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
我们一直都在喜欢别人。
那年三岁,有一个很好看的小姐姐给了我一颗糖。
我跟妈妈说长大后我娶她。
妈妈说要先喜欢一个人,才能够娶她。
我问她,什么是喜欢?
那年七岁,我的同桌是个可爱的小女孩,她积极乐观,成绩优异,长相甜美。
我觉得我喜欢她。
那年十一岁,我摔断了腿,有个邻居的女生正好同班,她帮我打饭,陪我上下学。
我突然发现我喜欢她更多一些。
十五岁那年和她擦肩而过,她长发,淑雅,及膝的裙摆轻轻一跃,刚好挂到我新买的牛仔裤。
我坚信,那就是喜欢。
我喜欢,喜欢刚下过雨,山间那股沁人心脾的风。
喜欢光怪陆离的觥筹交错间,充斥整个空泛躯壳的金属音。
喜欢伤疤结痂时候又痛又痒的矛盾感。
喜欢喜欢一个人时,那个发着光的自己。
可我们真的喜欢?
或者只是我们管那叫做“喜欢”——
而已。
近来一直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我。
有个女生,是朋友的朋友。
因为刚刚失恋又比较执拗,朋友规劝不动,便又来求助于我。
虽然并不是什么情感专家,但是身边朋友似乎一遇到情感问题,不管是朋友,还是朋友为他们朋友的事寻求帮助。第一个想到的肯定就是我了。
于是我说那你把那姑娘交给我吧,我帮你开导开导。
随后开始反复的聊天,交流,引导。
姑娘还算开朗,至少在与我交谈的过程中,会一直“哈哈哈哈哈哈哈”,又更有趣些的话题,会刷满屏的“哈”。
我仿佛真的能看到手机的另一头有个女孩因为我的那么一点小幽默而开怀大笑,但我也清楚的知道,笑了并不是没有痛了。
也许你开嗓的那一瞬间是真的忘记了一切,眼前只有逗你发笑的那句话,那个人,和那个表情。
但笑到收声时,尾随而至的不是死一般的寂静,就是接踵而至的揪心。
亲口唱过这种难以名状的酸涩以后,我似乎更能理解这样的感觉。
而似乎只要我稍一疏忽,这个女生又会再陷入囫囵深渊里去。
记得有一晚话稍微少了些,早早地就睡了,第二天得知这个女生又因为前男友而挣扎来去,直到半夜三点。
于是我继续扛起“好人”的大旗,不停地奋斗在一线,为了几百公里以外,一个毫不相干的女生劳心劳力。
不知道从什么是开始,就不停地自诩好人,什么烂事破事都要去管一管。
可能这样一来,就觉得自己是盖世英雄,觉得这个世界少了自己就会崩塌。
但我想我还是比较喜欢以前那个凡事漠不关心的带些小冷酷的自己。
习惯每天都聊天聊到睡觉以后,就突然地聊起了相互的感情生活,又突然地把这样毫不相干地两个人生拼硬凑到了一起。
后来我朋友问我,你喜欢她吗?
我无言以对。
终于不像三岁的自己,七岁的自己和十一岁的自己一样,清楚得觉得自己喜欢谁谁谁,即便那是错的喜欢。
我认不清那算是喜欢还是习惯,这两个词在读音上,都只是谨小慎微的差别而已,遑论生活中那般复杂模糊的自私感了。
于是在一遍又一遍地盘问追问锲而不舍地拷问下,我终于架不住所有人包括自己的防线,我说:行行行,我喜欢,在一起吧。
我是个随性的人,或者换句话说是个善变不长情的人。
一路来我喜欢过很多很多的女孩。
但那一晚我躺在床上一直想一直想,我真的读不懂那些人说的“喜欢”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情感了。
我记得有这样一个女孩。
不算是非常的漂亮。
总是穿着校服,带着一副眼镜,身材娇小,话也不多,甚至与人交谈就会莫名的脸红。
红到耳根子。
我从中学的某一天清晨开始,往后的每一天。
我上课会不由自主地望向她,课间操时双眼焦点并不是她,可余光里全是她。
那学期期末,为了向她要一个联系方式,我记下了整个班的QQ号。
我每星期算着座位的调动,一想到下个礼拜会离她更近,就暗自欢喜。
我得知她每周五八点会有一段时间可以玩电脑,就跟老妈申请放弃周末所有的娱乐时间,就给我周五八点的那一个小时。
我玩她玩的游戏,看她正追的剧,听她分享给我的歌……
就这么持续了三四年。
当我想这些的时候,我清楚的知道我是喜欢这个女孩的。
因为我的青春我的中学,全都是她的影子。
她是我心里种着的一颗开不出花的种子。
我每天灌溉每天滋养,企盼它开出花来,又生怕她开出花来。
因为开花了,种子就没了。
花谢了,种子永远地丢了。
但只要它不开花,那它会一直在。
而后这么多年。
那个每每深夜陪我聊天的女孩。
那个陪我疯玩陪我走马天涯的女孩。
那个总能逗我开心,失落时候带来问候的女孩。
那个风风火火强行霸道要我和她在一起的女孩。
那个坐在前桌,一下课就立马扭头转向我的女孩。
我真的都喜欢吗?
除却那颗开不了花的种子,其余的我似乎都不敢大声说那是真的喜欢。
但如果反着问,不喜欢吗?
那更加不是。
我习惯她每天陪我熬夜,习惯每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都有她陪着,习惯难过时候有她的安慰,习惯她的霸道和刁蛮,习惯那如影随形漂泊而至的清风。
只是所有的时候,我们全都把这些习惯叫做喜欢。
后来再没有陪我熬夜的人,陪我远行的人,给我安慰的人……
我说我喜欢的女孩子被我弄丢了。
其实我是想说,我这么久远的习惯,突然改变,很难适应了。
我为我丢掉的这些习惯而伤心落泪,别人都说,这个失恋的人,很喜欢他的女朋友吧。
我点头说,对,我是真的喜欢她。
别人也好我也好,都搞错了。
但这并不怪谁。
错的是扎根在我们身体里,不息流淌的殷红的血液。
它带了太多人的感情。
而这世间最复杂的莫过于此。
错,是在所难免的。
很多后悔是没有办法扭转的。
像你喝咖啡喝到底才发现糖块没有全都融化,你喝了一整杯的苦涩和一口甜,方才知道或者一开始调羹再多转一圈,那你就能喝到一杯好咖啡了。
也许下一次,你连调羹都没有了。
很多年前我说鬼话的时候,我自己是铁了心的相信的。
我说永远和你在一起,我说我们在这里开一个小的咖啡店,再养一只或几只宠物……
我说下辈子你做一只猫吧,每天趴着,有水,有食物,可以没有理想,但如果有,也行。
然后我做一只狗。
我都是认真的。
那时候你问我,那下辈子不是不能在一起。
我说我们可以饮同一碗水便好。
很多年以后,现在说的话,说出口的那一刹那就已经连自己都不信了。
我简简单单地说一句“我喜欢你”,这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太普通不过了。
可正因为太过普通,它早已失了中学时代,同样一句话的份量。
我简简单单地说一句“我喜欢你”,说出口的那一瞬间我失了声,我反复地盘问追问锲而不舍地拷问自己,你真的喜欢吗?
最后被自己问烦了,挥挥手说,“行行行,我喜欢还不行吗”。
可我想真正的喜欢,应该是没有“行行行”的前缀,和“还不行吗”的反问的。
和那个女生在一起也没有多久,就因为一些很脆弱的原因分开。
甚至这都不是一段被承认的正式的恋爱。
但我突然地觉得空旷,突然地像是又丢失了某一个习惯。
我找我朋友说,我喜欢她,你快帮我追回来。
可我为了断掉这个习惯,是我亲手删除了她的联系方式。
我突然开始懂得,那些还没好好说声再见就迫不及待删光所有联系方式的人的想法。
手一定是抖的吧。
红色的删除键一定是坏了,按了十几二十遍才按下去的吧。
那么多的回忆那么浓重的习惯,突然消失一定浑身不自在吧。
慢慢来吧。
时间养成喜欢,时间冲垮习惯。
希望下一次再说鬼话的时候,把自己也骗进去。
希望下一次,骗自己骗到死。
然后我们终于可以管那叫做“喜欢”。
人这一生该有两次喜欢。
一次埋入土里,一次开出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