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尚小姐,请告诉我2011年6月8日晚上发生在被告人家中的事情吧。
你想知道什么?
很好,尚小姐,你很配合。那么请问,被告人叫你“祝映桃”并朝你吠叫是在什么时候?
尚亦娜睁着眼睛望着他。她可能没明白他的问题。
尚小姐,我是说,被告人叫你“祝映桃”并朝你吠叫是不是在你们性行为过程中?
沉默了好半天,她回答:是的。
很好。尚小姐,请告诉我,被告人叫你“祝映桃”并朝你吠叫是不是在他射精前后,也就是在他的生殖器尚未拔出之时?
老秃子,不要脸!
旁听席上又起了一阵骚动,很多人在笑,很多人在窃窃私语。审判长拿起了法槌,迟疑了片刻,又轻轻放下。宋育金看见审判长的脸微微红了——这有点奇怪。
尚小姐,这是在法庭上,请注意你的言辞,请回答我的问题。
老秃子。
审判长冷冷地说道:公诉人和证人,请注意你们双方的言辞。
好的。尚小姐,请正面回答我,被告人叫你“祝映桃”并朝你吠叫是不是在他达到性高潮前后?
沉默。
尚小姐,你的沉默我可以理解为默认吗?
尚亦娜低着眼皮,像没听见他的问话。
公诉人转向法官,朗声说道:证人对这个问题保持沉默,本公诉人认为是她不好意思承认,但这是事实。她的沉默可以视为默认。本公诉人认为,当时的情形是,被告人正处于性高潮中,精神高度亢奋,偶有胡言乱语和举动失常也属正常。任何一个有过性生活经验的人都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都有过在性爱过程中无意识叫唤自己暗恋对象名字的现象,这是非常常见的口误。因此,辩护人所提出的关于被告人正处于妄想症发病期的观点是不足为凭的。请法庭不予采信。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决定一个月之后第二次开庭。庭审结束,两名法警将被告人押出法庭。在他们转身向外走的过程中江南朝旁听席这边扭了扭头,目光快速扫了一圈。他在找熟人。他看见了黎妮林小弟他们,兴奋地咧嘴一笑。蓦地,宋育金发现他左边牙床少了一颗犬齿。真真切切,少了一颗犬齿!这个发现让宋育金心头一惊,他看看林小弟,后者疑惑地回望着他。宋育金轻声对着他耳语:江北。林小弟更加疑惑地望着他。宋育金不再说什么了,他需要理一理自己的思路。
江北的嘴里少一颗犬齿,这一点朋友们都知道。那是一次打架后留下的小小纪念。每当他吹嘘上学时如何横行校园,如何通过征伐赢得少年们的崇敬时他都要张嘴让大家看一看那里。一个黑森森的光荣的弹孔。现在犯罪嫌疑人的嘴里少了一颗犬齿,这意味着他是江北而不是江南。也就是说,不是江南杀了江北,而是江北杀了江南,然后冒充了江南。这个结论是符合逻辑的。说江南杀了江北,宋育金一直不肯相信(当初听到这消息时他就觉得难以置信),而说江北杀了江南,那还差不多。这对孪生兄弟,如果说除了装扮之外,他们身体上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一个强壮些,一个羸弱些——尽管穿上衣服后不是十分的明显。江北天天练哑铃,练俯卧撑,而江南是个书生,在书房里耗掉了身体里的精神气。
要不要报告警方?宋育金踌躇了好几天。他一会儿想到江南平静温顺的眼神,一会儿想到两兄弟的父母——江北(其实是江南)葬礼那天,他见过他们,他们似乎一下子老了十岁,父亲的头发全白了,母亲哭得像一摊泥。当宋育金握着他们的手时,他感觉到他们的手绵软得像两个儿童。他决定将这个秘密藏起来。
第二次开庭时宋育金找了个借口没去。法庭最终宣判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由精神病院强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