以把我养肥喽。
老汪刚开始教我的时候,还打算从基础教起。他没想到我是一个有功底的人,而且功底绝不是一般训练几年下来的。不仅常常在短时间内完成他给我下达的训练任务,期间给他还示范过很多姥姥教给我的动作,请他帮我完善。很快的时间他就对我刮目相看,唯一让他差异的是,我有内无形。后来老汪自己说的,他基本上没教我什么东西,只是把我会得给整合出来。
不得不佩服他们当过兵的人,他们有种说不出来的情义,做事情也有种韧性。当老汪发现我所有的优点后,特地和周队长整合了对我的训练。周队长有次对我说,我没有去当兵,也是一种损失。我只能笑笑,虽然家里人提议过,但是我的热情不在那片绿海中。
我不断的从老汪那里吸取新的套路组合,等到一些形式已经满足不了我的时候,便要求让他们传授我一些实用的格斗技巧。老汪说,高手都是在实战中磨练出来的。他和周队长都有伤,没办法协助我进行实战练习。
向他讨教的时候,他认为我可以接触一些新的训练技巧。比如打沙袋,沙袋是周队长给我做的,就挂在老汪家门口的歪脖子树上。每天工作前后我都要在那上面花费个把小时。没有打过沙袋的人可能不知道,看着挂在那里的沙袋,真想打的好可没有那么简单。周队长跟我说过,在部队里对那些刚入伍的新兵打沙袋时,总会有个老兵帮他固定住沙袋,不让它乱晃悠。
我打的时候可没人替我稳住它,时常因掌握不住它的动向而令我发狂。在这个问题上我请求过老汪,他却很严厉地告诉我,一个沙袋都征服不了,怎么配和一个活人过招。在我不屈的性格下,慢慢自己摸索出征服它的技巧。至少他们教会我一些新组合拳后,我能一拳不落地打在沙袋上面。
渐渐地他俩把我当作一个新兵一样进行训练。除了上班期间,教我功夫也成为了他俩的另一个趣事。向他俩学习腿法的时候又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我一直在做旋踢等动作时,总是把腿绷得笔直。这一点和他们教我的格格不入,总是担心我踢中目标的力道不足。所以在以后的生涯当中,腿法一直是我比较难堪的话题。不过在他们这我也算是历练了不少。
山里有种野冬瓜,不能吃,他们让我自己去采摘不少放在门口。没事就挂在树上,自己去踢,什么时候把一个瓜踢烂了,什么时候休息。这种野冬瓜要比菜市场买的冬瓜肉要厚的多。有次我把它踢烂了,上去舔了一口,我才明白为什么这里的人不吃它,太苦了。这种野冬瓜,也算的上我半个师父。我练习肘膝时都是拿它当靶子。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周队长教我的单臂三连击,动作描述起来有点困难,我给它分解一下,然后运用你们的想象力,自己想想是什么的招数。先把冬瓜挂在树上,先是一个右直拳打上去,接着左腿往前移动一步,这一步一定要准确的预判到冬瓜受力之后移动的距离和方向。右肘接着攻击上去,再接着右腿发力让自己的身体蹿出去,用自己的肩膀实施致命一击。周队长还是有伤的人,就他这一下瓜就四分五裂地烂了。关键他很快,三下打出去总用时不到三秒。后来我也是很勤奋地去练习这招。因为假如占据天时地利的条件,这一招足以放到对手。
再后来他俩发现我的一些优势,比如力气大,耐力持久。就想着法子给我培训一些狠招,一直让我难忘得就是打木桩。其实姥姥也让我做过类似的训练,以前打的是水泥板。找一根手腕粗笔直的木桩,一头削尖插进土里,在另一头上面绑着布包,让我把拳头当锤子一样,一拳一拳地把木桩打进地下。我前后差不多将三十多根木桩打进地下,才练就了我以后叱咤擂台的劈拳。
还有很多很多的训练内容,我要是一一列举的话,估计可以写一本武功秘籍了。我只能说那段时间我在那里生活的很快乐,有自己的经济来源,吃的是山珍海味,玩的是我最爱的功夫。有时间我也会跟着他们进山里逛逛,摘些野果,其中一种叫八月炸的野香蕉。看上去恶心人,吃一口味道甘甜清润,妙不可言哪。最让我惊奇的是他们的进山方式,基本上身上只要带把刀和打火机就行,在山里面他们渴不死饿不死,就怕撑着。曾今读过一本小说,在山里面还要舔树叶上的露水解渴。实际上在山里只要渴了,就找个斜坡挖个洞出来,要不了多久里面就蓄满清水,喝起来不比矿泉水差。这是来到这里才知道的新招,以前也不太了解。
在大别山的生活,也让我忘记不少往事。特别是刘晓文,那时候我就知道喜欢一个人,如果你整天和她在一起,你会越看越喜欢。但是当你们分离两地长时间见不着面,你就会慢慢地遗忘她。那不是爱,充其量算是有好感。到最后我连那一份好感也忘却了。望着现在复杂的城市生活,我不止一次的想过回到那个地方。这时候我忽然想起一位隐士和我说过,宁作山中王,不为城中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