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是根“搅屎棒”,连佛祖都被他搅烦了。
李敖既是这个家,又是那个家,但家来家去,反倒不知他究竟是哪一家了。
不如就叫他是当今第一玩主、狂人和超级娱乐明星、风流才子吧。
李敖佛而不佛,禅而不禅。
(一)
有一次,我在和香港超级教授、国际着名学者饶宗颐的通话中,他偶然提到“拖泥带水玩学问”的问题。当时,我还以为他是在私下调侃戏说而已。不曾想到的是,后来他在接受一家电视台的访问时,竟然公开地说他也在“玩学问”。主持人一听,顿时高兴得跳了起来。说:“啊!
那就跟我们差不多了,都是玩!”至于说到“拖泥带水”时,在场者就不敢接招了。对此,我已在《饶宗颐“拖泥带水”玩“禅机”》一文中说过了。
现在由“玩”的引发,我油然想到了当今最大的玩主也是最大的狂人李敖。
向来目空一切,谁也瞧不上眼的李敖,但对于晚明思想家李卓吾和现代怪人李宗吾,却佩服得五体投地,甘拜下风。
这也许正是玩主爱玩主,狂人爱狂人,即惺惺惜惺惺吧。
李宗吾的《厚黑学》,由于太“黑”、太“野”,我不敢去碰他。但李卓吾的“人皆有欲”、“人皆可玩”和“玩遍天下”无敌手的作派,却深得我心。于是,在七年之前,我便推出了由饶宗颐作序的《人欲》一书。
记得在当时写到李卓吾说“此间无见识人,多以异端目我,故我遂为异端,以成彼竖子之名”时,我首先联想到的便是李敖。
所谓“异端”,指的就是那些不符合正统思想的主张或教义的狂人怪杰,也就是“离经叛道”的“异类”之人。释迦牟尼就是一个离经叛道、敢于颠覆传统文明秩序的太子,但那又如何?最后不也是修道成佛了吗?所以,异端者流并不可怕,他们往往是人类文明最重要的开拓者,最能撬动地球旋转的人。可怕的是像加尔文那样开头以“异端”自诩、得势后却又容不得别人异端行为的人。也就是只允许自己以“异端”而革命,却不允许他人以“异端”而造反。
李卓吾玩遍天下,阅尽人间春色,可谓“异端”一生,狂傲一世,最后被万历皇帝害死了。
那么,李敖是不是当今的李卓吾呢?也就是说,李敖到底是何许人也?
李敖也在发问:“你们怎么样来描写我,怎么样给我定位,怎么样描写李敖呢?”他自己回答说:“下面大家看看我李敖应该是什么家。”
他说:
你可以说我是思想家、历史家、文学家,我还觉得我是慈善家。……事实上我还是古艺术品的一个鉴定家。一般人都不太了解,我也有好多家,可是我觉得我死了以后,我最好的头衔就是爱假猫家,我爱的是假的猫,是这么一个家。
(《李敖有话说》)
前面都说得很正经,后面就又开始调侃幽默了。如果真要是送他一个“爱假猫家”的头衔的话,那么,他说不准又会破口大骂了。因为,谁都知道,李敖是一个“睚眦必报”、“有仇必报”的“骂人专家”,即他说的“骂人古今第一”。
“疾恶如仇”、“嘻笑怒骂”和“我行我素”、“特立独行”,既是他的“文风”,也是他的“作风”。谁去招惹他谁就倒霉。他又是打官司的行家里手,弄不好就准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大名鼎鼎的《文星》老板萧孟能,也是李敖的合伙人和伯乐,他同样把萧孟能害得坐了大牢,当然李敖也因此而第二次锒铛入狱。
不知为什么,当我看了《与李敖打官司》一书后,李敖这颗耀眼的明星,在我的眼前似乎黯然失色了。他在我心中的形象,似乎有些模糊了。不过,他仍然没有失去我对他关注的兴趣。
如果李敖不是加尔文似地原为“异端”后又容不得别人“异端”的话,那么我倒可以就在他生前不必在他死后即可给他作个“定位”。
(二)
李敖永远是笑嘻嘻的,但如果你称他是周伯通似的“老顽童”,那他未必肯接受。
李敖说:“大家看到我总是笑嘻嘻的,其实我内心深处是一个很傲慢的人。我不太肯定别人,也不太看得起别人。”
不错,他在玩世不恭的外表下,藏着的是一个强悍而不向任何权力屈服的、永远充满激情、躁动和不安分的灵魂;他一直在打破偶像而不是树立偶像,或者说他反对别人权威而维护的则是他自己的权威;他挑战自己,但更多的是挑战一切敢于向他作对的人;他放纵自己的“异端”,但有时却又不宽容别人的“异端”;他的“破坏力”,常常多于“建设性”;他以最大的勇气来揭露鞭笞他的“敌人”,同时也以最大的勇气来暴露坦承他自己的弱点、怪癖和软肋;他宁肯站着死,也不愿跪着生;他敢爱敢恨,敢秀爱秀,表里澄沏,言行一致……那么,就称他是“笑面虎”吧,他自己似乎也喜欢这个头衔。川剧《打红台》中的土匪头子,总是笑嘻嘻地与人交朋结友,但在谈笑间就将有恩于他的“大哥”的人头割下来了,说你哥子慢走,我就不送你了。
你也别怪我无情无义,只因我要做官才借你的人头一用,等来生再还你吧。所以四川人都说,交朋友千万别交上“笑面虎”这样心狠手辣的人。
因此,若称李敖是“笑面虎”的话,可能他也会跟你急,“难道我是出卖朋友的人吗”?
显然,这个称谓也不妥当。
那就称他是“思想家”吧。他在情色小说《上山·上山·爱》的后记中说:“打开天窗说亮话,脱了裤子谈思想。”是的,李敖有文化、有学问和有思想,而且敢说敢当,敢作敢为,连天王老子都要拉出来示众,且说得有根有据,有板有眼,头头是道,亮出思想,讲出理由。因此说他是“思想家”,似乎也巴谱。
但说他是“政治家”,似乎也很贴切。他独自建党立派,参加“总统选举”,争当台北市长,做“立委”,战“政敌”,搞得有声有色,红红火火,直把对手搞得一个个灰头土脸的。谁有此能耐?非他莫属也。然而,谁都清楚,连他自己也明白,李敖根本不是当总统和市长的料,这一切都只不过是玩的一场政治游戏——逗你们玩的,拿政敌们来开涮,闹着玩,搞笑。
那不如说他是“文学家”吧。李敖写过《法源寺》、《上山·上山·爱》等小说,又写过许许多多的杂文、散文、政论文……还得过诺贝尔奖提名,这也说得过去。
但李敖同时还写有《中国性命研究》;对古今中外的历史也颇有研究;对古玩字画等艺术品也很在行。那就称他是专家、学者如何?他又热心于社会公益活动,搞过像对慰安妇那样的义卖,回大陆来还给旧友师长送礼金,一出手就是上千美金。那就称他是慈善家吧。
总之,李敖也是一个“大家数”,可以一家一家地把它数出来。说什么像什么,讲什么是什么,一点都不含糊,且“有诗为证”。事实上,他已经成了一个文化符号,李敖现象,一个神奇的焦点,一个耀眼的明星,一张文化品牌,一个“空”或“无”的境界,只差一点就成“神”了。
但如果把李敖也推上神坛,当成神来供奉的话,那么,恐怕连李敖自己也不乐意接受。因为凡是把“人”推向神坛作为“神”来顶礼膜拜的时候,那么这个“人”实际上就死定了。
李敖就是李敖,他也是人,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欲和有胆有识的人。那么,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是什么样的情、什么样的胆呢?
(三)
其实,说白了,我以为其他头衔、称谓,对李敖都不那么贴切,不如说他是当今最大的玩主、狂人,一个风流才子、娱乐明星。
这只要看看他的“神州文化之旅”和“李敖有话说”,就足以说明我给他的这个“定位”,基本上是准确无误的。
先说“神州文化之旅”吧。
这次“文化之旅”,是凤凰台老板刘长乐借着“李敖有话说”的气势,在连、宋和郁慕明等先后访问大陆之后的政治背景下一手操办的。
以刘长乐的精明洞透和活动能力,自然办起来得心应手,达到了预期,几乎与他操办的《千禧之旅》一样,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妙则妙矣,可惜“定位”欠佳,机位不准,似乎给人以挂羊头卖狗肉之感。
因为,名义上说是“文化之旅”,但实际上则是一次“娱乐之行”。尽管我们理解这是为了回避敏感政治问题的苦衷,但让一向以讲政治问题为话题的李敖来担任“文化之旅”的主角,本身就容易使人想到政治的敏感问题,反倒与“文化之旅”的说法自相冲突了。
不过,好在李敖虽然口不离政治话题,但因为他毕竟不是政治明星,而是娱乐明星,所以此番作派才有惊无险,好歹完成了这次旅行。
大众也才从中认清了李敖的“庐山真面目”,他确实是一位大玩主、中外少有的娱乐明星、风流才子。
李敖到大陆之前,早就作了精心的谋划。他说:
不是怀乡,没有乡愁;不是近乡,没有情怯;不是还乡,没有哭泣;不是林黛玉,没有眼泪。
不哭泣,无眼泪,他是到大陆来“玩”的。这显然也是想回避政治敏感话题,所以故作调侃轻松,让有关当局放心,我李敖不是来点火放炮的。
事实上,熟悉和关注李敖的人,也不承望他来布道游说,他也没有什么新的观念和新的东西可传播的。有位大学生听到李敖要到大陆来访问时,便通过媒体发问:想问李敖年纪这么大还能喜好美色,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这个大学生仿佛像“狗仔队”窥探明星们的隐私一样,决不去问什么思想、精神和文化之类的问题,而是毫不讳言地劈头就问:你是不是有了外遇?
显然,在这位大学生的心目中,李敖是一个娱乐明星,一个比明星还要有名的大玩主。
李敖的弟弟李放,深谙乃兄的特性,所以在李敖69岁生日时,特地从加拿大给他发来二首贺诗。
寿诗一首贺六九,兄弟如此世少有;虽然挨骂当饭吃,不忘老哥是好汉。
敖哥今年六十九,是否还仍玩六九;小心经常六六六,很快就会九九九。
然后又说:七十岁以前服用“伟哥”(台湾叫做“威尔钢”,内地叫“伟哥”),可以让你的鸡鸡站起来;七十岁以后服用伟哥,只能让你这个人站起来,珍惜未来一年。
李敖在凤凰台公开此事,说:“我告诉大家,我弟弟说错了。我七十岁以后从来不用‘伟哥’。为什么?因为我自己就是伟哥。”(这里说的七十岁以“后”,可能是七十岁以“前”之误)
兄弟俩虽然在开玩笑,但玩笑归玩笑,其弟对他兄的“定位”,就如上述那个大学生一样,还是精确的。
事实上,李敖在大陆的言行作派,大体也在这个“机位”的范围之内。他在北方讲的“金刚怒目”和在南方讲的“菩萨低眉”,虽然也偶尔涉及一些敏感话题,但其实质性的东西仍然没有脱离“娱乐明星”的本体,大多是在“玩”。正如他在事后接受鲁豫的采访时,借他向钟情女友献花一事说的:“我就是这样玩的……”
玩什么?玩女人、玩转美女,阅尽人间春色。李敖写的《上山·上山·爱》情色小说,即可窥一斑而知全豹。
李敖在接受张文中的访问时,坦率地说:我写了一个男性对两个有血缘关系的母女的性交往,实际上是“两个”男人对一个女人,一个是三十五岁的中年男性,另一个是六十五岁。至此,宾主展开了以下一段对话:
张:在65岁之际,你还能在青春女孩的身上感受到那种情色的冲动力,还能写出这么一部充满动感的情色小说,实际上也证明你的“力比多”还是很旺盛的?
李:应该说,感受和以前是不一样的。他们给我的感受是一种快乐,而不是悲情。高行健的小说,把情欲写得太粗犷了。如果一个女孩子对我说那句粗话,我不会喜欢她。太不含蓄了!
张:所以,你心目中的女孩应该是含蓄的,有一点书卷气,感情的表达是细腻的,而且最好是娇小玲珑、小鸟依人的?
李:没有错。我不喜欢很无知的女人、很粗糙的女人、很凶悍的女人。有些女人长得还好,但是很凶悍,动辄要向男人瞪眼睛,就不好了。我喜欢的女人,温柔是很重要的,要很女性化。新女性主义说,你是大男人主义,欺负我们。不是的!不是说女人横眉怒目,就可以与男人去一争短长。不是这样的。(香港《广角镜》)
李敖写女人、谈美女和研究“性”文化的文章与专着,可谓相当不少,也相当精彩,与众不同。因为他喜欢“这一口”,读者也喜欢看。
在《呜呼新女性》、《中国小姐论》和《杂谈女人》等文章中,李敖以独特的眼光和诡谲的心态,宣称他不喜欢“新女性”,厌恶女人的“虚荣心”,对选美现象也颇有微词,认为“选美本是吃饱了饭没有事干的高等男士们所发现的消遣女人的艺术”。
因此,引起不少女士的不满,也受到不少读者的嘲弄,说李敖缺乏对女性的“善意”和“宽容”,也缺乏应有的“理解”和“体谅”。这是他“男尊女卑”的一种“偏激”态度。
其实,他们都看走眼了,不了解李敖的良苦用心和诡秘心理。俗话说“恨铁不成钢”,“骂是为了爱”。
李敖太爱美女了,几乎爱到十全十美、发烧发狂的地步。而且又固执地以自己的选美标准和兴趣来要求美女必须如此才够格,所以他容不得“新女性”们的那种“虚荣”与“撒野”,也看不惯选美中出现的那些败坏美女的种种现象。事实上,他也知道选美是一种不可抗拒的“时尚”与“潮流”。他骂美女,并不意味着他恨美女,相反他非常喜欢玩美女,特别是他推崇的那一类型的美女,则更使他心花怒放,爱不释手。
他说:
真正够水准的女人,她聪明、柔美、清秀、妩媚、努力、有深度、善解人意、体贴自己心爱的人。她的可爱,毫不属于“新女性”那种嚣张型,但她的好条件,也不比她们少,只是有些条件是隐性的、蜜蜜柔柔的、淡出淡入的,像空谷幽兰,不容易被发现而已。当你发现了这种女人,你才知道她多彩多姿,多么动人。一通电话,她可使你魂牵;一封来信,她可使你梦萦;一张花下照片,她可使你进入“丝路之旅”,在大千世界里,在“神秘的百慕达三角”里,两情神驰。(《呜呼新女性》)
当李敖第一次与王小屯在车站偶然相遇时,一下便被对方那对“又嫩又美”的美人腿吸引住了。因此,不管认识还是不认识,他就斗胆上前去拍人家的肩头,自报家门,要对方接纳自己,要求她留下家中电话号码。事后果然成功,成了他最钟爱的又一任夫人。而且逢人便夸说,我李敖有一只笔,我夫人有一对美腿。人生有此一只笔和一对腿,就快意平生了。
至于对尚有争议的“裸体”,李敖则更是推崇有加,赞不绝口。他说:
我是赞成登裸照的,我始终相信,一代尤物,把她的裸体流传古今,雅俗共赏,亦大佳事,人人都愿意看,看了皆大欢喜,又假道学个什么?可叹的是假道学的是你们,你们订了“三点不露”的标准,自己又不能遵守,因此特将此信,请局长先生明告取舍,俾使小民知所进止,在未蒙明告惩办《中央日报》等报前,吾侪小民,自当援例刊出裸女照片,以为跟进也。(《中国性命研究》)
戈迪瓦夫人的丈夫叫列佛瑞克,他以征税为德政。他的夫人便以裸体骑马的形式来为民请命,李敖得知后就由衷赞美,说:
裸体骑马的戈迪瓦夫人倒真值得一看呢!这位伟大的女性,为了抗丈夫搞“加值税”一流玩意而裸体为民请命,“也”风孔昭,长留壶范,其裸盖有大义存焉!(《大义裸体》)
当今,以裸为民请命和以裸抗议各类事端的游行示威,在西方许多地方都时有发生。当然,在非洲一些国家中,也有以裸供国王选后的事情发生。至于在伦敦街头,以裸为荣而展示人体艺术和自然之美的成千上万人的裸体大军,则更为壮观。其他裸运、裸聊、裸跑和裸泳等裸体主义者,如今已席卷全球。连一向传统的中国也祼风劲吹,初见端倪。
然而,“最大的勇敢,往往是最大的不幸”。因此,裸派主义者们,遭人非议,被人视为“异端”、狂怪,也就是十分自然的事了。
不过,李敖不怕。正如李贽说的,你们视我为异端,我就坦承我是异端。用今人一些话来说,就是“我是流氓我怕谁”?你说我怪,我更怪,不屑为奴偏自在。你说我野,我更野,不怕人家揭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