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始部落里,首领们不是通过制定一项项制度来行使权力,而是通过自身影响来完成自己的职责。
当然举办斗棍比赛的意图还远不止这些,它还是一场变相的相亲大会。比赛中勇猛的青年往往会收获一大批女性的青睐。
在这里我们又看见了亢族的首领,同时他也是这一部落里的巫师,那个披着兽皮斗篷的男人。阿莎就是他的女儿。他站在人群中央,手舞足蹈,那是一套有着象征意义的动作。我们站在人群外围,看不清他的长相。人群中发出阵阵的欢呼声。
我见一旁的王哥来到这里后便一直蹙着眉,神情透着几分忧虑,便忍不住问他怎么了。王哥仿若从沉思中惊醒,低声对我们说道:“我总觉得那大首领给人的感觉怪怪的。”
“这不是很正常嘛,巫师不就是喜欢装神弄鬼的,搞得自己很神秘。”虎子插嘴道。
这里的巫术虽然算不上什么宗教流派,但它本身是一种超自然力量的体现。原始部落的人在面对难以凭借一己之力来对抗的自然事件时,便会主动寻求超自然的帮助。因为原始状态下的人大部分时间还是在适应环境,而不是改变环境,让环境来迁就自己。因此这个时候,巫术搞得越神秘,便会让人愈加信服,套句流行语,就是不明觉厉呗。
桃花眼用扇子柄敲了敲虎子的脑袋,“听王哥把话说完。”
王哥顿了顿,又道:“我倒不是说那首领给人的神秘感如何,就言语和行为举止来论,那人既不像这里的人那般豪爽真诚,也没有智者应有的稳重大气,反倒有些市井小民的俗气。当然这也就是我的一种直觉,你们大可不比放在心上。”王哥话锋一转。(后来事实证明王哥的直觉堪比女人的第六感。)
“我倒也这么觉得,那人还真不怎么像一族之主。”桃花眼摇着扇子说道。我再深问下去,他却只笑不语了。当时我也没把这事太放在心上,选择什么样的人做首领是族人的事情,选了这么个人,想必也有他们自己的原因。
这个时候,斗棍比赛开始了。赛场设在树下的一片空地上,十米见方,围着一圈木桩。开场前一个年轻人抱来一块大石头放在了地上,少说得有十来斤,石头上平下尖,呈一个圆柱体,接着他拿起了一条兽皮长鞭,约莫两米来长。他使力抽向了石柱,石柱被抽得转了起来,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巨响,声音清脆,如同枪声。他的动作看上去就像是在抽陀螺,我也不知道这样的形容是否合适。不过他抽的这个陀螺可是石头的,一般人应该比不上他那般神力。
阿莎不知什么时候跑了过来,她像个赛场解说员,兴奋地向我们解释着眼前的一幕幕。她说亢族人崇尚力量,刚才那是比赛开始的信号。我一看,果然,响声过后,选手已经上场了。
每一场比赛只允许两个人对抗。比赛实行淘汰制,选手的分组是随机的。而比赛的规则也十分简单。参赛者手持两指粗的木棍互相攻击对方的背部,直到一方求饶或主动认输为止。
场上的比赛很激烈,耳边是围观群众的呐喊声。两名选手怒视着对方,好似有着血海深仇,手持木棍不断试探着,进攻着。两人都使出了十足的力气,很快双方的背上已经出现了数道血痕。看到这一幕,不知怎么就想起了古罗马的斗兽场,残忍的嗜杀与亢奋的贵族,连带着我的心情也起了些变化,不似刚开始时的好奇和兴奋了。
阿莎的解说突然中断了,我看了眼她,她的眼神中似乎透着些许暗然,只听她轻轻叹了口气,又继续说道:“我们的族人从来不会轻易认输,其实很多次比赛都是以一方战死而结束的。”阿莎的语气听起来很平淡,我的心却颤了一下。再看向赛场,族人们还在兴致高昂地看着比赛,他们欢呼着,呐喊着,他们不知道自己庆祝的也许是一条生命的消逝。可惜我却不能也没有权利置喙别人是选择生亦或是选择死。
比赛进行的时间并不长,这一次的参赛者只有八个人,每一个下场的选手都是遍体鳞伤,我有些唏嘘,但好在没有人惨死。虎子小声骂了句操,他的正义感向来比我深。听阿莎说只有参加过斗棍比赛的男性才算是真正的成年了,由一个男孩成为一个男人,这是村子里的习俗。
比赛结束了,最后胜出的是一个身材魁梧,肤色黝黑的小伙子,他高兴得绕着场地跑了起来,尽管他的后背还在不停地流血,群众的欢呼声此起彼伏。
我觉得这一切应该已经在这时结束了。部落的首领再一次站了出来,人群安静了下来。只见他又跳起了那种怪异的舞蹈。舞停了,他的手上凭空多出了一片陶片。
“兰朵雅,兰朵雅,兰朵雅!”那首领高喊了三声,声音尖锐而嘶哑。他嘴里重复的三个字听起来像是人名。周围的男女老少跟着一块儿喊了起来,声音响亮,犹如雷霆,直冲九霄。
“开始了。”阿莎突然说出了这么三个字,声音有些颤抖,带着紧张。她的眼睛死死地注视着前方,双拳紧握。我隐约觉得似乎有些不太好的事情就要发生了。
四周的声音戛然而止,我抬头望去,两个健壮的青年押着一个全身被绳子紧缚住的女人出现在了大首领的身边。我定睛一看,那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前晚和阿莎碰面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