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澄碧,纤云不染,树影如黛,和风送暖。瓦蓝瓦蓝的天空,像一匹透明的蓝缎子,让望着它的人能感受到一份难得的平静和凝馨。
不过,刚醒来的三个人显然没有丝毫的心情去注意这罕得一见的好天气。
叶云峰和宁雪面色冷凝的顺着李忆雨的目光向远处眺望。
“魔教?”
李忆雨恍若未闻,眼前似乎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孤鸿映雪。
唯有浩瀚苍穹布满的繁星。
那么多的星星,却又变成无数双眼睛。
熟悉的,不熟悉的。
父亲的,母亲的,伯父的,兄长的,咒骂的,歌功颂德的……还有,似乎还有她自己的。
深邃不可见底的黑眸,看穿世事而带着嘲讽笑意的眼睛,淡淡的看着她。
痛惜一切、沉静幽深,却带着碎人心魄的悲伤。
……
正值中年的皇父广袖高座,弱冠储君横刀立马,少年皇嗣追逐嬉戏……
草原的月色,江南的泉声……
刚刚加服的母后脸色苍白,谆谆嘱咐,父慈子孝,手足祥和……
当年,当年是哪个妹妹顶着满头热汗扎进兄长的怀里;又是哪个哥哥温和的打扇,却又自顾自的在妹妹的椅旁睡去。
……
“火魄……”
喃喃的低语像自语似轻诉。
火魄——洪荒异种
天地玄黄,所孕育的生命自是不计其数。
妖魔精怪乃是人类对其的统称,其中“精”字就包括了精和灵。
植物生命体一旦拥有了智慧和强大的实力,就会被称为“精”;而一些极端的、从天地灵力中诞生出来的强大存在,就会被称为“灵”。
至于“火魄”则是介于精和灵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存在。
它是从木之力最为浓郁的地方,诞生出来的意思灵觉;可它特殊就特殊在,它因木之力浓郁到极致时,在它的本源之心中,蕴养出了一丝火气。
精纯至极。
不过祸福相依,这种情况下诞生的火魄永远都只能是魄,而失去了拥有魂的能力。
如人一般,三魂为神,气魄入体。
没有魂,纵然历经洪荒,也只能初具情绪,却永远无法拥有灵智。
永远,算不上生灵;即使,它拥有使万火臣服的威势。
它就像是世间最精美的象牙,无比的珍贵。可因为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成为被猎杀的对象。
一旦出现,便有无数的修真者趋之若鹜。
可对李忆雨而言,它不一样。
火魄对她而言,代表的永远都不只是力量。
当年她刚从高墙中出来时,已是万人之上的哥哥为了驱除她入骨的寒气,以倾国之力去寻找它。只为缓解她的病痛。
只是……在找到它的时候,它的作用只能是陪伴着她,永远的长眠地下。
于云翔而言,她在一日日的熬着那幽禁的时光时,就慢慢的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而她可以放开一切,除了她的皇兄。
那个在产房外,满怀欣喜地期待她出生的男孩。
那个扶着还摇晃的她,走出人生的第一步;把着她的手,写下人生的第一个字;抱着她,翻开人生第一本书;扶住她的肩,拉开人生第一张弓的哥哥。
那个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弯弓纵马,小心翼翼地让她远离《通鉴》之类的帝王之术,亲近《尚书》这样坦荡正大的治国阳谋,守护着她一点点在风雨里站稳的山岳。
她所说出的第一个字,不是叫父母,而是——“哥哥”。
或许就这样,注定了,一辈子。
漫长的时间冲刷掉了属于云翔的一切,剩下的只有那个人的名字在她生命的海滩岩石上闪闪发光。
无尽的岁月不仅没有将他们共有的回忆洗涤一空,反而在褪色的灰白中愈发耀眼。
他们的诗歌唱和,他们的觥筹交错,他们的雄心壮志,他们的盛世伟业,他们的棠棣相倚,他们的昆仑比并,他们的背心相抵,他们的志同道合与灵魂上全然的相通相守……
他们共同经历的四十五年风霜雨雪,她没有走进他生命的八年,她与他共负河山的八年……
这一切,成为唯一拽着云翔或者说是李忆雨无法解脱的梦。
个体之所以成为个体所依仗的不过是记忆,记忆规划了你的生活,经历决定了你的选择。
而云翔之所以还是云翔,她所凭借的全部记忆正在逐渐褪色。或许终有一天她会忘记那些,她曾心心记挂的至亲至爱。
而正是皇兄,这段与她交缠入骨、融入血脉的缘分,成了她与现实世界,与自我的个体最后相连的纽带。
是他,牵绊着她,不能消失,不能忘却。
作为云翔,牢牢记住属于她,属于他们的那一切。
李忆雨一步步迈开沉重的脚步,朝着那跳跃着一丝丝绮绚的火线走去。
心,跳得越来越快;腿,迈的越来越快。
而眼底的悲寂也越来越重,就好像……
当年的皇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