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慧跟关锐的的村落之行,可谓是收获颇丰。当关锐美滋滋地坐在田间地头仰天长啸的时候,莫慧突然觉得,农民们是幸福的,只要他们用汗水种下的,必然会得到喜悦,即便是披星戴月,也却甘之如饴。她突然想到要给拉拉打电话,告诉她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夕阳西下,晚霞娇羞的脸庞,光着脚丫疯跑的孩子们肆无忌惮地你追我赶,还有丰乳肥臀的农妇在麦田里此起彼伏的劳作的身影……原来,在城市里,他们几乎忘记了,最简单的是最动人的。
拉拉收到莫慧语音的时候,她也正在挥汗如雨。只不过这位曾经神乎其神地方言自己是神厨第几代传人的高手正在厨房里跟一锅螃蟹作斗争。曾经夸下海口,跟莫慧也就算了,后来就干脆照搬到了相亲大会上。凭借她三寸不烂之舌,竟然也是奇迹般地俘获了一名漏网之鱼。当莫慧知道拉拉同学在失恋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又火箭般开始恋爱了,既担心又开心。
简直就是矛盾的综合体。莫慧深深为那名男士感到深深的同情——这可是一个十足的作女啊!
当拉拉得意洋洋发微信图片,把自己炒得几乎像是在煤堆里滚过一边的红烧排骨的时候,莫慧禁不住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关锐好奇地拍了下莫慧。
“喏,我在看一个奇葩的杰作。”莫慧哈哈大笑起来。
“是不是你的超级无敌闺蜜拉拉?又要祸害谁?”关锐是深有体会。拉拉失恋时期没少祸害周遭的朋友。莫慧首当其冲。为了不让自己脑子乱想,拉拉同学将自己的理想都献给了那几平方的小厨房,在里面群魔乱舞一番。架势出来了,倒是味道好也就罢了。但按照正常人的认知,这实在是难以下咽。
一次,莫慧加班,拉拉说什么也要倾情奉献一把,愣是冒着严寒把四菜一汤送到了莫慧那里,尝尝自己的手艺。关锐当时已是饥肠辘辘,还未等莫慧反应过来,就厚着脸皮打开了饭盒。
“闻着不错。”关锐神魂颠倒的样子。
“别说我没警告你,这饭只闭着眼睛闻啊。”莫慧竖起一根手指头,摆了摆。
“少来这套,不就怕我给你吃光了?咱俩亲如兄弟,你的就是我的。哎,拉拉,我就不客气了。”
“尽管吃,尽管吃,好吃的话,以后我继续给你们做。”拉拉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还未等莫慧缓过神来,关锐就以迅雷之速把一口宫保鸡丁放到了嘴里,瞬间石化,脸涨得红红的,一口吐了出来。
“跟我抢?味道是不是很不错?”莫慧幸灾乐祸的样子。
“拉拉,你真是害死我了。这齁人的味道,我这辈子都没尝过。”
“我还没说完,这饭毒不死人,但能让你吃了百转千回,生无可恋。”
拉拉耸了耸肩膀,跟没看到一样,嘻嘻哈哈地,傻傻地装天真:“关大哥,你不是说味道很好吗?我以后还继续给你做好吧?”
“谢谢啊,我不敢了。”
莫慧一把拿过来饭盒,就着米饭大口朵颐地吃了起来。
拉拉瞬间眼泪流了下来:“莫慧,你果然是爱我的。”
“滚,我是不想糟蹋粮食。”
莫慧尽管知道味道很难吃,但是在这样的季节里,冒着严寒,还记挂着她莫慧是否饿着肚子的,也只有拉拉了。他们从大学时代就异常的亲密,有的时候,她甚至怀疑上辈子他们是彼此的恋人。互相依赖,互相包容。
没有任何人能比拉拉了解莫慧,她知道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在外打拼有多不容易。她们是彼此的支撑却又是彼此的软肋。只有她们之间可以把剑弩张,又可以瞬间和好如初。这就是闺蜜,是彼此的镜子,看到自己的现在,过去,更可以看到自己的未来。
关锐跟莫慧回出差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拉拉说自己有约会,今晚可能要晚点儿回来。
莫慧简单地到厨房给自己下了一碗西红柿鸡蛋面,就着一口小烧酒下肚,所有旅程中的疲劳都消失不见了。
不一会儿,主编王红杰打来电话,一番嘘寒问暖之后,王红杰通知莫慧让她参加明天一个特别活动,具体安排稍后就会发到手机上,必须按时参加,不得延误。
故作神秘不是王红杰的作风。这让莫慧心里敲起来无数个小鼓。
“早上六点就在楼下碰面?法西斯!”莫慧从心里谩骂起来。真是不让人活了,即便你王红杰是顶头上司,这次却有失领导风范。
早上闹钟还没响,莫慧就被王红杰的电话给骚扰起来了。比预定的时间还要提前了二十分钟。天呀,莫慧不情愿地顽强地从自己的床上爬了起来。简单地洗漱一番,就拎着双肩包下楼了。
楼下,王红杰穿的倒是很休闲,带着黑框眼镜和一个大大的太阳帽。莫慧才发觉,时间好快,转眼间,天气已经很热了。
“我说,法西斯,我早饭都没吃呢。你心急火燎地干什么?”
王红杰抛过去一个眼神,上车说。
上了车,莫慧才知道,今天主要的任务就是陪客。
“何方神圣?还用我?我一没姿色,二不会花言巧语。你叫我干嘛?”
“瞧你懒洋洋的样子,给我打起精神来。这次是我们杂志社的一项合作项目的负责人,人家点名让你陪同。我说过了,我们家莫慧莫小姐只动笔,不陪笑好吧。可是人家说了,你来了不说话都成,只要你人在就成。”
“我好像没有几个朋友是有钱人好吧,搞错了吧?”
王红杰上下打量了下莫慧:“你说你穿的也太随意了。一个牛仔裤,一件大背心就这样出来了?好歹咱们化化妆好吧?”
“你还嫌弃我?说急了,我就下车了。”莫慧瞪着眼睛。
“好了姑奶奶,知道你没吃早饭,后座上有早餐,我都给你买好了。”
“这还差不多。”
王红杰这女人很可爱。莫慧很喜欢她。尽管是自己的顶头上司,没有人的时候,私下里两个人相谈甚欢,也算是半个知音了。当初王红杰离婚的时候,莫慧曾用自己的鸡汤也温暖了她一把。每每莫慧遇到问题,王红杰也总会不遗余力地去帮助她。得之我幸,莫慧觉得,老天爷对她是好的。有这样的一个像大姐一样的领导。至少工作起来不会太累。毕竟生活要面对的事情太多,工作就轻松些吧。
王红杰安排活动的地方在一个郊区的农庄,可以钓钓鱼、踏踏青、谈谈心、吃吃烧烤。莫慧也是好奇,什么样的人让王红杰安排在了酒桌之外的地方。车子在一个街道里停了下来,王红杰说,要等两个人一起走。
莫慧没有多想,自己就坐在坐在车里干脆睡个回笼觉。等她醒来的时候,王红杰的车子已经跑在了高速路上。
“行啊,睡的够死的。看来我得犒劳犒劳你了,出差耗损了您老人家不少体力啊。”
“你也不叫醒我。哎,客人呢?”
“跟在后面呢。”
莫慧朝后座看看:“没有人啊。”
“人在车后面,喏,后面跟着的车就是。”
莫慧从后视镜看到一辆黑色的奥迪车紧紧跟着王红杰的车子,远远看去,一张似曾熟悉的脸庞。
“别介意啊,我叫的庞之初。他说你们是老同学,我觉得这样我们合作起来也方便,你们交流起来也顺畅。就算是帮我的忙。”
“既来之则安之,你得发我双倍的工资!王红杰,法西斯。”莫慧大喊起来,似乎在宣泄自己心中的不安。
驱车一个半小时,他们顺利到达了所谓的玫瑰庄园。
“你够有诗意的老板。”莫慧掰着手指,指了指远处种植的玫瑰田。
“我一个老朋友开的,来了好几次了,这地方不错,好好玩,权当是我今天给你放假了。”
跟庞之初一起下车的还有一个年轻的女孩,身材凹凸有致,一袭长发,大概二十出头的样子,一脸的阳光明媚。
“介绍下,这是丽娜。”庞之初煞有介事地显得很隆重一样。
“你们好呀,我是乔丽娜。之初说这里不错,我跟着一起来这里玩玩。”女孩落落大方,丝毫不扭捏。
“你好,乔小姐,我是杂志社的主编王红杰,这是我们专栏编辑莫慧。”王红杰微笑着。
“莫慧,好熟悉的名字,之初,我好像在哪里见到过这个名字。”乔丽娜一把搂住庞之初的胳膊。
“是吗?这年月重名的人很多。更何况我的名字又那么普通。”莫慧淡淡一句。
“我跟你提过,这是我的老同学,莫慧。”庞之初装作若无其事。
老同学,这三个字是最尴尬的角色。你可以笼统地介绍彼此的过往,寒暄过后就是无尽的沧海桑田。这也是最中性的称呼,不近不远,不惦念,也不够彼此牵扯,你只是比其他人多了一份熟悉,而比熟悉的人少了一份亲昵。
“是的,我们是老同学。”莫慧逃离般的眼睛望向了远方的湖面,竟如此狼狈不堪,也是如此地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