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在“天涯”上申请了主页,浏览别人的博客就成了生活中的一大乐事。
在这个什么都讲求效率的年代,很多人的文字也变得简短,有点像堆积的短信,直白而断续,又有点像无章法的散文诗,明快却凌乱。也许对现代人来说,花时间推敲几个没有语病的长句子,也是一种奢侈。一句一空,虽然就书画而言,留白也是创作,但失去了起承转合、抑扬顿挫的文字,难免不能尽兴。
我总在想,如果古龙还在世,他的文笔倒很适合现在的博客。古龙中后期的作品,受到了海明威“电报式”文体的影响,紧凑、强悍,却又不失狡黠、温情。可惜后来他在遣词造句上过于拘泥,就像《天涯·明月·刀》,文字太美,反倒不够“武侠”了。读温瑞安的《四大名捕》,常常能看到古龙的影子,但他的《温柔一刀》《伤心小箭》系列,却也陷入了过分“求新”、“求变”的泥沼——满页的“刀”字,视觉上虽然震撼,意境却不够深远。
如果找一个音乐人来开博客,我想黄舒骏是最值得期待的。这个当年立志要超越罗大佑的青年,曾写下了《恋爱症候群》这一千多字歌词的歌曲。他在文字上很机智,可惜他与罗大佑,就像“诗鬼”与“诗仙”,总难匹敌。“黑云压城城欲摧”、“天若有情天亦老”,李贺的诗虽然笔笔精到,“桃花潭水深千尺”、“轻舟已过万重山”,李白的诗虽然句句随心,但前者总没有后者的气度与风范。比比《追梦人》与《她以为她很美丽》,比比《光阴的故事》与《马不停蹄的忧伤》,比比《恋曲1990》与《改变1995》,比比《未来的主人翁》与《纯真的孩子》,比比《皇后大道东》与《椰林大道》,罗大佑的歌涌自心底,拨人心弦,华丽而不着痕迹;黄舒骏的歌绘于笔尖,过分聪颖,倒总显得有些刻意。
写文章讲究文气,写书法讲究行气,《兰亭序》里二十多个“之”字,单列或许一般,综看却恰如其分,这就是“书圣”的功力,不叹也难。
说别人也是说自己,真是贻笑大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