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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唐贝贝的双城记

我们到斋浦尔火车站的时候,离开车还有四十分钟的样子。这趟车来得比较准时。倒是我比较累了,因为印度火车站寄存行李必须全部带锁,我们的锁不够,有一个四十升的包我就一直背着,在琥珀堡一路上爬来爬去。

这个时候小朋友也出了一点状况。据说他有一个规律是:两小时内,不能喝三种以上的饮料,包括水。但凡违规,就会出点问题。

我记得在琥珀堡吃饭的时候,他至少喝了水、奶茶、Lassi和可乐。那之后他看起来还精神百倍,上山下山跑得飞快,到傍晚等火车这个空当,那些饮料都来找他算账了。他在车站内大吐,表情痛苦,精神十分委顿,场面看起来比较惨烈。周边的旅客和旅游警察看着他吐在清洁明亮的车站内,倒没有皱眉,却都是很好笑的表情。但是火车刚开没多久,他又一副神清气爽的样子,恢复能力真是令人望尘莫及的。

我们那节车厢给我提供了印度软座车厢的第一印象:一排排柔软的椅子、一颗颗或静止或游移的脑袋、一些色彩缤纷的视线,以及几乎显得凛冽的冷气。很多从更远处旅行过来但不在这一站下车的人,安静地待在椅子上,像电影院里那些规规矩矩的观众盯着屏幕一样,专注地看着车厢的入口。

在一刹那间,我甚至觉得我们这些新加入的成员在几分钟内起到了临时演员的作用。尤其是小朋友吸引了较多的目光,在这节容纳了大量印度本地人的车厢里,他也许会被定义为一名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异国情调的可爱男孩,就像其他国家或种族的孩子经常在我们这些中国成年人那里获得的视觉评估一样--当然我们这伙人带来的新鲜元素将不会持续太久,如果到了下一个站会有新的乘客从那个通道进来,也许我们则会从观众的角度,和更早置身于这车厢里的乘客一样,在多多少少有些疲惫、厌倦和麻木的状态下带着新鲜感观察他们……这就是列车上的双重视角:看与被看。

在斋浦尔到德里这一段路,我们似乎坐在一个活动餐厅外加零食商店上。大概正好赶上了晚饭时间,那个勤快的服务生永远在跑前跑后地送东西。

从瓶装水、开水、红茶、可乐、酸奶到餐前水果、蔬菜、面包到薄饼、米饭套餐,再到餐后甜点诸如苹果布丁、巴丹杏仁酪、几种冰激凌。还有一款只有印巴人才能用鸡蛋、牛奶和大米一起做出来的、甜得让人魂飞魄散的布丁,当地人叫它齐乐泥(khirni);这东西做起来非常耗时间,算是精致细点,从前我还能偶尔尝几口,现在我越来越不喜欢过分甜的食品,吃它一小勺能觉得浑身上下都处在一种虚伪和夸张的喜气洋洋的快感当中--它实在甜蜜过头了,令人想起天朝因专说喜事而著名的、几乎每一个铅字都甜滋滋的《喜鹊日报》,恐怕大量使用的话都会炮制出太多欣快症患者。

我们同路的小朋友因为在车站的呕吐被限制了饮食,被迫浅尝辄止,虽然他有所抗争和恼怒,最终还是带着某种挫败感,把一件大人的衣服像袍子一样裹在身上,在白纸上作画来宣泄情绪。与他的努力工作形成对比的是我的懒惰和贪吃。我基本上是闭着眼靠在座椅上,几乎关闭了大脑中除了吃喝之外的其他功能指令区,本能地把每一种东西都不加区别地往胃里放进去一些。我怀疑这个时候的人更带有食物容器的特征。

但是这列火车的冷气实在太可怕了,越往后越觉得冷。我认为这列火车正在从热带驶向温带,随后又逐渐开往寒带--难道印度的首都是在北极吗?!

我不明白那些长期生活在炎热地带的印度人怎么忍受得了车厢里的气温。基本上我无法按照预期的那样吃了东西抓紧时间补充睡眠和体力。浑身的鸡皮疙瘩一茬接一茬地出现,就像娱乐圈里的绯闻一样此伏彼起,人们不能设想在这样一种状况下还能安然入睡。

所以我最终是在轻微的哆嗦中浑身冰凉地到达了新德里。接近午夜的喧闹车站和扑面而来的亲切的热度让我在最开始的瞬间产生了久别重逢的感觉,虽然这地方对我来说只是路过一次。

按照我之前准备的材料上的说法,全世界有名的外国人聚居地梦巴扎(MainBazaar)正对着新德里火车站。此时十一点多,行李就先不寄存了,直接出去寻找住处。可是我们在夜色中似乎走错了方向,来到了一条虽然也是车水马龙但缺少想象中的热闹的街道上。我估计这条街应该是和梦巴扎(MainBazaar)平行的,此时人人困倦,一切只有留待明天再说了。网上推荐的几家不错的旅店都已经住满人,打电话过去都被客气地谢绝了。

大概人们可以由此推论出一些情况:即使在炎热的夏天,作为印度的淡季,当地在游客心目中知名度或美誉度较高的宾馆旅店都人满为患。后来我们穿行到一条斜街里,摸到一家店里,也没看名字就闯了进去,还好这地方有一些空房间。

砍了砍价,然后常规地出示护照供登记,那之后大家零乱地说了几句话。但是和长着长头发大胡子椭圆脸的老板聊天的时候感觉很奇怪。仔细听了一下,他会在说英语时发掩饰不住的颤音,有时候碰到带rr的音节,比如irrational之类,还有意识地发多击颤音;b和g在他嘴里发出来也带点典型的桑塔露西亚式变化。

他的长相更让我想起足球比赛中意甲或西甲的队员。于是我问他:作为西班牙人,你为什么长期待在印度,甚至在这里开店?他微笑说:噢,我爱这地方。我问他喜欢这个国家的哪些方面,他耸肩、撇嘴、微笑,说了一句类似于中文里“喜欢你没道理”之类的话。这是可能的。很多时候人们喜欢一个地方,哪怕是异国他乡,如果不是有意识地去追索,很难说出喜欢的真正理由。

这个叫何塞(Jose)的家伙给我一张名片,说防止外出时不记得地址可以问路,上面用赤裸裸的西班牙文写着旅店的招牌叫LaCama(床;这个旅店的名字和一部才华横溢的智利电影EnLaCama只差一个字,后者多了一个介词,大概叫《与子同榻》,说的是一夜情过程中灵与肉的故事),我退出去看了一眼,还是不大显眼,所以刚才就没注意到,否则一开始就会对这间店的伊比利亚半岛背景有所预期(虽然拉美也有海量使用西班牙语的人口,但他们整体财力偏低,不容易让人第一时间产生这种到海外投资开店的联想)。

我勉强还记得从前与老师讨论何塞·多诺索小说时,得知所有的Jose都可以昵称为贝贝(Pepe)--虽然在中文里看起来有这种昵称的男人显得很女气或孩子气--这样叫了旅馆老板一声,他脸都绿了。他用一种非常滑稽的拼图方式叫我唐阿肖(DonAshok。其中Ashok为印地语人名,Don为西班牙语独特的“先生”“大爷”“公子”等含义;拜伦的名诗《唐璜》其实就是DonJuan,本意为“欢公子”“欢大少”之类;以前有人把塞万提斯小说DonQuixote译为《吉诃德先生》而不是《堂吉诃德》,原因就在此,这个译名其实更贴切。西语中还有更国际化的称呼“先生”的方式:senor,但没什么特色,不过是sir的拉丁拼写)。

既然满脸胡子、四十多岁、身材魁梧的贝贝先生(我叫他唐贝贝)不肯解释他安居南亚的原因,我只好强作解人,暗中认为这是由于印度首都新德里和西班牙首都马德里只差一个字,所以他在这里会有走亲戚的感觉,于是他的身体、生活、情绪和记忆都可以从容游走于两座在汉语里都带有“德里”后缀的城市之间,并因此形成一折永远属于他自己的《双城记》。这个答案令我对他又产生了一点好感,似乎我们无形中有了至少两层渊源。

我们所在的楼层偏高,拥有陡峭狭窄的楼梯,走廊里似乎不太通风。客观地说,这些房间逼仄晦暗,在这个闷热得似乎随时能冒起烟来的夜晚,周边看不见明显的消防措施,我不能说对这样的房间非常满意,尤其是天花板上那个无精打采的灰黑色小吊扇让人看了竟然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忧郁心情。然而这时候不大可能再有精力去考虑别的住处,大家都累和困,一切且待第二天再说。所以我在洗澡之后,坐在楼梯口抽了一支烟,然后惆怅地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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