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初五,暑气渐消、秋意渐起,金陵城郊边的一家不大不小的酒馆名叫“招宝”,今日依旧迎来送往、生意兴隆,这老板没读过几年书,只能取这么个俗不可耐的名字,寓意“招财进宝”。而这家酒馆虽然地处偏远,却是在由西而入金陵城的必经之道上,是以店里一年到头没有冷清的时候,不是因为这名字取得好,而是因为这老板祖先庇佑,留得这一块交通要道上的土地。
这老板是个四十多岁老实巴交的中年人,店里只有一个伙计,他自己也得亲自端茶递水,厨房尚有一个厨师,便是老板娘,是以没有几样菜色。往来客人也只是暂时歇脚,喝点酒吃个小菜,或者要一碗面条米饭,有熟人打趣道:“老余,别这么吝啬嘛,多请个伙计,自己轻松点!”
余老板擦着汗道:“伙计不好找,要能干又听话的,真的很少!”另一人凑过来揶揄道:“你不是有儿子吗?让他帮忙呀!”余老板明白他的意思,脸上有点挂不住,正想给儿子开脱两句,“咣当”一声,有人踢了一下门,门口两个流里流气的少年人走进来,一人看了看厅子里座无虚席,很是生气道:“我坐哪儿?!!”
余老板急忙走过来道:“阿峰,你别急,去厨房坐,你要吃什么让你娘做。”余红峰把他爹一把推开:“厨房?!厨房都是油烟,怎么坐人?还有我朋友呢,你存心驳我的面子是不是?!”在座的几个熟人一贯知道这余红峰不务正业,靠着父母养活,整日无所事事到处惹是生非,都不敢说话,路过的客人则纷纷向他们侧目,都停下不说话。
余红峰的那朋友亦是这一带的流氓,嘿嘿笑道:“阿峰,你不是说要好好招待我么,这下连个座位都没有,我可不带你去找卓燕姑娘哦。”余红峰年轻的脸蛋立即憋红了,快步走到一张桌子前拍桌道:“你们几个,马上滚!”
这桌坐着三个年轻人,全都奇装异服,如此热天,其中一人居然还穿着黑色裘服、戴着黑色绒帽,握着一人多高的一柄长物,以布包裹,不是是否武器,另一人头发中分,额上满是刺青,还有一人头发极短根根倒竖,正自饮了口酒,咧嘴笑道:“别急,还没喝完呢。”
余老板见了,心里一个激灵,拉着儿子就悄声道:“你、你别惹事,这几日咱们店里来来往往好些都是江湖客,听闻是金陵城里面,要开什么、什么武林大会,这些个怕是有功夫的人,杀人不眨眼的,你不是他们的对手。”
余红峰一听有武功,心里不禁胆怯,转头见他那朋友正看着他,咬了咬牙,转去另一桌看上去是熟人的:“那你们几个,让开!”他平日里在这一带横惯了,少不了打架斗殴、调戏少女,官府里捕头跟他们通过气,也不管,这里人的均敢怒不敢言,忍一时之气了事。余老板见状,好言相劝道:“几位,实在对不住,你们先回去,酒菜钱我不要了。”
几个人愤愤然起身,余红峰大声道:“为什么不要钱?!都吃得差不多了,喂,你们不能走!”说着抓住一人的手臂,那人气冲上来,甩开道:“放开!你不是说叫我们走吗?!”余红峰道:“给了钱才能走!”见那人文弱,余红峰冲着他后脑勺就拍了一记。
余红峰惯常打架,虽然不懂武功,力气却不小,那人被拍得踉跄了一下,气得脸都红了,随行几人立即劝道:“算了算了,别跟他一般见识。”余老板也急忙劝解:“几位先走、先走!”冷不丁那桌头发根根倒竖的男子抿着唇喝了杯酒道:“还真是欺软怕硬呢,做人窝囊成这样,真是可叹。”
他声音不大不小,正好叫全数的人听见,余红峰大怒道:“你他娘说什么狗屁?!”那男子仍旧喝酒道:“不是么?瞧你做的事情,打不过比自己强的,便只能欺负比自己更弱的来出气,该是多没自信才会整日做这种无聊之事?”
余红峰的脸从血红涨成紫色,一拳向那男子击来,眼看就要打中他的脸,余红峰一落拳却挥了个空,自己反倒一下没站稳,险些摔倒,那男子不知何时站在他身后道:“哎呀,你朝哪里打?”周围爆发哄笑之声,余红峰怒气冲顶,连挥四五拳,连那男子一根头发都没沾到。那男子的两个同伴坐得虽近,却丝毫不被打斗影响,顾自继续喝酒吃菜,
余红峰打得气喘吁吁,犹见那男子气定神闲,虽然气极,却无可奈何,那额上有刺青的男子冷冰冰的声音道:“周桐,别做些多余的事情。”那周桐咧开大嘴笑道:“有什么要紧,你看着便是。”
余红峰情知斗不过,但若就此作罢,实在太不甘心。蓦地厨房里一声惊呼,是酒店的老板娘:“哎呀,快点抓住它!”随即红影一闪,一小团肉粉色的东西从厨房里冲了出来,老板娘惊慌失措地道:“快点抓住它,它不知何时躲在厨房里了,偷吃了很多东西!”余红峰闻言,以为是老鼠,正一口气咽不下去,冲着那团影子猛力一击!
那小东西哼哼两声,显然痛极,众人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只小猪,个头很小,像是没出生多久,身上脏兮兮的,大概是只流浪猪。这郊边路上,野狗野猫算是很多,这么小的野猪倒是头一回见。那小猪被打了一下,重重摔在地上,小短腿蹬了两下,似乎站不起来。余红峰见了,嘴边残忍地一笑:“一只小野猪,居然躲在厨房偷吃东西!”
他“啪”地一掌又将它打飞,那小肥身子在地上弹了两下,越发动不了了,余红峰拿脚踢它:“居然给我装死。”他想了想,转身去厨房拿了根麻绳,在小猪脖子上绕了一圈,拖了起来,一边大笑:“叫你偷吃!”他心里一口恶气,可算有了出口,那小猪一路被拖到门外,皮早被擦破,拖行出血迹。
见余红峰这样折磨这小猪,众人都极不以为然,老板娘也劝道:“阿峰,别弄它了,怪可怜的!”余红峰那朋友却拍手叫好,也到门外跟他一起拖着小猪跑,众人均摇摇头,虽然可怜小猪,但也犯不着为一只猪与流氓起冲突。周桐冷冷看着,心里更是鄙夷,这种渣滓,便只会靠欺负弱小来发泄自己的卑微情绪。
酒馆外不远处就是一条马路,此时四五辆马车缓缓行来,周身均是镶金戴银,一望便知是大富大贵之人所乘,余红峰抬头看了一眼,心里更加不平,狠力去踩那小猪,小猪已然奄奄一息,没法动弹。骤然间,几辆马车居然停了下来。
两个流氓不禁停手,只因从没见过这样华丽的马车,周围四辆已然以檀香木雕刻制成,四根支柱洁白无瑕,似是象牙,更不必说十几匹高头骏马,四蹄矫健有力,身姿恐怕比余红峰的个头还要高,巨轮包裹细薄的铁皮,怕是只一个轮子都要费几个月的功夫才能完成。而那被围在中间的一辆,周身铺着像是锦缎一般金光闪闪的布料,刺绣图案叫人眼花缭乱,白日下闪耀得无法逼视。
两人正愣神间,四辆马车上各下来三个少年人,十几人脚步俱是迅捷,行进速度竟然完全一致,一晃眼就到了余红峰两人面前。两人不禁警惕地往后退了一步,这行人这般气派,总不会是要到这小破酒馆里吃饭吧?
见他们似乎有些害怕,一个少年人笑得十分和气道:“恕我等冒昧,我等只是路过,恰巧看到两位,无意冒犯。”余红峰看对方客气,气势立即回来了:“要、要干什么?”那少年人淡淡一瞥地上一身血污的小猪道:“不知道这只小猪,兄台哪里来的?”
余红峰理直气壮道:“这只野猪,多么可恶!躲在我家厨房偷吃东西!我家是开酒馆的,被人知道食物被野猪野狗吃过,往后还怎么做生意!”他说得义愤填膺,那少年人听了认同地点点头道:“既是野生的小动物,不知可否让我家主人带走?家主适才路过,但觉十分喜爱这只小猪……”
余红峰两眼向那金光闪耀的正中马车望了一下,嘴角冷笑道:“你要知道,这次我家酒馆的损失可是不少……”那少年人道:“这个自然,银钱方面,兄台只管开口。”此时酒馆里已有许多人伸出脑袋看热闹了,周桐望着那几辆马车,微微锁了眉头。
余红峰想了想,决定狮子大开口:“那就,五百钱!”众人纷纷嘀咕起来:“一只小野猪,要五百钱,他脑子没事吧?”“他没干过活,都是靠爹娘养着,只会花钱,哪里知道五百钱是多少?”“就是,这小酒店,一个月能赚五百钱都不错了。”
而出乎众人意料,那少年人爽快地答应道:“只是五百钱吗,那我可以做主,不必与家主商议了,”说着示意身边另一个少年人将钱捧上,“兄台将钱收好,小猪就由我抱走了。”余红峰目瞪口呆,随即后悔不迭,早知这些人有钱,就该多敲竹杠才对。
小猪两个眼皮趴着,已经出气多进气少,几个人动作极快,迅速无比地回到了马车上。热闹看完,众人装作若无其事,重新开吃。那余红峰拿了这么多钱,心头阴郁一扫而空,理也没理自己爹娘,立即拿着钱跟那流氓朋友走了。余老板也是松了口气,总算没有惹出什么乱子,儿子不回来也好,一回来就惹事。
周桐深锁的眉头始终没解开,那额头刺青的人道:“担心什么?”周桐爬梳了一下自己硬邦邦的头发道:“方才那马车上,绣的是凤凰吧?”那以绒帽挡住大半张脸的男子同时坐直了身子,那额头刺青的人道:“凤凰又如何?就算是凤家家主,也没什么稀奇。我们来参加武林大会,与凤家没关系。”
周桐点了点头,低头仍旧喝酒,喃喃道:“只剩三天了……”过了一阵,店里客人走了走、来了来,换了一批,周桐仍坐着喝得欢。门外响起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五六匹快马在酒店门口停下,几个年轻人气喘吁吁地跑进来,没头没脑地劈头就问:“老板,有没有看到一头小猪,绿豆眼,眼神很欠揍,嘴巴很贪吃,身子大概,就这么大……”他拿手比划了一下。
那余老板见他们身上带剑,心里一跳,难不成这小猪还有什么来历不成?若是被他们知道自己儿子将小猪打成重伤,会不会惹祸上身?立即摇头道:“没有见过。”那年轻人显然很急,病急乱投医道:“真的没见过?你别骗我!”另一个年轻人道:“云瑞哥,你别着急,小嘟它那么聪明,一定想回湖州找秦姑娘去,这附近就这里有吃的,它经过时一定会到这里来找食物的。”
云瑞抱头道:“完了完了,被主人知道我把那小猪仔弄丢了,我吃不了兜着走……”周桐往这几人身上打量两眼,悄声向那额头刺青的人道:“他们佩剑上的标记很独特,你见过吗?”那额头刺青的人眼皮掀了掀:“与宝剑‘浮槎’一致,是那个陆东洵的人?”“听说陆东洵已经把‘浮槎’交给他弟弟了。”
周桐看这些年轻人火急火燎的模样,抚着下巴暗自肘道,小猪?为什么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