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宇枫是谁,他的名字在音乐教室里虽然算不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至少来上课的每一个学生都认识,都知道这个“著名”的人的存在。
因为他是老师的孩子吗?当然不是。比如江筱菲,学生大都知道她是江老师的女儿,钢琴弹得特好,但真正了解她的却没几个。所以唐宇枫的著名并不完全是身份带来的。
六年前,他刚来的时候,就用自己的努力折服了众人,当时不过十岁的他,一开始就展现了自己惊人的意志。一般学生每周周末一天只来一节,但他听课,绝对不少于三节课,即便三节课的底线,也只是因为时间不充足罢了。
这在六年前的音乐教室里,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有些无聊的学生刻意求证,却惊讶地产生了唐宇枫节节课都在听的感觉。或许因为他是老师的孩子,听再多课也不用掏钱,但反观自己,如果自己也有那样的特权,也未必会那么勤勉吧。
另外,他除了令人膛目结舌的听课频率,还有鲜为人知的练习程度。可以说,如果不算特殊情况或是重要的事情耽搁,他的练习几乎从未间断,尤其是三年前,几乎整天都以小提琴为伴。当然,有父母的专业指导,也不至于出现什么损伤。虽然唐宇枫和江筱菲用的不是同一种乐器,不过唐宇枫的提高速度超过江筱菲这件事,是显而易见的。
而学生知道的、看到的,就是来了没过多久,水平就突飞猛进的唐宇枫。如果江筱菲的父母拿唐宇枫来教育自己,她也并不会太过不情愿,不过这就不是唐宇枫拿实力挣开的了,毕竟江筱菲虽然算不上一头犟牛,但也绝对不是一个软柿子,即便在父母面前也不是。但她就是看唐宇枫顺眼,暂不论唐宇枫不错的长相,他的性格也可以说是万中无一的。
唐家收养他之前他是怎样江筱菲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她所了解的,就是那个眼神真挚,言行温柔中带着单纯,没什么脾气的唐宇枫。以她的眼力当然看不出,唐宇枫内心的愧疚感,尤其是面对他哥哥的时候,尽管尽力不表露出来,但他的养父养母却将这一切尽收眼底。
江筱菲和教室里的学生都很喜欢跟唐宇枫说话,因为唐宇枫说话就像一个直肠子的人,但并不会像普通直肠子那样伤人,与其说他是直肠子,倒不如说是天然但不呆。
唐宇枫也很喜欢和包括江筱菲在内的其他学生说话,因为他总能从他们嘴里听说很多在孤儿院里不知道的事情,然后再把这些事情讲给自己的哥哥,这是他曾经最喜欢做的事情。他的交际能力也是令人叹为观止,新来的学生,过不了两三天,就会认识他,说不上交了个真朋友,但也并非是陌生人。
在教室里的学生眼中,他放佛就是“完美”的具现化,令人羡慕,却又让人嫉妒不起来。他们大都知道他是唐老师的养子,不过在他们眼中,“养子”这个词,是产生不了任何隔阂的。知道他的人不少,然而真的了解他的人并不多,尤其是三年前。学生都挺喜欢这个“唐老师的养子”。但若他们真的去找,就会发现,跟他走得比较近的学生在这门生近千的音乐教室里,包括江筱菲在内,不过屈指可数的寥寥几人。一个人能有这么几个好朋友倒也不算少,但是在这寥寥几人之中,却只有更少的一两个人才知道他有一个哥哥。
倒不是唐宇枫刻意隐瞒,如果有人问他,他也绝对会说,但是他的那些朋友却发现,一旦提到他的这位哥哥,他的表情就会出现变化,说不来那是怎样的表情,能形容的只有复杂。他们不懂,也不好深究,于是知道的人就会不约而同地避开关于他哥哥的话题,于是知道的人就越来越少。
虽然他们都不知唐宇枫曾经经历过什么,私下里会对别人想些什么,那些性格是真的内在还是做的表面。但无论喜欢或厌恶,接受或抗拒,都撼动不了他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毕竟退一万步说,如果他真的只是伪物,那能将表面的程度把握得如此恰当的人,与所谓的真物有什么区别呢?
不过这一切,现在的白宇笙是丝毫不知了,如果记得一切的话,是一定会为他骄傲的吧。可惜,他现在也没空想那么多,亟待解决的,倒是他自己的问题。
刚从昏迷转醒过来,就听到了那两个熟悉的声音,出奇的,他感觉自己的以前感情好像一下子全部回来了似的,对于这两个似曾相识的声音,心中百感顿时喷薄而出。
女声唤起了他对于久相处的亲切,男声唤起了他对于久别人的思念。
更出人意料的是,他对于昨晚发生的一切竟都记忆犹新,甚至连为人十八年的所积攒的理智与成熟都回来了。包括幼年在内的十八年,确实经历不了太多,但他小时候养成的性格却硬是让他有了同龄人不该有的稳重。所以当下即便兴奋地想冲上去和两人深拥,也还是止住了。
“如果还是昨天的我,或许会立刻冲上去吧。”他在脑海里自嘲道,“还好没那么冲动,不然下一刻就尴尬了。”他摇摇头,叹了口气。
他觉得会尴尬,倒不是自己倒下的身体起不来的缘故,因为他不仅起来了,而且已经看到了房间里的另外两人。他之所以觉得会尴尬,是因为他认为,自己并不认识房间里似乎认识自己的这两个人。
即便那么多东西都恢复了,他还是依旧失忆,不过这一次程度变小了,至少昏迷之前短暂的几分钟的记忆、状态等情况他都记着。
或许是因为是身体自行隐身昏迷的,所以关于隐身的方法也想起来了,确认好隐身状态,他上前,仔细打量了一下两人。
女生他是没有一点印象了,顶多就是那声音耳熟,但那个男生,确是真的令他倍感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