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凭惨叫声,我也能辨别那是否是老林,他的声音是如此的低沉沙哑,像一面捶破了的鼓。
“你的声音很有磁性很男人,很多女生这么说。”我有意无意的吹捧一下老林,其实我也搞不明白这话算是吹捧还是揶揄,就那么随口一说,没经过大脑。
“你以为这是我愿意的吗,就是因为练习跑步,淋雨感冒,发了高烧烧坏了嗓子,就成这样了。”老林一边做高难度的俯卧撑,一边日地板。
“那你应该很痛恨跑步了,它毁了你的嗓子,它是你的仇人,但是我看见你还是每天都在跑步,从没间断过,你又不是职业运动员。”
“你不知道生命在于运动吗,我喜欢跑步,烧坏嗓子也没有关系,那只是一次意外,不是还说我的声音有磁性吗,看来还因祸得福。”
“我忽悠你的,你别自欺欺人,别人都说你是个破锣太监公鸭嗓子,真的。”
“还能不能一起愉快的打球聊天吹牛逼了。”
“威胁我啊,仓*空的高清新片,你还想不想看了!”
“算你狠,是我错了,我本来就是一个破锣嗓子啊!”
老林在清晨里跑出来,带着轻快的脚步声。他短而卷曲的头发像狗皮膏药粘在圆脑门上,国字脸型,晒得黝黑的皮肤,高大却瘦弱的身体,远看上去就是一个非洲的长跑选手。他穿着一件棕黄色的T恤,棕黄色的短裤,黑色的长跑鞋。以他固有的节奏在跑动,不是那么快也不是那么慢,上肢小幅度的摆动,大腿提起腾空,小腿摆动,脚掌落地。重复向前。
一只羚羊从树林里面窜出来,以非常轻快的步子朝山丘上跑去。长长的向后弯曲的犄角,亮棕色的皮毛,流线形的健美身体,灵巧而细瘦的腿弹起,腾空,很轻易的挣脱了地心引力,向前奔跑。
风梳理着它细细的绒毛,一长条漂亮的褐色斑纹,长而敏锐的耳朵收集旷野中飘来的声波。它立在山头,警觉而淡然的眼神向四处眺望,重又开始轻灵的奔跑。
一个同学去了X星球,老林的眼睛有些发红,像刚哭过。我有些想笑,又尽力憋住不笑,腮帮子却充气鼓了出来,像一只蛤蟆。他之前还在吼“喝一杯麻辣麻辣的酒,唱一首麻辣麻辣的歌。”转眼就“借酒相送,送不走泪眼朦朦。”他的情绪变化够快,像个小孩子。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安慰的话不宜太多,我只好扯点别的,说:“我们高中同学有几个在这个学校里?”
他点了点眼角说:“还有几个吧,又没有美女,我不是太清楚,懒得管这些鸟事,管好自己就行了。”
“其它同学呢?都到哪些学校去了?”
别看他嘴上很烦,我相信他还是很关心同学的,主要是女同学。他把一米八几的大身板往床上一躺,黑口黑面的,加上皮肤本来就很黑,活像一只黑猩猩。他对着天花板说:“他们一群鸟蛋都在银河学院,改天去看看他们,吃吃饭,把他们吃得只剩裤衩。”
我穿了件半新不旧的浅色薄外套,和老林一起去了银河学院。和老同学联络一下感情是很重要的事,相当于在银行里存点钱,困难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用,如果不巧碰到银行倒闭,那就再说了。
银河学院离我们的学校较远,隔着一条江——这是一块长江中下游的冲积平原,本来连成一块的市区被滚滚而来的江水冲成了三个镇,形成一个‘品’字。我们在上面那个‘口’里,他们在左下方的‘口’里面,我们要从上面的‘口’中跑到下面的‘口’中,还要费些气力。坐了很久的车才到达,银河学院校区很小,只有几条河,一只没有舵的生满铁锈的航船,同学却有好几个,一见面就打开了话匣子。
一个同学说:“我们军训是在庐山脚下搞的,由学校派一艘豪华轮船拖过去,由长江顺流而下,两天两夜就到了。其实我只要坐一条小木筏子,带点干粮在身上,佩一把宝剑,一样可以到达,只不过花的时间会长一点。”
“你这副模样佩宝剑真的有点浪费了,拿个破碗加一根打狗棒就行,坐筏子游长江,一个大浪打过来你就等着喂白鳍豚好了。”
“白鳍豚已经灭绝了,难道你不知道吗?何况白鳍豚也是不吃人的。喂扬子鳄的可能性倒是有,不知道有没有灭绝,也许快了吧。”
“剧毒河豚都有人吃,别的就更不谈了。鳄鱼皮鞋很有市场。那不是每天都可以上庐山玩,一定比毛主席去得还多,去了几次?”我转换着话题问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以为不要钱啊,要门票的。我们在清早的时候偷着用庐山升龙霸升上去了三四次,景色很漂亮,也很凉快,真不愧是避暑胜地。下午使出一招凌波微步下山。”
“为什么不用轻功水上飘?”
“这个嘛……,关键是庐山它也没有水啊,怎么飘呢?”
“老林,你还会打篮球啊。”
“那是,很简单的,多玩玩就会了,比跑步更有意思一些。跑步也是很能锻炼体能的,对打篮球很有帮助,我更喜欢跑步,一直向前奔跑,没有目标,没有目的地。打篮球就很有目标,篮筐就在眼前,想尽办法把球投进去就对了,投进一个一个的球,取得一场一场比赛的胜利。但我觉得人生更像一次长跑,没有目标的长跑,只是在尽力向前,越过那些障碍,躲过敌人的追捕。是的,就像长跑。”
“像你妹啊!”
老林穿着篮球服,英武的摸样像极了战神阿瑞斯,不知道阿瑞斯的出生和大猩猩有没有什么关系,那些神话中的传说看来是无史可考了。想想可笑,本来就都是杜撰的东西,哪里能考得确切。
在篮球场所有打球的人眼里,他就是一只大猩猩,他用长臂硬吃篮下无人能敌,而且他还会投三分球,会跨下运球变速变向,再一个转身甩开所有防守他的人。他几乎无所不能,得分犹如探囊取物,在别人脑袋上扣蓝更是稀松平常的事。他的防守也很不错,经常有抢断对手的好戏,而且热衷于封盖,盖起别人的帽来就像是用一只巨大的胸脯去拍死一只苍蝇。
老林是我所见过的在我们两个人当中篮球打的最好的人,简直就像电视里所见到的剃着光头,黝黑的皮肤上布满文身,个性张扬的职业球员,他是我们寝室里面的迈克尔乔丹。
看他打球真是一种享受,而我和他在一起打球,基本上就是把球发到他的手里就没我们什么事了,直接回到中圈等着发球,一场比赛打下来汗都不流一滴就像没有打过球一样。
他的球鞋竟然瘪了,鞋底的气垫给一枚钉子戳破了。没有气垫,这鞋子便没有了灵性不会讲话什么也不是了,连在寝室跟他聊聊天讲讲黄色小笑话都不行了,看见他打手枪还会惊讶的大叫。他一生气就把鞋子脱了,一口一口地大快朵颐把球鞋吃进肚子里了。
真不知道球鞋味道怎么样,看着都有点反胃。他的作为够张扬,但我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张扬的人,只是一个喜欢张扬给别人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