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窗外有不知名的小鸟落在树枝上毫无意义的叫着,当然,毫无意义只是对于我们人类来说。其实的更多的不屑倒大部分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物种与物种间的不屑,由于毫无意义所以也往往没有存在的必要,有时候一只狗都能博得我们的善意,而脏兮兮的流浪者却总使我们望而却步。
这是就一般人而言。
当然也有很多博爱之人,抱着同一标准来对待人与狗,所以,这种博爱之人,理所当然应该给予他们足够多的善意。
对于逃课这样的事,之前高三也不是没做过,但是在复读做这种事还是有一种深深的愧疚感存在于心且挥之不去,要不是碰到阳光静好的秋天,林隐和老万二人多半会用天气恶劣来当作借口从而如往常般坐到教室里去发呆。
然而,如果食言不逃课,却又深感对不起这安静秋日,这样看来似乎无论选择什么都不可能心安理得。
当然,选择固然无比艰难,但两人还是心有灵犀的二话不说选择逃课。
“去哪儿呢?”老万问。
“估计得花些时间,确定不会中途返回吗?”
“肯定。“
两人坐上了107路公交,起点是市废物回收再利用所,终点是桃源镇稀有材料局,途径本校大门口西侧的大朗烧饼店。
世界上也唯有在公交车上才能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地方毫不突兀的联系在一起。
周一早上的107公交车幸运般的并不拥挤,大概是因为没什么人从起点动身,也没什么人有兴趣去终点下车。
一路上两人有时意气风发,谈天说地,有时却又忽然像是约定似的一言不发。
这期间戴墨镜的司机回头看了三次,老万和林隐也回应似的点头三次。
两人在桃源镇下车,步行来到一座水库边,水库不算大,但也不敢自以为是的说它小,三面环山,一面是像模像样的堤坝,唯有这个堤坝才是水库的象征,倘若没有这个堤坝,水库势必不存在。
周围山林茂密,水面清澈平静,山和水似乎都很喜欢对方这位沉默的好邻居。堤坝的一头有一座木头搭建的草房,半边临空悬在水库上。
“以前坐车走从这里经过,一下子就爱上了这里。”林隐不待老万问起,便道出今天来此的目的。
“这里挺好,要是能拉条网线过来,再买台电脑,几乎可以肯定是全国最好的地方。”老万点点头说。
“电脑里要是不下个NBA或者实况足球什么的,想必不能称作百分百完美吧?”
“那肯定不行,没下这两游戏,电脑八成会被我扔到水库的正中央去。”
“怕是很难做到。”
“没事,长期训练,十年八年的,总有一天会正中中央。”
“够有毅力的!“林隐赞佩道。“电脑不够了怎么办?”林隐刁难似的问到。
“加班生产,可以三班倒,不行四班倒也成,全天24小时不停歇。”
“要是水库塞满了怎么办?”
“开山劈土,挖泥聚水,总会有办法的。”
“这势头用来温习功课,明年肯定能进清华北大。”
“不屑于去那两所学校,我觉着我们学校附近那所稀有材料研究院就挺好。”老万扬了扬嘴角。
“也就是不打算去大学了?”
“也不好说,万一这水库真的填满了,不去大学怕也是不成。”林隐嗯嗯的点点头,觉得这胡说八道多少有点理性存在其中,要不然呢,每天从早到晚的看着这满水库推积如山的电脑不成?
“想游到水库中央去看看能够堆多少电脑,去不?”老万摸了摸卷发。
“这可是秋天!”林隐义正言辞的喊道。
“正是因为如此,夏天我才不下去,肯定都是人,乱哄哄的。”
“那你去,我把风。”林隐狡黠一笑到。
“好,把风给我看好了,要是有一丝风从我身上刮过,定拿你是问。”说罢老万正准备脱衣服,这时忽然从木屋里走出一个男子,大声喊道:“切莫下水。”
男子也是一头短卷发,满脸胡子呈黄色,远远的看上去有点像英格兰国家队的贝克汉姆。
“知道这水里里淹死过多少人吗?”黄胡子男子说到,“自从我在这里住下来了之后,还没有淹死过人,不过之前,几乎每年的夏天都会淹死,据说是因为夏天雨多路滑,来这里游玩的人常一不小心就像皮球一样滚到水库里去了,虽然也加了防护措施,但是就像现在你眼前看到的,防护措施已经一一被拆散搬入自家宅院了,于是镇里退而求其次,在社会上招募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来这里看护。”
“在我之前有过两个流浪者,由于时常神志不清结果连自己都没看住,也淹死了,大概是把水库当成了温暖的卧室吧!我是第三个来这里看水库的,经过医院认真负责任的检查证明我脑袋清醒的很,甚至人们都因为我没去从商发财感到惋惜,我自己倒不这样认为,这个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我母亲死的早,旧社会都那样不是?兄弟姐妹也很多,老大比我大20岁,如今已经是个老头了。父亲死的时候我正直年轻的大好时光,结果由于父亲一死,我的人生直接九十度转角进入黑暗时光,在那个年代的村里,要是谁父母都不在了,儿子几乎九成是打定了光棍的,当然也有靠自己最终也找了媳妇的,这就是那剩下的一成里面,很明显,我已然熟悉了成为那九成光棍里的一员,谁都想过奋斗,靠自己的双手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我也有一双长慢老茧的双手,青年时代我也不是没有吃过苦,去大山里砍树拉回家这样的苦事对当时的我而言算是家常便饭,那是父亲还活着的最后几年,我心里只想多做事按正常的年龄讨个媳妇,结果到头来什么也没得到,年级稍大了以后,更不敢想媳妇的事,当然,人们也几乎断定我再不敢想成家的事,于是我顺理成章的成为一个流浪汉,慢慢等待着和父母团圆的时刻。”黄胡子男子说到此处,眼神湿润,但脸上依然一脸不屑,额头上深深的皱纹散发出历尽沧桑的味道。
“所以,年轻人,赶快回到学校去,莫要辜负这大好年华,去学习更多的东西吧,要不然迟早像我这样。”黄胡子男子说罢再不言语,转身朝木屋走去。林隐和老万二人过了很久才从愕然中回到现实。仿佛刚才看到的是一部描述一个男人半生落魄的电影,男主角形象鲜明,情节简单扼要,但都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特别是那段进山砍树再拉回山村的情景,相当朴实而又震撼人心。
两人也沉默了好一会儿,这期间朝着水库水面看了一会,再看那木屋方向,黄胡子男人已经摆好鱼竿,像一尊雕塑一样坐在岸边,旧年代的风尘吹过整座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