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走出图书室,她却不往校门方向去,而是走到停车区里一辆白色的甲壳虫的旁边,在手提包里找钥匙。
她不好意思地笑着说:“师哥你等等啊,我经常找不到钥匙。”
我问:“这车是你的?”
她说:“是啊,去年生日我爸送我的。”
我想这姐们可是真的款,看来一定是张志超傍着富姐了。其实甲壳虫这车我也挺喜欢,不过纯白色的太单调,总感觉缺少点什么。
她找到了钥匙,见我盯着车,问我:“师哥你在想什么呢?”
我说:“我在想,要是把这车身上涂几块黑色的漆,应该很不错。”
她愣了愣,乐呵呵地笑起来,说:“师哥你真有想法啊!你是说,涂成熊猫?”
我说:“不是,是奶牛。”
她笑得更厉害了,几乎要扶着车门。我心想我不过是表达我的真实想法,有那么好笑么,是我制造幽默的能力太高了,还是我抵御幽默的能力太低了呢。
坐到车里,刚刚发动,她又问我:“师哥你会开车吗?”
我不明白她问题的意图,说:“不会,如果我会呢?”
她说:“那就你来开,我怕开车。”
我很有跳出去的冲动,一个司机居然怕开车,我不是已经将生命托付给牛头马面了么。
我说:“啊?”
她认真的说:“我真的很怕开车啊,一到马路上我就手脚紧。”
我真的很想晕过去,我说:“你怕开车你还天天开啊?”
她有点委屈地说:“因为我每天放学都要送志超回家的,所以才开,不然我肯定不敢,我平时坐车都不敢坐前座。”
我惊叹世俗爱情力量的伟大,都能让一头猪学会潜水了,同时我也为自己的处境感到不妙,但车子已经驶出校门,我的生命已在她手中。
开过几十米,我发现情况比想象中的好,车子并没有东歪西拐或者直接撞树,我的心安了一些,料想一定是她也清楚自己的生命也在方向盘上,精神高度集中的缘故。
她问:“师哥你去哪买饭呢?”
由于紧张我差点连正事都忘了,我一想现在有车,不如去远一点的一家炒饭店,即使走路回来也无所谓。
我指着前面的丁字路口说:“在这里拐右,往前走一点点就到。”
她一边说好一边在路口往左拐。
我赶忙纠正说:“是右啊!不是左!”
她看着我,眼神里些许的不解,在她犹豫的这片刻,车子径直朝着对面的超市而去。
我怀疑是不是我搞反了左右,细一想是对的啊,忙伸出右手协助解释:“是右啊!这边啊!”
不知道她是猛然醒悟还是情急使然,在我们即将冲入超市的那一刻,她一个三百六十度的正手方向盘,车子斜斜地拐向右边,轮胎与地面发出吱的声音,几乎漂移。转向之后,经过她一系列手忙脚乱眼花缭乱的方向修正,车子终于平稳下来。
我像经历过生死一般的大汗淋漓。
停下车,我才松了一口气,看来今天的历险是上天注定的。
惊吓和惭愧加在一起,王明君的脸也变得通红,她看着我,像快要哭出来,过了半天才怯生生地说:“师哥,刚才真是对不起。”
看她这模样,我也不忍再对她说重话,我说:“没事,是我不该催你。”
她仍然不能释怀,眼泪在眼眶上转。
我说:“不怪你啦,我小时候有比这更厉害的,有一次坐车,整个车都翻进庄稼地里了,我的头磕在了一颗红薯上面,现在还有个印子。”
她似乎不相信我,问:“是吗?”
我撩起头发,把额头上那个跟人打架留下的印记给她看。
她说:“那你怎么从车子里出来的?”
我说:“从窗户爬出来的呗,我还顺便把磕我的那个红薯挖出来了,晚上拿回家熬了粥,谁叫它磕我啊。”
“呵呵。”她破涕为笑:“师哥你好厉害。”
我下了车,隔着窗户对她说:“以后开车小心点。”
她不好意思地说:“我很笨的,有时候连左右都搞错。”
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人应该是张志超。
我说:“没关系,以后在挡风玻璃两边贴两张纸,写上左右。”
她呵呵地笑,说:“这真是个好办法。师哥你去买饭吧,我在这里等你,一会送你回去。”
我赶快推脱说不用不用,等会我还要去报亭买杂志。
在我正要进店的时候她又叫住我,说:“志超他脾气不太好,在剧团也是新人,以后麻烦师哥多教教他,谢谢你了。”
我想这女的真够专情,随时不忘那个目中无人的家伙,我敷衍说:“好的,以后他有什么事,来找我就行。”
她连声说谢谢。
直到我进了店门,她还在我背后喊:“师哥!记得给我讲佛经啊!”
买了盒饭,我走出饭店,才发觉原来走路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刚刚就差一点,我连走路的机会都没了。我想张志超也真够惨的,每天都要坐着业余司机的车来来回回,命悬一线,想到这,又不由对他深切同情。
我吹着口哨往回走。中午出学校吃饭的人真不少,这个可以理解,我估计学校里的伙食连猪吃了都会呕吐。
我刚走了不远,突然发现远处有人在跑,准确地说是狂奔,定神一看居然又是美美。我惊叹这个女人怎么这么猛啊,来无影去无踪却又无处不在,她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的方式出现在任何人的面前。再看她身后,一堆男人在追着她,领头的那人仿佛熟悉,再一想,妈的!不就是那天晚上被东东踩的那人么!这还得了。
美美奔跑一段,突然拐进她右边的一个路口,我灵机一动,也赶忙朝她的大概方位跑去。
这个地区的地形我很熟悉,我估计美美会在下一个路口往左拐,我只需在那里截住她,然后把她带进旁边的一个小巷子里。说是巷子,其实是两栋房子之间的空隙,很窄,大约只能一人侧身进入,但进去后里面有个地方很宽敞,容纳十个人没问题。
我一路疾驰,终于在预定的时间内在预定的地点碰上了她,她见了我,非常惊讶。我来不及细说,赶在那些人转过路口看见我们之前,抓起她的手把她拖进了巷子里,两个人擦着墙壁抵达宽阔地。
美美的体力不同寻常,跑得比我远还没我气喘得厉害。我就不行了,也许是缺少锻炼或者抽烟过多,恨不得把肺拉出来透气。
我说:“你魅力……真够大……这么多男人……追你。”
她喘两口,愤愤地说:“还不是上次那伙人,妈的想趁我一个人的时候捉我,可没那么容易。”
我说:“是啊,我估计博尔特想追上你都不容易。”
“******早知道我该去练短跑。”她居然呵呵地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摸了摸胸口。
我才看见她的胸口上有一道新鲜的伤口,应该是刚刚弄破皮的,连衣服都被擦烂了
我问:“你这是怎么了?”
她说:“没什么,刚才跑得太急了,磕的。”
我说:“还没什么啊,还在流血。”
我摸出纸巾,要给她擦,她却往后退了退,仿佛不想让我碰她。
她对我说:“我自己来吧。”
我对美美的这个反应感觉有点意外,我说:“你别给我装啊,都是异性兄弟这算什么啊,胸口上的伤你自己又看不完全,止血要紧。”
她稍微腼腆地笑笑,我第一次见着她这样的表情,反倒很不习惯。
我说:“放心,我不会有什么企图的。”
她说:“你不敢,不然我排你。”
我说:“行,我要是有别的想法,你就把我排死在这里,就算是警察找到我的尸体,我也会坐起来对他们说不是你干的。”
她哈哈一乐,说:“那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