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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十二点的时候才散会,从里面走出来的多数是女性,打扮时髦,其中一人引起了我的注意,齐耳短发,五官玲珑立体,面孔白皙,涂正红色唇膏,把简洁的单品搭配得无比时尚,比起其他人的繁复,她尤其特别。
邢赬在她之后出来,我便立即移开对她的注意,邢赬刚拧开一瓶矿泉水要喝,看起来也不再像刚刚那样精力充沛。他看到我的时候有些惊讶,矿泉水瓶停在嘴边,缓缓垂下手臂,拧紧瓶盖。
“你怎么来了?”
“来看你呀,你不是想我了吗。”
他走近我,看着我笑,然后拉起我的手往他办公室走,边走又边问我:“你来多久了?”
“不知道。想着你时间就倏地过去了。”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斜面向我的侧脸。好像有点儿瘦了,棱角在视觉上愈加分明,我喜欢看他的鼻梁,和他的身材性情一样挺拔。
“干嘛一直看着我。”
“你好看,想你了,看不够。”他这么问起来我便撒娇。
不料他却流氓起来,“那你走近点儿看。”他拉我进了他的办公室后就合上门,很靠近他的胸膛,头顶能感受到温热的呼吸。他在我头顶轻轻印下一个吻来,便放开我,给我倒一杯温水,自己拧开瓶盖一口气喝掉刚刚那瓶还剩大半的矿泉水。
“你吃饭了吗?”突然想起来他刚刚才从会议室里脱身而出,定是没有吃过任何饱腹的食物。
“没呢。我们一起去吃吧。”他又看看手表,“时间也够,真好。”
他告诉我今天来开会的那些时髦女性都来自gil杂志社,他的产品打算在那里投放广告。他本以为杂志社的姑娘们会很好说话,没想到却个个凌厉。不像是在谈一项商业议案,而是一场刑事诉讼,稍有不慎就会误人性命。任何工作在正式场合都需严肃的对待,尽管是带给别人欢松愉悦的杂志工作也需要每个人绞尽脑汁的创意构想和出席,认真的排版和校对,人人被指派任务,一一分工,事无巨细都要做到最好。邢赬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我常常深夜和他通话,他总是说他刚做完某项工作打算回家,在绝大多数人都已经入睡的夜里,他的车还在柏油马路上驰骋着赶往家里。
午饭后他问我下午如何安排。
我答他晚上要去朋友家吃饭,他要回美,最后的晚餐,大概下午两三点就会过去,帮着他们一起布置一下家里。
他说:“我都还没见过你的朋友们,下次一起出来聚一聚,相互认识一下。你这样的姑娘,身边的朋友也一定个个优秀,谈吐不凡。”
“那你呢?男朋友岂不是更加优秀。”我笑笑,他送我至路口,正好绿灯,挥手告别,“明天见。”
“嗯,再见。”
两点多钟的时候到了余生家南面的别墅,走进去的时候他还窝在沙发里头抱着个抱枕看着他百看不厌的旧的要死的老电影。
我说:“喂。”
他回头看看我,招手示意我过去,“过来一起看,这部,嗯…好像咱俩一起看过,再看一遍吧。”
我大步流星地往他在的方向走过去,随手捞一个抱枕就往他脑袋上砸,砸完也不逃跑,顺势在他身边坐下。他抬手揉我脑袋,我就再把他的手给拍掉。
“哎呀看电影看电影。”我嬉笑地看着他,甩甩手,表示无奈。
很多电影都是和他一起看的,也是因为他,我才有了定期看电影的习惯。他常常给我推荐电影,资源也帮我一并找齐,约定一个时间一起看同一部电影,虽是远程,倒也妙趣横生。我没和他谈过恋爱,但他却是我整个中学时代最让我有恋爱感觉的人,这种感觉如何而生我也无从知晓,从我意识到时它就已经定定的摆在那了。我问自己是否有产生男女之情,答案是没有,一种相似的契合把我们带入恰似情人的境地,这也是我们未曾预料到的。长大以后说起这件事倒是彼此笑笑,能够和异性之间毫不拘束就已然难得,更何况我们这样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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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结束接近四点,他先起身说是要去厨房安排事务,看餐食准备的如何。我便跟着他去,聚会这种东西,我知道他不擅长,虽然我也半斤八两,但我至少是看过猪跑的人,而且喜欢研习聚餐攻略,等着有一天自己也能妥善地安排朋友间聚会的酒宴。那天应该不会太远了,我总是那么想着。
厨房里热火朝天,一个阿姨和几个特地请来的厨师忙的不可开交,一叠餐盘和刀叉摆在右侧角落被人忽略。
我提议餐桌由我们来布置,于是向右前方走去捧起那叠餐盘。餐盘有将近二十个,厚厚的沓起,余生怕我一不留神就全都摔了下去,于是就接过我手中的盘子,招呼着我拿另一侧的刀和叉。
看见刀叉便知道晚宴是以西餐为主,我问余生:“为什么不吃中餐呢,你都要离开中国了。”
“要是一直吃中餐,我一回去岂不就被馋死了。我又没你那么贤惠自己烧菜。”他又缓缓说道,“和你们一起吃一顿西餐,让我惦记着,好快点回来。”
“我觉得我的爱情快来了,我有预感。不过准不准我就不知道了。”盘子落在大理石方桌上的碰撞声和他的讲话声融为一体,悦耳中夹带沉静,我倒是想到些什么,在心里偷偷笑了一下。
摆盘结束后门铃响了,我猜测是春风。礼云和陆燊两个人,要么准点到达,要么准点短信招呼,多多少少是要迟几分钟的,我们也大多已经习惯了,只是让我们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在约会时间上他们如此敷衍我们,在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上却绝不含糊,真是不公平。
阿姨小跑着去门口开门,走进来的却是一个身材纤长的男人,竟是陆燊。我很疑惑,问他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他答道:“反正没什么事儿,就先来了。不过我也帮不上什么忙,余生,放部电影吧。”他一进来就径直在沙发坐下,抬眼看看我,转而看向余生。他的眼睛里有些踌躇和不直白,他早来定是为了避开礼云。
他话音刚落,门铃却又响,走进来的便是礼云。两人早来的原因大概是一样的,可也没料到他们彼此的想法会如此相似。我看到礼云的右手紧紧捏住了侧边的包带,我迎上去,“礼云你来啦,我们俩去厨房帮忙吧,余生太笨手笨脚。”
“好。”她冲我一笑,眼光又忽的飘向陆燊,陆燊也正看他,来不及闪避,有些无措。我上前去拉住她的手臂,她明白我的意思,便顺从的被我拖动着。我拉她进了厨房,又从厨房的后门出去绕进院子。
我没有说话,她也没有。她脸上的无措被落日的斜晖照射着暗下去,直至消失不见。我拍拍她的后背,“那我去厨房了。”
“我和你一起。”
其实厨房根本不需要我们帮什么忙,余生安排的人手齐备,我们就站在一旁呆呆地看着,偶尔交递一下东西,也有一句没一句的彼此搭话。
约莫半个小时,春风探头进来。
“hi,你们在这啊,快出来。”她眼睛里雀跃着兴奋,像是有什么小秘密要和我们宣布。我和礼云对视一下,心知肚明。这傻姑娘恋爱了,每一次的表情都从来不变。
我们跟着她走出去,见她身侧站着一个男人,我见过的,和春风一个乐队,那个靠门抽烟的长发男人。这次近眼瞧他,换了身装束之后颓唐气质也被隐藏,面目倒是清秀,并不是上次在昏暗灯光下的样子,头发也并非全是长发,而是利落寸头的顶端蓄了一段能扎起辫子的长发。
“大家好,我叫戎树。嗯…很高兴今天能见到大家,也很高兴能认识春风。”他的声音很好听,很轻很淡很适合弹着吉他唱情歌的那种。他说着说着又噗嗤一笑,“我不是太会讲话,你们不要介意啊。”
春风没等他说完就开始接话,“他是不太会讲话,不过他唱歌写歌超级厉害的。你们下次再组团来听一次我们的乐队吧,他写了好多新歌,我们现在正在排呢。”她仰头充满自豪感得看向身侧男人,我却感觉有一点儿危险,她的每一次恋爱都奋不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