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2月22日,他同妻子一道,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市郊彼得罗保斯的寓所自杀。他留下一纸《绝命书》,声言死的理由。
年过花甲,要想再一次开始全新的生活,这需要一种非凡的力量。而我的力量在无家可归的漫长岁月中业已消耗殆尽。这样,我认为最好是及时地和以正当的态度来结束这个生命。
说实在的,因这点理由寻死,对我们中国人而言,好像不是那么值得,不是那么有说服力的。
当然,一个人要结束自己,是他的自由,是他的选择,不容别人置喙。按照中国文人自杀的通常规律,走这条不归路,原因无非两端:其一,这个世界不让他活下去;其二,他本人也不想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光有其一而无其二,不会自杀;同样,没有其一,也就不可能有其二,更不会自杀。所有用非常手段结束自己者,归根结底:一起因源自外部,二下手还在自己。
茨威格的绝命理由,无沦外部,无沦自己,以中国人的眼光,是很站不住脚的:第一,纳粹离你已经很远;第二,克格勃也算汁小到你;第三,又不是生活在我们那位流氓无产者朱皇帝文字狱的阴影之下;第四,你从德国流亡到南美洲,人家巴西相当礼敬你,面包有,黄油也有,没有充分理由走这条路。
好像是老两口开煤气,一氧化碳中毒,窒息而亡。“文革”期间,傅雷夫妇也是用同样方法,离开这个世界的。可傅雷是逼得没法活了才寻死,而茨威格所在的那个巴西,既没有红卫兵,也没有造反派,有这个走的必要吗?
这就是外国人和中国人的不同了。西方人对于生命质量的要求,和我们只求活着便好的生存哲学,是迥然相异的。中国人有面包,哪怕没有黄油,也可能活得很滋润,甚至连面包也没有,只有面包渣,也能苟延残喘地活下来。外国人,光有面包和黄油是不行的,好像还需要其他精神方面的东西,中国人或者中国文人,一般不存有这种奢望。
茨威格,只是缺乏“一种非凡的力量”,就觉得活不下去,只是不能“再一次开始全新的生活”,就想结束生命。这种精神状态,放到任何一个中国人身上,是不会当回事的。没有力量就没有力量呗,不能开始全新的生活就不开始呗,至于吗,为之而死,傻不傻?
中国人最现实,天堂再好,哪怕顿顿吃葱扒海参,餐餐喝浓汤鱼翅,他也不会去的。宁肯有一顿没一顿地在人间熬煎,也不接受这张去天堂赴宴的请柬。这就是中国式的生存哲学了,说得好听一点,叫“活着而且要记住”,说得难听一点,叫“好死不如赖活着”。
因之,普希金会为一位法国爵爷骂了一句绿毛乌龟,而妒火中烧,以致大动干戈,最后送命;莱蒙托夫会为同窗羞辱他为乡巴佬,怒发冲冠,而与那些贵族子弟决一死战,伤重不治。这种为忍不下去的一口气,不惜拿命去拼个高低的做法,绝不为中国文人所取。
活着,便是一切。中国文人为同家,为民族,为真理,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者,也不在少数。但更多的却能在万般劫难,次之,万般磨难,再次之,万般困难,再再次之,万般刁难之下,苟存下来。其信条,说白了,就是好死不如赖活着,无论怎样严酷恶劣的外部空间,也要尽一切可能,求生图存,活着并且要记住,这才是人生最高诉求。
所以,不是聪明人唯图苟活,而是聪明人懂得算账。也许只有王国维,只是为了“义无再辱”的那个“辱”,投湖自尽。用结束生命的办法摆脱了辱,同时也把他的珠玑文字,锦绣词藻,三坟五典,殷墟甲骨,随之沉于湖底的烂泥之中。这个账,怎么算,谁来算,都是划不来的。
因此,中国文人之怎么折腾也不死,实在是了不起的一种精神。
后来,“文革”期间,即使在“黑云压城城欲摧”的神州陆沉之际,休看北大、清华,离颐和园咫尺之遥,从未听说过有哪位教授,讲师,学者,权威,再跳昆明湖,重蹈自屈原起,到王国维的赴水之路。可从《牛棚历险记》,到《九死一生录》煌煌巨著中,那十年间,在“革命不是请客吃饭”的宗旨下,在绝不提倡“温良恭俭让”的主张下,知识分子所领教的辱,当不逊色于彼时的王国维。
他们之所以宁可当孙子,当王八蛋,当臭狗屎,当牛鬼蛇神;宁可被踩上千万只脚,踩得喘不上气,踩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也坚决不死的缘故,就是算清楚怎么划算,怎么不划算的这份账。否则,如今种种集会的主席台上,要没有这些巍巍长者,矍铄前辈,耄耋泰斗,文化象征在座,该是多么寂寞和令后人生出无所傍依之感啊!
现在回过头去看那时中国文化人,当然不是全部,但至少百分之八十以上,对工宣队的俯首帖耳,对军宣队的唯唯诺诺,对造反派的低三下四,对红卫兵的唯命是从,所表现出来的含垢忍辱的求生哲学,其实,倒是值得后人敬重的。不管是否有污清听,不管是否有亵先贤,在这方面,两千年前的那位身残体秽的刑余之人,那位著“无韵之离骚”的大师司马迁,开创了中国文人苟活贪存的传统,才是中国文人所以求生拒死的榜样。
说到底,在人类发展的全过程中,文化、文艺、文学,永远只是一个有也可无也可的零配件。文人的这等角色身份,注定了他们的依附和从属的命运,以及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的生存准则。也许外国文人不尽如此,但在封建社会里我的那些古代同行,却是必须如此,一定如此的。
一个堂堂关中汉子,血气方刚,凭什么像一头猪那样,被按住了,活活地把那话儿给阉了,不就因为汉武帝那老匹夫,是他的主子吗?试想,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辱呀?当将他宫刑以后,他不但失去“一种非凡的力量”,他不但无法“再一次开始全新的生活”,甚至连一个常人的力量也不具备,像一个男人那样生活也不可能。如果,他按茨威格的想法,一百回都死过了。可是司马迁并没有在蚕室里一头撞上墙去,弄死自己,而是忍受着创伤的折磨,和比创伤更痛苦的羞耻,埋头在一车一车的竹简中,著书立说。
正因为他存活了下来,中华文化宝库里,也就有了这部不朽的《史记》。
如果,屈原在汨罗江边趔趄地站住,听渔夫的话,然后,打道回府,当一个自由作家,不拿楚国的工资,写自已想写的东西,他的作品就不会仅仅是《离骚》以及《九歌》、《九章》、《天问》等篇。王国维在颐和园长廊的尽头坐上一会儿,然后,叫一辆黄包车,心平气和地拉回清华学堂,那他遗留在世的文集,就不是那几本《观常集林》了。
对文人来说,功名,财富,声望,褒誉,是暂时的,只有闪烁着你的睿智,活跃着你的思想,当然,还有流露着你的才华的作品,才是永久的。这也是软弱的中国文人,最终能够在精神上胜于强大的秦始皇、汉武帝、朱元璋、康雍乾这些帝王的原因。
只有活着,便有一切。只有活着,而且写作,便也拥有未来。这就是说,早在达尔文学说形成之前的两千年间,中国文人就明白“适者生存”这个人类演化的原理了。由此推断,若普希金和莱蒙托夫不去决斗而死的话,他们将会为俄罗斯文学贡献得更多,当是毫无疑义的。
呜呼!虽然很难熬,很痛苦,但在历朝历代帝王的挫折底下,中国文人终于活明白了,不但不肯死,不便死,不想死,不去死,而且,求不死,求长生,求活得更久远,成为他们的追求。
司马迁也是好不容易才明白的。他在《太史公自序》里说到,也是在他《报任安书》中强调的,“且勇者不必死节,怯夫慕义,何处不勉焉?仆虽怯懦欲苟活,亦颇识去就之分矣,何至自湛溺缧绁之辱哉!且夫臧获婢妾,犹能引决,况若仆之不得已乎?所以隐忍苟活,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古者富贵而名磨灭,不可胜记,唯俶傥非常之人称焉”。
他这种“可为智者道,难为俗人言”的“苟活”哲学,是为了一个崇高的目标,“欲以究天地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所以他“就极刑而无愠色”,“虽被万戮,岂有悔哉”。
虽然这种样子的“苟活”,缺乏最起码的抵抗和斗争,有点消极,尤其会被当下的革命青年瞧不起。若从大历史的长远角度来看,不死而且活着,应该承认,那倒是具有积极意义的行为。这种尽量使生命延长的做法,是以时间在我的优势,换取空间在你的劣势,绝对是中国文人的聪明之举。
拿鸡蛋跟石头碰,石头无损分毫,鸡蛋却是要粉身碎骨的,这是封建社会里的文人与统治者的相处之道。因为石头有一种磕碰碾压鸡蛋的嗜好,努力避免发生这种状况,便是智者的抉择。倘若鸡蛋完整地存留,孵化为鸡,鸡后有蛋,蛋后有鸡,如此往复,以至无穷。想到这点,也就欣欣然了。
石头,只不过是石头,永远定格在历史的那一章、那一节。作为鸡蛋的文人,也许搬不开它,但当历史掀过这一章、这一节,时间和空间便统统划归“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范畴里了。
或许因为这点明白,中国文人通常不采取普希金和莱蒙托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做法,更不赞同从屈原起到王国维的那种因为想不开而扑通一声的行为。先贤司马迁一定等到写《封禅书第六》,等到写那个老匹夫的完蛋,然后才如释重负地不知所终。
从这则端阳节的文人旧话,联想到屈原,联想到王国维,也随而想到与这两位截然不同的司马迁。
我想,这位中国文学史上的绝对强者,之所以要“苟活”下来,道理恐怕也就在这里。
原载《文学自由谈》200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