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终于给陈默打了一个电话,说的是班里十周年聚会的事情,陈默在拿起手机时,看到是琥珀的号码,他的心跳一下就加速了,手心沁出的汗,让他不得不把手机紧紧按在脸上。琥珀在电话里的声音,听起来依然如她原先那样平淡从容,不疾不徐,陈默耐心地听着,却无法把注意力,集中到琥珀在说的事情上,他的脑海里,全是琥珀苍白的面孔,温软的嘴唇,还有那双有着长长睫毛的大大的眼睛。
“我说你听着呢吗?光知道嗯呀嗨呀的,是快睡着了?”琥珀笑着说道。
“啊,挺好的挺好的,我觉得你筹备得挺好的。”陈默刚回过神来忙不迭地说道。
“那就好,事情都安排完了,就等着九月聚会了。”琥珀的声音里满怀着期待。
陈默张嘴想说什么,话已经到了嘴边,却又犹豫着,好像不知道该怎么说。琥珀在电话那边,虽然没有挂掉电话,却也没接着说下去。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最后还是陈默说道:“我刚才其实想说的是,就是,嗯,你的病还好吧?”
琥珀好像是想了一下,然后低低地说道:“还好。”
陈默默默地点点头,还想接着说什么,这时只听琥珀说道:“好吧,那有事我们再联系吧,再见。”
陈默还没来得及喊出“琥珀”两个字,却听到手机里,已经传来“嘟嘟”的忙音,他慢慢放下手机,呆呆地按下红色的“停止键”,然后对着手机轻轻地说道:“再见。”
就这样,陈默恢复了和琥珀的联系,但是两人却好像生疏了许多。即使在以后的见面和交谈中,琥珀好像也都刻意回避着那一夜发生的事情。这对于陈默而言,无异于是一种甜蜜而痛苦的煎熬。在他的脑海里,他觉得,那时抱住她,吻她,是天底下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他是如此清晰的记得,那一刹那温暖湿润的感觉,而琥珀的沉默,却让陈默隐隐地有了种不好的预感,就像一小片乌云,始终停留在阳光灿烂,万里无云的晴空,他无从知道琥珀现在的感受,也胡思乱想了很多,而最后的结论,是他依然不知道,眼前的这一小片乌云,是一场暴风雨的前兆,还是只是一次艳阳高照的点缀。
Amanda正式搬来的那天,是一个雨天。
那天的雨很大,陈默给Amanda开门的时候,发现她的头发都被淋湿了。
陈默问道:“你没有打伞?”
Amanda笑着摇摇头,说道:“我从来不打伞。”然后又补上一句:“我喜欢雨。”
陈默帮Amanda把她的大号旅行箱搬进屋子,拎着死沉死沉的,他心里还在纳闷这个姑娘是怎么一路把它带过来的,他问道:“这里面都是什么啊?可比那天你那两个箱子沉多了。”
Amanda拍拍行李箱上的把手,带着一丝自豪而满足的语气说道:“是我全套摄影的东西,还有我拍的照片。”说完,她如同一个女人抚摸着心爱的珠宝,一样,抚摸着箱子上贴着的花花绿绿的标记,喃喃自语地说道:“这是我,全部的家当了。”
陈默看着她湿淋淋的头发,有水不停地滴下来,滴到她玫红色的T恤上,箱子上,滴到地板上,陈默看着水珠落下,看见她注视箱子的那一刻,那如醉如痴却又若有所失的表情,那一瞬间,他不由想到了自己。每当在写一段故事,他轻轻敲击着键盘,看着,想着自己写过的每一个字的时候,似乎也有着这样的表情。
Amanda好像注意到了陈默在看她,马上回避似的把头转开,看着屋子里粉刷一新的墙壁,还有老式的木床,一边四处张望着一边随口问道:“你这家里还真是空啊,”她走过去来到墙边,敲了敲墙壁说:“梅兰说,你是顾野的朋友里面,最喜欢读书的。”
梅兰是顾野的老婆,以她看人的标准来说,这句话已经是很高的评价了。
陈默摇摇头笑道:“梅兰这是夸奖我了,我读书真是不多,但我买的书,确实不少。”
“而且她说,”Amanda回过头来,匆匆看了一眼陈默,然后转过头接着道:“说你从国企辞职,是想要当个作家,她说,你梦想的就是这个。”
陈默走到窗前,去关上正在被雨滴轻敲的窗户。窗外的雨声绵密,像是一场无法继续却又不断重复的回忆,陈默看着灰沉沉的天空,看着雨滴,在玻璃窗上慢慢地静静地滑落,他突然觉得,自己想要的一切,在这个女孩无心的话语中,在这样清冷的雨声里,显得如此渺茫,如此毫无意义。
陈默转过头,对女孩笑笑,走出了房间。
Amanda的到来,让陈默对生活这两个字,有了全新的认识。
Amanda的工作,是给各种时尚和流行杂志拍照片,工作时间毫无规律可言,经常一干就是通宵。一直有早起晨跑习惯的陈默,早上起来,不时会在门口或是小区,遇到刚刚工作回来的Amanda,她回来之后,无一例外都是关上房门呼呼大睡直到下午,然后一骨碌爬起来,再拿着相机出去。陈默经常一整天,看不到她吃一口东西,他有时候真纳闷,这姑娘是不是靠着一口仙气活着的。
要是晚上不出去的时候,Amanda就会在屋子里整理自己的照片,她住的屋子里有一个小储藏室,本来是陈默父母放过冬衣物的地方,陈默后来都清理了,一直空着,她看见后欣喜若狂,言辞十分恳切地问陈默,能不能给她当暗房洗照片,陈默一心软就答应了,结果是每天早上,陈默都是闻着洗影液的味道起来晨跑,过几个星期习惯了,闻不到还觉着屋子里少了点什么,陈默觉着,只要她一个人住的安静,也能让自己安静,不打扰自己,别人怎么生活,那都是她的自由。
Amanda的生活,比她的工作更没有规律,一回来就是睡觉,洗照片,几个星期,陈默就没见过她打扫过自己屋子,曾经有一次陈默帮她拿个快递,本来想放到她门口,结果鬼使神差地他推了一下门,正好那天Amanda也忘了锁门,陈默站在门口,登时被眼前的景象吓住了,想来他大学四年也是住过宿舍的人,算是见过大风大浪了,但一个姑娘能把房间折腾成这样,还能显得如此光鲜白净地蹦蹦跳跳出门,陈默也只剩下一声叹息了。
不过,在陈默见过的女孩里,或者说,在陈默对女人的认识里,Amanda可以说,是最不爱打扮的了。她经常穿的是一条破洞的牛仔裤,一双黑色运动跑鞋,T恤衫,短发经常乱蓬蓬的,索性就戴了个NY洋基队的棒球帽了事。和陈默见面那天,她的Cosplay装扮实在是千年难遇的一回,还被陈默赶上了。而她好像没什么朋友,这个陈默能理解,因为他自己的朋友也不多,自从搬到陈默这里之后,也就顾野和梅兰两个人来过一趟看看她,一起吃了顿饭,那天Amanda好像病了,有点发烧,身子有些微微发抖,说话很少。
慢慢地,Amanda和陈默之间,无形中,好像有了一种很奇特的默契,如果两个人同时在各自的房间,可能一整天都不会说上一句话,安静地听着音乐,写着东西,洗印照片,再各自安静地入睡,好像彼此,都在尽量让对方,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按梅兰那天一起吃饭时对他们俩人的说法是,他们这种状态,可能是因为两个人内心世界都太丰富,对外面的世界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所以就只好选择沉默。陈默和Amanda听了,都觉得梅兰这理论如同天外飞仙一般的匪夷所思。但是陈默后来想想,觉得梅兰说的,也可能不无道理。不过他觉得,自己和Amanda的沉默,还是有些不一样的。陈默觉得,自己和别人之间,好像有一堵透明的高高的墙,他的话可能别人永远不懂,他只能选择沉默,但他依然渴望倾诉,特别是,在那些听着钢琴的,看着文艺电影的夜里。而Amanda,却好像主动选择了,自己把自己与世隔绝,她的生命,仿佛只需要那些黑白的彩色的影像,好像这个世界,已经放弃了她,而她,也已经放弃了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