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哥今天带着女友回家。他的女友是第一次来,紧张的像是第一次出去春游的小孩儿。听她说,在来的前一天,一双眉毛化了一个多小时,反反复复,手抖得怎么也画不好。仔细想一下,猪哥的女友也谈了有一年多。这一年多来,我身边的伴换了一个接一个。说这话,没想表明我这人有多讨姑娘喜欢。实话说,就相貌而言猪哥要比我高出数个档次。只不过我这人,可能不晓得什么才是姑娘,总是无人真心相伴。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猪哥了。
小到几把还叫***的年纪就认识了。
那时候猪哥同现在的模样相差巨大,有时我甚至没法去回忆那时候的猪哥,因为要想起来,可能要是个模糊的背影。
大概是二年级的时候,猪哥被分到了我的身边。说到这儿,不得不吹嘘一番自己。在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是我学习成绩的巅峰。不仅常年霸占班级前十名,数学考满分也是常有的事儿。不知是后来父亲期望太高,没考到前三就常常挨骂,还是某一天里我顿悟了童年就该玩过去的真谛,总之,现在的我,碰到有关考试的东西通通不及格。
那会儿我成绩还不错,猪哥却很一般。
大家都知道的,小孩子就爱在某方面看不起人。例如班上出现了第一个戴眼镜的同学,那肯定是要被人嘲笑的。这一行为直至青春期也不停止,像是第一个开始发育的女同学,第一个长出胡子的男同学。我也一样,经常拿着90分的试卷在猪哥60分的试卷面前炫耀。
或许我找到后来成绩变差的原因了,应该是某种天理循环的报应。
但这并不妨碍我同猪哥的交往。
我这人从很小的时候起就是这副鬼脾气,很难在短时间内同某个人成为朋友。而若我没把某人当作朋友,我也会有意无意阻止我周围的朋友同他交往。这鬼毛病,在后来的一些日子里,也让我受够了苦头。
同猪哥的交往,听起来有些像偶像剧。傲娇的女主和闷屁虫男主在一次又一次的打打闹闹里终成眷属。但其实要讲起来,在那个时候,两性的意识还很模糊的年纪里。男孩儿与男孩儿并没有什么差别。玩不到一起的主要原因无非就是你喜欢弹珠我喜欢跳皮筋。
现在啊,玩不到一起的主要原因就是丑。
说来惭愧,这也是我现在只有着为数不多的几个女性朋友的原因。
猪哥的性格的确很闷,说来用闷形容又不太准确,闷字后面再加个骚字是更准确一些的。这一点,从猪哥平时多于普通男孩的自拍照也可以说明。从小时候就这样了,尽管他是我们这群人中说话不多的那一个,但要说起玩,没人不乐意同猪哥在房间里玩一下午的小霸王。
虽然我和猪哥,是一起长大的朋友,但我们这样的朋友可能中途打过的架还得多过后来看最不爽的某人。
打架的理由想起来有些简单,但想起那是十来岁的年纪里干过的事,说幼稚也没什么不对。比如什么,玩闹着时不小心打到痛处,瞬间发火反手就一巴掌。比如小时候男生间最爱玩的“掏鸟”游戏不小心碰着蛋,痛过之后立马翻脸打架。
打是亲,骂是爱,可不能只用在男女关系之上。
漫画里不都这么演的么,鸣人跟佐助见面就是干,后来怎么就成了彼此的羁绊。女孩儿们怎么也没法理解男生之间这种奇怪的关系。像我们看小时代,怎么也看不明白,里面的几个女的吵来吵去是为了什么。
可我们之间的友情,也差点在初中那会儿毁个干净。
又是初中啊,那个想起来都要做噩梦的时间段。如今却要自己一遍一遍翻开自寻苦吃,谁又能想到,翻着翻着,有些事就该忘记不再提起了。
那时候在初中生里最流行的娱乐方式早已经有了变化。
刚刚脱离了小学时玩的,摔画片,弹弹珠的幼稚把戏。又不像高中生能谈恋爱什么的。那几年也是网络游戏飞速发展的几年,毫无疑问,我们这代人的初中就被这东西影响着到了现在。
提起一些电视剧,提起周杰伦,都会有人说,没看过。没听过,不喜欢。但要说起那时候的游戏,总有一款你玩过。
当然,我们初中生小屁孩是不能去网吧的。家里又还没装上电脑。那么黑网吧就应运而生了,它们大多藏在学校附近的某个奶茶店里,只有一两台电脑。但这丝毫没影响我们为止疯狂。我那时候就为了等一台电脑上,硬是看别人玩了三个小时,自己只玩了一个小时。
后来接触到了离县城有点远的,乡下的一家黑网吧。那里不仅有着十几二十台电脑,而且只要两块五一个小时。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一礼拜不吃辣条省下来的钱就能在那儿坐一下午,玩游戏玩到你想吐。
更重要的,那里的老板能充QB。
简直就是天堂。
好几个周末的下午,我都是在那儿度过的。虽然那里非常远,我也没有电动车,只能骑自行车,乡下的路又颠簸到刺穿我的屁股。可这丝毫也不阻止我去那的热情。当然了,我每次去的时候,猪哥和辉仔都是和我一起的。
唯一一个猪哥不在的周末,就出了事。
那个周末,我被一个暗恋的姑娘叫来的小混混,扇了几个耳光。又承受了班上某些人的嘲笑的眼光。实在没法提起勇气在回到学校里,坐在教室。猪哥也不晓得什么原因,没有和我一起去网吧。只好和辉仔两个人一起在网吧坐了一下午。
可能是要回学校这件事令我太过厌恶,或者说太过害怕。我跟辉仔说,不如,今天通宵吧。辉仔以为我开玩笑,回我一句,通个几把,哪来的钱给你通宵,等我这把结束我们就回去。我笑笑,没再说话。
谁晓得这想法,在我说出来的那一刻同扎根一样,怎么也抛不掉。
在辉仔屁股离开椅子的那一刻,我又说了一句,不如我们通宵吧。
然后,我们就通宵了。
其实上面都是我瞎编的,初中的事,谁记得那么清楚。通宵的原因,其实就是游戏没玩够,想接着玩。那些话,是用来糊弄家长的。
但那晚的某些细节我到现在也仍然记得十分清楚。
因为打湿的鞋袜让脚难受了一整晚,后面一边开着扑克牌,一边看着AV的大叔。身边几个,玩着一款游戏,同我们玩到一起的少年。吊顶上摇摇欲坠的电扇,窗外呼啸的风。
和一脚踹开房间门的猪哥,猪哥身后,黄老师铁青的脸。
那一次,可能是我记事以来,挨过最重的一顿揍。但好在年轻,一两顿揍对我来说无非就是痛那么几分钟,完全长不了什么记性。甚至在这之后,我所做的一些事,比这还要过分些。
那天挨完揍后,我的脑袋沉得像是装了块秤砣,迷迷糊糊倒头就睡。睡梦中全是咿咿呀呀的女人,蒙着头打着马赛克的男人。那是我第一次遗精。
经过这么一桩事情,我们三个的关系,开始有了些变化。
辉仔和我,自是不必多说。在我爸抓着我和他一起在通宵的时候。他爸和我爸都同我们说了这么一句话:你别来找他玩了,听见没有。但这话如同放屁,像偶像剧里的有钱男主的妈,跟女主说,我给你一千万,离开我儿子。我跟辉仔在平时还是一样玩在一起,游戏厅,网吧。
而猪哥,被当作了我们之间出卖同伴的叛徒。
我们很久都没再同他说过一句话。
年轻的心总是比现在要坚定。
认准了不喜欢的东西,怎么也不松口。
但年轻的心也总是容易收买。
我们原谅猪哥,是因为那时候,他请我们去吃了街上新开的一家汉堡店。早年新干是没有这东西可以吃的,什么汉堡薯条,鸡腿鸡排。猪哥一边看我们吃着一边跟我们道歉解释。你又不是不晓得,小学你爸那次扇我一巴掌我现在看到他脚都发软。我自己的爸爸我都没这么怕的。那当然是他一问我你们去哪儿了,我想都没想就带他去了。
而我们呢,吃人嘴软,也没好意思再给猪哥摆着臭脸色。只是后来还是花了那么一段时间,才算恢复了关系。
初中也是我们三个最后一起度过的一段时间。
这话说出来,按照某些小说,或是青春剧,就是死人的时候了。不论是猪哥死,辉仔死,还是猪哥辉仔一起死,我在旁边苦,反正得死个人。但生活毕竟是生活,戏剧情节总不是都要发生。
后来,辉仔读完初中就去当兵,到现在也没回来。每次过年打牌,总是少了个送钱的傻子。
猪哥花钱上了所民办高中,理所应当的,我们之间的联系也因此不再密切。我不清楚猪哥在那儿过得如何,不晓得他谈的女朋友长什么模样,不晓得他的成绩如何,是不是还和以前一样烂得看不下去。不晓得,他有没有交到新朋友。也不晓得,他有没有忘记旧朋友。
然而现在,我们仍能说是彼此最信任的朋友,几乎没什么秘密不能同彼此分享,除了姑娘。我把他介绍给我新认识的几位好友,他也让我同他新认识的朋友一个一个见面,都是些,很不错的人。
虽然说到这儿,我们越来越像偶像剧的男女主角,这么做也有点像是见家长。但我也有些固执的偏见,觉得,任何一种亲密关系,从本质上都该是一样的。只是,男女朋友间能做爱,其他情感上,只能说爱。
猪哥同他现在的女朋友感情很好,尽管偶尔有些吵闹需要我在其中劝架。但好在,细水长流。有什么比看到自己最好的朋友有了最爱的姑娘还高兴的呢。他在很久以前跟我说,你把你会弹的那几首歌教来我学学看吧。
我会的可有点多,你大概还得同我做朋友到敬老院我才能交完。
看吧,男孩之间,白头的承诺也有点让人想哭。