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教授是物理系教授,常来图书馆借书,是余翔天南海北的神聊的忘年交。他见余翔神色落寞,无精打采,呵呵一笑说:“翔子,怎么象泄气的皮球啊,没点精气神。”
余翔莫名其妙地问:“你幸福吗?”
杨教授呵呵一笑:“我姓杨。”他当然知道这是流行一时的网络话题了。
杨教授岔开话题说:“今天网上说有平行宇宙,美澳科学家发表最新观点说‘平行宇宙’不但存在,还会在特定的环境下互相影响。”
余翔说接过话头:“我也看到这则新闻了,说是有些宇宙中地球上还有恐龙,有些宇宙中,地球说不定还处在明朝时期呢。并且在特定的环境下,两个宇宙还会互相穿越。”
杨教授笑了笑:“你要是到明朝,你觉得你会幸福吗?”
“或许吧,至少不用为房子操心,那里天高地阔,不用担心pm2。5!”
“呵呵,那时候不是操心房子的问题,恐怕要操心肚子的问题了,没吃没喝的滋味比起没有房子来,恐怕是大巫见小巫了。”杨教授顿了顿道问:“明天是周末了,干嘛去啊?”
余翔道:“现在还没定呢!”正在这个时候,余翔的手机响了,显示的是好朋友王涛的电话,杨教授给余翔做了个接电话的手势,余翔会意地接通电话。
按下绿色的接通按钮,电话的那头王涛大嗓子问道:“翔子,明天干嘛去啊,爬山去啊?”
“我得问问杨丽丽,看她明天有安排吗,呆会给你回电话。”余翔回道,毕竟一周没有联系女友了,他也想她。
电话那头嘿嘿一笑道:“你小子将来准怕老婆,哎,等你回信,要快点啊。”说完,电话里传出嘟嘟的声音。
余翔挂断电话,赶紧拨通女友的电话:“丽丽,明天王涛约我去爬山,你那边有什么安排吗?”
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声音:“我妈说明天晚上让你上我家吃饭,有事和你说,能来吗?”
余翔心里咯噔了一下,上周的事情还没有完全过去,丈母娘又让自己去,这又是唱的哪曲啊,为了心爱的女友,就是上刀山,下火海,自己也得去,余翔决定继续赴鸿门宴。
于是余翔答道:“明天下午就回来了,晚上应该没有问题,来得及,我肯定去你家。”
“那你明天白天去爬山吧,要注意安全,多带点衣服,这两天降温,山里冷。”电话里女友的叮嘱让他心里暖洋洋的,得到女朋友的准许,余翔给王涛回了电话,约好了时间和地点。
回过头,余翔对杨教授笑了笑说:“这不,明天爬山,锻炼身体去。”
杨教授看着余翔刚才那些唯唯诺诺的动作,他心里叹息:
很优秀的一个年轻人,被现实折磨成了一条狗!啥事都谨小慎微,唯唯诺诺有余,总想做老好人,谦虚过度,魄力不足。现今社会,这样的人充其量只能算个好人,可在职场上,肯定要吃亏的。难怪会成为一枚资深吊丝。
杨教授眼睛看向余翔,眼中浮现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深意,他决定帮帮这个“老好人”,让他脱变成一个“成功”的人。
其实,宇宙中,地球人并不孤独,有很多外星球文明高度发达,他们维系着宇宙的平衡。
地球上有许多他们派遣过来的使者,一些使者成为了人类的神,这些人成为各类神话传说的主角,另一类人,就生活在普通人的身边,他们默默地完成自己的使命。
杨教授就是这样的一位默默的宇宙使者。
他正在寻找一个能够改变另一宇宙空间中千万人命运的人选。他相中了余翔,余翔的善良正值,勤奋勇敢的品质让杨教授很欣赏。
至于余翔能否改变万千人的命运,只能看余翔自己的造化,杨教授也无法给出肯定的回答。他以前帮助一些人穿越过去,这些人因不能适应新环境,很快在那个宇宙中消亡,这就是为什么每年地球上会莫名其妙地消失许多人的原因之一。
杨教授也不能利用他们星球所拥有的先进科技帮助余翔改变那个星球的命运,如果这样做,会破坏宇宙的平衡,影响整个宇宙的进化。至于余翔能不能改写那个宇宙空间千万人的命运和他自己的命运,全要靠余翔自己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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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九点,余翔来到了预定山脚下,刚下车,一股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面前是一座大山,天空湛蓝湛蓝的,是难得的好天气。
登山队队长王涛召集大家在山底集合,让大家检查一下登山必需品,每人至少准备4瓶矿泉水,自备的面包,登山杖等。
余翔打开自己的背包,将太阳能充电器,指南针,小手电筒清理、云南白药粉,一包创可贴,大屏幕智能手机、一件薄薄的羽绒服。
最重要的是他每次带的面包和饼干都比别人多,一方面他体质较好,每次都能爬到前面,另一方面他尽量通过这种方式释放善意,融入到这个小团队中,总觉得自己该为别人做点什么。
准备工作完成后,他们选了一个相对较安全的登山地点,一条小路蜿蜒地通向山顶,山的最顶端,能够看见有一个小的四角亭子。
王涛让大家对好时间,约定在下午1点钟在亭子上集合用餐,下午3点钟准备返程。
王涛还开玩笑说,看今天谁能够追上余翔,不能每次都让他当冠军,在登山队中,余翔的体质最棒,每次都是他第一个登山最高峰。众人都跃跃欲试,毕竟年轻人好胜心强啊。
登山的过程都差不多,沿着小道往上爬,刚开始大家还有说有笑,都能跟得上。可半个小时过去后,说笑声被喘息声代替了,慢慢地有人落在后面了,当然走在后面的大多是女队友和新加入的同志。
余翔还是一马当先的走在前面。他在前面担当开路者的角色,及时把路况反馈给身后的队友。
山顶的树逐渐稀少下来,取代的是灌木和杂草。一些不知名的小花在初秋的风里摇曳。天高云淡,余翔很享受城市被踩在脚下的感觉。
眼看就要到山顶的四角亭,余翔看着队友还在山腰上,他看看手表,上午11点钟,他决定停下来等等队友,他拿出智能手机拍照,把拍得好照片传给杨丽丽一起分享,这是他的习惯。
智能手机是他除了杨丽丽外最亲密的伙伴了,是他这个时代宅男娱乐神器,余翔除了偶尔陪丽丽出去逛逛街吃饭看电影之外,其他的时间几乎都是宅在宿舍里,用手机上网,看小说,听歌曲,手机里下。载了各种电子书几百本,余翔平时涉猎广泛,各类电子书籍都有。
天空湛蓝,古朴典雅四角凉亭在山顶显得格外有意境,余翔拿着手机对着凉亭照相,透过手机屏幕他突然发现凉亭上似乎有彩虹状的光环,这光环有点像他在电视上看到的如来佛祖头顶的那个七彩光环,他将眼睛从手机屏幕上移开,看向亭子,可是没有看到什么异样。当他再看向手机屏幕时发现还有那个彩虹状的光环,非常奇妙。他按下快门,照了一张照片,照片中的光环将四角凉亭包裹,在蓝蓝的天底下,非常漂亮。他赶紧把这张照片传给杨丽丽。
他想再照一张时,可找不到这个七彩光圈了,他感到非常奇怪,决定上山顶凉亭一探究竟。
他很快地爬到凉亭里,这时他面前突然出现了一道七彩的玻璃一样的门,多彩的颜色在流动,闪烁着迷幻魅惑的色彩,与他在美国科幻电影里看到的时空之门一模一样。
这时候,电话响了,是杨丽丽的电话,他急忙接通电话,对着那边说了句:“我看到一扇彩色的门,好神奇啊,好..”
他“好”字还没说完,就觉得自己被一股巨大的吸引力吸向七彩门,刹那间,天晕地转,他觉得自己好像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余翔从眩晕的状态里回过神来,看看紧握的手机,与女友杨丽丽的通话已经中断,手机信号处是一个红叉,他把手机使劲向上举,仍然是个红叉,那平时最熟悉的梯形竖线怎么也出来不了。
经过几次努力,还是看不到竖线,他彻底泄气了,把手机塞进了包里。定下神来,看看周边,这一看不打紧,他吓了一大跳,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陌生的环境中,周围是茂密的松树林,脚下嫩绿柔然的青草,空气中弥漫着春天的味道,此地显然已不是他所爬的那座山。
难道已经死了?余翔试图去理解刚刚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一股悲凉的情绪涌向心头!不会吧,还没有结婚,二十多岁的他还是如假包换的处。男,就这么挂了?这点也太背了吧!
他有些不甘心,得验证一下自己是否真的挂了。传说中死人是没有疼痛感的,于是他使劲地掐了一下自己胳膊,这一掐疼得他一蹦老高,一看自己胳膊,被掐紫了一块,自虐有感觉,落地有重量!这是人活着的标志呀,看来自己还活着!
看着周围陌生的环境,想想刚才离奇的经历,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难道昨天杨教授一语成谶,真的穿越了?
看看腕上的手表,时间显示的是上午11:11分手机上也显示的是11:11分,双11,这次算是脱光了。但看看太阳的方向,现在已经偏向西方,是下午时分了,显然手表的时间是他在山顶四角凉亭上的时间。
他用眼睛搜索四周,周围依然没有王涛等一干驴友没有影子,他大声喊了几声:“有人吗?”,四周空荡荡的,除了偶尔传来几声鸟声,没人回应他。
余翔看看天,心不由得沉了下来,已经接近日落时分了,他可没有带过夜的帐篷,原本他压根就没计划在野外露宿,更要命的是,余翔生来胆小,害怕黑暗,一个人若留在大山中,即使不被野兽吃掉,也会被黑夜吓死,想着想着,他不禁毛骨悚然。
“得趁天黑前赶紧找个人家过夜才是”余翔自语道,他看到林中有一条蜿蜒小路通向山下,于是决定沿着山路趁着天黑前下山。他沿着小路向山下快步走去。
刚走不远,他看见从山下踉踉跄跄地走上来一个红色人影,余翔心中一喜,可算见到人了,赶忙朝那人跑过去。却他发现那个红色人影抱着一颗松树,似乎要倒了下去。
余翔平时就是一个好心人,谁有困难他一定会帮忙,他下意识地跑上去,一把那抱住个人。
可没想到那人身子像触电似地猛地一震,一下子挣脱了他,歪歪斜斜地冲出有三步远,挥手一剑朝着余翔刺了过来。
“什么情况?”余翔大吃一惊,只觉一道白光冲着他面门而来,余翔条件反射一低头,躲了过去,赶紧后蹿几步,距离那人远点。
好险!余翔吓出一身冷汗,这一剑差点刺中自己。
那人定住身子,抬头看向余翔,嘴里还说着:“狗贼,我和你拼……”
后面的话没有说完,她已经看到了余翔,眼中露出惊异的目光,显然面前的人不是她说的“狗贼”。
余翔赶紧扔下登山杖,两手空空对着那人,忙说道:“我没有伤害您的意思,刚才看您要倒下,想扶您一把,只是想帮帮您,您千万不要误会。”平时余翔初次见到陌生人,也是以“您”相称。把自己的姿态放到最低,极尽谦恭。
面前那人看出余翔没有恶意,举剑的手慢慢垂了下来,当啷一声,宝剑落地,她整个身子像泄气的皮球,瘫坐在地上,侧头靠在身边的一棵树上,奄奄一息极度虚弱。
余翔这才松了一口气,不再担心对方用剑刺自己了,不过也不敢贸然向前,担心对方激烈反应。余翔深吸两口气,平复一下自己的心情,刚才发生的一切,让他有种演戏的感觉,似乎回到了某个古装武侠片的片场,可是,显然这一切不是在演戏,是真实地发生在他身上。
余翔深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吐出,他壮起胆,仔细打量面前那人。
只见那人一身红衣,短衣襟打扮,腰上紧束红带,身材标准匀称,发育成熟的胸部正伴随对方大口喘气一起一伏,身高体型很像自己女朋友丽丽。这人批头散发,显得极其狼狈,散乱的头发遮住了她半边脸,脸上斑斑血迹,看不清她的长相。不过,能看出那人是一个女子。
余翔把眼光移向她的胳膊上,见她胳膊上的衣服已被划开一条口子,口子周边已被鲜血浸湿了一片,鲜血似乎还在流,看来刚受伤不久。
遇到一个受伤的女孩,以余翔乐于助人的热心肠,无论如何也不会坐视不理,虽然不能够确定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他还是壮起胆问红衣女子道:”您受伤了,需要帮助吗?”
红衣女子有气无力地朝他点点头。
因为经常登山的缘故,他略会一点伤口处理措施。余翔决定先帮她处理一下伤口。余翔快步上前,小心地抬起红衣女子的胳膊,见她胳膊上有一寸来长的伤口,还在不停地向外渗着鲜血。
余翔对那女子说道:”你胳膊被划了一条口子,还在流血,我帮你包扎一下,可能会有点疼,你看可以吗?”
红衣女子温顺地地“嗯”了一声,算是同意了。
余翔放下背包,拿出云南白药粉,创口贴,毛巾,湿纸巾。
余翔轻轻拨开伤口周边的衣服,用湿纸巾擦干伤口周边的血迹,鲜血还在往不停往外渗出,在伤口上倒上云南白药粉,因为没有针线缝合,余翔只能像打打补丁一样用创口贴贴住伤口,伤口太长,用了三片创口贴,才算把伤口给贴住了。
最后,他用登山毛巾轻轻地把伤口包扎住,包扎松紧要适度,太松了容易脱落,太紧则会导致血流不畅,严重可能致使组织坏死,余翔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包扎时格外耐心细致,就像在爱护一件极易碰碎的珍稀之物。
红衣女子显然感受到余翔的细致用心,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与陌生男子有这般亲密接触。在她所处的时代,男女是不能有身体接触的,特别是未婚的女子,更不能和男子有身体接触,哪怕是给对方递东西,也要先放下,再让对方取,而现在,余翔却拿着他的手臂包扎伤口,她甚至都能感受到从他手上传来的男子的体温,即使像她一样的江湖儿女,这样的尺度一未免太大点。
如果硬要给她自己找个理由的话,现在情况紧急,加上精疲力竭,需要人帮助,追杀她的仇人还在找她,一旦被仇人找到,自己这个状态恐怕是难逃被杀的厄运,到时候只怕连面前这人也要遭到仇人的毒手。
当然,还有另一个她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恐怕这个原因才是她愿意接受这个陌生男子帮助的主要原因。
虽然她看到这个男子穿着奇异的装束,留着她所未见的发型,但眼前的他,文质彬彬,身材高大,眉清目秀,轮廓分明,有礼貌但又失温柔。这个男人的身上,处处散发出一种让人迷醉的神秘气息。
所以,自见他第一眼起,阅人无数的她心里狂跳起来,她甚至觉得自己和眼前这个陌生的男子有什么关系。
她心底不由自主地产生出一种很舒适很安全的感觉,这种感觉在养父母那儿有过,可自从养父母去世后,很久都没有这种感觉了,而现在这种久违的感觉却在见到他的一瞬间居然充满了她的心田。
所以,她接受了他的帮助,如果换做旁人,宁可死,她也不会接受这种帮助的。
看着眼前自己帮她包扎的男人,她忘记了疼痛,她的眼神渐渐温柔起来。余翔正在全神贯注地帮她包扎伤口,当然没有察觉到这些情况。
“终于包好了”余翔松了一口气,抬头看向她,却正碰上她看他的眼神,这种眼神余翔在杨丽丽的眼中看见过。就在他们眼神相碰的一刹那,红衣女子像电击一般,含羞地低下了头。余翔心头更是一惊,眼前人的面部轮廓,像极杨丽丽,这女子脸上沾满了灰泥和血污,看不清全貌,即便这样,余翔内心够震撼的,他极力地让自己保持镇定,告诉自己,杨丽丽不可能满身血污地出现在这里,再说这女子显然也不认识自己,刚才还差点一剑秒杀了自己呢!
余翔在想着心事,红衣女子低头不语,气氛显得有点尴尬。
余翔可是化解这种尴尬气氛的高手,说道,“你可真坚强,受这么厉害的伤,刚才为你包扎的时候,居然一声不吭,佩服佩服!”
红衣女子还是低头不语。余翔换了个话题道,“感觉好些了吗?”
红衣女子点点头,算是肯定答复。
“那就好。”
余翔看看天,不知什么时候,天色经是黄昏了,看看面前的她,已经只能看到大致的轮廓了,不过有了同伴,余翔心里倒是安稳了些。他这才感到有些饿了,早上爬山到中午没有吃东西,他觉得红衣女子可能也饿了,看她虚弱的身子,也需要补充一些食物,恢复一下体力。
“姑娘,你饿吗?我这有食物和水,吃点东西好吗?”余翔问道。
红衣女子点点抬头,表示接受。
余翔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递给她,红衣女子直起上身,用另一只手接过矿泉水,大口大口地喝起来,显然是渴坏了。因为喝的太快,呛得直咳嗽。
余翔忙提醒:“姑娘要小口小口喝,小心呛着。”
红衣女子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失态,她实在是太渴了,从昨天晚上到现在,滴水未进。听到余翔的提醒,她停止了喝水,不好意思地把瓶子放在地上,可半瓶水已然没了。
“这面包比较干,边吃边喝水比较好下咽。”余翔边说边把一个面包撕开包装,递给红衣女子。
红衣女子低头接过面包,这次转过身去,咬了一口面包,顿觉面包柔软清香,无比美味,她为了逃避敌人,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能吃上这么美味的面包,是在是忍受不住大口吃起来。面包虽好吃,太大口的面包可不好下咽。
她扭头去寻刚才放下的那瓶水,一回头,看到他正拿着拿着那瓶水,已递到她的嘴边,她害羞地把头往后一缩,避开了他递过来的矿泉水。
她看向他,发现他正在看着自己,满是关切。
“你的这只手受伤,不宜多动,我来帮你。”他说道。
她略微一怔,随即摇摇头。用那只受伤的手拿起矿泉水,慢慢地喝起水来,吃东西也慢了许多。
余翔心道“真是一个坚强的女子。这伤要是落在自己身上,自己说不定要大声哀嚎。”
余翔自己也饿了,他掏出一包夹心饼干,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寻思,一串串问题从他脑海里浮现而来。
这个像极杨丽丽的女子是他来到这个世界遇到的第一个人,想必是天意,可能自己的接下来的人生和这个陌生的红衣女子有关系了,难道这是缘分?余翔很久都不相信缘分了,若非杨丽丽的出现,他都不知道世上还有缘分的存在!
余翔生活的城市,每天都有无数人和他擦肩而过,每天都有无数个缘分从面前走过,可他从来就没有抓住过,更没有主动去抓过,人与人之间被太多的猜忌和自卫而变得疏远,即使是邻居之间,一起住了好几年,见面都一定认识,更不说互相来往了。
有来往的只是有利益关系的人,有时候去赴宴,王涛会带来陌生的朋友介绍他认识,每次举杯劝酒的时候嘴里免不了说些有缘分之类的话,可是酒后就各奔东西,或许,下次酒会上遇到同样的一个人,或许还会接着高举酒杯阔谈缘分呢!
缘分这东西,在现代社会里,可真是一个便宜的奢侈品。所以,他很久都不相信缘分,更相信自己是一个棋子,自己的每段际遇都是棋手刻意的安排,这种无奈和无助感一直在他内心挥之不去,久而久之,变成了一扇打不开的心门,这扇门,将他与外面的世界隔离,门外的世界越是繁华,越是精彩,他自己越是孤独,越是寂寞。
而今天,余翔的这段际遇,会是缘分吗?他心中的那扇门,会为她而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