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响的瞬间,古振英连忙把手松开,借着冲力快速垂直地从气窗掉落地面。
不敢仰头,古振英立即夺路而逃。
古振英一步不歇,脑海中不断闪现同志恐怖的死相,是谁干的?是古晓彤?是猎手?还是哪个他根本还不知道的人?
这位同志是他唯一的联系人,这样一来,他是不是要和组织失去联系了?
这样混乱的局面,让古振英不由得想到,如果,如果是父亲面临这种困境,他会怎么做呢?
古宇笙对古振英的言传身教,不止在古振英从事谍报工作之后,也伴随着振英整个童年和少年时期,父亲的言谈举止、行为做派,小小的振英便已学的有模有样。
好几次,父亲的一些同事见到小振英时,会指着故作深沉的小振英,对古宇笙讲:
“你看看,看看,老古,这小子,被你带的一样神头鬼脑的。”
每每此时,古宇笙都不作答,只是望着儿子会心一笑,心里的骄傲,掩都掩不住。
随着古振英年龄增长,他感觉到父亲对他的慈祥在渐渐收敛,相反对他的要求在愈发严格,那种收他于羽翼之下的安全感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他不敢贸然逾越的威仪。
古振英渐渐长大,自然会对古宇笙所做的事业有所好奇与憧憬,但每欲探其究竟,却总不得要领。
因古宇笙工作的需要,他们一家会在不同城市间搬来搬去,此外,古宇笙还总是变换着各种职业,偏偏又都搞得有声有色,小振英也因此跟着学了些各色本事。
而与此同时,古振英开始越发察觉,对于古宇笙,他可以与之促膝而谈直抒胸臆,却不可与之悖逆而为妄自行事,他们之间的关系开始变得亲切却不亲近、亲近却难亲密。
古宇笙会纵容儿子在自己出任主编的报刊上大放厥词,以笔名刊登当时政府明令禁止的檄文;却不允许儿子与同学密友参与反对政府的游行抗议,把他牢牢锁在家里而害他差点被学生组织除名。
尽管埋怨父亲对自己抗日救亡热情的诸多阻拦,但古振英又眼见父亲一次次帮助那些被侵略者迫害的同胞。
所以内心深处,他仍以父亲的行事准则为自身准则。并坚持认为,父亲是有着远大抱负而身体力行的有志之士,父亲的沉稳多谋和远见卓识,从来都是古振英尊敬模仿的对象。
在被父亲送去美国留学的那两年,古振英更是每时每刻不敢忘记,父亲在自己临行前,重重拍着自己的肩膀讲的那几句话:
“儿子,你的心愿为父了解,父亲送你去美国,自是希望你学有所成,但更盼你不忘国之荣辱民之大义,待你回来,我们父子即可同仇敌忾,为父的衣钵有朝一日终是你来承继。”
于是,古振英就是这样,怀着父亲的殷殷期许和一腔报国之志,踏上了彼岸之程。
古振英还记得自己刚刚从美国回来时,古宇笙终于第一次把他带到了自己真正常年奋斗的地方。
听着电报机和密码机滴答作响,看着一页页写满演算的纸张,古振英更是第一次明白父亲那句“同仇敌忾”的真正含义,而他的内心也是第一次真正那么强烈不已地渴望成为父亲,渴望穿上和父亲一样代表无上荣誉的军装。
那天,古宇笙和古振英进行了一次从未有过的十分正式的谈话,用古宇笙的话讲,那不是父亲对儿子的教诲,而是两个有着共同信仰的男人之间的推心置腹,那一天,古振英觉得他和父亲之间重新找回了他儿时的那种亲密无间。
而对于古宇笙来说,望着学成归国,意气风发的古振英,他心里倍感欣慰。
他知道,当初古振英怀着忐忑的心情向他征求意见想从军的时候,以为他不会同意,但其实他满心盼望的正是这个结果——这个他从绝境中挽救的孩子成为真正心系国家民族的男子汉。
等古振英回国时,在军统内部身居要职的古宇笙,深感是时候让儿子融入自己真正所为之奋斗的事业了,他坚信,自己亲手栽培的儿子,必定会青出于蓝。
就在那一天,古宇笙望着已经成人的儿子,满怀信心地问道:
“振英,你,在美国的这两年,没有忘记你出国前所说的话吧?”
古振英铿锵有力地回答:
“父亲,临行前,您的教诲,儿子不敢忘记,儿子一心为国效忠,现在儿子愿做父亲的左膀右臂,助****早日将日寇赶出我华夏家园”
听到这番话,古宇笙的内心是澎湃的,这样的儿子,他也算对得起死去的程瑛了:
“好…”
他满意的点点头,示意古振英坐下,接着,古宇笙拿起身边的红酒,为古振英倒了一杯。
“这…”
古振英很是诧异,不敢接过杯子,父亲过去是不允许他喝酒的,以至于他在美国也尽可能回避。
“今后,你不再是只读圣贤的学生,而是一名****的战士,你的战场不在硝烟弥漫的前线,而是,波谲云诡的谍报场,这里一样密布危险。”
古宇笙也一起坐下,举起了自己的杯子,他诡秘地对古振英笑了笑,接着说:
“而喝酒,是你第一件要学的事。”
“啪”的一声脆响,古振英从此与过去那个不谙世事的自己彻底告别了。
那之后,古振英在人前便不再称呼古宇笙为父亲,除了他是由古宇笙这样高级别特工亲自教导谍报工作以外,这父子二人,与其他普通军统上下级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同。
在掌握了窃听与反窃听、跟踪与反跟踪、谍报密码的破译与编译、身份隐藏和掩饰这些基础的情报人员必备的技能之后,古宇笙还特意嘱咐古振英要多多研习兵法。
在古宇笙的精心调教之下,古振英的成长速度是惊人的,于是在古振英归国第五个月的时候,他便被派去跟踪一位日本特务——
“这文章写得绝了!”
报社大厅里本来静得只听得见笔走纸张的刷刷声,古振英突然猛一拍翘着的二郎腿,朝坐在对面的秋雨把手里还散着墨香的报纸抖得沙沙响:
“你小子这行文这用词赶得上过去中举的老先生了,真把这华夏乱象一笔而就啊,这下社长一定又要点名表扬你了”
秋雨哼笑了两声,不以为然地摇摇头,接着低头斟酌词句。
古振英见他不言语,便把被自己后仰得快倒了的椅子坐正,又往桌子拉了拉,抬起屁股探过头去,看看秋雨正写着的漂亮的方正小楷。
“国破山河在……”古振英小声念了起来,跟着嗔怪道,“哎,秋雨,咱们这天下可还是中国人的啊,还不到用这句的时候吧”
“哼,日本人早几年占了东三省,大前年又霸了紫禁城,咱的军队可是节节败退,一点招架之力也没有,我看用不了几个月,我这句话都显得不够喽”
秋雨一边说,一边把稿纸放到了抽屉里。
“不对吧,秋雨,你写的篇篇文章都是慷慨激昂共赴国难,任哪个热血男儿看了,都会争着奔赴沙场的……”
古振英的话被不停摆手的秋雨噎了回去
“拿枪杆子的都做不得什么,我这拿笔杆子的又能奈何?咱这报社半年都换了几个地方了,再这样下去,我连自己的战场都没了”
秋雨摇头叹气地说完话,把几件散落桌上的东西重新码摆整齐,最后把他那杆宝贝一样护着的钢笔塞到了提包里:
“我先走啦,社长问起帮我担待下。”
古振英由头到脚打量着秋雨的背影,这人写起东西铿锵有力,但说出话来,总是少了点文人应该有的风骨。
秋雨走出大厅不久,古振英懒洋洋站起身,夸张地打了一个哈欠,眼角从漏了洞的窗户瞄到秋雨朝耳朵眼胡同方向去了。
古振英在这家报社已经呆了一个半月。
在此之前,古振英随古宇笙在杭州执行任务,古宇笙所领导的秘密小组派出若干乔装特工潜伏在当地各行各业,接收情报传递消息,进入杭州的第一年里,他们为抗日事业做出了很多贡献。
但好景不长,几名优秀特工相继失踪,且非常突然,甚至前一天还在传递重要消息,转天就失去了联系。
古宇笙认定此事非同小可,率领精锐亲自追踪。
经过严密的排查他们锁定此事与当地一家报社里化名秋雨的编辑有关,但几经探访均不能确定他以何方法将那些失踪特工的行踪传递给执行暗杀的日本特务。
为了能沿着秋雨抓到执行暗杀的日本特务,古振英接到了他人生第一项任务,即安插在这家报社做助理编辑,接近他的同僚——秋雨
他们一起供职的这家报社其实已经因为言辞激进被列在了伪政府的黑名单上,所以留在这里工作的都是一些思想进步的青年,大家有时会凑在一起针砭时事,秋雨却不爱参与。
这个秋雨从日本留学回来,文采十分了得,深受主编器重,他在报社除了和主编一起写时政社论,还负责编写诗歌赏析的专栏。
古振英借与他比诗斗文的机会,先是同他在茶馆闲聊,后又登堂入室,其余时间也紧盯不放,但都没发现他与可疑人物有所来往。
另外,古振英用了不长时间就发觉秋雨在大篇幅的时政社论上花的时间还不及写专栏的一半,于是他很快又把注意力集中在专栏的文字上,可是秋雨选择的诗词中外皆有,韵律不一,从中也很难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古振英只好一直看住他,唯幸自己待在报社的这段日子里,暂时还没有特工再失踪。
眼见秋雨从耳朵眼胡同走远,古振英马上找了个借口也离开报社,循着秋雨消失的方向追了上去。
见秋雨一个人去了常去的茶馆找人对弈,古振英瞅准人多的时机钻了进去,猫在角落观察,一待就到了傍晚。
这半晌时间,只见秋雨棋盘之上指点江山,翻云覆雨换了几个对手,皆是大获全胜,他与对弈之人只谈棋谱,不语其他,有时还争得面红耳赤,甚是投入。
已是昏昏欲睡之时,秋雨起身离坐行了出去,古振英打起精神,跟着秋雨去酒庄打了些老酒,又去肉铺买了些熟食,然后一路尾随秋雨回了家。
不多时秋雨房间的灯光点亮,人影投在窗棂之中,古振英站在胡同阴影里,望着人家吃酒吞肉,顾不得自己一直抗议的肚皮……
城郊荒凉,碎石散落的土路两侧,各一排恣意生长的杨树在夜幕之下张牙舞爪,爪牙交汇处,隐约可见藏着一座静谧的四合院,月沉夜浓星云残,露重更深凄风缓,意尽欢散人已归,别居闭门懒谢客。
纵是华灯初上的时候,这里却已人迹难寻,可堂屋仍是灯火通明,古宇笙把今天刚刚送来的那家报社的报纸翻开,与其他日子的排在一起。
古振英的任务进展不如预期,一个半月了一点发现也没有,秋雨的行踪单调,见的人又毫无规律,那么最可能传递信息的就是这些文字了,可惜古振英的时间大部分被跟踪占用,所剩不多的精力也没研究出什么。
而风平浪静的时间越久,古宇笙越能嗅到危险正在迫近。
“三阳本是标灵纪,二室由来独擅名。
霞衣霞锦千般状,云峰云岫百重生。
水炫珠光遇泉客,岩悬石镜厌山精。
永愿乾坤符睿算,长居膝下属欢情。”
这是昨天诗文赏析专栏推荐的诗,是李煜的《石淙》。
古宇笙把前一天的也放在旁边对比,还是李煜的诗——《九月十日偶书》
“晚雨秋阴酒乍醒,感时心绪杳难平。
黄花冷落不成艳,红叶飕飗竞鼓声。
背世返能厌俗态,偶缘犹未忘多情。
自从双鬓斑斑白,不学安仁却自惊。”
他再拿过大前天的,比在一起,这次是长孙皇后的《春游曲》
“上苑桃花朝日明,兰闺艳妾动春情。
井上新桃偷面色,檐边嫩柳学身轻。
花中来去看舞蝶,树上长短听啼莺。
林下何须远借问,出众风流旧有名。”
又拿过更前一日的,是徐志摩的诗作;他再向前翻,是泰戈尔的作品;接着看下去,是裴多菲的名篇……
一直捋了厚厚一沓,也没看出什么头绪,无论是作者、出处、篇幅、用词还是题材都没找到什么规律,又草草翻了几张,干脆打消了他从这上面着手的想法,古宇笙有些生气,索性把一打报纸使劲扔在了茶几上。
偏巧有几张散落在地上,古宇笙下意识去捡,突然,好像有什么东西恰到好处地击中了他迟钝的神经……
他急忙从墙上取下挂历,疾步走回茶几边,把那些翻过的报纸扫到一边,将余下的报纸与挂历上标注的日期一一对应。
不久之后,古宇笙嘴边浮现了一丝笑意,似有得胜的快意,但很快那抹笑容便收敛全无,他突然疾呼家丁:
“老张,老张!”
那几张刚还攥在手里宝贝一样的报纸也被胡乱扔在了地上,他从桌上重新找出今天刚刚拿到的报纸,粗看了一边,脑中一片轰鸣,密密麻麻的铅字仿佛不听话的蝌蚪,横冲直闯,冷静根本不能占据他的思维,他不耐烦地皱起眉头,把多余的思考从脑中赶走,然后赶紧把最新一期报纸揣进怀里,等不及老张过来,便自己向门口走去。
“老爷,您找我?”
老家丁睡眼惺忪,披着一件压出褶皱的棉袄,用自己最快的步伐跑了出来。
“算了,你在家看着,如果少爷回来了,你让他千万不要再出门,我去去就回。”
说着话,古宇笙已将衣帽穿戴整齐,他顿了一下,把手伸到了大衣的内袋,没错,那把跟随了他多年的手枪,还在那里待命,硬邦邦的枪压着他起伏不定的心跳渐渐平缓。
“老爷您去哪?”
“去去就回”
话音未落,古宇笙已经迈出了堂屋,迫不及待地要冲出大门……
“铃……铃……”
刺耳的电话铃声突然大作,刺破了夜空中包裹的许许多多无言的秘密,揭穿了暗影下掩盖的层层叠叠变换的面具。
“喂,好的,您稍等”
老家丁客气的回应完,便把电话向门口举着,想交给古宇笙。
古宇笙听到铃声的刹那,已经僵住脚步,他强令自己镇定下来,然后费尽力气转回身,稍一吐气,下定决心似的快步走到堂屋前,却在抬起腿打算迈进去的时候,动弹不得。顿了几秒,他猛地一把扶住门框,手心不住传来的疼痛使他记起刚刚差点跌倒。
这个随着神秘而肮脏的黑夜而来的电话,会不会带来最恐怖的消息?
“老爷”
古宇笙直勾勾盯着那个电话,天地之间好像一下子只剩下眼前的听筒。他用力顶住门框,终于迈进堂屋,两条腿像是灌了铅,往前挪,再挪,终于到了电话机旁,他看了一眼老张,想从对方那万年不变的表情里提前预知些什么,还没等他琢磨出来,老张就好像是急不可耐要把电话硬塞给他似的,他不得不把电话接了过来,抓到被老张焐热的电话的时候,古宇笙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手已经凉透了,他紧抓着电话,拿的远远的,仿佛那是一条剧毒无比的毒舌正在朝他吐信,他紧闭着眼睛,等了不知道多久,才深吸一口气,终于鼓起勇气把听筒放在了耳边,用他颤抖得变形了的声音说出第一个字:
“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