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广播里的天气预报说今天是有寒流的,而且还有暴雪。果真没有食言。寒气顺着窗户毫不逊色地爬到了屋子里,直逼着这房间里仅有的暖意。窗外依然飘着雪,房间里的空调有点想要罢工的意思,只是轰轰隆隆地发出声音,却没有暖风出来。莫慧慵懒地蜷缩在厚厚的被子里,渴望寻找到一丝丝踏实的感觉。
她突然想起一家人围坐一起,热热闹闹吃火锅的情形,不禁有点黯然神伤。想来想去,冰箱里也仅仅剩下了一块放了两天的面包和凉牛奶,这样的天气,她实在是没有勇气去超市购物,只是想躲在暖和的角落里美美地睡上一觉。
早晨醒来,莫慧依然是要习惯性听广播的,女主播的声音听着有些沙哑,大概是感冒了。她喜欢空荡荡的屋子里有点声音,至少不会那么静的令人感到窒息或是恐惧。也许是少年时代经常一个人待在屋子里的缘故,再加上她是一个特爱幻想的人,总是把自己设置在一个极为窘迫和惊恐的境地,然后煞有介事地藏在老妈的衣橱里,直到家里大人们下班了。随着年龄增长,莫慧发现这种恐惧已经不是仅凭想象那么简单了,她发形单影只的孤独远远不及于来自灵魂和心灵深处的寂寥惨淡。
电话铃声响起,大概又是总编在催稿子。莫慧没有去接,任凭电话铃声无助地喊叫着。她想要逃出这个季节,享受下阳光,感受一下热情,但是只是听着窗外呼呼作响的风声,心里就凉了半截子。因为昨晚睡得实在是有些晚了,不是为了写稿子,而是听了一天关于好友拉拉的倾诉之后,她就为自己随风而去的心而惆怅了一夜。恍然若失,原本以为自己可以忘却的一干二净的人和事却又都是那么清晰,她深切地感受到有些东西是无法在岁月的流逝中而销声匿迹的……
想着想着,便梦一般的看到床头柜上放着一碗老妈做的枸杞乌鸡汤,还直冒着热气。但是很快她就将这样的幻想泡泡打破了,毕竟,回家的路太漫长,长久以来,那份从未安分过的心总是不停地给她提出要求。最后,因为爱情让她停留在了这座陌生的城市里,告别了家人,毅然决然地离开了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城市。那时她对一切都充满了希望,因为就算失去了什么,但是至少她还有爱情可以担保。然而,当她像今天一样孤身一人的时候,她才真正明白,原来,爱情不能担保一切,生活的残酷和现实的考验,都不会因为爱情的伟大而停止对一个人的磨砺。她曾经天真的以为自己的爱情是崇高的,多少有些“红拂夜奔”的壮举,因为她觉得自己找到了世界上最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她等了这么久,把最美好的时光和情感都倾注在了这个人的身上,最后得到的仅仅是放手。
莫慧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她从来不肯妥协什么,事情总是会做在别人的前面。从小学到大学,她是大家公认的好学生,她把大部分的时间里都奉献给了图书馆和那些专业课程。别人风花雪月你侬我侬的时候,而莫慧就躲在宿舍里写论文查资料。甚至有段时间,大家还推测莫慧是智商高情商低的家伙。直到大学三年级,她遇到了那个令她难以释怀的人,而后他们轰轰烈烈地相爱了,再然后他们相处异地,形同陌人……这座城市里,有着与他有关的味道,有着与他有关的故事,也有着她奋斗的痕迹,即便是爱不存在了,也不是就必须退出战场的最坏结局。莫慧觉得还是老妈说的对,无论任何时候,女人总是要有自己的事业的,女人是要独立的,不要依赖任何人。通过莫慧几年时间的努力,她一帆风顺地由报社的小记者成为了专栏作家。她花掉所有的时间,去拼命地工作,为自己赢得一席之地,直到她成为众星捧月的角色,她才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的赌气,更是对那个人的责备。
在千回百转的文字里,莫慧可以呼吸到自由和浪漫的气息,她与文字在进行一场震撼人心的爱恋,因为她无处安放自己的心。
一阵嘟嘟的短信声……
“莫慧,能陪我喝点什么去吗?”是拉拉发来的。很多时候,拉拉总是会像个孩子一样喜欢对莫慧撒娇。莫慧笑着看了看手机,伸伸懒腰,趴在窗台上痴痴看了一会儿飘飘洒洒飞舞的雪花,它们竟然是那样的自在无虑。莫名地,想起她和拉拉的少女时代——从小学到大学,两个人总是无话不说。还记得上高二那年的情人节里,两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子手牵着手走在满是人群的步行街上,幸福地吃着冰糖葫芦的情形。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和形形色色的人们,她们开始有了快点成熟的急迫。拥有自己的生活,不必天天围绕着书本转悠,也不必为了考试题而苦恼,更可以毫无避讳地谈场恋爱,至少不会像打游击一样躲着家长的眼光。两个人走着走着,都觉得有些累了,于是找了步行街中央的一条公共长椅坐了下来。拉拉瞪着大大的眼睛,饶有兴趣地数着街上抱着鲜花的女孩们。
莫慧拍了一下拉拉的脑袋:“无聊不无聊啊?数什么呢?”
“数抱着鲜花的女孩呢!我在猜她们该有多幸福啊”
“真的是无聊!极致了啊!幸福不是用鲜花衡量的。”
拉拉诡秘地瞅了一眼莫慧。“莫慧,你说街上这些男男女女能遇到一起,然后又相爱成为情侣,是件多么奇妙的事情啊!”
“有什么奇妙的?这就是缘分!”
“要我说,他们中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那一半究竟是什么样子,只不过遇到了,也就是他了吧!莫慧,你要是比我先认识那个人了,你就请我吃饭!”
“你就知道吃,快成猪了!我啊,肯定比你晚,吃你的倒是有可能哦!”
两个女孩就调皮地在步行街上嬉戏起来,店铺里激情地播放着刘若英的那首《后来》:“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远去消失在人海……”
当然,直到若干年以后,莫慧与拉拉才知道,后来的很多事情并不是想想就可以的,而是它发生了,你却无法去控制局面。
莫慧换上了一件长款的大红色外套,这是她最爱的颜色,她认为,在这样寒冷的季节里是需要给自己的心里多些温暖的色调的,总是会踏实充满能量的。
拉拉约莫慧在一家韩国料理店里见面,这家店是她们闺中密友常常聚会的地方,老板娘是个大约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她的脸上总是带着慈爱的微笑,让人觉得很是舒心。莫慧很是喜欢这里的一切,每当孤单的时候也会跑到这里来吃上一碗朝鲜冷面,然后又天南海北地跟老板娘聊起来,几乎所有的烦恼都可以忘掉,这里就是她们暂时与外隔绝的桃园,一切都是那么亲近安静。
拉拉就坐在那个老地方,手里捧着一杯冒着热气的大麦茶。她的神色有些暗淡,穿着一件淡蓝色的毛衣,凌乱的头发和黑黑的眼圈可以看的出她肯定是昨晚没有睡好。
“拉拉,怎么有空想起约我了?而且还是一大清早啊!该不会是你打算跟你那位博士帅哥要结婚了吧?”
“我,我看到他们在一起了。”拉拉不停地摆弄着手中的茶杯。
莫慧迟疑地看了看拉拉:“谁,罗涛?是罗涛吗?”
“是的,是他,我问他了,他没有否认!”
“不可能吧,这个书呆子,怎么会啊!他可是咱们朋友中公认的一个五好男人!”
“是真的,就是罗涛!。”
“那个女人是谁?”
“是……”
一段优美的手机铃声响起。莫慧掏出手机,她知道肯定又是主编王姐的电话。
“莫慧啊,你想急死我啊,跟你约的稿子,你搞好了没有?姑奶奶,你可是从来不拖稿的啊!”
“王姐,我知道的,十万火急,我这不吃坏东西了,在医院打吊瓶呢,救人如救火,理解万岁哈,理解万岁!我保证,明天早上一上班稿子定时放在你的办公桌哈!”
莫慧匆匆地挂了手机,深深地吐了一口气。
“我该怎么办?”
“我去找罗涛问个清楚!”莫慧坚毅的目光定格在拉拉的手腕上,这时才发现竟然缠着一层纱布,准确的讲,是缠着一层透着点红色的纱布。
“拉拉,你……”莫慧指着拉拉的手腕。
“很戏剧是吗?我觉得为什么小说里的故事情节竟然发生在我的身上。很傻是吗?我昨晚曾经尝试着自杀,我用刀子割破了自己的手腕,而且打通了他的电话,我说要见他最后一面。然而他却告诉我,不要胡闹了,而后就是一声声粗粗的叹气声。鬼知道,他没有来,依然决然的没有来。我觉得我这样实在是傻得可悲!”
昨晚,拉拉呆坐在浴室里,像很多小说里绝望的女人一样看着光滑的瓷砖上滴着自己的鲜血,她无法理解,那个纯粹想要见到爱人的动机丝毫没有任何力量,那流着的鲜血正是自己流逝掉的5年的爱,竟然,不会让人疼痛自己。留在手腕上是苍白无力的温度,她恍然间又看到了那个充满书生气的脸庞,是初识罗涛时的样子,充满爱怜的深情地望着她。她突然间像是明白了什么,打消了自杀的念头。真的很奇怪,让你爱的想要结束自己生命的男人竟然又奇迹般成为拯救你灵魂的天使。拉拉跑到了社区医院,说是自己不小心碰到了玻璃容器上割破了手腕,医院为她的伤痛包扎疗伤。夜已经深了,有些静的令人生畏,一切都是苍白的,也许只有那么一个微不足道的纱布可以暂时给自己一份安抚。
与罗涛在一起的那个女人是罗涛高中时代的初恋。如果是初恋还可以理解,但是罗涛与那个女人的感情也仅仅是最初少男少女成长时期的暧昧。因为临近高考,大家都在紧张的复习过程中,彼此之间的那份微妙的情感也就封存了起来,毕业的时候大家都以为上大学之后都会人隔天涯,以后来往的机会就会少很多,所以干脆就不说透,相互间就权当留着一份美好的回忆。
“罗涛会为了一个有着少年时代暧昧情结的女人跟相恋五年的你分手,这足足说明他的勇气。而且他不会是不爱你了,而是,他遇到更爱的了。”莫慧看着杯子里那冲着浓浓的大麦茶,心底里开始有一丝对罗涛的敬畏,如果换做是她,她是没有勇气的。因为在真爱与伦理道德的天平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不能因为人家不爱你了,就全盘否定一个人的品质有问题,也不能就此完全颠覆曾经彼此相爱的事实。
“我想了整整一个晚上,也许五年的时间太久了。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太久了。我就是一杯大麦茶,冬天的时候你觉得可以温暖,但是对不起,人家现在是夏天了,人家想喝一杯冰爽的可口可乐。两个人的季节不同了,也就无从谈起什么感觉了。”
“感觉这个东西就是微妙的,不在了,就是不在了。说真的拉拉,我也不知道该怎样劝你,但是至少,你拯救了自己。”
莫慧陪着拉拉待了整整一个上午,让莫慧感到奇怪的是,拉拉从头至尾都没有流过一次眼泪,也许,这个女人的眼泪昨晚就已经流干了。而且按照拉拉那个风风火火的性格,没有跑到罗涛宿舍里大闹一场就已经算是幸运的了,如今,拉拉却显得异常的安静,足可见,这次拉拉是绝望了。没什么更好的办法是可以拯救一个绝望的心灵的,也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人,很多事情一旦淡开了,就没有那么重要了——时间正是良药。
触碰女人心灵的,有时会是真爱,有时会是绝望。
莫慧与拉拉在韩国料理店门口分别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路边摊上卖麻辣烫的生意很是红火,挤在一起热热闹闹开心吃着麻辣烫的年轻人们似乎根本没有感受到任何的寒意。望着拉拉渐行渐远的背影,莫慧突然觉得这样的场景有些凄凉,更感受到了来自心底深处的悲哀。她不仅仅是为了拉拉,更是为了自己那个藏着深处的无助——因为她想到了庞之初。
为了他,她莫慧远离父母和生活了20多年的城市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因为这里有庞之初;然而庞之初为了自己的事业发展又到了另外一个城市。原本以为两个人的距离可以更紧了,但是又因为彼此的目标不同又变得疏远了很多,当然,他们一个是为了爱,一个是为了前途。那时,莫慧还天真的认为,两个相爱的人即便是相隔天涯海角也都可以坚守着彼此的承诺,可以天长地久。其实,这都是她所认为的。
后来他们很坦然地分了手,莫慧没有问庞之初分手的原因。庞之初给莫慧的理由就是,他不想耽误莫慧。什么是耽误,婉转的说就是人家不爱了。给你温柔的一刀,你却要假装很是镇定地还给人家一个微笑。莫慧就是这样的,她记得当时面对庞之初的理由,她耸了耸肩,转过身去背对着庞之初大声地说了一句:“祝你幸福!”其实,莫慧清楚,也许庞之初在那座城市里有了新的生活,而这个全新的世界里是没有她的,而他们之间剩下的也仅仅是一份空白的感情了。因为爱没有了,也就没有任何谴责或是疑问的理由。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们几乎就没有怎么联系,几乎忘记了还有这样的一个人的存在。
莫慧也就是在前几天跟一个朋友在咖啡店里聊天的时候才见到了庞之初的姐姐庞燕。莫慧很是崇拜庞燕,40多岁了还是那么依然典雅庄重,在她的脸庞上看不到丝毫的岁月的痕迹。她是个成功的女人,拥有自己的一家服装店,生意经营的红红火火,懂得享受生活是她青春常驻的秘籍。她想要拥有爱情时,便去恋爱;想要一个人单独思考的时候,就放弃一切跑到深山老林里安营扎寨。所以,至今庞燕依然是单身。她认为,婚姻就是束缚自由的枷锁,她要趁生命尚存之时可以体验不同的生活。
“莫慧,又见到你了,瞧,尽管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我们似乎很久都没见面了!”庞燕身上披着一件有着异域风情的玫瑰红色的披肩,映衬着庞燕红润的脸庞,多少有些微醉的味道。借助着咖啡馆里的灯光,眼前的庞燕神韵中多少有点撩动人的心弦。
“哦……姐,又见到了,是的……是好久没见了,一切还好吗?”莫慧有点莫名的紧张,因为庞燕跟庞之初长得几乎相像,毕竟是姐弟,一个妈生的孩子,无论怎么看都是可以看到另个人的影子的。莫慧不知道,如果站在她面前的这个人不是庞燕而是庞之初,她该会是怎样的,是故作视而不见还是慌乱不知所措。
“太巧了!对了你见到之初了吗?他前几天刚刚回来。”
“是吗?我……我们一直都没有联系。他还好吗?”
“他?还是老样子,很多事情他是放不下的。不然怎么会又转了一圈回到这个城市里?我啊猜不透我这个弟弟。对了,你知道之初的电话吗?”
“嗯……不,不知道的。”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喜欢换电话,我有的时候也总是搞不懂她有几个电话卡。不过这个号码是从来不变的,我把他在目前的电话留给你。”
莫慧默念着庞燕留下的电话号码,突然觉得十分熟悉。
那是她曾经最为熟悉的号码,也是她曾经狠狠地删除记忆的号码,时隔七年,这个熟悉而陌生的号码又重新出现在了她的手机上。
七年的时间,彼此之间都变了吗?还有必要联系吗?该说些什么?如果说之前都是愤怒和仇恨,那么如今,能否坦然面对他?
莫慧,对自己开始怀疑起来。她,不再是七年前的她了。他,也不再是七年前的她了。
对于莫慧而言,庞之初当时的离开给了她重重的一击。她把最美好的情感都给了这个人,经过三年时间爱情保卫战,她满以为两个人可以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开始自己的幸福之旅。然而之初,最终选择了逃避,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异国他乡,就那么轻而易举地说放弃就放弃了。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莫慧把自己紧锁在一个封闭的世界里,她拼命地工作,不参加任何社交活动,希望可以得到一丝丝安抚。她不能跟家里人倾诉,因为当初为了爱情的孤岛,她就已经选择放弃身后的堡垒,孤注一掷,最终换来的竟然是伤害。
如果爱可以给人伤害,那么干脆就不要爱。
夜里,庞之初的名字让莫慧也整晚辗转反侧。她不知道为什么,用了三年时间来忘记的庞之初竟然总是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她反复的告诉着自己,这个人早已经在自己的生活中退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