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在我们文化里早已成了一种符号。像是一个筐,随便什么东西都可以装似的。你说她是妖女?神女?可怜?可鄙?是追求性的先驱,还是举着爱的大纛?赞之者说为爱而亡,贬之者说以性为命。
潘金莲的原名是何?《水浒传》里没说,只是这样介绍潘金莲的,“原乃清河县一大户人家侍女,小名唤作潘金莲……”这里的小名并非其本名,其真名绝对不叫潘金莲,甚至姓不姓潘也没有把握。其实所谓“潘金莲”是有其出典的。南北朝时,南齐有一昏君叫萧宝卷,他有一姓潘的妃子,十分妖娆,体态轻盈,常于其寝宫中翩翩起舞,就用金条在宫中地上嵌出莲花图案,让潘妃在上面走。潘妃走在金莲上分外高兴。所以萧宝卷称赞:“潘妃,步步皆金莲。”故而后世人常以“潘金莲”来代称淫邪,放荡的女子。《水浒》中的潘金莲本是清河县中张大户家中的丫鬟,被张大户买来时因为看中她的美色,就用潘金莲来给她取了一个新名字,借指好似南朝的潘金莲。“潘金莲”这个小名,实际是绰号。
潘金莲有媚态,媚态在于小脚一双。小脚之于女人,犹如花粉之于花朵。但金莲一双,眼泪一缸,这是男权社会里对女性的亵玩羁绊,一方面是男人自私的所谓的变态的审美,如梅树有病,以曲为美,直则无姿;以欹为美,正则无景;以疏为美,密则无态;于是:使天下之民,斫直、删密、锄正,以夭梅病梅为业以求钱也;于是鬻梅者,斫其正,养其旁条,删其密,夭其稚枝,锄其直,遏其生气,以求重价:而江浙之梅皆病。
从梅花染上梅毒可以看出古代的女人的小脚,是千年男人通知的最大阴谋。
缠足在中国起于何时何地,何人之手,学界说法上下差了千年。较可信的看法是,南唐后主令他的嫔妃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做新月状,尔后穿上素袜在六尺高的金莲台上歌舞,“回旋有凌波之态”。事见元人陶宗仪《南村辍耕录》。
女子缠足通常从四五岁开始,其做法非常残忍:先将脚拇趾以外的四趾弯屈在足底,以白棉布条裹紧,固定脚型;尔后穿上尖头鞋,在家人挟持下行走。夜晚以针线密缝裹脚布,不使松脱。这样裹至七八岁时,再弯曲趾骨,使之成为弓形,并加强裹缠力度,一天紧似一天,务使其最后只能靠趾端的大拇趾行走。小脚要缠到合格,验收标准是“小、瘦、尖、弯、香、软、正”。实际上许多女子在被野蛮裹缠的过程中弄得皮肉溃烂、脓血淋漓,是很常见的事。还有许多由于溃烂而失去了小趾。
就是这人为致残的畸形残肢,却一度成为中国文人如痴如醉的嗜好,以致形成了一门品味鉴赏小脚的特殊学问——莲学!例如,莲学探讨的品莲方法就多达几十种,诸如:嗅、吸、舐、咬、吞、食、搔、捏、捻、承、索、脱、剥、缠、洗、剪、磨、拭、涂、暖、拥、扶、悬、肩、排、推、玩、弄……之类。喜莲文人达于疯魔时,竟会脱下美妓的三寸金莲鞋,当做酒杯盛酒传盏,更多的是将金莲鞋、裹腿之类跟脚有关的东西留作藏品把玩。
说到底,中国文人为何对小脚如此迷恋?原因恐怕来自性幻想和性虐待交织起来的潜意识。从《采菲录》《葑菲闲谈》之类“莲学著作”中,可发现专家们的一些独到见解:一是认为,纤足足底的凹隙合成孔洞,可作“非法出精”(插入阴茎)的工具。二是认为,纤足并含女人全身之美:“如肌肤白腻,眉儿之弯秀,玉指之尖,乳峰之圆,口角之小,唇色之红,私处之秘,兼而有之,而气息亦胜腋下胯下香味。”清末学者辜鸿铭也是个莲迷,他说:“中国女子裹足之妙,正与洋妇高跟鞋一样作用。女子缠足后,足部凉,下身弱,故立则亭亭,行则窈窕,体内血流至‘三寸’即倒流往上,故觉臀部肥满,大增美观。”(《采菲录》)而性学博士张竞生则进一步引申:“缠足对女子的身体会产生影响。她摇晃的步态吸引着男人们的注意力。裹小脚的女人在行走的时候,她的下半身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这使她大腿的皮肤和肌肉还有她阴道的皮肤和肌肉变得更紧。这样走路的结果是,小脚女人的臀部大,并对男人更具性诱惑力……”
据此说来,女子缠足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在性交中使男子感觉阴道更紧,臀部更觉肥大性感。博古通今的辜鸿铭对小脚的看法,可说是代表了绝大多数中国士人的看法。他的辩说虽然在理,但这种亵玩的态度让人不敢苟同。对于男人来讲,女人就是玩偶。易卜生笔下的娜拉是他丈夫的玩偶,可是她要是跟中国以前的女人相比,她会觉得生活在天堂里,根本不用愤而出走。
其实欧洲女子的束腰,跟中国女子缠足是同一回事,是为悦己者而下地狱。她们把自己的腰肢紧束到整个体形如同一只蚂蚁,常常需要力大者帮忙“施刑”。因此,欧洲女子在交际中昏厥过去是常见的小问题,当她们昏厥时,总是有人早就准备好了嗅盐之类应急物品。她们对胸腹部的残酷压迫,常常使她们呼吸不畅,胸闷窒息,脸色苍白,而这正是男人乐意见到的“美”——高耸的乳房,肥大的臀部,纤细的腰,弱不禁风的步态……可笑的是,陋习传至今日,仍有许多人乐此不疲,高跟鞋即是女人的“刑具”之一。
在一个男权社会里,一个善良女人的命运就是任人宰割。在狼群里,没有羊的生活法则。狼群的生活法则就是要有利爪,要会撕打,没有这些能耐被打被杀。在狼群里生活,就得是狼,不想做狼也得做狼,也许这可以作为我们解读潘金莲的一个入口,她说她是一个不戴头巾的男人,从羊变成狼,最后要吃人,也就有了必然性。
不了解潘金莲不知道中国偷情文化的壶奥,了解了潘金莲,你就会对偷情报以了解的同情,为这些女人们掬一捧热泪。潘金莲是《水浒》里的第一美女,西门庆见潘金莲其实如没有“积年通殷勤,做媒婆、做卖婆、做牙婆,又会收小的,也会抱腰,又善放刁”王婆的搀和,那也许彼此留下温暖的惊鸿一瞥。如果王婆是红娘,那竹竿下的场面也堪比《西厢记》“惊艳”中莺莺与张生“怎当他临去秋波那一转”的动人。
然而造化的黑手把人扒拉地如陀螺,旋转不由己,停止不由己。一个失手的小小竹竿,酿成了一桩奸夫奸妇谋杀亲夫的命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只蝴蝶翅膀的一次震动,可以引起北京天安门的一场大雨。
有人说:金莲不是人。有人说:潘金莲者,专于吸人骨髓之妖精也。若潘金莲者,则可杀而不可留者也。赋以美貌,正所谓倾城倾国并可倾家,杀身杀人并可杀子孙。是也非也,红颜祸水一直是男人的中心话语。鲁迅先生是不信这套鬼话的。鲁迅夫子说: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会安汉,木兰从军就可以保隋;也不相信妲己亡殷,西施沼吴,杨妃乱唐的那些古老话。我以为在男权社会里,女人是决不会有这种大力量的,兴亡的责任,都应该男的负。但向来的男性的作者,大抵将败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这真是一钱不值的没有出息的男人。先生的这话正和吾意。
其实,偷情,是因为在家庭生活里没有情爱可言。中国人是讲究过日子,讲究礼法,情不情的那是奢侈。在古代,所谓的爱,总是和偷情相连,一种是婚前的,叫“私奔”;一种是婚外的,叫“私通”。
未婚男女的偷情,有一个十分雅致的说法,叫“偷香”。偷香的故事发生在晋代,晋代贾充的女儿贾午,与韩寿相恋而私通,竟偷了其父收藏的晋武帝所赐之奇香送给韩寿。贾充发现后,便干脆把贾午嫁给了韩寿。所以,后来人们便把男女(主要是未婚男女)的偷情,叫做“偷香”,也叫“偷香窃玉”。中国古代常把女人的身体,称为“温香软玉”,那“偷香窃玉”的说法,其实和身体相连了。
所以,我们在施耐庵笔下,看不到爱情的笔墨,多的是偷情。也许他心里压根就没有爱的这根弦,也许偷是一种刺激,施耐庵写起来,就像在品味,在体验。《水浒》里的偷情可以说在古代小说里式样各异,手法多样,写得云霞满纸,荡人心魄。
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偷;潘巧云和裴如海的偷;白秀英和郓城知县的偷;卢俊义老婆与管家李固的偷;阎婆惜和张文远的偷;李巧奴和张旺的偷;四柳村太公的女儿与邻村王小二的偷;王庆和童贯侄女娇秀的偷;大宋天子和大宋第一“二奶李师师”偷,你偷我偷,官家偷,奴才偷,和尚偷,公人偷,整个一个情感饥渴的社会。
而其中最精彩的莫过于潘金莲和西门庆的偷。其实在潘金莲和西门庆勾搭上之前,潘金莲就有了精神出轨。潘金莲在遇到武松时候,有一段心理活动,“那妇人在楼上,看了武松这表人物,自心里寻思道:武松与他,是嫡亲一母兄弟,他又生得这般长大。我嫁得这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你看那三寸丁谷树皮,三分像人,七分似鬼,我直恁地晦气!据着武松,大虫也吃他打死了,他必然好气力。”武大郎和武松比较可以说乏善可陈,无一丝优势。他的懦弱也就因自己“矮人一头”而具有了某种根性的特征。所以潘金莲说他“人无刚骨,安身不牢。奴家平生快性,看不得这般三答不回头,四答和身转的人”;人弱被人欺,马弱被人骑,在清河县呆不下去,只得迁居阳谷;武大郎的的懦弱是体现在潘金莲面前的畏缩。武松还家,入得门来,潘金莲便道:“我陪侍着叔叔坐地,你去安排些酒食米,管待叔叔。”武大的回答是:“最好。”果品菜肴买回来,本待让老婆操持,而老婆却说了一句:“你看那个不晓事的,叔叔在这里坐地,却教我撇了下来。”于是武大便自去隔壁找了王婆帮忙。即使是天寒大雪,老婆为勾引武松故意赶他出去卖炊饼,武大郎依然忍气吞声地去了,并无什么怨言或不满。这样的一个男人,果然就如人们评价的潘金莲“好一块羊肉,到落在狗口里”。
西门庆出场了,他的偷情的手段简直是八段高手,言语得体,身架柔软,从古及今,能及西门大官人这样档次的怕也没有几人,连金圣叹都佩服西门庆向潘金莲套磁的功夫。金圣叹评价为:“妙于叠,妙于换,妙于热,妙于冷,妙于宽,妙于紧,妙于琐碎,妙于影借,妙于忽迎,妙于忽闪,妙于有波砾,妙于无意思,真是一篇花团锦簇文字。”“真所谓其才如海,笔墨之气,潮起潮落者也。”
说实在的潘金莲在做使女的时候,还是一个纯真的少女,因为反抗主人的纠缠而被记恨,白送给“身材短矮,人物猥琐,不会风流”的武大郎。但武大郎既不能满足潘金莲的感情需要,亦不能满足其性欲需要。于是满园春色红杏出墙,但我们看福楼拜笔下的包法利夫人,我们看老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那些爱情的小说,也是通奸和偷情。一个日本作家说:所有的伟大的爱情小说,都是通奸小说,此言不虚,但我们却没有丝毫谴责包法利夫人和安娜卡列尼娜的意思,我们报着同情的理解。潘金莲情挑武松,和男人见了美女心动,没有两样,但武松却说“嫂嫂,休要恁地不识羞耻!”“武二是个顶天立地、噙齿戴发男子汉,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休要这般不识廉耻。倘有些风吹草动,武二眼里认得嫂嫂,拳头却不认得嫂嫂!”我们为武松视美色为石头的梗直所感动,真男子也。但武松站在道德高地教训人就有点过了,潘金莲幽怨地说了句“好不识人敬重!”那女人的那颗心,开始滴血,即使受到了武二如此的辱骂,当武二即将押送礼物上京时,前来向哥嫂告别,潘金莲对武松爱情的幻想还未破灭:“莫不是这厮思量我了?却又回来?那厮一定强不过,我且慢慢地相问他。”可武松当着武大,也是如此警告了潘金莲。其实武松也是肉身,在他杀嫂之后到了十字坡,面对孙二娘,却说起了这话,先是说:“我见这馒头馅肉,有几根毛,一像人小便处的毛一般”,又接着问:“娘子,你家丈夫却怎地不见?”更挑逗曰:“恁地时,你独自一个须冷落。”再对比他斥责潘金莲,何以一个道德的维护者,一个道德的毁弃者?武松不是不好色,他重的是家族的人伦伦理,而到了江湖,他却把这伦理放在脖子后边。
在潘金莲落寞的时分,西门庆出来了,你看西门庆的那份温柔体贴、那份善解人意。当潘金莲埋怨自己嫁错了丈夫:“他是无用之人,官人休要笑话。”可西门庆是这样回答的:“娘子差矣。古人道:‘柔软是立身之本,刚强是惹祸之胎。’似娘子的大郎所为良善时,‘万丈水无涓滴漏’。”他决不是跟着贬大郎而是夸奖大郎。当西门庆说到自己的亡妻时,充满了敬佩感激之情:“小人先妻,是微末出身,却倒百灵百俐,是件都替得小人,如今不幸他殁了已得三年,家里的事,都七颠八倒。为何小人只是走出来?在家里时,便要怄气!”然后再提到自己已养的几个“二奶”张惜惜和李娇娇,没有一个及得上潘金莲。这样知热知冷,有情有意的男人打着灯笼哪里找?
于是:两情鱼水,如胶似漆,潘金莲和西门庆“天下从此多事矣”,以致后来酿成血案,我们说任何人都有追求自己生活幸福的权利和自由,但是任何人同样没有权利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他人的痛苦和鲜血之上。我们应该从人的生命本身出发,潘金莲和武大郎拥有相同的生命价值,潘金莲有追求爱情的自由,这是铁板钉钉的自由;武大郎的生命权利需要最起码保障更是不容置疑。就象假设武大郎为了维持没有爱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应该受到谴责一样,潘金莲为了自己的一欲之私,而残害武大的性命,同样也不可饶恕。情虽可恕,法却难恕。
潘金莲,在《水浒》里,你承认也好,否认也罢,她是一个不戴头巾男子汉,叮叮当当响的婆娘。但她是一步步走向别人的圈套走进深渊,王婆和西门庆暗地里精心设计圈套,潘金莲事先是不知晓的。潘金莲同意为王婆缝衣,起初她是考虑了武松临行前的叮嘱的,故此她提出“将过来做不得”;待王婆按计行事,找出借口后,逼使她背违武松叮嘱,乐于到王婆家缝衣,不是为了去偷汉子;后来她和西门庆天天约会,还是瞒着武大偷偷干的;武大捉奸,她也慌做一团,至于唆使西门庆踢伤武大郎,的确是她狠毒之处;最后药杀武大郎,计乃王婆所出,药乃西门庆所供,鸩杀方法乃王婆所教,下毒前后,她多次表示自己手软,狠中还有片刻犹豫;她一步步走向犯罪完完全全是王婆﹑西门庆所逼致。如果没有西门庆无耻的勾引,没有王婆做就圈套,她是决不会同谋杀人,也决不可能造成最后被杀的悲剧结局。
在男人世界里,人们痛恨潘金莲,但不见金莲想金莲——这不爱财,裤带松的美女真是花中之蜜,那男人嘴馋是一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