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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大名鼎鼎的红娘子!

余翔可没有心情欣赏这美丽的夜景,心情极度沮丧,心道自己的点也忒背了:在那个社会里,升不了职,分不了房,结不成婚。穿越了吧,一天差点死两次,还把人给杀了。

余翔找了块空地,坐了下来。他要好好地静一静。红衣女子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地坐在了她的身旁。

月光斜照在他们的肩上,把两人的身影重叠在了一起。红娘子看着地上的身影,呆呆地想着女孩子的心思。

良久,余翔问道:“你叫红娘子?”

“嗯,那是我的艺名,江湖上这么叫,我本姓穆,名红娘。”红衣女子柔声回答。

“穆-红-娘,红娘子。”余翔在心底默念,好熟悉的名字。一个的疑问涌上心头:“现在是何年何月?”

“崇祯十年三月”红娘子答。

余翔心里一惊,难道是她?“明末崇祯十年—红娘子—李信—闯王”,难道她就是改写明朝命运的红娘子?

如果不是因为红娘子,李信就不会投奔闯王,没有李信劝闯王“尊贤礼士,除暴恤民”收买人心,李自成就不会那么快在河南崛起,明朝也就不会那么快被灭亡,明朝的历史或许就是另一种写法,眼前的红娘子,她真是那个改写明朝历史的红娘子吗?

余翔决定要确认一下这个红衣女子的身份,于是改换了一种询问方式:“这里是在河南地界?”

“是!”红娘子答。

“你会绳技?”余翔继续问,心跳不由加快。

红娘子惊奇道:“你认识我吗?我在杂技班里的绳技可是最好的。”

余翔终于肯定,眼前这个红娘子就是曾经改写明朝历史的那个传奇女子。余翔手机里还有《李自成》这部小说,他对明末的历史非常感兴趣,手机里存放了好几本明末的书籍,难道这真是天意!。

明末的历史,真是惨不忍睹,据史料记载:“崇祯十年闰四月,北方大旱,中原大地、赤野千里、饿殍遍野、民不聊生,而地方官吏仍旧逼粮催科、盘剥百姓,村无吠犬、十室九空。黄埃赤地,乡乡几断人烟;白骨青磷,夜夜似闻鬼。老百姓为了活路,纷纷逃亡,从而导致流民四起,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大明江山风雨飘摇。”

他现在就在崇祯十年,这就意味着他马上要面临着饿肚子的悲惨命运了,杨教授说的“要操心肚子的问题了”没想到一语成真了,他隐隐觉得,这次穿越与杨教授可能有某种关系。

余翔可知道,这个时代,老百姓可造了殃,以陕西为例,明末重臣马懋才写给朝廷的《备陈大饥疏》中,把当时陕西的灾情叙述得甚为详细,每每读之,让人不寒而栗: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1年无雨,草木枯焦。8、9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10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处,每日必弃1、2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3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存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总秦地而言,庆阳、延安以北,饥荒至十分之极,而盗则稍次之;西安、汉中以下,盗贼至十分之极,而饥荒则档次之。“

虽然这是写陕北的情况,但是在他站立的河南地界上,也即将爆发罕见的大旱灾,老百姓的遭遇只怕会比这更惨。余翔的心情顿时无比沉重,可以想见,在不久的将来,将不得不面临饥荒遍,饥民相食的残酷场面。

想至此,余翔望向身边的红娘子,此刻的她温顺地像只猫,怔怔地看着她们的影子,沉默不语。余翔可知道,她可不是一般的凡女子,她可是在战场上指挥千军万马,令对手闻风丧胆的红娘子。小说中的她,坚毅刚强,用兵如神,余翔总以为她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兵女将。可没想到,今日打交道看来,她居然也是一个害羞温柔的女孩子。她要经历过怎样艰难困苦啊,才变成了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红娘子啊。

红娘子的身形,太像自己女友杨丽丽,其实,在性格上,她们也何其相似,在杨丽丽家人的一片反对声中,她对自己不离不弃,毅然决然的和自己在一起杨。而历史上的红娘子,也是敢爱敢恨,做出里绑架李信逼婚的惊人举动,丽丽和红娘子这种敢爱敢恨的性格是何其的相似。在别人把余翔当草芥的时候,唯有杨丽丽把他当作宝。而这个身材像极丽丽的红娘子,又是自己来到这个新世界唯一认识的人,这种感觉,无异于亲人般的那种温暖感觉,是自己在杨丽丽那儿得到的温暖的感觉。一股豪气从心底涌起,余翔决心要拼尽全力保护她,决不让他落草为寇,让她在即将到来的大饥荒里,能吃上饱饭,不饿肚子。虽然他自己也没有信心能做到这点,毕竟,他现在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宅男而已。

余翔想起她还受着伤,刚才还经过了一番打斗,关心地问道:“肩疼吗?”

“不疼,你的药很管用,感觉好多了。”红娘子回答。

这时一阵山风吹来,已经是夜半时分了,三月的夜风带着刺骨的凉意,吹得余翔一个机灵。他看到红娘子穿得单薄,瘦削的双肩,在夜风中微微发抖。

余翔从背包里拿出那件薄薄的羽绒服,披在红娘子的身上,红娘子这次没有过激地躲开,默然地接受了余翔的好意。

“穿好更暖和些,拉上拉链。”余翔说到。

红娘子顺从地穿上袖子,可是对于拉锁,她可不会使。摆弄了半天也不得要领。

余翔说:“我帮你?”

红娘子点头应允,余翔打开狼牙手电,把手电递给红娘子。

红娘子吓了一跳,忙躲闪手电的光芒。

余翔现在已经知道古人对手电的畏惧,就如同类人猿第一次接触到火一般,是对这种光源自本能地畏惧。

余翔把手放在手电光前,对红娘子说:“没事的,这光不伤人,你把手也伸上来试试就知道了。”

红娘子非常好奇,她也把手伸了过来,手电把她的手照的清清楚楚,虽然她的手上站满了灰泥和鲜血,但是还是能够看出是一双纤纤美手,让人有一种想握住的欲望。

余翔这些猥。琐的想法当然没有流露出来,他把手电交给红娘子,让他照着,红娘子温顺的接过手电,按着余翔的指示打着手电,余翔则很快地帮她拉上了拉链。

余翔问道:“现在感觉还冷吗?”

“不冷了,感觉好暖和!”红娘子尽管声音很小,不过听得很清楚。

“你是怎样杀死古霸道的呀?他的武功可高了。”红娘子还是忍不住好奇的问。

“全是这狼牙手电筒的功劳,刚才我就是用这个手电筒弄花了矮个子的眼睛,才有机会接近他,他抱起摔死的。”接着余翔把前后经过对红娘子介绍了一下,红娘子听得半信半疑。

余翔说,我给你实验一下你就知道了,他把手电对这红娘子的眼睛晃了一下,红娘子顿觉眼前一道刺眼的光,照得她的眼睛白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清了。

红娘子惊叹道:“这比最厉害的暗器都好啊,怪不得古霸道会中招,以后你可以用它作暗器防身了。”

余翔听了,觉得有理,这个时代的人对手电不了解,所以还很畏惧,以后或许还有用。不过手电只是强光照明工具而已,如果把这层窗户纸给捅破了,让别人有了预防,这个手电就啥也不是了。

于是余翔对红娘子道:“手电留着以后防身或许还有点用,不过还请你保密,如果让别人知道手电只不过是个普通的照明工具,它就起不到威慑敌人的作用了。”

“你说的是,的确需要保密!”红娘子答道。

末了余翔叹了口气问:“我们找个地方住宿一晚吧,我初次来这里,人生地不熟,以后就得麻烦你了。”

“没有关系,这里我熟,山顶有间废弃关公庙,我们可以去那儿歇息。明早再赶路,我住在穆家寨,再翻过两座山就到了,大约半天的路程。”

“好吧,那我们先去关公庙住一晚,你走前面带路吧。”余翔把手电递给她。

红娘子接过狼牙手电,照向前面,前面的路立刻清晰无比,她感到无比惊奇,脚步轻松地在前面领路,余翔跟在后面。

走在前面的红娘子,显然有太多疑惑,她实在忍不住,问道:“你是谁啊,来自哪里?你们哪里是不是有很多这样新奇的东西呀?”

余翔回道,“我叫余翔,我来自很远的地方,那里不但有很多这样的东西,那里人们生活富足,没有人挨饿受冻,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

红娘子羡慕至极,“这世上真有这样的地方呀?我听人说,起义军会带穷苦百姓去这样的地方,没想到这是真的。”

余翔赶紧说:“起义军是不可能带老百姓去这样的地方的。至于为什么,我以后会告诉你原因的。”

余翔又说“等以后有时间了,我会给你讲我们那边的事情,不过现在一定要保守我身份的秘密,如若不然,只怕会给你我带来灭身的灾祸”余翔知道,如果有人知道他的身份,只怕是从此他永无宁日。

红娘子似懂非懂地答应道:“这点请放心,我以后定会守口如瓶的。”

余翔相信她会说到做到的。没多长时间,他们来到山顶,只见一间破旧的土坯房。

红娘子说道:“到了,这就是关公庙。”余翔推开破旧的木门,他用手电照了一下,里面有一尊关公像,像身泥胎已经脱落,显然这个庙很久没有人来主持了,不过关公坐在神台上,手捻胡须,还是那么威风。

余翔恭恭敬敬的站在关公像前,鞠了一恭。然后在屋子的角落里,找了一处垫着杂草堆的地方,这里是以前露宿者呆过的地方。余翔把草堆铺平,让红娘子躺在上面,然后给她盖上草,算是被子,红娘子乖乖地躺下,显然是累坏了,她很快就睡着了。

翔头心里奇怪,大名鼎鼎的红娘子,居然这就么听自己的话,让她怎地就怎地,一点都不设防?可真不是一般的人啊!想着想着,一阵倦意袭来,也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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