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李先道就起来读《难经七十二难》。姑娘带着露水就进入楼上,扑面的清凉和花草香泌入李先道的鼻腔。
“找我?有事吗?”
“嗯。”她应道。“阿爹回家了,请你吃顿饭见个面。李医生,给赏个脸好吗?”
“好吧。你稍停一会好吗?容我把这段看完,安静些。”
李先道只顾埋头看书。姑娘转身向武俊秀,笑容可掬。“姐姐,你也去吧!有个伴。”
武俊秀从姑娘一进门就注意上了。她认为从她的身上反应了一个不同民族的特征:女性的头发是极具.美学象征的____她的发质黝黑,并有天然的如同绵羊毛卷曲的波浪。皮肤白皙,如同珍珠般嫩白光泽。她惊叹,从没见过如此冰清玉洁的肌肤!那眉,那眼,**而俏皮。连鼻粱都清新挺拔,润薄的嘴唇桃红,突显她天性的机敏。衣着虽是斡尔塔族女性共同的特点,但在她身上更具美学效果,衬托出他们民族的气质来。
当姑娘跟她说话时,她才猛然收回神来。望着姑娘平静的脸庞,微笑着说:“谢谢你的盛情,我就甭去了。哦,妹子,你好美!”
姑娘露出笑意,又有些羞怯,脸绯红。“我是真心的,姐姐!”
“知道。你表情已告诉我了!我不想去,身体不舒服。你是女孩子,是知道我那些事儿的。”
“呃,那你多休息吧!”
姑娘叫斡美玲,她的父亲叫郑昌国,粟素族人。而她的母亲是正统的斡尔塔血统。
郑昌国身材魁梧,比较起别的民族男子要强壮得多,可以说有他民族性的特征:象寄居高山一样有山的体魄和棱角分明的体态,面目有清山绿水般的俊美。所以,在他的印象里郑昌国算得上是个体格标致的男人。唯独他的眼窝在整张脸中的比例要比其他人种要深些,这给了他很深刻的印象。
在言谈举止中李先道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他的手指竟然都是杵状让他不能理解。在他的眼里看到过很多各式各样的手,唯独这个样子还是第一次遇见。
郑昌国虽然不是很健谈的那种,但语言却很温和,没有人们称之为‘狂野民族’的感觉。性情随和,而且对他的斡尔塔族女人很关心,在生活的细节中他能读懂。
在吃饭的过程中,郑昌国的一番话让他记忆颇为深刻,这让他从其间领悟出他社会的哲学观,他的女儿斡美玲遗传了这种性格的基因。真诚率直、厚道、内敛,举止优雅,在和地道的泥巴人比较显山露水的一面就很突出了,在农人的嘴里形容便是不慌不忙有条不紊的那种。
这顿饭看得出他们拿出了他们全部的诚意和热忱。李先道吃的不是饭菜的味道,品尝的是人情的味道。而能达到这一点他已经很知足了,从心里欣慰。无异于人生阅历中自己归纳总结的智慧宝典中最精彩的一页。他的智慧,他的街边哲学浓缩一个僻野心狂之人高傲的心,想努力捕捉人世间最真善美的一面。
斡古诺今天要特意安排他去参加一个婚礼,用意是让其了解本部落多姿多彩的文化。另外,他需要身体松弛缓解一下,这些日子以来没日没夜忘情地工作身心已经疲惫不堪,纵然是钢铁身体长时间这样也会塌陷的。
“斡古诺先生,依汉人习俗,没有交往和交情有何脸面去吃喜酒呢?未免有些尴尬,于你我脸上不光彩吧?”
“你弄错了,先生!你哪里晓得我们民族这种赶酒仪式,无论生疏和熟悉都欢迎贺喜,而且谁家贺喜的客人越多越有面子,预示新人将来家运更旺,人丁更加兴旺。”
“呃,这样。那凑热闹有理了。别说了赶紧去呀!我对你们民族的事儿现在正渐渐感兴趣起来,总会有新鲜和奇巧。”
李先道说的是心里话,他是个奢好看书的人,许多民族风情不管是正史还是野史也好,在他的脑子里纵横蔓生,恣意生长。如果说一个人的大脑是储存器的话,那他的脑袋则是旗下的一片海洋,丰饶的宝藏如同大海馈赠给人类的数以万计的珍珠。
武俊秀用女人特有的审视目光注视着他,偶尔也回眸一眼沉浸在书海中的李先道。她眼语似乎在说:“这是个让人倾醉的姑娘,啊__难道……?不,不可能。那是我曾经十分钟情的一个男人,宁肯为他上刀山下火海赴汤倒火不皱一下眉头,而如今,阴差阳错出现这般情缘,况且她的心已经在心情极度颓废时来到自己身边,就如同晕觉在冰天雪地生命弥留之际被温暖的阳光拯救,那种情怀比雪中送碳还堪激烈。那个温柔的漂亮姑娘的眼神在第一`眼印入我印象时就能够想象得到,她可能比我在斡古诺家见到他时自己显得更悽楚更渴望和强烈,这或许就是我们女人家的共性吧!这让我心旌荡漾,不单单是她身材的窕窕,更多是蕴藏在他温柔体态下的那种精神让我肃然起敬,尽管我很自私,我是在说女人在男女情感方面——虽然极有可能她将掳掠走李先道的芳心乃至身体,这是自己最焦虑的事情,简直不能容忍。可是,当我看到她的眼神和表情时这种想法被很快地击碎了,无端的的。我设想过许多场景和多种结局,可是到最后我非但没有气恼反而笑了,我认为我的心灵与她搭成了共识。如果可能我想我们定能够成为好姐妹。
斡美玲面容安静地坐着,犹如天庭女神降凡临近身前,武俊秀佯装着若无其事,可是目光游离处即使余光也在心事之间。李先道是书痴,斡古诺看样子也在心里画荷包,只有床上孩子是最静谧的,没有他们这些个人那么多的思想。所以屋子里短暂的沉寂,映射出不同思想面孔的影像来。透过窗口外面的世界要比屋里活泼多了:坡上山羊一头扎进草丛露出若隐若显的身体;狗儿大概是追着什么野物儿狂吠不止,并且能够听得见男人粗犷有力的山歌声徐徐传来,那爆露的求爱情感不竟让她心头一震。武俊秀第一次听到如此情深意切的山歌,歌词直抒心意,不捏不燥,不嗲不造作,缓缓如甘泉直润心肺。只是腔调要比她平日里唱的山歌要滑润得多,要不然她真忍不住想和上几句。
一刹那武俊秀发现斡小姐的脸变得红润起来,不过她水汪汪的大眼睛在读书人身上稍作停顿又象羞涩样地挪开了。
“你在想什么斡小姐?”武俊秀冷不防追问她。
“呃——,姐姐问我?”脸不竟又红
了,声音亲切地不慌不忙地说:“本来是打量你的美丽,忽又听到山歌突然就脑子走神儿了,也不晓得为什么,要不就是我最近太操心;我想更重要的原因是你确实太漂亮了!”
武俊秀婉尔一笑,其实她怎么回答她都无所谓,只是听到一个褒奖的声音让她的心境更舒坦。
斡古诺虽然没有作声,但在场的一切都逃脱不了他的眼睛,仅管焦点不是在他们几个人身上,但无需多想的信号早己告诉了他更为深远的意义。这也从侧面加深了他对一个人的看法——这个人在众多的视线里并非仪表堂堂,言谈举止也没有特别吸引人的地方,很平常很诚实的一个人,他就是李医生李先道。不知道为什么女人们都能看上他,总是有走桃花运,就连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也能看上于他,她的话里似乎还蕴藏着对他先前情人的嫉妒!多么微妙的情愫啊!他审视着这个男人,从內心里品味他:朴素的衣着,安静地坐着在他个人的世界里神痴迷神,简直就是个书痴;不过倒是有丝新发现——他的额头很宽阔,对于一个在某方面有着特殊激情甚至于偏爱程度不能用简单的嗜好之类的字眼形容的时候,斡古诺心里盘算着。凭借着他对中华命相学的热爱和不于余力的研究,并且按照山里人诚实的坦白说法得到如下结论:天庭饱满而幅员辽阔,乃先贤谓之聪贤之相也。再加之四川西南民族山川流水赋予的清新俊朗特有的区域特征,这样在他理论和实际之间构筑成一个轮廓清晰的画面。斡古诺想:“在人们日趋不遵重传统学说的今天,而我仍然努力地在汲取人们称之为毒花上的营养,我想我是自己的脚踩在自己的头颅之上的。然而对于什么是科学什么是迷信相信大家的学识一定都远远超过我之上,我还有什么理由在此大放厥词和妄加判断呢。斡古诺,你个卑微的小人。你的心蒙上了猪油,已经不能明辨精华与糟粕了。活该你落得这个下场。哎!是我的错吗?都是什么狗屁科学搅乱了世人的心,我是个无辜的受害者。”
他动了一下惶惑不安的手,把它放到一个相当低的位置,或许这是他从某个角度来肯定和证明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存活下来的唯一高度。
在这个宁静而且并不宽敞的房间里,除了老式的窗户能够接受阳光的照耀,有些温暖的感觉,而其他的都在乌黑房顶重压下和冷灰斑驳墙壁支撑下显出一片凄幽的空间来。他们都以不同的目的和方式一下子生活到了这个空间里。人是会流动的,跟他们的思想一样活跃。李先道,郎中先生,我们尊贵的客人。他的由丰富的知识内涵凝聚成的思想在他的内心世界里恐怕没有几个人能读懂,就像他读的书一样深奥。他总是喜欢和圣人谈心,而女人又总是喜欢想找他谈恋爱。斡古诺,斡尔塔杰出的青年,他总能能察善辩,如果用逻辑和精确的数据来表达,那他做一个职业的侦探和数学家最合适不过了;武俊秀,温柔多情的漂亮女人,安河水的骨质却燃烧着内心金子般扣人心弦的激情,以及敢于破坏一切阻碍如洪涛般粉身碎骨拍碎焦岩的抗拒精神,竟管她的婚姻在充满不幸中收场,那恰巧不是他的错;斡美玲小姐,房间里最照人眼球的玫瑰花,是造物主多么巧妙委婉地融入了西方妇人婀娜多姿的身材和东方女性内敛·含蓄·优雅和高贵的品质。而他们都在以不同的方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从没有让自己的思维停留下来过。可是在这间陋室里我们无法忘记一个人的存在,即使他如此安静和如此渺小,就像生活在坟墓里的人变得那样安静和自然。基督教徒总说老天是仁慈善良的,我则与他们的观点大相径庭。如果辱骂不伤德行的话,我想很乐意违背他们的意愿而让我向来口是心非的做人法则见鬼去吧。你,一个卑微的小人,从来都没有挺直过腰杆做人过,以致于你的身材比别人都矮小。这难道是我的错吗?你住嘴,因为你不知道我生活得有多艰苦,我们是同时代的人。
天啊!我竟然忘记了一件重要的事。请允许我喝口酒提提神,都说酒壮怂人胆,我倒是想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