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街道上也显得冷清起来,到处是行色匆匆归巢的影子。
林晓凡显得影只孤单,像个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在街道上盲无目的的瞎逛着,下一步要如何打算,却毫无头绪,不知不觉逛到一家“鑫鑫公寓”的地方,林晓凡走进去,老板是个约四十多岁的男子,显得热情大方,林晓凡很快办妥了入住手续,拿着房卡提上行李上楼去。
房间并不是很宽畅,但显得很整洁卫生,洗手间内兀自有股淡淡的檀香气味传来,林晓凡放下行李,坐在了布艺沙发上,一张床摆在墙角,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林晓凡想起叶佳欣临走时也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想到她决定要不辞而别了,竟然还有心情叠被子,都怪自己睡得像猪一样沉,他想,她当时的心情应该是非常复杂矛盾的吧!一定是悸动而又不舍的吧!肯定是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和想要留下来而又不得不面对事实的挣扎,她给了自己很多时间,哪怕自己站起说“别走”或许她就会投入自己的怀抱而再也不肯离去,只是自己一直沉睡,像一头笨猪一样睡的那么死。活该,她会从自己面前跑掉,应该是对自己粗心的惩罚吧!
不知道坐了多久,林晓凡胡思乱想着,浑浑噩噩的,有时候感觉叶佳欣就躺在那张床上,仿佛昨天的时光一样,只是面对现实,却有极大的落差感。晚上没吃饭也不觉得饿,浑身显得有气无力,摸摸额头,有些烫,似乎是发烧了。林晓凡起身走到卫生间,看着自己一脸的疲惫和憔悴,也难怪,几个晚上都没休息好,只中午吃了一点东西。看着额头上被纱布緾了一圈,已经两天没换药了,林晓凡拆开纱布,伤口处已经结了痂,一道细长的口子,还好没有感染。林晓凡洗了个热水澡,感觉清爽一些,仿佛浑身没那么疲惫了,刚坐下,手机就响了起来。是丁雨馨打来的,林晓凡按了接听键。
“雨馨,你找我?”
“晓凡,你在哪呢?我去你那你不在?”电话那头显得很着急的口吻。
“雨馨,公司放了我半个月的假,我出去旅游去了.”林晓凡脸不红心不跳的撒谎道,这个谎言他早就想好了,只是他实在没勇气告诉丁雨馨,只有等她追问自己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会讲出来。
“你怎么这个时候出去呀,我妈来D市了,要见你。”
“啊,那怎么办?雨馨,我已经到地方了,不能现在就回去吧,你让伯母在那住一段时间,我家的钥匙在左面贴画的墙缝里,你知道的,你让伯母住我那。”
“那怎么行,我妈来是为我们俩的事来的,你让我一个人怎么面对?”
“这……”林晓凡支支吾吾着。
“你把你手机的定位发给我,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我怎么会骗你呢,好吧!”林晓凡略显无奈。
“晓凡哥,你有没有想我?”口气中带着暧昧的挑逗。
“有啊!我想你星期天给我做的可乐鸡翅了。“
“讨厌,你不说我下次就不做给你吃?”丁雨馨咯咯的笑着。
“好了,我有事,先挂了呀,记得照顾好伯母呀!”
林晓凡心里窃窃的挂断电话,把自己的定位用微信发了过去。吁了一口气,好在能蒙过丁雨馨这关了。电话中听丁雨馨说伯母也来D市了,看来他们俩人的事情让长辈们也跟着操心了。儿时定的娃娃亲,在那个时候看起来是多么遥远的事情啊,这之间要经过多少变故,可转眼间已到了男婚女嫁的年龄了,林晓凡又何尝不知丁雨馨对自己的一往情深,但他对爱情的感知和领悟,只有在叶佳欣身上才能得以体现,对丁雨馨只有深厚了兄妹情。林晓凡不禁感慨老天,真是造化弄人啊!
林晓凡拿起毛巾擦干头上的水,正在这时,手机又响了起来,他以为还是丁雨馨打来了,只瞄了一眼,便按了接听键。
“喂,雨馨,我投降了,我承认想你了行吧!”
“晓凡,是我。”电话那头的声音既柔美又细腻。
林晓凡把手机拿到眼前看下,心里咯噔一下,竟是叶佳琪。
“佳琪,是你呀,不好意思……”林晓凡言语之间显得很落魄。
“晓凡哥,我看了新闻了,你和我姐坐的车出车祸了,你们有没有受伤,还有我姐,她没事吧?”电话声音显得很急切。
林晓凡心中感叹着,这丫头老是慢半拍,那都是昨天的事了。
“佳琪,我们都很好,没什么事,只是你姐的脚受了一点点伤。”
“那她有没有事,严不严重?”
“放心,她没事,活蹦乱跳的,要是不能走路,她也不会急着把我当成包袱一样甩掉。”
电话那头兀自传来叶佳琪咯咯的笑声。
“……“
林晓凡的头昏昏沉沉的,加上浑身的疲惫,一躺下就沉沉的睡去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太阳俨然挂的老高。好在自己下一步也不知道去哪,所以显得并不着急。经过一晚上的休整,精神也足了些,只是烧还没退,一个头两个大的感觉。胃从半夜起就发起严重的抗议和警告了,只是昏沉的感觉把它给免疫了,现在清醒了,却越发的觉得饿得难受。
收拾好东西,林晓凡下楼退了房,走在大街上,前面正好有一条早市一条街,叫买的叫卖的,熙攘的人群,好不热闹。
林晓凡走近了,看着丰富的早餐品种,不觉得倒有了味口,金灿灿油条,流着浓汁的肉包子……应有尽有,有些他都叫不上名,林晓凡叫了一笼沙县肉包,一碗豆腐花,吃完一笼,觉得不是很饱,又叫了一笼,这才吃的八九不离十。
走出集市,林晓凡向过路的人打听着去毛茹族的方向,一连问了几个人都不知道路,看来毛茹族离G市估计还有些距离。
林晓凡之所以去毛茹族,是因为叶佳欣之前无意中说过,她是在山里居住,如果自己所料不差,应该是在凤凰山后的地方,他又查过许多有关毛茹族的信息,最后制定了进山的路线,只是不知道这一进山将会遇到什么事情,“茹毛饮血“这个词,已让林晓凡内心为之一颤,可想而知,毛茹族过着这样的生活,该是多么的原始和荒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