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黑了下来,一轮半月挂在天空。
树林影影绰绰,风吹过树林发出沙沙的声响,似有千万猛兽埋伏其中,蓄着势,随时可能冲上前来。
余翔打了一个寒蝉,汗毛都树了起来,吃完了最后一块饼干,赶紧将面前的垃圾收到一个塑料袋里,放进背包里。
他没有注意到有红衣女子正借着夜色的掩护,好奇地关注他的一举一动。
红衣女子觉得眼前的这个男子真是处处与众不同,给她吃见所未见的美味面包,喝的是甘甜无比的矿泉水,塑料瓶,塑料袋,吃东西剩下的垃圾都收集起来,装进那个奇怪的背包里,甚至那个背包,都好似百宝囊一般,能变幻出无穷无尽的新奇玩意,所有的一切,她都觉得无比新奇,感到不可思议。
这时,余翔已经收好杂物,放进了背包,对着红衣女子道:“姑娘,天已经黑了,我们得赶紧下山找户人家留宿,山风太凉,容易生病。”他当然没好意思说自己胆小怕黑。
“不用找地方留宿了,我这就送你去阎王老爷那儿去过夜。”一个声音从树林里飘来,这声音是一个粗狂男人的声音,显然不是从跟前这个红衣女子口中说出。
余翔不由得又打了一个寒颤,这声音在这寂静的夜里越发显得阴森恐怖。余翔胆小,哪里见过这个阵仗,两腿不由得瑟瑟发抖,几乎站立不住。
红衣女子一跃而起,持剑在手,站在了余翔的身侧。对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呵斥道:“别在本姑娘面前装神弄鬼,今天我就要了你这狗贼的性命。”
“死到临头还嘴硬,红娘子,这次你可跑不了。识相的,乖乖束手就擒,不然,让你尝尝我的手段,你定会怪你父母把你生下来。嘿嘿嘿.”另一个尖细的声音犹如鬼哭狼嚎般的笑声划破了寂静的夜空。这声音,如刀子般刺进了余翔的心脏,他感到心脏快停止了跳动,呼吸都快窒息了,豆大的汗珠从余翔的额头冒了出来。
正在余翔惊魂未定时,两条人影已飘落在10步开外。夜色中,模糊地看见两人身形,一高一矮,一胖一瘦,高的胖,矮的瘦。
余翔看着面前的两条人影,穿着长袍,一高一矮,像极父辈口口相传的索命无常。
余翔顿觉自己像掉进冰窟窿,全身动弹不得。但在女孩子的面前,他还是要装作很爷们,余翔学着电视里的样子,对两人抱拳施礼:“两。。两位。。位大侠,我。。我。。们往日无怨,近日无仇,有话好.好好。。好说,没有必要大动干戈,再说伤了人,要犯王。。王法……”
“住嘴”高个子粗鲁地打断余翔的结巴,“他。妈。的什么王法,老。子就是王法。”
他指着余翔身侧的红衣女子“你跟她一起,就是和老子作对。敢于我们作对,定然不得好死,今日你们都得死!”说罢,提起手中的大刀,扛在肩上,朝前大跨一步,一副牛。逼哄哄的样子。
矮个子阴恻恻地说道:“如果乖乖就范,老。子让你死的痛快点,否则,就让你生不如死。”说罢,把一把大刀牛哄哄地杵住在地上。
余翔彻底绝望了,他可记得武侠小说里的江湖人物可没有什么法律观念,大多脾气暴躁,快意恩仇,杀人不眨眼。今个自己要死在这里?!
顿时有好几个念头从脑海里闪过,是不是该向他们说明自己跟这个姑娘只是萍水相逢,没有任何关系,或者下跪求他们放自己一条生路呢?不过很快,他为自己有这些想法而感到羞耻!虽然他很想活下来,但绝也不会听任两位壮汉欺负一位弱小女子。
正在他忐忑犹豫,进退两难之际。红衣女子一跃跳到余翔跟前,横剑在胸,大声说道:“这位公子与我素不相识,不****的事,你们放了他,有本事冲着我来!”
“好一对奸夫***,还美人救英雄,今天你们两个都跑不了,老子都要让你们去见阎王。”高个子凶横无比地说道。
“二哥,红娘子还得留着,大哥说的要抓活的去做压寨夫人。嘿嘿嘿—”矮个子奸邪地笑道。
余翔听了这里,知道今天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了,一场械斗是不可避免了。他从小到大,都是乖孩子,还从没有和别人打过架,他还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何况对方手中还拿着瘆人的大刀。他的登山杖刚才扔到一边去了,来不及找了,他的手不由自主的在背包里摸了起来,猛的摸到了狼牙手电,他心中暗道:也好,到时候用手电晃敌人的眼睛,或许能够为自己赢得一点逃命的机会。
他正想拔腿而逃,没有想到红衣女子已经仗剑欺身而上,与靠在近前的高个子缠斗在一起了。
矮个子侧身双手举刀,嘴里发出怪叫声向余翔飞奔而来。矮个子惯行江湖,早就从余翔的言语中看出了他的胆怯,他决定抓住机会,一招击毙那个胆怯的人,这些年,江湖成名人物死在他刀下的人不知凡几。他的武功秘诀就是一个“狠”字,心狠下手更狠,往往在对方出招前就将对方一刀毙命。因此,江湖人给他送了一个绰号“阎王刀”。他眼睛则死死盯着余翔的脖颈处,显然,他想一刀砍断余翔脖颈。
余翔没想到矮个子跑得还真快,眨眼间,矮个子已来到余翔的近前。对方速度太快,想逃跑已经来不及了,眼看就要做刀下亡魂。余翔急中生智,用狼牙手电朝着矮个子的眼睛照了过去,矮个子显然没有防备,眼前顿时一花,冒出无数个金星,心下大骇,以为自己中了什么致命暗器,他身子立马一顿,一只手条件反射地去遮眼睛,另一只手则不由自主地垂了下来,停立在当场。
余翔借着手电光,看到对方不过是一个小个子,顿时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他冲上去,使尽平生的气力,将矮个子拦腰抱起,举起来,狠狠地朝前摔出。
矮个子则像断线的风筝一般,轻飘飘地被摔出三丈开外。在地上滚了两滚,矮个子手刨脚蹬,两脚一伸,就不再动弹了。
余翔心中还纳闷呢,那么牛哄哄的江湖人物怎么这么不经摔啊。他那里知道,在那个时代,吃饱饭都成问题,像余翔这样身强体壮的人本就不多。再说,矮个子从昨天追红衣女子到现在,早已是饥肠辘辘,疲乏不堪,加上狼牙手电在他们那个时代见所未见,没有丝毫思想准备,给了他个猝不及防,这才让余翔有机会欺身将他抱起,被重重摔在地上,同时,他则被自己的大刀正好隔地砍在肚皮上,砍断内脏而毙命。
余翔见矮个子不再动弹了,,他壮着胆子小心地走上前去,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夹杂的恶臭扑面而来。他用手电照向矮个子,见他身下淌着一滩血液,满肚的杂碎流出肚外。
他被惊吓得手脚冰凉,不敢再看下去,关掉手电,直感到一阵恶心,一张嘴对着地上狂吐起来。
此时,红衣女子与高个子正打斗得难解难分,高个子虽频频发动进攻,但均被红衣女子跳跃腾挪,巧妙地避开。打着打着,高个子忽然感觉不对劲,因为他听不到矮个子的怪叫声。这时红衣女子也听到余翔的呕吐声,心下担忧余翔,两人均无心再战了。
红衣女子虚晃一招,跳出圈外,朝着余翔飞奔而来。她可知道矮个子厉害,矮个子凶残毒辣纵横江湖,死在他刀下的成名豪杰不知多少。从她与余翔刚刚打交道的情况来看,余翔并非是一个练武之人,远非矮个子的对手,何况这个矮个子武功还比高个子厉害得多,她胳膊上的伤口就是拜矮个子所赐。
循着余呕吐声,她来到余翔的身边。她来不及询问发生了什么,只得仗剑护在了余翔身前,以防高个子袭击。
高个子此时也找到了矮个子,他从腰间拿出一个火折子划着,火光照在矮个子肚皮上,看到了矮个子流了一地的杂碎。他的眼中流露出了惊恐的神情,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让矮个子惨死,眼前这人的功夫高不可测。
他刚才全神贯注地与红衣女子搏斗,再者他压根没有把余翔看做是矮个子的对手,因为他刚才从余翔的语气中,明明感觉余翔的怯懦与恐惧啊,他原本以为矮个子会一招就将他斩杀。没想到,现在被斩杀的,却是矮个子。所以,他压根就没有留意到矮个子身上发生了什么。
看看持刀而立的红娘子,就红娘子的武术,自己一人未必胜得过她,如果再加上那个神秘莫测的小子,自己只怕是要落得和三弟一样的下场。
罢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想至此,高个子发出一声哀号,附身抄起矮个子的尸体,对着红衣女子厉声叫道:“你们等着,我定叫你血债血偿。”说罢,纵身窜入树林中。那凄厉的哭嚎声,在树林里久久回荡,令人毛骨悚然。
红衣女子听着对方远去的声音,她没有去追,她也弄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待确认高个子离开后,红衣女子用手轻抚在余翔的肩膀上,现在也顾不上男女授受不清了,或许,在她允许余翔为她包扎伤口的那一刻,她已将自己对男人的信任交给了这个奇怪陌生男人的手里了。这种选择相信的勇气,源自于女人天生的直觉。现在,在这个男人秒杀了那个臭名昭著的江洋大盗以后,她更加坚信自己直觉的正确,并为自己正确的选择而感到无比欣喜。
在高个子消失不久,余翔呕吐感好了许多。他知道,自己呕吐是因为过度刺激产生的,自己长的这么大,平时连杀条鱼都不忍心,何况今天杀了一个人,这人的死相还这么难看,虽然他不知道这个人该不该死,也不是他故意要杀害的这人,但毕竟一条人命。
如果在他那个地球,即便是过失杀人,也要判几年的监狱的。在古代素有杀人偿命这一说法,自己会不会因为杀了这个人,而被官府捕拿枭首示众吧。
在他感觉好了许多以后,他对她说:“我杀人了,是不是该报警啊?”
她听不懂报警指什么,但是她理解他的意思。
“不用报官,那个人是江洋大盗,正是官府张榜缉拿的朝廷要犯,如果拿着那个人的人头去官府,说不定还能领取赏银呢。”
余翔半信半疑“真的吗?”
红衣女子认真道“是真的!”
余翔从背包里取出一瓶泉水,仰脖喝了一口,在嘴里咕噜咕噜涮了几下,吐在地上。他这才感觉好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