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的生活比想像中要好适应的多。中昱已经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四天。现在他住在一个烂尾楼里,这是他在拾荒的时候找到的,当时他已经在桥洞里过了一晚。他找到的这个烂尾楼在河边,这也是他选择它的一大原因。他对河有着不一般的感情,他几次靠着河才活下来,失忆之后也是出现在河边,他还从河里获取了食物。而且今后他还将靠着河水活下去。
他所在的这座城市叫启城,在这江南富饶地区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大城市了,人口也是数一数二的多。人一多,各种需要也随之而生,生产、活动与生活的垃圾也制造得又快又多。在这座城市,有上千人以拾荒为主副业而生存着。中昱也投入了这个行业,成为了其中一个。因为他实在还太小,干不了什么,这个时候的大城市里,没有人会为了省钱而违法用童工,他只有自力更生。
好在他懂许多生存的技能与知识,这些东西好像他天然就会,仿佛被刻到了他骨子里,即使忘记了过去所有,这些东西却如本能一般,无法丢掉。拾荒捡来的网兜、破伞和残羹剩饭都可以成为他捕鱼的工具。他还认得许多种野菜,从烂尾楼附近的杂草中他就认出了十几种可食用的。在这个烂尾楼的第一个晚上,他就用捡来的破锅煮了野菜羹和鱼肉汤来吃。这次他买了个打火机,不必再用钻木取火那么辛苦和麻烦。
灶台就用砖头石块来垒,柴火也可以从附近轻易获得。因为曾是施工场地的缘故,这里并不缺木料。也是靠这些技能中昱才好好地生活着,大城市不像小镇,他不能把卖鱼作为主要资金来源。他不能随便在路边找个地方就卖,车来车往,没有人会停下来买路边的小孩子用破盆摆摊卖的鱼,甚至不会有人注意他。他得去菜市场卖,首先他要提二十多斤的水桶走十分钟的路程去公交站,下车之后还得走七八分钟,然后到菜市场后他也不能在外面找个地方就卖,得先付摊位费,二十块钱只能摆一上午。
第一次中昱提了四条鱼去卖,借了记号笔捡了块纸板标价15块一条,因为便宜卖掉了两条,买的人都是工人,他用草绳把鱼穿起来让人家提回去。去掉摊位费和路费的两块,只赚了八块。他还得把剩下的鱼辛苦地拎回去,这生意干得比拾荒两天还累。拾荒他一天去一次废品站还能换五块钱呢。虽然捡的少,路又远,但是没有那么麻烦。比起卖东西还要和大人打交道被他们看新鲜的目光打量,还是捡废品来的容易些,只要卖给固定的人就好了。
另外,中昱还用捡来的生活用品将“新家”仔细部置了一番。墙角放着用木板拼起来,砖块垒起来的“床”,捡来的箱子里装着捡来的洗干净了的破棉被,另一只箱子里装着洗好的破旧衣服,那些破掉的地方他用买来的针线一一缝补好。除此之外,他还买来了牙刷和毛巾,这些东西他可不能用捡来的,那样他不知道会得什么病。
像这样拾荒捕鱼吃野菜地过了几天,中昱很好地活着。虽然比较艰苦乏味,但中昱却乐在其中。他自当家作主,过得有滋有味的,还不断捡东西回来装饰自己的房间,甚至他还筹备着给这个房间装上“防盗窗”和“防盗门”。房间里的砖墙上钉着三合板,长短不一但接合整齐,靠窗的角落堆着各种工具,还有一扇生锈的钢筋焊的栅栏,这是“防盗窗”。
“床”底放着的箱子里整齐地码着捡来的旧书。有时候坐在砖房里,他也会有些无聊,这时候他就会通过看书来解闷。他什么书都捡来看,连小黄书也照看不误,既不觉得羞耻也没有什么脸红心跳的感觉,毕竟他还只是个孩子。中昱只是对这些图画文字感到新奇。还有工具书,他也看得津津有味,也不觉得枯燥。书看完他就好好地放回箱子里,有时候还会拿到阳光下晒晒。
附近有很多野狗,他也捡回来一条瘦小的土狗养着。有天他吃晚饭时,这条狗跑过来眼巴巴地看着他。他这些日子遇到不少这样的狗,有几条还很凶恶地冲上来想和他抢食吃,但都被他几块石头砸跑了。也因为这个原因,他最快地把门先装了起来。但是这条狗不一样,它没有来抢,也没有在边上对他虎视眈眈,它只是看着。中昱觉得这条狗挺有意思的,就丢了块鱼肉给它,这狗先对他叫了一声,才吃掉鱼肉。
然后这条小小的狗就一直守在他楼下,中昱也每天喂它吃一点,算是养着它,但它更多是出去觅食。中昱给它取了个相当普通的狗名,就叫大黄,他觉得土狗好适合叫这个名字。虽然它还很小,也不知道是谁抛弃了它,也许它一生下来就是野狗。不过从今以后它就是有主的狗了,虽然他这个主人有时候过得还不如狗。
养了大黄之后,中昱的生活就变得有趣得多了。他偶尔可以逗逗它,可以和它一起去卖鱼,一起去拾荒。有意思的是,大黄还会捉耗子,第一次看到大黄咬了只大大的耗子来给他的时候,他吓了一跳,不敢相信这是它能捉来的。后来又看了它表演捉耗子的绝技,动作迅速,一扑一咬,又准又狠,简直比猫还厉害。
看完这一幕,中昱怜惜地摸摸它的头道:“看来你也过得不容易。”大黄欢快地摇摇尾巴,汪地叫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