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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说我的变化让他不适应。
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细细咀嚼着这句话的含义。
这样的变化到底是好是坏。
生活很快在这座城市回到正轨。清早起来喝掉床头提前放好的倒在保温杯里的温水,然后起身拉开窗帘。清洁面部,牙齿,戴上隐形眼镜,画一个妆,最后拢起头发,梳一个和高中时候一样的马尾。对着镜子朝自己笑一下,拎起包然后出门。
傍晚下班回来去公园跑步,偶尔会遇到辛鲜,牵着一条大白狗,我会帮他遛狗,可是大型犬的运动量实在太大,一不小心就变成了狗遛我。
晚上有时会和礼云和陆燊去春风唱歌的酒吧,偶尔宿醉,酒吧离我家最近,宿醉之后醒来总是四五个人横七竖八的躺在一个房间里,男士们还是非常绅士,永远躺在地上,把床让给女士。
周末的时候一个人去茶馆喝茶,常去茶馆的老板是爸妈的旧识,爸妈也常去那里,要是碰到就一起聊聊天,他们也催我,快谈个正经恋爱。而我总是义正言辞:“我每次恋爱都可正经啦,你看看我在国外,那么多优质男友,唉可惜你们都看不上啊,不懂得欣赏艺术家的美。现在愁了吧。”
回家的时候会忘带钥匙,跑到14楼去敲辛鲜的门,大多数时候他都在。
一次他跟我开玩笑讲:“姐,你总是忘带钥匙往我家跑,要不干脆搬来一起,也有个照应。给个优惠,房租全免,晚饭全包,辛鲜大厨。”
我真以为他是开玩笑,白一眼他:“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
“咦,姐你神通广大,一下子就猜到了,我...”他看着我的眼睛逐渐下垂,双手的食指相互碰撞,头微微低下,“我想追你。”
可惜我没听到这句话,他的音实在拖得太长,说到“想追你”三个字的时候,我已经扬长而去,楼道上还回荡着我的声音,“辛鲜,姐先走了,还有个文案要做。”
他一个人被留下,还有那只欢腾得不知疲倦的大白狗。
双手的食指还是缠绕在一起,皮肤的摩擦竟然引起心里的痛楚。不可思议,又不是第一次恋爱,又在意得像个小孩。
天暗下来,起身开灯。经过厨房,打开冰箱,没有可以饱腹的食物,只有几听啤酒,和半瓶贮藏在冰箱的速溶咖啡。顺手都拿了出来,放在客厅的茶几上。
头顶的灯将他的面容投射进阴影,看不到表情。大概四五分钟后,他将半瓶速溶咖啡丢进了垃圾桶,这好像还是高考时候留下的产物,够古老了,然后又将啤酒放回冰箱。拿起手机,叫了份外卖,在挂掉电话之前又改变了主意,将一份意面换成了两份。他知道胡桃一定没来得及吃晚饭。
被突如其来的温情打动。仅仅是一份签了双方姓名的租房合同却让两颗心彼此靠近,相互取暖。
辛鲜将意面送来的时候有点不知所措,讲的话莫名其妙,又着急离开。说是再不回去他的那份就会被大白狗吃掉。可明明另一份意面正被他拿在手上。
胡桃本身就忙,也没来得及多想,以为他只是饿疯了的胡言乱语。
“快回去吧,就要凉了。”
“谢谢你的意面,不过没我做的好,下次有机会做给你吃。”工作结束后我回他一条短信,此时的夜色在胡桃眼里七分温暖三分冷清。
短信刚刚发出就收到“叮——”的回音,简洁明了的三个字:好,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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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眼跳桃花。我的左眼近期频繁的跳动,可能是用眼疲劳,睡眠不足。
近期忙碌,昨夜才赶完一个十万火急的案子,终于得空休息,却被领导请去毫无兴趣的庆功宴。初入茅庐,也没理由推脱,去商场挑了一身晚礼服,浅色长裙,及踝,华伦天奴。
庆功宴是个酒会。我不懂红酒,倒是前几年在德国生活的那段时间里喝掉很多很多啤酒,和一个诉说者。比起红酒,我对啤酒的了解反而更多,可我一点也不喜欢啤酒,我光顾着喜欢那个诉说者了。
七点零一分,华灯初上,我踩着十一公分的细跟高跟鞋踏入宴会厅。谈笑声近近远远,男人女人的目光也躲躲闪闪,我既好像被注意了,又好像全然被忽视。
一步一步踏进去,有同事来和我打招呼,每一个都打扮的万分用心,就好像,时刻要遇上她的白马王子。我可不要白马王子,我要我的骑士。我这么想着,微微出神,想起那个要我陪他喝啤酒的德国男人,热情忠诚,并且幽默。
“hi,好久不见。”男人的声音从大概六米远处传来。西装笔挺,五官清晰立体,我竟然在猜测这样的衣冠包裹下是一具怎样的躯体。
“邢赬?确实好久不见。”我循声而望,微笑开口。
男人已经站至身侧,我穿这么高高跟鞋,他还高我大约十公分。这个叫邢赬的,是父亲老友的儿子。听他讲述,他现在已经接手了父亲的工作,而且还做的不错,小有成就。
他问我为什么不去父亲的公司帮忙,我说我不适合那种环境,氛围紧张,不像这里,没有工作的时候时间就随自己安排,我自由惯了,受不得束缚,那种职业女性的套装也是想极力避免的,多没个性啊,灰扑扑的。
“那看起来你很空嘛,有空一起吃个饭喝个酒吧,现在这里可是开了很多新的餐厅新的酒吧,很多东西都变了,我们俩一下子就这么大了,你的号码还是同一个吗?”邢赬抿一口红酒,慢条斯理的说。
“号码当然换了,你介意我把号码写在你的手上吗?”说话的时候我一边打开手包,拿出一支黑色中性笔,我料定他会答应,结果也不出所料。
“为什么不用名片,你一定有的。”我托着他的手背写下一串数字时他问。
“名片太冷冰冰了,我不常用。每个人都是希望温暖的,不是吗,我写那么多文案就是为了大家感到舒服,那我自己首先要让和我交谈的人感受到我的诚意。”微微一笑,意味深长。
周边的女人用挑衅的眼光看我,习以为常,毕竟邢赬是那么有价值的单身男人。是单身男人吗,这我倒没问他。就算不是,也一定有人志气满满要把他抢来。
我从他身边走开,享受着别人的嫉妒。他的绅士和优雅被别人看在眼里,把别人迷得神魂颠倒,男人女人。
从周旁拿起一杯蜜桃甜酒走向宴厅之后的花园。蜜桃混着酒精的气味沁入脾肺,我突然意识到,又快到吃水蜜桃的季节了。另一只没有拿酒杯的手揪住一侧的裙摆,我的步子快了些,进了花丛,露水沾湿我的裙摆。我想起我高中时代的,暗恋。一个气味的袭击引发一连串难以招架的心理暗示,我不是措手不及,不是仍然怀念,而是羞愧,羞愧那个莽撞的自己。
第一段感情失败与否都是刻骨铭心的,不论值不值得,错没错过。
算了,不想这个。我把目光转向四周,花园是被精心打理的,一切井井有条,枝丛的纹理延向,植物的枯荣衰败。
“我是不是应该摘一朵玫瑰配你?”身后有人,是今夜交谈过的声音,低沉好听,字字清晰。随着我转身,他从背后拿出一枝全部绽放的玫瑰。“它像今夜的你。”
“像我?我和花谁比较好看?”我的面庞带着狡黠的善意,讨取一句就要拈来的称赞。
“当然是你。”他的回答一刻都不迟疑,”走吧,就会结束了,我送你回家。”
“好呀。”他的出现一下子消解了我的沉闷,步履轻快起来,却一不小心,丛林的荆棘勾住裙摆。我一个踉跄,惊叫一声,男人立即扶住我,“没事吧。”他说。
他顺我着我的视线看下去,然后弯下腰,单膝触地,轻轻将裙摆与荆棘分离。就那一瞬间,我觉得我的骑士来了。
“谢谢。”
“不必,可惜裙子坏了,裙子,很漂亮。”
“裙子不是什么大事。没关系的。”
邢赬的司机和车已经在门口等候,他很绅士的为我开门,动作轻缓温柔,一个骑士。
我告诉他我的新地址,一路上聊着有的没的,讲一些我们彼此都未曾参与的也无关紧要的过去。
“晚安。”“你也是,做个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