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很快就发现了王铮,并迅速作出反应,严阵以待,其中一个虎背熊腰的黑脸护卫紧握剑柄,纵马出列,神色不善的瞪着他。
王铮立时驻足,微感错愕,暗道:“这些人也忒谨小慎微了,我又不是拦路山匪。”
“我是此地山民,想要进城置办家需,切莫误会!”他信口胡诹个理由挡箭。
“山民?”
黑脸护卫的目光在王铮身上逡巡,仍自犹疑不定。
“相貌清秀,看起来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粗布衣衫的打扮也符合山民形象,只是皮肤有些过于白皙了,不像干重活的……”
他岂会知道,王铮所修炼的《混元金身》,极其霸道,一旦资源供给不足,就会抽取肌体储备,消耗气血,导致外表看起来羸弱不堪,如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杜奇,这臭小子骨骼稀松,气血淡薄,显然不是武者,无需担心,让他赶快滚蛋,省的挡道!”
“就是,看他那穷酸样,实在有碍观瞻!”
“莫要让这破落户的晦气,冲了何小姐的芳驾!”
仅这半晌耽搁,黑脸护卫身后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们就不耐烦了,一个个大发牢骚,难以入耳的言辞,仿佛无形利刃,戳在王铮心头。
“外面世界的人,怎都这副德行!”
王铮脸色转青,指节攥的发白,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粗布旧衣,露趾草鞋,确实和这些衣着光鲜的公子哥们,有着天壤之别,即使是他们的奴仆,也都锦缎加身,龙马精神。
可是,就算自己和他们贫富悬殊,也犯不着如此恶语相向,冷嘲热讽吧!
黑脸护卫杜奇能在这群膏粱子弟之间混的风生水起,自然深谙侍主之道。
刚才大发牢骚的那三位少年,都是黑泽城大家族的二世祖,他们和王家二少王众凌争风屡屡失利,在何家大小姐何樱眼里不受看重,故而心情不佳,想借王铮撒气!
其中一位,正是杜奇的少主人。
“倒霉孩子,这可怪不得我,小主心情不好,做下人的理应分忧解难。”
杜奇大嘴一咧,面**狠之色,他打算劈头盖脸的臭骂王铮一顿,然后暗地里使绊子,让他出丑,逗少主人开心。
“慢着!”
就在这时,和何樱并列而行的蓝衣少年出声喝止,是王众凌。
现场顿时一片安静,在这群人中,他显然威信不小。
王众凌一开口,白衣少女何樱就妙目依依的凝视着他,柔情似水,仿佛其他人都不存在。这一幕,令旁边的三位少年又是一番咬牙切齿。
“你说你是此地山民,那么离恨谷不会陌生了,我们正好缺个向导,就先由你来担当吧!”
王众凌的声音平缓有力,称不上温恭直谅,也算不得颐指气使,可是谈吐之间,却不容置疑。就像皇帝命令臣子,主人支使奴仆,很是理所当然!
“还是众凌想的周到。”
何樱笑靥如花,不顾他人妒火欲沸,连忙附和。
“离恨谷……”
王铮眉头一皱,那个地方是陨圣山脉外围为数甚少的几个禁区,连毛球都不敢进去,传闻里面有恐怖的生物,十分凶险。曾有猎户自仗本领高强,一探究竟,结果再也没有回来。
不过,哪怕离恨谷没有危险,王铮也不会答应。
他是铁骨铮铮的男人,堂堂正正的武者,而非他们的奴才,宁当忍穷不受辱!
“我有要事在身,不去!”
王铮忍住满腔怒意,对这群人视若无睹,也不避让,径直走了过去。
哐当——
一块金锭滚落在王铮的脚下,闪闪发光。
“这是你的酬金。”
王众凌不温不火的声音再度传来。
但这声音之中,隐隐有些冷意,他不喜欢被人拒绝!
与此同时,杜奇拔剑出鞘,充满威胁和鄙夷意味的骂道:“小子,你别给脸不要脸!捡起来,带路!”
王铮看着脚下的金锭,脸涨得通红,巨大的屈辱感,就像尖锐的锥子在身上反复穿刺!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母亲说的果然没错,外界人心险恶,惯擅欺凌弱小。”
他昂起头颅,一脚把金锭碾进土地:“我们往日无仇,近日无冤,我已一再忍让,你又何必苦苦相逼!”
“妙,真是太妙了!”
一直在冷眼旁观的红袍少年拍着巴掌,不无讽刺的道:“没想到啊没想到,堂堂黑泽六杰,也有被人打脸的一天,哈哈……”
这个红袍少年,同为不被何樱看重的三个人之一,此时见王众凌吃瘪,自是念头通达,十分畅快。
不过,紧接着就被何樱狠狠地瞪了一眼,笑声戛然而止。
对于红袍少年的幸灾乐祸,王众凌没有理会,他重新审视了一遍王铮,忽然冷笑道:“有骨气,呵呵……”
听到这话,早就磨拳霍霍的杜奇“闻弦歌而知雅意”,破口大骂:“敬酒不吃吃罚酒,小子,你活拧歪啦!”
说着,一夹马腹,拔出宝剑向王铮气势汹汹的冲去。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王铮目光一寒,滔滔怒火随着磅礴的气血之力,猛地贯通全身,顿时,肌肉喷张,青筋暴起!给人的感觉,就好像一只安安静静的兔子,被惹毛了,突然摇身一变,成了狮子老虎!
“什么!他是武者,蜕凡一重天的武者!”
“这小子,竟然深藏不漏,扮猪吃老虎!”
所有人都震惊了,下巴差点掉下来,跌碎一地。
谁也没想到,一个貌不惊人的山野之民,竟是武者,蜕凡一重天的武者。这种概率,不亚于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晕,出街一逛,撞倒皇帝一样。
就连王众凌,也无法保持八风不动的雍容气度,他半张着嘴,像吃了满口的苍蝇,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蜕凡境共分五重天,一重天筋骨变,这一阶段虽然只是初入武道门槛,却是奠基之期,万法之源。一万人练武,百分之八十都因不得要领,徒劳无功,以致于不能达到筋韧如丝,骨硬如钢的层次,若能达到,立马坐拥千斤神力!
因为武道艰难,蜕凡境的武者寥寥无几。筋骨变初期的武者,已可称作三流高手,中期则是二流高手,后期就是一流高手!至于筋骨变后面的境界,二重天血脉变,三重天脏腑变,四重天魂魄变,五重天真灵变,王铮也是一知半解,不很清楚。
当初王铮突破筋骨变的时候,每天都要击打石壁、负重深蹲、长途越野、走梅花桩、练习拳术……大量进食补充营养,服用灵药增强气血,泡药浴疗暗伤,若非毛球慷慨相助,那些灵药,王铮一辈子也别想凑齐。
培养一个蜕凡一重天的武者,即使有万贯家资也不够消耗!
所以,王众凌他们才会如此惊讶,一个穷乡僻壤的山民,哪来的功法?哪来的资源?
哒哒哒……
此时此刻,纵马挥剑的杜奇,对于王铮的变化更是首当其冲,一张黑脸近乎紫透,冷汗浸透脊背。
“好奸诈的小子,险些被你算计了,阴沟里翻船!”
杜奇暗暗侥幸,他原本没有把王铮放在心上,况且借助马匹奔腾之势,换在战场,绝对可以摧枯拉朽,横扫一片,所以十成功力只出了四五分,图个省劲。
“幸亏对手是初出江湖的菜鸟,要是身经百战的老油条,只需隐忍片刻,待我冲到跟前,把握好战机,出其不意攻其无备,说不定就能绝地反杀,扭转乾坤。”
杜奇思绪翻飞,脸上狰狞更甚,浑身筋骨瑟瑟而鸣,发出刀划玻璃的声音,他已经打起精神,全力以赴。
林**上,一人一骑,黑衣黑马,犹如一座森狱堡垒,由远及近,直撞过来。震的大地都在轻颤,石砾晃动,尘烟弥散!
而在二三十步之外,王铮脚掌内八叉开,巍然不动,面无表情的看着纵马挥剑,向他冲来的杜奇。
这是他突破筋骨变,修成《混元金身》一重境“刀剑难伤”后,首次与人短兵相接,但他没有紧张,没有胆怯,甚至没有情绪!
在王铮眼里,仿佛只剩下了这一人一骑,黑衣黑马。
时间像面条一样,被无限拉长,变的异常缓慢。杜奇的一举一动,丑恶嘴脸,都在王铮瞳孔里放大呈现,历历在目!
大脑飞速运转,根据种种迹象,进行筛选预判,模拟比照,做出最佳应对!
这种匪夷所思的战斗天赋,早在幼年,他就用的得心应手了。
须臾,王铮脸上勾勒出一抹诡异的弧度……
马速越来越快,距离越来越近,而王铮却好像是吓傻了,竟然不闪不避,这是要干什么,以硬碰硬?
所有人都伸着脖子,满腹疑团。
“此等情形下,即使是我,也要暂避锋芒,伺机下手,否则就要受伤,这小子不会是虚张声势,徒有其表吧?”
王众凌的目光一瞬不瞬,喃喃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