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来!”
就当杜奇的剑裹挟开天辟地之势,斩向王铮的脑袋,所有人都以为下一刻他将会身首异处,鲜血四溅时,他忽然不见了!
没错,在众目睽睽之下,王铮不见了,完全失去踪影!
一片哗然!
只有修为最高的王众凌看见,在两人短兵相接的一刹那,王铮使了一招类似“狮子滚绣球”的身法,钻进马腹之下。
无论是时机的把握,还是战场应变能力,都拿捏的恰到好处!
“谁说这小子是菜鸟!谁说他吓傻了!”
王众凌瞬间风度尽失,差点从马背上跳下去,急忙大喊:“小心下面!”
其实杜奇的死活,他毫不在乎,趁机作秀,在人前树立关心属下的光辉形象,笼络人心,才是最终目的。
可惜……晚了。
王铮就像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黄巾力士,连人带马,一块儿举了起来,接着一声怒吼,扔到旁边不远的大树上。
咔嚓!
大树拦腰断裂,轰然栽倒,那头健硕的黑马几个跟头栽倒在地,躯干扭曲,口鼻溢血,四肢抽搐个不停,显然是不活了。
而杜奇虽在最后关头,反应了过来,立拍马背挣脱出身,想要腾空遁走,却被断裂的树冠迎头砸中,活活的压在下面。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被这一系列的变化,震撼住了。
前一刻,王铮还是他们眼中的草根,瞧之不起,可是转瞬之间,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山野刁民变成隐世高手,也太富有戏剧性了!
“他真的是山民?借口!借口!”
“杜奇虽然只是筋骨变初期的修为,但是功法特殊,胜过普通的同境界武者。”
“这家伙一定有筋骨变中期的修为,二流高手!”
在场诸人,交头接耳,低声议论,看向王铮的目光都变的尊敬、谨慎起来,不再把他视作草根,下等平民,而是同等地位,同等高度。
人要是有实力,富贵只在旦夕之间!
不过,王铮才不会管别人作何想法,他仍站在大路中央,闭着眼睛,回味刚才一招一式之间,存在的得与失。
每逢战后,必会自我反省,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
“我的战斗经验,还是太少,刚才不该强力拖拽,立地止步,而应回旋倒退,卸去惯性。”
王铮摸了摸裂开的虎口,感到手臂非常酸痛,不由暗皱眉头。
自从练成《混元金身》第一重“刀剑难伤”后,王铮力量大增,超过巨象。普通的筋骨变初期武者,一拳能打出一千斤,而他却能打出两千多斤,近身搏斗,可以击杀棕熊!
与他人第一场搏斗,就受伤了,让他很是不满。
“师父说的没错,猛虎卧岗,真龙藏渊,荒野之中,往往就有高人行走,任何对手,都须全力以赴,不可轻视!”
命人拖出压在树冠下面的杜奇,王众凌翻身下马,缓缓朝着王铮走去,朗声笑道:“兄台的身手实在令人钦佩,我王众凌向来喜欢和强者过招,切磋技艺,一论武道长短,不知兄台是否赏光?”
“谁是你的兄台!”
王铮不胜其怒,几乎忍不住要破口大骂。
“神经病!不就是过个路,至于这么没完没了,不依不饶么?”
泥人尚有三分火气,从小在猛兽如云的陨圣山脉长大,王铮自是野性十足,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人毁我一粟,我夺人三斗!若是被人欺辱,还要忍气吞声,那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一头撞死,省得苟且偷生,丢人现眼!
“真是出门忘看黄历,碰到鬼了!”王铮忿恨难平。
王众凌一下马,那白衣少女何樱也跟了过去,她拉住王众凌,劝道:“你个武痴,也不想想,这家伙如此年轻,修为却高的出奇,肯定大有来头,反正他无意与我们为敌,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无妨,哪怕是隐世家族出来的,穿着也不可能这么寒酸,不用担心,我自有把握!”王众凌摆了摆手,“况且我们真的需要一位向导。”
见王众凌和那白衣少女嘀嘀咕咕,王铮冷哼一声,自顾自的走了过去,他已打定主意,这群人若再敢阻拦,他就大开杀戒。
他这次下山,本就带着戾气的!
“兄台,看得出来,你的气血固然强大,但是浮而不稳,兼控不周,应该是不懂得吸纳天地灵元,法体合一。要知道,只修命不修性,此为修行第一病,但修祖性不修丹,万劫阴灵难入圣!”
王众凌拦在王铮身前,侃侃而谈道。
武者修行,既要修性亦要修命,性是精神,命是肉身。曾有古经这样比喻,修行之路如同漫漫苦海,肉身是渡海的船,精神是划船的桨,两者缺一,无法抵达彼岸。
这种常识,只要是稍有底蕴的传承,都会知道。
王铮进步一踏,针锋相对:“什么修性修命,你少扯东扯西!”
他在深山长大,与世隔绝,母亲柳晴川又不允许他习武,除了《混元金身》,王铮没见过第二本武学典籍,所以对于修行,可谓一知半解,知之甚少。
此时此刻,王铮只想远离这个是非之地,懒得听他啰里啰嗦。
“果然是土包子,竟然不知道武者要性命双修!”
何樱轻声哼哼,她原本还怀疑王铮是隐世家族的传人,大有来头,对王众凌的说法也半信半疑,现在终于安枕无忧。
个人武力再强,也难敌家族势力的百年经营。
当然,除非对方是不世出的妖孽,在修行之路,高歌猛进,打破一域桎梏,力压群雄,以一敌万。
王铮在她眼里,顶多就是运气好些,不知吃了什么天材地宝,才拥有今天的成就。妖孽这个称号,王铮远远担当不起!
筋骨变的武者,灵觉敏锐,可以耳闻蚁斗,明察秋毫之末。
王铮自然把何樱的轻蔑听得真切,他瞥了何樱一眼,平心而论,这个女孩儿的确美艳动人,鹅颈修长,********,是能让男人产生生理反应的极品。
但凡男人在这等佳人面前,都会努力表现,显得自己出类拔萃,与众不同,好引起她们注意。可是一旦出丑,或者被佳人瞧不起,就会羞愧难当,无地自容。
“自以为是的优越感,呛鼻子呢!”
王铮现在就是这种心情。
“我猜你一定是吃了什么天材地宝,揠苗助长,才拥有今天的修为!因此,你需要一部修性的功法,壮大精神,聚元敛气,为肉身的质变提供能量,否则你的潜力很快就会用尽,泯然众人。”
王众凌背负双手,一副世事变化,尽在掌控的傲然模样,续道:“如果你跟我打,并引路离恨谷,这本‘冥想入门’就是你的了,相信凭你的天资,好好研究的话,此生受益不尽。”
说着,王众凌的近侍,很有眼力劲儿,忙从怀里掏出一本破破烂烂,还散发着体味的黄皮书,在王铮面前抖了抖。他很了解少主的身份和为人,不会携带这种烂大街的“秘籍”。
只是他不明白,用这一看就是烂大街的“秘籍”,作为利诱之物,是欺负人家没见识,还是故意激怒对方?
其实,王众凌的本意,就是激怒王铮!
通过短暂的接触和观察,王众凌清楚,眼前这个衣着寒酸的少年,是那种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的倔强性子,心气很高。即便是王众凌真的拿出一本绝世秘籍,也会被他视为施舍,严词拒绝。
软硬不吃,那就试试激将。
“揠苗助长,《冥想入门》……”
王铮目光一冷,他当然知道王众凌是在故意羞辱他,激怒他。
见他的伙伴和扈从,都环臂抱胸,看猴子一样指指点点,嘻嘻哈哈,王铮双手紧握,指甲几乎陷进肉里。他不停的告诫自己:“冷静!冷静!他们人多势众,而我单枪匹马,双拳难敌四手,不要中计,不要冲动……”
“可是,这不符合我的武道之心,如果今天忍了,心里必会留下阴影!”
“好,我答应你了!不过,君子不夺人所好,这本《冥想入门》,太过珍贵,我收受不起,还是留给你的子孙后代,当作传家宝吧!”
王铮似笑非笑,看似平静,身中的血液却在呼啸奔腾,滚滚燃烧,他一把抓过那本《冥想入门》,哗啦一下,砸在王众凌的脸上。
然而,王众凌反应并不慢,大手一挥,那本破书就像风吹落叶,蝴蝶飞舞,碎成千万纸屑,飘飘洒洒。
“你脾气太冲,需要治!”
王众凌终于勃然变色,他之前不直接动手,以貌似多此一举的“谈判”形式,和王铮约战,只不过是想借此机会,折辱王铮,打击王铮。越是心高气傲,摧残起来越有快感!
现在目的达到,自是不再多说废话。
突然,王众凌两肩如涨潮一耸,手臂好像马鞭,甩动起来,迅猛绝伦,劲风呼号,犹若鬼泣一般,漫天都是幻影。
这记鞭手,看似随意而发,具威却不备势,外强中干,但王众凌已经忘了其他,惟剩一念,就是击败王铮,狠狠践踏他的自尊,才能舒畅心胸。故而,此时的他,无所不用其极,什么招式歹毒,什么方法致命,就使哪个!
“蝰蛇绞天击!”王众凌一声低喝,身形连闪,如同飞梭穿刺。
“竟然是蝰蛇绞天击,难道众凌想杀了这小子?”
何樱轻掩小口,她曾见王众凌用这招把一棵百年大树,绞成木段。
(PS:新手写书,尽量更新,请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