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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包子什么馅?——说母夜叉孙二娘

我这个人吃食不挑剔,喝酒也从容。酒无论黄白,地不分东西,只是吃将下去,而饭食却从全面接受到些许保留。有毒的不吃,不象孔夫子肉割不正不食,但我对带馅的东西是颇长几分警惕的,其中就有包子饺子的份,一是这东西的外像不雅,让人联想到某些隐喻,再是因童年的乡间,知道了包子用人肉作内涵的可恶,伤了胃口。

“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

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

在乡间的牛屋,偎在麦草窝里,听着牛的反刍声,外面有北风呼啸或是雪花飞舞,老少爷们就围着一部破烂的水浒,听王新高(我村的一个老初中生,因为家庭身份无法再上学,一生就沉沦在乡下)读水浒,于是人肉包子就象刀斧刻下了。那时也第一次从王新高的嘴里知道了乡下人诠释的孙二娘的形象:这媳妇左耳上插一朵血红象太阳一样的喇叭花,头上乱七八糟的窝着一把钗环,脸上粉擦的象早起地上的霜雪。鲜绿色的衣衫,被一条大红色的腰纱松松垮垮的扎着,吃力的兜着胸脯上的两块肉疙瘩。像极了村上把老婆婆打下坑说话凶狠的王四家里的娘们。童年对夜叉的来路不甚了了。但也知道了夜叉就是恶的女人凶顽的女人。女性在男权的奴役下本已成为柔弱驯服的象征,有些富有个性、厉害强横的女人与传统妇德(女人低眉善目,话不腔大笑不露齿)格格不入,为社会所不喜,就被称作悍室、泼妇、骄妇、泼辣货、河东狮、甚至是刁妇、刁婆、母老虎、胭脂虎、母夜叉、夜叉婆等,我也对此也愤慨同情。“夜叉”是梵语yaksa的译音,也叫药叉,本指佛经中一种形象丑陋、勇悍凶恶且能食人的鬼,后经佛之教化而成为护法神,列为天龙八部之一,此词被音译借入汉语后,就成了一类女人的专名。我有一位大学老师,幽默诙谐,在妻子面前瑟瑟如鼠,年轻时节壮着胆子与猫恋爱,后一直害上了与猫同眠胆怯之软骨症,晚年看到外面的花绿世界,曾戏做一首小曲,借用“我想有个家”的调调,“我家有母夜叉,又是打来又是骂,我还在家干什么?不如花上一百元(市场价),买个烧鸡和肘子,蹲在墙角啃啃它,哎咳吆,啃啃它”。烧鸡肘子之类是一种对风月女子操皮肉生涯人的借代,但也看出一个饿汉见到油水的激动,就如羊看到了青青麦苗的欢呼!

应该说十字坡孙二娘的人肉包子比天津的狗不理名声要大些,因为后来的许多作品都跟在尾巴后面借用这人肉包子做道具,就是明证,徐克电影《新龙门客栈》中张曼玉扮演的老板娘金镶玉也是经营这一主打产品,不料被林青霞扮演的仇莫言吃一口就发现有问题,追问之下,回答一句:“包子里包的是十香肉”。

但这样的回答远不如《水浒传》的原汁原味精彩:武松扒开包子一看,叫道∶“酒家,这馒头是人肉的,是狗肉的?”那妇人笑嘻嘻地道∶“客官休要取笑,我家馒头,积祖是黄牛的。”

武松道∶“我从来走江湖上,多听得人说道:‘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那妇人道∶“客官,那得这话?这是你自捏出来的。”武松道∶“我看包子里有几根毛,像是人小便处的毛,所以才猜疑。”

无论是看《水浒》还是《金瓶梅》,武松都是一个不苟言笑不通风月脑袋里进水缺少幽默细胞而心里阶级斗争弦却绷得十分紧的人物,怎料这里也幽了孙二娘一默,饭桌上讲黄色笑话,似不从今日始,宋代的餐桌上就开始了。

包子的发明者人说是山东籍贯的诸葛亮,七擒孟获班师途中,江面上狂风大作,孟获这厮是少数民族出身,借用巫术,要用人头来祭天,诸葛亮这个人道主义装在心间的先进文化的代表,决定掉包,骗骗神灵,改用面团包上肉蒸作成人头模样蒸熟代替,于是就有了包子,不过当时把包子叫做馒头。

在中国饮食史上,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馒头指的就是包子,直到近代包子和馒头才正式分家。今天许多地方依然把包子叫做“肉馒头”。因为包子馒头名称的纠纷,于是一天,包子和馒头还打了一架,头破血流,处处挂彩,馒头身子弱,肚里没有油水,打不过包子,就纠集了面条和烧饼一伙把包子揍了个鼻青脸肿,包子一怒之下说“老子也找几个有肉的来”,于是约了饺子和热狗等操着家伙满大街找馒头寻仇,谁知撞到了花卷,包子气更大了:“烫了头发就以为认不出你啦?弟兄们,给我打!”

看了这个故事,我却幽默不上来,我知道中国的饮食文化之发达,是世界上少有的。吃人肉也是竖板史书里不绝如缕写满的,鲁迅《狂人日记》里说五千年写满了歪歪扭扭的“吃人”,确乎哉。就水浒里,稍加注意你会看到除“母夜叉”孙二娘开了一家黑店,“……盖些草屋,卖酒为生。实是只等客商过住,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

细心人会看到在第三十一回里,宋江被强盗抓住后,强盗王矮虎大叫说:“孩儿们,快动手,取下这牛子的心肝来,造三份醒酒酸辣汤来!”;在第四十二回里,你又可看到造反英雄“黑旋风”李逵在杀掉冒牌货伪装李逵商标的李鬼后,“三升米饭早熟了,只没菜蔬下饭。李逵盛饭来,吃了一回,看着自笑道:‘好痴汉!放着好肉在面前,却不会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把些水洗净了,灶里抓些炭火来便烧,一面烧,一面吃。”这个吃人肉的李逵,早在前几回就吃黄文炳的人肉了,就象现在十字街头的烤羊肉串:“只见黑旋风李逵跳起身来,说道:‘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吃。’晁盖道:‘说得是,教取把尖刀来,就讨盆炭火来,细细地割这厮烧来下酒,与我贤弟消这怨气。’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掇撺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水浒中有的地方不吃人,但拿人做祭奠的牲畜也是别一种吃人。这和孙二娘也差不哪里去,如《水浒传》第二十五回,武松对他哥哥武大郎,“将两颗人头供养在灵前”;第六十七回“将史文恭剖腹剜心,享祭晁盖”等。这场面确实是少儿不宜。吃人肉的事,在《水浒》里,归类看来细分有的是经济考虑,降低成本(像卖人肉包子的孙二娘)、有的是饥不择食,嘴馋(像吃李鬼的李逵)、有的是嗜血,做菜肴(像要吃宋江肉的王矮虎)、有的是仇恨的(像以武松以一双男女人头祭死人)。吃人肉的原因,虽各不相同,唯一相同的是:人不但吃动物的肉,寝动物的皮,还要吃人的肉;不但动物吃人,人也吃人。孟子说人异于野兽几稀。确然!

吃人的花样历史上翻新不已,一些人比孙二娘的手段高明不止几百倍,要是有个中华吃人排行榜,也会招惹世界的眼球,令人们眼睛发率。隋代末年,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的家伙。他俩争强赌富,彼此设宴相请,都千方百计夸耀奢华,以期超过对方为满足。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将一对十来岁的孪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宴席。满座客人见是人肉,举箸不食,掩口欲吐胆汁发绿,不久,诸葛昂宴请高瓒,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那妾无故笑了一下,诸葛昂怒叱她一顿,命令爱妾退下。不一会,把这位妾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爱妾的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锦缎覆盖,有点像日本人的“女体盛”。这道“菜”抬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同席的宾客都捂著脸不敢看。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妾的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我曾听父亲说过他亲眼见的吃人肉的故事,是国共争斗时,还乡团把一个农会的人抓住剖开胸膛,剜心炒吃,当时是晚上,还乡团的人到家里来借炒锅,父亲说没有,他看见还乡团的人手里掂着一个人心,就躲开了,父亲知道,这人心是我们街坊邻居,父亲晚年给我说起此事,他一辈子埋在心底,这邻居和我们隔墙,现在是他的子孙也不在了。我曾喜欢韩愈的一篇散文《张中丞传后序》,并把这篇文章选在我主编的《大学语文》里,现在我有点自责和后悔,“安史之乱”,张巡、许远的部队,被安禄山的军队包围在睢阳(商邱),后来因为围困得太久,城里的东西都吃光了,战马、老鼠、麻雀等等都没有了踪迹。于是大家互相换小孩子来吃(易子而食)。小孩子吃光了,张巡竟把他的小妾也杀掉,他对守城的兵士说:“你们为国家拚命,好久没东西吃,可是你们仍旧忠贞。我自己的身体不能给你们吃,岂能可惜一个女人吗?”于是,从吃张巡的姨太太开始,大家又拚命吃女人。女人吃光了,又吃男人。全商邱城一共有六万人,最后被安禄山攻破的时候,只剩下几百人了。女人做军粮孩子做军粮,这样的战争到底是令人从心里感到可怕,商邱离我所在的地方只100公里,在千年前100公里的地方这样的惨事发生,在我握笔写这故事时,我的手下像无数的冤魂在吵嚷,商邱是我常凭吊侯方域的地方,想他和李香君的桃花扇底送南朝的旧事,而对张巡的事却不警惕,真是汗颜,史家记述张巡一事的时候,不仅未对张巡杀人、吃人的举止抱以丝毫谴责,对那些无辜的冤魂抱以丝毫同情,反浓墨重彩地赞样张巡“忠烈”。是这样的伦理,为了忠烈二字,可以吃人,可以吮血,但这样的忠烈何用?可惜臭烘烘的历史没有了司马迁的英雄巨眼,小民百姓的命不计算在历史成本里。还是我们旁边的事情,菏泽有个黄巢,一相是我们家乡的荣光,但他征战杀伐时不带军粮,把人肉充军粮的史实是无论谁也抹不掉的,他手下的大将朱全忠在唐朝昭宗天复二年(纪元九0二),包围凤翔城,城里公开卖起人肉来。人肉的价钱不如狗肉,狗肉每斤五百钱,人肉每斤只一百钱。在《水浒》的年代吃人更是朝野普遍现象。宋朝高宗绍兴三年,杭州也有吃人肉的场面,同时还有了称呼,像现在的商标,李家烧鸡刘家烧鸡:瘦的男女叫“烧把火”;女孩子叫“下羹羊”,童龄小朋友叫“和骨烂”,这些被吃的人,统一被称做“两脚羊”。即使岳飞,他在《满江红》,不也唱到“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而现在人们还摇头晃脑把这首词吹捧的那么高,令人有点怀疑了,每次听到这首词,我总毛骨悚然,浑身起小米。吃人的办法在历史上也多了去了,岂止孙二娘把人剁成肉馅包包子?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剥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两只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种种酷毒做法,难以详述。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但父亲说,吃过人肉的人老年好咳嗽,不知确否?

鲁迅《狂人日记》中说历史每一页都写著“吃人”,那是指广义的吃人,是礼教和制度戕害、压抑人性,具有吃人的性质。而现在这种吃人的野蛮的东西还没有远去,仍然环绕在我们的身边,我读到一篇报道”广东三千元的婴儿汤:台商的壮阳胜品”,一个记者报道广东的台商,最近流传著一个骇人听闻的进补潮流婴儿汤。花三四千元人民币,就吃到一盅用六七个月大的婴儿炖成的补汤,台商则形容是壮阳胜品。在东莞开工厂的王姓台商,自诩是婴儿汤的常客,几个月大的婴儿,加入巴戟、党参、当归、杞子、姜片,加入鸡肉排骨,炖八小时,很能补气、养血。他一边紧搂身旁十九岁的湖南二奶,一边洋洋自得的说:以我六十二岁的年纪,每晚都可来一回(做爱),还不是靠这个。眼见记者满脸狐疑,他自告奋勇,带记者见识见识。

第一站,他带记者到广东佛山市,找到提供婴儿汤的餐厅,谁知主理的黎师傅却说:排骨(他们的暗语,指婴儿)不好搞,现货没有,胎盘倒有新鲜的,这东西不能冷冻,新鲜的好。

黎师傅告诉我们,真的要吃那个,有个外地来打工的夫妻,现在怀孕八个多月,由于两胎都女儿,再过几天准备盐水催生,如果又是女儿,到时候就可以吃了。

记者还是半信半疑,调查采访几个星期,还是听的多,没有亲眼见过,以为就此打住,谁知过不了几天,王姓台商来电:东西找到了,天气转冷,有几个朋友正想进补。

他带著记者来到台山,找到了餐厅,负责的高师傅带著我们一众人等,到厨房开眼界。但见那婴尸小小的比猫儿大不了多少,躺在砧板上,五个多月大,有点小。高师傅说著似乎有点歉意。

高师傅说女婴尸是朋友从乡下找来的,他不肯透露这女婴的搜购价,只说价钱是依据月份大小,死胎活胎而定。

王姓台商亦说,吃这一盅要三千五百元人民币,其他细节,他不理了。记者听他们在聊,流产或堕胎的死胎,中介人就包给产婆几百块红包,若是接近足月引产的活胎,则要付两千元红包给女婴的父母,当是收养;至于婴儿交到餐厅时,都已死亡,之前是死是活,已无从细考了。

这顿补汤记者无胆一尝,经厨房一役,久久无法吃东西,佯装不适离去。吃的都是女婴,是一子政策之害,还是中国人好进补的习性,已将到天谴的地步了!!!

吃婴儿的照片在网络都已公布,我是宁相信有,不相信无的,看到那些从容的大师傅侍弄婴儿的照片,我的泪流下,心也颤抖,我们身边吃胎盘的消息不也多多?我这人身子骨瘦弱,一个朋友曾推荐我吃胎盘,还说清水煮不加盐,不放葱花姜末,这样大补,我的心,在听到这,要吐了出来!在乡间,我亲眼看到过,遗弃的死婴的脑壳被打开,说是小孩的脑髓可以治疗偏头疼。这个画面是我小学时,和在牛屋听王新高的《水浒》同一时期,在春天的麦子地里,一个孩子很短的身体躺在一把谷子的秸杆上,头颅开裂,那孩子在我们上学的道旁。

鲁迅精辟地将中国的历史和文化概括为“吃人”两个字。我们不能把这“吃人”仅仅理解成先生的一个比喻,这也是历史的现实,历史也是有馅的,这个馅就是人的尸骨,我们一再说历史是公正的无私的,我想到孙二娘的一句话。“由你奸似鬼,吃了老娘的洗脚水”,是啊,我们难免不喝历史这个老太婆的洗脚水,何其臭的洗脚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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