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慧一大清早匆匆忙忙吃了一块面包,就拿着背包往杂志社赶去。这是主编王红杰给她的最后期限。头疼的稿子!
这些时间,她的生活被一些琐碎的事情搅得一团糟,完全不在写作状态。写的东西删除一再删除,几乎不对路子。
王红杰是一个有点中性风格的中年女性,做事雷厉风行,脾气出了名地好。为人热情,肯为下属承担烦恼,在杂志社拥有了一大批忠实粉。有这样的一个上级,应该是下级的造化。
尽管如此,王红杰对莫慧的拖沓做事风格始终秉承着诲人不倦的态度。
王红杰有个习惯就是平时在办公室无论春夏秋冬她总是喜欢穿着她那双保存尚好的花布鞋,据说那双几乎与这个女人身份不相称的凉拖竟然寄托着她最为美好的初恋——那是在她十八岁那年认识自己的前夫的时候买的,大概这双鞋拥有的意义远远超越了一件物品的价值所在,这双鞋将她的现在与过往的青春岁月紧密相连,实在是让她不堪回首。曾经刚刚知道主编王红杰有这样的专情的时候,莫慧还是有些惊奇的,像这样有着好人缘的女人按理说的家庭生活也应该是美满的。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王红杰的前夫因为一次外出摄影活动,认识了一个比自己小二十多岁的学生妹,疯狂地抛弃了一切,只是为了所谓的激情和青春。而后的一段时间里,王红杰始终迷茫在这样的结局里——一个被在众人眼里看似家庭事业双丰收的女强人,就这样被一个看似涉世未深的少女彻底打败了。她名副其实地成为了一个弃妇。
“能共苦不能同甘,这就是爱情的悲哀之处。”王红杰每每聊起自己的不堪往事,总带着一种自我的嘲讽。最好的年华给了那个人,却弃之如敝履。苦也过来了,当初一起住合租房的日子时,小两口吃泡面都是一种浪漫。如今,她王红杰有了不错的工作,老公有着相当名气的摄影工作室,收入可观,除了没有孩子,一切都是那么完美。
那时候,王红杰天天以酒做伴,香烟缭绕,衣冠不整,整个人跟霜打的茄子似的,见谁都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看着着实让人心生怜悯。尽管如此,王红杰在工作上却从未出过纰漏,依然严谨而勤奋。因此,莫慧打从心里敬佩这样的女人。
王红杰重振旗鼓是两年之后。摆脱以往的萎靡不振,她开始疯狂地购买名牌化妆品、名牌女包……她要彻底打造一个全新的王红杰,她要过一个全新的生活。
让她觉醒的不是什么灵丹妙药,而是她的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了意外。当拿着体检报告站在医院的核磁共振室的时候,她就告诉自己,不管是良性还是恶性的,她王红杰都要从新活一回。之前为了一个狗屁老公活,如今她要为自己活。
不过,老天爷还算是对得起这个善良而不肯妥协的女人。送给她更好的礼物——一份良性报告和一个比自己小十岁的妇科医生王浩作为男朋友。
王红杰跟小男友是在医院里认识的。似乎所有的转机都是在死角发生的。否极泰来,对,就是这样。王红杰三下五除二地,一来一往地在医院里的那段时间里,凭借她那三寸不烂之舌和掏心窝子暖人心的鸡汤般的人生体验,成功俘获了王浩那棵小草的心。
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两人就这样一拍即合地在一起了。都说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五赛老母。而对于王红杰和王浩这样的情侣而言,恰恰相反。王浩毫无疑问地以自己的体贴和周到担当起了王红杰的二十四孝男友。
“真窝心!”莫慧当听到王红杰绘声绘色讲述着王浩感人事迹的时候,都快流下了口水。“极品的男人,我怎么遇不到?”
此时的王红杰总会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摆摆手说:“这都是命!”
得瑟。王红杰就是得瑟了,还得瑟地很文艺文牛逼轰轰。
她卖了自己的私家车,把之前的房子全部重新装修了一番。王红杰剪掉了之前的长发,烫了一头看起来像是炸子鸡似的的发型。不仅如此,她还给自己买了一辆很拉风的摩托车,一副完全御姐跟萝莉和朋克的综合体。王红杰变了,俨然是一个内心相当强大的女人。
跟王浩处久了,王红杰的心态也是越发年轻起来,一有功夫就拉着杂志社里的年轻人们开Party、逛酒吧。还时不时地人前好不避讳地秀着各种虐心的恩爱。似乎,这是王浩的功劳,让杂志社的风水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也许当你失去某些看似弥足珍贵的东西时,上天会变着戏法地通过另外一种方式再回馈给你。只要你相信没有绝对的倒霉,也没有绝对的福气。
清晨的阳光透过王红杰办公室的玻璃窗,显得格外的温暖。放在窗台上的那几盆绿萝也格外的充满生机。
“还好,赶在boss王前面到了。”吐了吐舌头,莫慧伸了一个懒腰,工工整整地把头悬梁锥刺骨创作出来的“大作”摆在了主编的办公桌上,这才安心地舒了一口气。
看着桃心纹路的情侣杯、羊毛椅子靠垫、两个人相拥的相片……莫慧真心地为王红杰的可爱和幸福而动容。这是个在幸福中漫步的女人。
就这样,莫慧,想到了自己。
周而复始、简单机械的工作。周末,牵着自己名叫“大葱”的牛头梗去附近的花鸟市场上走走看看。甚至,有段时间,她觉得自己的圈子似乎小的可怜。不喜欢社交,不喜欢热闹,不喜欢一切跟爱情有关的东西。
拉拉常常跑到她家里,半嘲笑地说:“你屋子里啥都好,就是少一样东西。”
“少什么?”
故作神秘的拉拉,调皮翻着眼睛:“你说呢,当然是男人。大姐,你现在都空窗了多久了?没有爱情滋润的小花终究是干涸的。”
“半斤八两,好吧。”
就这样她们肆无忌惮地争执着,一年又一年。谁都不会提起彼此的那个伤疤。
夜深人静,莫慧总喜欢冲上一杯茶,开着一盏壁灯,静静地坐在房间里看着这些鱼的舞蹈。似乎一时间所有的烦恼和琐屑的事情都可以抛掷脑后。有的时候想想,忙碌的人们就像是这不知方向的鱼一样,在这个局限的环境里,匆匆忙忙也仅仅是为了能够填饱肚子,它们其实也不知道自己究竟需要什么。
莫慧不是不想轰轰烈烈地谈场恋爱,有个人真心爱自己的人疼着,但是,往往事与愿违。
想着想着,莫慧就径直走到了自己的办公桌旁。桌子上面放着一个信封和一大把薰衣草,信封上没有署名。莫慧好奇地看了看四周,有些迟疑地仔细地端详着这封信。邻桌的宋祁神秘地瞅了一眼莫慧,半开玩笑地说道:
“怎么,情书和鲜花?谁送的?这都多久了,几乎一周一捧。”
“鬼才知道呢!”
“是孙进吗?那个外科医生?现在啊越是争着抢着的东西越是好东西!”宋祁整双手合十,一个花痴的样子。
孙进,五好男人,人品好、职业好、家境好、性格好、身材好。挑不出毛病。莫慧在心里打了无数个问题好,究竟是哪里不好。正因如此,有点自叹不如,退避三舍。别人争着抢着都说好的,却让自己莫名感到不安。认识孙进快三年了,莫慧对他一直不冷不热,两人人像是挚友却又很陌生,说是不熟却又彼此了解对方的性情。这样的人最适合做朋友,进一步自己就是粉身碎骨。
孙进,一直是大家口中相传救死扶伤的英雄。他凭借高超的医术曾经挽救过无数的生命,还被很多媒体争相报道过。孙进追求莫慧,这已经不是新闻,已经成为了杂志社里可以说和不能说的秘密了。
莫慧一度想过,干脆,她就嫁掉得了。给大龄剩女做出了多大的贡献。但她不是睡美人,王子骑着白马深情一吻,就可以解救自己于水深火热之中。但是,入得了爱情的围城,她就一定会幸福吗?围城之外的人都是翘首进去,然而真正到了城墙里的人才会深刻的了解到人性的脆弱与悲情。
信封的颜色和气息,显然不是孙进送的。
“亲爱的老莫,记得我吗?期待与你的相见。
——老卫”
是卫敏!
记不清楚多久没有见到这个人了,大学毕业前夕,她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那是睡在她上铺的好友。
后来,大家众说纷纭,没有任何关于她的消息。没有人知道老卫去了哪里,有人说她嫁了一个美国人,过着美籍华人的贵太生活。也有人说她的养母去世了,她得到了一笔丰厚的财产,去到别的城市里逍遥自在了。
与友情一同消失的还有她来不及告别的爱情。
“嘟嘟——”办公桌上的电话铃响了。
电话里那头一个成熟女人的声音:“收到我的花了吗?我是卫敏!如果,我没有记错,你最爱的是薰衣草。晚上有时间吗?”
莫慧几乎哽咽:“老卫,你这个死鬼,这些年,你去哪里了?”
电话那头一片安静之后:“我们见面聊吧。”
下午,莫慧处理完手头上的工作已经是晚饭时间了。按照老卫给出的地址,她匆匆赶去。这个地方有些偏远,算不上是市中区,周围几乎没有什么社区,只是些林立的高楼和几栋别墅。几乎在社区里,弯弯绕绕了几十分钟之后,她才成功地到达了目的地——借着路边的灯光,展现在眼前的是一栋两层楼的小别墅,粉红色的屋顶,白刷刷的墙壁,欧式的建筑风格,有点像是用奶油做的童话城堡,四周独家小院中还有刚刚下过雪后的痕迹。
见面,说些什么?莫慧定了定神,摁响了门铃,出来开门的是个纪着围裙的中年女性,莫慧以为自己走错了,毕恭毕敬地问道:
“对不起,打扰了。请问,这里是卫敏,卫小姐家吗?”
还没有等到中年女性说话,一个穿着玫瑰红色睡衣的女人兴神采飞扬地从中年女性的身后跑过来“是老莫吗?宝贝儿,你可来了!想死我了!”
不见其人,只闻其声,这是老卫的风格。随后,还未看清楚面庞,她就给莫慧一个大大的拥抱。
中年妇女是卫敏的保姆,做得一手地地道道的湖南菜,这让莫慧十足地过了一把辣瘾。酣畅淋漓地一顿晚餐之后,两个人泡了壶上好的龙井茶,围坐在壁炉旁细细地品味起来。音响里一首《memory》将他们带离了这个冬季,远远地回到了那个清纯的岁月。
那时,她,莫慧,18岁,中文系的大一女生。
那时,他,庞之初,20岁,中文系的在读研究生。
在一场大雨中,他们相识对方;也是在一场大雨中,他们告别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