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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片的赤红火焰频繁在梦里出现,睡不安稳,于是摘下遮光眼罩,向空姐要了两杯水,一杯冰水,一杯热水,喝掉三分之一冰水后混入热水,兑成温水。我在欧洲呆了好几年,却还是改不了喝温水的习惯,就像早已习惯用粥作早餐的胃,干面包和冷牛奶只能被当做应付。
离了故乡才会有后知后觉的荒凉意态,不在表面,而是深藏于内里,一种无法被填满的似有若无的空虚。和无数俊美的脸共进晚餐也无法排遣的空洞,不断吞噬着我对十几小时航程终点所在地的认知。
不过多久我就要回到中国。回到西子湖畔的浓郁树荫,人间天堂,繁华都市。
长时间的航班,商务舱的舱座位置富余,服务周到。我象征性地吃了餐点以后又昏昏睡去,睡觉是消磨时间最好的方式,同时也养精蓄锐,为落地后的一切仓皇做出准备。
飞机即将落地,我开始整理物品,随身携带的东西很少,全都装进一个黑色皮质的信封包。走出机舱前就开了手机,“叮——”被消息轰炸,邮件,短信,iMessage,wechat,微博消息,一一来袭,有中文字体也有西文字体。我一边走路一边回复,飞机上的养精蓄锐派上了用场。取行李的等待空隙中给父母拨了电话,告诉他们我已安全抵达,晚饭之前就能会面。我要吃醉虾,要吃糖醋黄鱼,要喝妈妈煮的什么都放的甜粥。
我已经长大很久了,只能在父母面前保留仅存的少女情怀,撒娇怄气,现实让我明白,有些东西,只有父母才会迁就子女,社会根本就不简单,没人会因为你的不满意去改变全局,除了父亲,爱你的男人也不会。我已经二十八,看起来和离开这里时的那个明媚少女几乎没有共同之处。
推着行李走出机场,要了一辆出租车,司机下来帮我把两个大箱子塞进后备箱,然后启程,回我的家。我让司机关掉广播,路程断断续续,下班高峰,市区堵车。我一封一封回完了邮件,又开了一个电话短会,很忙。司机也很知趣的没有和我闲聊。不过我也不是时时刻刻都那么忙,只是过去十几小时里未处理的事情不断堆积。
我打电话问礼云公寓的事。
来之前已经和陈礼云和陆燊打过招呼,让他们帮我找一间公寓,我打算住在市区,不回家和父母同住。我的喜好没怎么变,生活习惯也照常,他们挑选的处所和里面的陈设也不会太糟,多数是合我心意的。
她又惊又喜,说正和陆燊在一块儿讨论怎么给我接风洗尘。问我怎么比预计早来了那么多天。我说我等不及了,机票改了签,赶紧来了。
她给我说明白了住所的位置,很靠近西湖,房子有些旧,很适合晨跑和夜跑。也告诉我住处的钥匙还没有拿,不过房东就住在楼上,到时候去敲个门就好。
我说今天就不去看公寓了,要回家吃我妈做的好吃的,想死我妈了,想死你们了,想死杭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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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云很快给我发来短信,房东的名字叫辛鲜,这名字也真够新鲜,后面紧跟着他的电话号码。
翌日上午,我拖着几个箱子的过去出门,给房东打了电话,说明来意,并告诉他我差不多半个小时到达。
电梯门缓缓打开,我低头去拉大包小包的行李。
“我帮你吧。”面前有个男人背靠墙壁,看到电梯打开后就直起身子对我说话,说话的同时拉过我左侧的行李,侧脸蹭过我的头发。
“啊,好啊,哎你是辛鲜吗?”我抬头看他。个子高挑,衣着简单,二十出头,看起来温柔内敛,行为得体。人也长得蛮新鲜的,给人的感觉就像青瓜汁,他的年轻给这杯青瓜汁混入了柠檬,薄荷和糖。人如其名。有点像从前认识的一个人,那时候他比这时的辛鲜还要年轻,混着过量的柠檬,刺激感官,味觉触觉嗅觉听觉以及视觉。
他愣了一下,“嗯是的。”然后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大二学生,学经管,但志不在此。
走了几步就到了门前,他在前面开门,大大小小的行李占满过道,我离他大概两米远。
“听说你刚从外面回来,你去了哪里?”和着钥匙和锁转动的声音,他开口。
“去了很多地方,有些地方忘了,有些地方记忆犹新,数不过来,我觉得也没什么数的必要。好玩的地方很多,但真正适合我的容纳我的却没几个。”我回答他的时候眼角下垂。
“这里呢?”
“啊什么?”
“我说,回来这里,是因为这里适合你能容纳你吗?”
“不知道,我只能说对这座城市有感情,但适不适合,我不知道。”
“反正,欢迎回家。”
门被打开,我们也终止谈话。一一将行李搬进房子之后,电梯门再一次开了。
我听见礼云和陆燊的声音。
“他们来了,那我先走。有什么需要打我电话,到楼上直接找我也没问题,现在暑假,我空得很,不要客气。”辛鲜站在门口回头看我,满脸笑意,眼里是看向旧友的温柔。这种温柔似曾相识,我不知道有没有看错,好像超出了他的年龄范畴。
礼云和陆燊也已经站在门口。
礼云看看我,看看辛鲜,目光在我们两个之中转来转去:“你们,认识?”
“不,第一次见面,不过看到她的时候,我也觉得我认识她了好多年,”辛鲜笑着挠头,语言和行为不符的稚气在他身上却丝毫没有违和,我看着他走出公寓的门,他说:“我先走了,不打扰你们。”
我没有多想,拉开行李箱的拉链,整理物品。衣服不多,大都是书和物件。
礼云走近我,一改平日工作时分的正经。八卦写入眼睛。
“嘿嘿嘿...”
“哎,停——别靠近我了,什么都没有。”我朝她做了一个stop的手势,制止八卦的蔓延。对于礼云这种纠缠技能满级的人来说,这种迹象必须扼杀于摇篮。
但她有一点是对的,她的观察能力一向细致。我的脸颊不再容易红了。和异**谈变得轻而易举,除了我还是不擅长开玩笑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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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锅上冒着腾腾的热气,氤氲了我的视觉。是雾气太大跑进我的眼睛假冒了我的眼泪。
面前坐着很久不见的朋友。我的朋友其实并不多,坐在这张桌上的四个,礼云,陆燊,春风,余生,外加一个没有见过面的网友echo,echo是我朋友中的例外,在国外的时候恰巧在网上遇上的,算是笔友,后来言谈甚欢,就交换了除email以外的联系方式。
春风从前是气质满满的艺术系女生,跳芭蕾,弹钢琴,言语不多,举手投足处处风情。而这次,她剪了短发,个子本身就高,看起来还真的透着些男孩子气,听说她在一个乐队里当主唱,唱摇滚,也唱民谣。
右边的余生是初中高中时的同学,后来去了美国,这会儿恰巧回来,正好吃饭碰面。
我往锅里倒进一整盘红薯片。汤溅到我的手背上,皱了一下眉头。
要是以前的我,一定不这么冷静。
以前的我,皱眉头的时候我想到了这个。我是个被动对待世界的人。
那时候我时常在自己的房间里读书写字,困了睡觉,醒了就在床上躺上一个钟头,睁着眼睛,思考稀里糊涂的问题。
那种思考锻炼了我的大脑,后来步入社会,对人群的排斥反而减弱了很多,交际起来也得心应手,只要投机,就有谈不尽的话题。
有一任男友在夜里这么和我说过: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温柔的像水,和你打招呼调侃竟然还会脸红,我以为你是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可后来听了你在台上的演讲,你的言辞是一把凌厉的刀,和你形象的配合竟然不可思议的恰到好处,温柔的刚硬,巾帼不让须眉。那是你还是我的利益冲突者,我竟然忘了这一层,像刚上大学的男孩一样跑过来要你的联系方式,你那时看我一定很奇怪吧,都三十好几年近四十了,却表现的像个毛头小孩。但我当时真的觉得,我要重回青春了,我的猜想用现在来证明也确实没有错。我很开心遇上你。
我喜欢吃红薯片,它熟的慢,味甘,像我的性格。
“胡桃——”一下被陈礼云扯回来:“你不在都没人点红薯片了,啊突然好想念啊。”
我们举酒碰杯,也洋洋洒洒的谈话,大笑,毫不遮掩,说露骨的想念。
聚餐结束后陆燊送礼云回家,余生送我回家。
我和他的接触并不是很多,初中时同班,没有讲过话,高一时一个班级,仅仅是由于脸熟开始的聊天,竟长达一年,也仅仅是琐碎的事,孤独的生活,孤独这个词不是说我,是说他。他追一个女孩,初三开始,高三结束,中间交过两三个女朋友,但因为是虚情假意也无疾而终。他变坏,有些堕落,抽烟喝酒,父母的束缚,也由于坏,他的身上染上一层黑灰色的阴郁,我不喜欢,但这可能让别人着迷,他的女孩在毕业前夕答应他,他兴奋地像个小孩。我不知道这段爱情走了多久,但至少四年的追逐摇摇晃晃的过去了,他的真心实意,一片至诚终得回报。高考失利后半年就出了国,他不是有自制力的人,中途变得很差劲,但他却又像壁虎那样可以顽强重生,新长出来的尾巴似乎更加健硕。
我们看到了彼此的成长。我看他追女孩,看他堕落变坏,看他在泥沼中重拾自己,看他新生。这么想起来,昨天好像触手可及。
“嘿,余生。”我叫他。
我们一路的对话断断续续。我和他,曾相隔整整一个大西洋,而现在就仅仅几公分的距离。
“阿桃,其实我觉得你变挺多的。我还有点不适应。”临下车,他看着我,这么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